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一九七一年,我十三岁,读初二。
我记得我们学校的样子:很大的校园,一半以上的面积是菜地和树林。菜是油菜和蚕豆,树是梧桐和水杉。春天油菜花开的时候,满校园金黄,蜜蜂会嗡嗡地飞进我们的教室,引出女孩子声声尖叫。五月蚕豆花开,紫色的小花甜津津的,大概学校里每一个学生都尝过那花朵的滋味。校园余下的一半面积,四分之一盖满了教室,四分之一是教师及学生的宿舍。灰砖灰瓦的平房一排挨着一排连绵起伏,很是壮观。校园的周遭是河,有水泥桥和木桥分别连通学校的前门后门。冬天河水很浅,冰面结结实实,我们上学的时候就不从桥上走,直接从冰面上滑过去,很刺激。夏天水大了,偷着下水戏耍的人很多,学校三令五申不准游泳,没用,直到有一天淹死了一个刚进初一的小孩子,大家才怕起来,再没人敢下河了,担心死鬼在水下面拽他。
十三岁的那年我开始发育,个子长得跟我母亲平齐,胸前鼓出两个尖尖的小包,把手放上去,能够摸到里面硬硬的肿块。我以为我得病了,生了肿瘤,很是慌张,支支吾吾地告诉了我母亲。母亲伸手摸一摸我,什么也没说,只告诉我:“没事。”第二天她上街买回两个小号的乳罩,白色府绸布的,让我戴上。我不知道怎么戴,拿着乳罩发愣。母亲二话不说,一把抓住我的衣服,从头顶扯下,然后替我戴上乳罩,扣好背后的钮扣。
那天上学的时候,我又偷着把乳罩取下来了。乳罩丝毫没有减轻我的羞耻心,反而让我的胸部明显地挺了起来,把我衣服的前襟都顶出了一个弧度。我无脸见人。后来我没有办法,自己动手,用碎布头粗针大脚地缝了两个乳罩,前面是平的,完全地束缚住了我刚刚发育的胸部。我母亲看见了,什么也没有说。大概她少女时代也有过同样的经历。
我的头发变得乌黑浓密,天热的时候,因为发根里透不进风,很容易发馊,走在太阳下,我自己都能够闻到那股热烘烘的酸味。母亲摁住我的脑袋,死命地给我洗头发,洗得不耐烦起来,索性操剪刀给我剪了个短短的“运动头”。她剪完了对着我左看右看,好像不够满意,又押着我到街边的理发店,让一个看上去和气的老师傅给我再修一修。“打薄!不要舍不得下手,她的头发太多了。”母亲说。她监督着老师傅摆弄我的头发,嘴里反复念叨这句话。
很多年中,“把头发打薄”成了母亲对我的发型的惟一要求。因为听母亲说得太多了,我有了很深的自卑感,在别人盯着我看的时候会脸红,总以为人家是看我头发的,而头发太过浓密是蠢笨的标志。
现在我的头发已经日渐稀疏。去理发店修整头发,年轻的理发师会拨弄我的头顶,提醒我说,要保养啊。我有时候会想,如果有一天头发掉光了,我是戴发套好呢,还是去医院植发好呢?我有点拿不定主意。
我的个子瘦高,胸部扁平,两肩微微地有一点佝偻,剪着男孩一样的运动短发,紧抿着嘴角,目光严肃地在校园里走来走去。没有人注意我,也没有人对我有丝毫的兴趣。
直到有一天,发生了那件令我无地自容的事情。
我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第一次来了例假。
我来了例假。我出血了。我的裤子已经湿了一片,黏糊糊的,冰凉凉的,甚至沉甸甸的。我知道我是来了例假,我的母亲在此之前曾经不止一次地询问过我,告诫过我。我没有想到例假会对我这样无情,像战争一样袭击了我,把我弄得措手不及。
我靠在教室外面的山墙上,后背紧贴着墙面,不敢动弹。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上课铃已经响过了,同学们都走进教室了,剩下我一个人面对操场站着,孤独而且绝望。我感觉血还在往下流,顺着腿根,蚂蚁一样地爬行,痒丝丝的。我的腰骨和小腹都在隐隐疼痛,酸胀,像是坠上了沉重的铅砣。我在想,我怎样才能让自己死掉,因为人死了就可以不对自己负责,那时候,别人怎么嘲笑我羞辱我,我都可以置之不理了。
阳光很好。油菜花金黄一片。成群的蜜蜂在花丛中盘旋起落。几只粉蝶夹杂其中,像飘来飘去的纸片。从教室前后窗里传出来此起彼伏的读书声。我听出我的语文老师的声音了,他在领诵一首***诗词,用他的带浓重乡音的普通话,读得抑扬顿挫,非常卖力,也因此听上去非常滑稽。他是个瘦高瘦高的老头儿,我想像他驼着个背,一手抓着课本,一手别在背后,按住翘起的衣服后摆,在教室里来回走动,头一点一点的样子,心里忽然涌出一些淡淡的惆怅,好像我以后再也见不着他了似的。
这时候,他看见了我。他穿着一身藏青色中山服,黑色布鞋,胸口的衣兜里别着钢笔,肘弯中夹了几本书,从办公室的廊下绕出来,大概准备走回宿舍去的,突然间看见了壁虎一样紧贴在山墙上的我,迟疑一下,改变了方向,穿过油菜地里的小路,向我走过来。
他一定觉得奇怪,正是上课时间,这个小女孩怎么会孤零零地站在这里,满脸惶惑,一副受苦受难的模样。也许他以为我是犯了错误,被老师罚站在教室外面反省。或者我自己做贼心虚,不敢走进教室。总之,我的孤独无助的形象肯定不同寻常,他是老师,不能不走过来关心一下,问个究竟。
他那时还不认识我,因为他是高中的化学老师。可我认识他。我知道他是从北京的名牌大学毕业之后分配过来的,之前在海边的一个农场劳动过两年。他新婚不久,妻子也在我们学校工作,当打印员,专门打印讲义和试卷。他会拉手风琴,笑起来的时候眉眼灿烂,牙齿洁白,左边脸上还有一个很深的酒窝。其实也不是真的酒窝,是小时候跌跟头磕了腮帮子,留下这个凹坑。他喜欢用五颜六色的粉笔写下整黑板的化学公式,使听他课的学生能够记忆深刻。值日生在上完他的课后总是迟迟不擦黑板,原因就是那些公式写得太漂亮了,它们像盛开在教室里的花朵,怎么看心里都是舒服。
我认识他。关于他的细枝末节经常在女同学当中传来传去,引出一些没来由的兴奋。高年级的女生甚至会三五成群守在他走过的路上,故意拿一道化学题问他,然后等他走远之后,瞄着他的背影,疯疯傻傻地笑。我实在不知道她们笑些什么,但是大家都那么注意他,我就不可能对他没有印象。
他走过来的时候我很慌张。我往山墙上贴得更紧,恨不得顷刻间变成一道水流,被墙缝“嗤”地一声吸收进去,无影无踪。我的面孔绷得十分严肃,眉头皱着,目光中全是警惕和戒备。我在想,如果他发现了我裤子上的血迹之后,我要不要往墙上一头撞死。就这样,歪着身子,往前面猛跨两步,再冲回来,脑袋对着墙,“咚”一下子,完事大吉。
我把所有的动作细节都想好了。应该说我是个有条不紊、思路清晰的人。
他停在我面前,看了我一会儿,忽然笑起来:“你猜你像个什么?小刺猬。你要是身上有刺,肯定是一根一根张开来的。这么紧张,为什么?”
我把嘴巴抿得死紧,不说话。我期盼他问不出话来,就走过去,不再管这个闲事。
“哑巴?聋哑人?”他故意逗我,还弯下身,看我的嘴。
我笑不出来。我天生就不喜欢笑,现在更不可能笑。
他轻轻地“哦”了一声,大概感觉事情有一点复杂。歪着头想了一下之后,他问我:“哪个班的?要不要我叫你的班主任来?”
我瞪着他,拼命摇头。
“要不然先到我的办公室去?你看你站在这儿多不好,等一会儿下了课,南来北往的老师同学都会看见你,他们会奇怪,你也会难为情。”
他为我描述了一个可怕的场面,我一想到不久之后被众人围观的场景,真是绝望到了崩溃。我的两条腿开始发软,身子飘浮起来,不由自主地顺着墙壁往下出溜。他上前一步,及时揽住了我。这时候他盯住我的身后,眉毛扬了一扬,显出惊讶的样子,因为我的身体离开墙壁之后,墙上留下了一处隐隐的血痕。
他开始明白了。
他明白了之后,动手把他自己的上衣脱下来,裹在我身上。他的衣服一直拖到我的腿根下面,恰好遮住了那块羞人的血迹。然后他拍拍我的背,柔声招呼说:“跟我走,我爱人在家,她会帮你。”
我乖乖地跟着他走了,像他脚边的一条小狗,一道轻得没有分量的影子,一粒粘在他身上的灰尘,一抹趴在他肩头的阳光。我裹紧了他的衣服,轻轻松松地走,定定心心地走,安安逸逸地走。在那一刻,他是我的主宰,我的神灵,我的父亲,我把自己完完全全交给了他,没有一丝羞惭和疑惑。
“你那时候这么瘦。”有一次我们爱过之后躺在床上,他用手在我的身体上比划了一下。“你的目光那么严肃,身架轮廓却完全是小孩子的,看上去很不吻合。你跟在我后面走,脚步子细细碎碎,也是小孩子走路的那种动静。我没有回头,但是我听得出来。我心里在笑,还有点感动,有些不同寻常的念头,好像我从此对你有了责任。”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已经是九十年代,距我们相识相爱,差不多过去了二十多个年头。
我没有说话,往他身边更紧地贴了贴,脸埋在他的颈窝里,额头顶着他的下巴。我闻到他皮肤的温暖,就像春天走过油菜花地时,从阳光晒热的土地上升起来的暖意,有饱满的水气,也有青涩的庄稼味。
床头手机响了。他歉意地对我一笑,拿了手机,到卫生间去接电话。他不喜欢当我的面听下级汇报工作,或者作一些布置和指示。他离开床边时随手披了一件睡衣,从后面看上去,腰背依然挺拔,岁月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迹。
我静静地在床上躺着,听见洗衣机在厨房里自动工作的声音,先是电机转速渐缓渐停,片刻之后“咔哒”一声响,跟着水流哗哗地冲出,泄进下水道,洗衣机的肚子里发出咕咕的欢鸣,好像一个人排泄顺畅之后的手舞足蹈。
如果一切安静,我在床上甚至能够听到冰箱压缩机工作时的轻微轰鸣,嗡嗡的,绵长而均衡的,对耳膜不造成压迫,反而让人的心里平静和安适,无端生出一些对寂静生活的感激。
我可以一连几个小时地就这么躺着,耳朵灵醒,心也很灵醒,心里想到很多久远的事情,有一道看不见的水流在我的心里缓缓漫溢,偶尔汤泱起来,我整个的身体就跟着飘浮了,摇荡了。
对他的妻子,我并不陌生。事实上我跟她不止一次打过交道。我的记忆里,七十年代初期好像没有统一的中学教材,我们书包里的课本大部分是讲义,有上面发下来的铅印的,也有我们学校老师自己编写,然后用油墨印出来的。我是我们班里的学习委员,他妻子是油印室的职工,每学期开学的日子,我会从她的手上领取讲义,然后抱着回教室,发给每一个学生。
她长得异常娇小,我十三岁那年,起码比她高出半个脑袋。她有一张饱满光洁的娃娃脸,脸上的皮肤粉白红润,鼻梁扁平,鼻头却有趣地翘了起来,嘴巴总是微微嘟着,嘴唇鲜嫩潮湿,半开半合,看去欲念十足,好像小孩子时刻盼望从大人手里得到糖果那样。只是在她笑起来的时候,才能从她眼睛周遭看到细细的皱纹,知道她实际上并不年轻了。
她很认真,每次我去领取讲义,她都不厌其烦地询问我的班级和老师的名字,确信无误之后,拿钥匙打开橱柜,把我需要的讲义抱出来,当我的面再一次点数。她的手同样很小,但是皮肤粗糙,手心手背满是裂纹,指甲坑坑洼洼,灰白无光,跟她孩子样的娇嫩面容相比,差异太大。有一次她发现我盯住她的手看,脸红了一红,说:“手上有油墨,每天都要用刷子蘸了汽油刷,就刷成这样。”然后她把手藏到桌子下面,指挥我:“这些讲义,你自己点一遍。”
她不喜欢别人看到她糟糕的一面,而且掩饰得这么直接和笨拙,这使得她身上的孩子气更浓。那时候我就知道了,她是一个脆弱和容易受到伤害的人。
那一天,她很乐意地从她丈夫手中接管了狼狈不堪的我。她把我领到她的卧室,用木盆对了热水,让我先脱掉裤子,洗一洗。我害羞,脸红得发烫,僵直地站着,一动也不敢动。她就责备我:“怎么不听话呢?你在我面前有什么好怕的?”她认为我还是个小孩子,孩子在大人面前不存在隐私,她叫我脱,我就应该脱,爽爽气气地裸露身体,然后由她指导着完成整个的清洁程序。
我最终还是照她说的办了。因为紧张和难为情,我的两条光腿上起了一层密密的鸡皮疙瘩,膝盖都僵屈得变了形。
洗去污血,在她的帮助下,我使用了她提供给我的一切用物,最后穿上她的一条干净裤子。她的裤子我穿着太短,裤脚吊在脚踝上,裤筒晃晃荡荡的,走起路来像个演杂耍的小丑。她先是捂着嘴笑,然后放开声音哈哈大笑,一直笑到扑在床上。我绷住脸,紧闭着嘴,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笑成这样。她这么笑的时候,我心里其实非常别扭。
很多年之后,有一天,我忽然在办公室里接到她的电话。
她的声音没有太多变化,仍然是那样细声细气,甚至娇声奶气,完全就是个喜欢撒娇的小女孩儿。“我昨天翻你老师的电话本,看见上面有你的名字。你还记得我吗?你听出我是谁了吗?”
我当然知道了她是谁。我有一点心跳,也有一点心虚,毕竟她是他名分上的妻子。
“原来我们都在一个城市住着!可是你一次都没有来看过我。”她撒娇一样地抱怨。“星期天过来玩玩好吗?星期天我们都在家里,我让你老师别出门。快二十年不见了啊,我真是想看看你现在是什么样子呢。”
我不能不去。我如果坚持不去,不知道她心里会怎么想。
我去的那天,买了一点礼物,是一个化妆品的礼盒。他出来开了门,脸上有欣喜的笑容,是发自内心的高兴。他把那个礼盒接过去,放在沙发前的茶几上,动作和神情也是水到渠成的自然。
那时候他已经是省化工厅的厅长,一个拥有硕士头衔的高级领导干部。
她从楼上走下来,穿着家常的睡衣裤,一只手扶着栏杆,走得很慢,几乎是一步一步挪动,比老人还要龙钟。我知道她一直生病,但是没有想到她的外形会有这么大的改变。她胖得像个发面团,是虚胖,暄暄的,糟糟的,腐白的皮肤一点光泽都没有。我明白了她为什么会客时也穿着睡衣裤,她只能穿这个,商店里肯定买不到适合她的其它衣服。她的那张脸还是娃娃脸,鼻头圆圆的,嘴唇半张半合的,只是脸盘比以前大了不止一圈。她的五官、皱纹、肤色和看上去天真的神情奇怪地组合在一起,让人的心里感觉怪诞,甚至有一点轻微的震撼。
她拉住了我的手,喘气,笑,笑声虽然断断续续,但是清脆。她仰头看我,说我成熟了反而比以前漂亮了,以前太拘谨,老气横秋,不容易让人喜欢。接着她抱怨她的身体,说她已经病退很久了,是肾脏的毛病。她吃力地弯下腰,捞起一只裤管,用食指在脚踝处按了按,让我看那个按下去很深的坑。她腿上的确浮肿得厉害。
然后她转过头看他,用一种娇憨的口气责怪说:“你怎么不说话啊?”
他轻轻笑了笑,走过去为我的茶杯续上水。他走过我身边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地心跳,也许脸上还有红晕,也不知道她看出来没有。
她对我使用了不容分辩的口气,就像二十年前她让我在她面前脱掉裤子时一样的口气:“你留下来吃饭,我让阿姨去买菜。”
她摇摇晃晃挪到厨房,跟阿姨商量菜单,吩咐对方要买哪些东西。她的脑子很好,一样一样叮嘱得很清楚,一点儿都不拖泥带水。然后,等阿姨挎着篮子出门之后,她孩子气地怂恿我们:“我们玩一会儿吧,打扑克牌好吗?”
她拿出一副崭新的牌,我们坐下来,玩“争上游”。她把牌分成均等的四份,放一份在旁边,这样就减少了猜出对方手中牌的概率。她玩牌玩得很好,也是真正的开心,不时还尖声地叫,耍一点小赖皮。相反,我和他却都有点心神不定,我的目光尤其忐忑。
阿姨做他们家的饭比较费事,每个菜都只能够先放一点盐或是酱油,熟了之后盛出一小碗来,余下的部分再加工到正常口味。那一小碗淡菜是给她吃的,她的肾病需要少盐。
她幽幽地告诉我:“我吃了好几年没滋没味的饭菜。”她把菜碗送到我面前,坚持要我尝一尝。我实在不知道她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让我对她的处境心生怜悯,然后出于人道主义的想法离开她丈夫呢?我这么怀疑。当然这也很可能是我的做贼心虚。
那次拜访之后的不久,好像就是三四个月的时间吧,他给我打来电话,只说了一句话:“她去世了。”我一时无言,抓着话筒,听见他在那边的轻轻呼吸声。我感觉他当时心里有些难过,虽然她病了那么久,去世也是早晚的事。
我始终不能确定,她是否清楚我和她丈夫之间的关系。
他心里对此有一个什么样的了解呢?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
好像应该从这里插进来说一说我的家庭。对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家庭的影响至关重要。
我的母亲是一个药剂师。我童年留下来的第一个关于母亲工作的印象,是她坐在县医院药房的窗口,隔了玻璃和铁栅栏,收进皱巴巴的处方笺,飞快地瞄一眼,扭身从背后的药架子上取下一两只药盒,有时候连盒子推出窗口,有时候要拆开包装,从瓶子里倒出一小堆药片,拿白纸包成一个三角的小包,再推出去。
她那只伸出药房窗口的手,苍白到近乎透明,手背上凸出的青筋像一条条纤细的蚯蚓,同样透明的浅粉色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指肚儿是尖尖的,有着异乎寻常的精巧和敏锐。
成年之后每次去医院看病拿药,我喜欢凝视那些医生和护士的手。那些手,或者温厚,或者精瘦,或者绵软,或者灵动,但是无一例外都是洁净的,细腻的,白皙和高贵的。
浆洗干净的白色帽子和口罩,使我母亲原本平常的面容中多了一些凛然不可侵犯的严肃。因为瘦,她的眼睛大得有点空落,形状像杏核,尾端微微地吊上去。不是人们常说的那种“丹凤眼”,丹凤眼比较细长,带着媚态,看人的时候容易产生亲和力,讨人喜欢。我母亲的眼睛过于漂亮,就显得厉害,不容接近,甚至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和戒备。
五十岁之后母亲的面容有了变化,她开始发胖,眼睛周围的皮肤松弛下来,遮盖了一部分面积,眼眶的轮廓就变得小了一些,家常和通俗了一些。她的眼神也逐渐柔和,看人的时候目光还会漾开,透出一种心满意足的笑意。这样,母亲终于成了平常意义上的母亲,一个儿孙满堂、衣食不愁的年老的女人。
我的哥哥,他完全承袭了母亲家族的遗传基因,有着同样纤细的身材,苍白的面容,杏核形状的漂亮眼睛。他是一个刚愎自用的人,从小就是。也许因为他聪明,读书成绩总是优秀。又或者是因为他的容貌太像母亲,母亲从他身上看到了另一个自己,因而对他宠爱有加,百依百顺。我小时候见得最多的是母亲谦恭地站在哥哥面前,头微仰着,陶醉一样地看他,口中不住声地问:“行不行啊?你说行不行啊?”我哥哥皱皱眉头,转身就走,甩下一句硬邦邦的话:“烦死了。”
我哥哥有一件黑色粗呢的衣服,是母亲用我父亲的一件旧大衣改制而成。我记得那衣服改成了立领,两个很大的贴袋,同样黑色的有机玻璃扣子。哥哥穿上这件衣服,再围上一条旧旧的米色围巾,苍白,羸弱,又带了一种说不出来的高贵,像极了电影里三十年代的青年大学生。我母亲手扶门框,脑袋歪过来,枕在手背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哥哥远去的背影,轻轻地叹上一口气。母亲的那种神情,不是对儿子的,而是对她爱慕和崇拜的情人的,我总有这种奇怪的感觉。
我哥哥还有一双白色球鞋,鞋底和鞋面白得发青,是那个年代县城里很少有人穿用的。哥哥穿上那双白鞋,形象立刻又有了变化,是一个顽皮可爱、活力十足的翩翩美少年的模样。可惜县城里那时候都是土路,哥哥的白鞋只要沾地,片刻工夫就成了灰鞋。哥哥就从他的脚上脱下来,责令我去河边刷洗干净。当然再不可能洗到原先那样的白了,所以洗好晒干之后还要上一层白色鞋粉,很麻烦。我哥哥是个绝无感恩之心的人,每次从我手中接过擦洗干净的白鞋,他总要里里外外仔细地看,指出这儿还有一块黄斑,那儿还有一片墨渍。他厌恶地瞥我一眼,说:“你能够做好什么呢?”
我恨这双鞋。我恨我哥哥颐指气使的口气。有一个星期天,趁家里没人的时候,我在屋后的麦地里挖了一个坑,把白鞋埋进去了。第二天哥哥去学校,死活找不到他的鞋,急得哭起来。我母亲帮他找,甚至爬上梯子到房顶上看。我们邻居的孩子恶作剧的时候喜欢把东西往房顶上扔。当然他们不可能在房顶上找到任何东西。
我搂着妹妹,静悄悄地站在墙角。看着哥哥和母亲忙乱一团的样子,心里好笑,有一点近乎恶毒的快感。
夏天收割麦子的时候,那双鞋被盘结的麦根从地里带了出来,但是鞋帮已经腐烂,根本看不出鞋本来的颜色是白是黑。我哥哥走过去,用拇指和食指把烂鞋拎起来,举着,看了又看。他心里很是怀疑,但又实在无法确定这是不是他的那双宝贝白鞋。我从后窗口看着他,他也回头看我,我们彼此的目光短兵相接。最后他无计可施,悻悻地把鞋扔了,拍一拍手上的泥土,走回家来。
在很长时间里,父亲只是我们这个家里的一个符号。
他是一个优秀的外科医生,县城里人人尊敬的人。能在他的手里开刀治病是一种荣幸。经常有邻县的小车开过来,从我们家门口直接请走父亲,一两天,最多两三天,再用小车送回到家里。这时候,邻居的孩子们围上来看汽车,东摸西摸,一脸兴奋。母亲出门几步,目送汽车绝尘而去,掠一掠耳边的短发,呵斥我们回屋写作业,声音严厉,神情却是骄傲的,矜持的,鄙睨一切的。
父亲的模样总是疲倦,因为那一台接一台的手术耗去了他太多的精力。他回到家里,坐在藤椅上,含笑地看着我们,一声不响,仿佛疲倦得说不出话来。有时候,碰到没有把握的疑难病症,他回家就翻书,指挥着我,把书橱里那些厚厚的、硬面皮的医书搬出来,坐在桌旁,一本接一本地翻,偶尔会捂住嘴,轻轻地咳嗽几声。
我喜欢听父亲的咳嗽声,文静,温和,优雅,有书卷气,让人心里隐隐地生出感动,觉得平安和熨帖。
父亲不管家务。他的工资由母亲代拿。他能够说得出工资的十位数,却记不起来个位数,更别提小数点后面的数字了。但是在七十年代,小数点后面的数字也很重要,有时候它就是一家人一天的伙食费用。
父亲的特殊癖好是剪指甲。他给我哥哥剪,给我和妹妹剪,甚至给我母亲剪。他看不得我们当中哪一个人的指甲长出来一点点,有一点点他都要剪掉,否则他坐立不安。他有一把专门修剪指甲的不锈钢小剪刀,刀口磨得飞快,收藏在他的书桌抽屉里。平时不允许我们去碰。有一次我哥哥偷出来修剪蝴蝶标本的翅膀,用完之后忘了擦干净,刀锋上沾了一点蝶翅粉末。父亲发现了,把剪刀扔在哥哥脚下,责令他拿酒精棉花擦二十遍,还让我监督。我当然乐意做这样的事,端把椅子在哥哥对面坐着,眼都不眨地看着他一遍遍地擦剪刀,还掐指头数着,丝毫不予通融。我哥哥恨得咬牙切齿。
父亲和母亲一样,身上都有一种去不掉的酒精药水味。我想这是在医院工作的人群的一种特殊标志。圣洁中带着神秘的气味,因为它的背后隐藏着生命的秘密,肉体的秘密,爱情和欲望的秘密。
我妹妹生于“大跃进”之后的困难时期。因为营养严重不足的缘故吧,生下来的时候只有四斤八两,三根筋挑着一个头,浑身的皮肤皱成一团抹布,我母亲说她当时连多看孩子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体弱多病的妹妹在月子里就开始折腾人,没日没夜地嚎哭,如果不抱她,她能够哭得脸发青,嘴发紫,身子挺起来闭过气去。我母亲因此患了神经衰弱症,脸色越发苍白,眼睛越发空落,有时候还会无缘无故地晕眩,躺倒。父亲的身体也跟着走下坡路,早晨起床的时候常常会按着额头两边的太阳穴,抱怨他头疼。那一年我和哥哥都还小,非但帮不上母亲的忙,相反还需要人照料。家里面简直乱成一团,狼狈不堪。
母亲是个聪明人,懂得“丢卒保车”的道理,当机立断将妹妹托给了乡下的奶妈,请那个好心的女人带回家喂养。
六岁,妹妹要上小学了,母亲才把她接回城里。我还记得我放学回家第一次见到妹妹的情景:她长得矮小细瘦,脸色黄黄的,眼神怯生生的,头上扎了好几根小辫,头顶一根,耳朵两边两根,脑后还有猪尾巴似的一根。所有的小辫都缠上了粗粗的红头绳,猛一看像是头上爬满了可怖的蛇虫百脚,叫人心里起腻。她身上的衣服是家纺的紫花布,又长又肥,下摆一直拖到大腿,跟电影里三十年代童养媳的装扮毫无差别。
我父亲看到妹妹的第一眼,就哭了。他觉得是他自己失职,才使妹妹弄成了这副模样。他跟母亲要了钱,小心翼翼牵着妹妹的手走进商店,替她买了一身墨绿色灯心绒的衣裤。我印象中那是父亲第一次替家人买东西。父亲挺会买,那身衣裤很洋气,衣领饰有花边,胸口还有绣上去的动物图案。但是妹妹穿着新衣服一点也不好看,新衣服衬得她整个人更加拘谨和乡气。此后的好几年中,她都不能和家庭和学校和同学融为一体,她看上去就是个乡下的孩子。
“乡巴佬儿!”我哥哥经常对着我妹妹恶狠狠地叫嚷。当然是父亲不在身边的时候。父亲在,他不敢,他知道父亲会维护妹妹。
乡巴佬儿。这是一顶沉甸甸的帽子。我认为六岁的妹妹并不能明白这个称呼的含义,但是她分明能够感觉这个称呼对她的压迫,那种牛粪一样巴在她的头上、使她不能抬头做人的羞耻。
她患上了轻微的自闭症。她可以一连几个小时地坐在屋角,用一条肮脏的手帕叠小老鼠,不抬头,也不跟任何人说一句话。
学校老师来家访,对我母亲说:“你的小女儿,她是不是有什么病?”
母亲变了脸色。不,她的小女儿没有病,她很健康,甚至聪明,她就是内向,羞涩。
老师说:“要让她说话。她不说话,谁也不知道她心里想什么。”
母亲矜持地回答:“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那天傍晚父亲回家后,母亲却忧心忡忡问他说:“我们的小女儿不会有什么病吧?”
父亲惊讶地瞥她一眼:“你说什么呀?”
母亲羞愧地闭住嘴,不再说什么了。
前年春节,在母亲家里,吃过年夜饭,妹妹帮母亲收拾桌子,掸尘,拖地。一不留神,拖把的后柄捅到了站在她身后的哥哥的腰上。哥哥当时没有太多的疼痛,片刻之后,他拿出扑克牌准备陪母亲“斗地主”的时候,忽然弯下腰,手捂着肚子,脸色煞白,额头冒汗。
家人慌忙送他去医院,一查,脾脏破裂。
春节全家都没有过好。妹妹像个罪犯似的,整日守在哥哥床头,喂饭喂水,眼泪汪汪。
我哥哥那时候已经变得谦恭卑微了,三十年的岁月磨去了他身上所有的傲慢和骄横,他的头顶微秃,鬓边花白,昔日漂亮的眼睛胆怯地隐藏在层层眼皮之中,看上去不像母亲的儿子,像她的兄弟。
我哥哥扭过头,不看妹妹的眼睛,自言自语:“这是报应。”
妹妹不承认,她哭,像小时候一样,泪如泉涌。她化过妆的眼睛花花沓沓,可笑而又无助。她伸手要摸一摸哥哥的脸,表示对他的歉意。哥哥把脸侧过去,躲开了。他嘟囔着说,他不配,千万别对他这么好。
“千万不要。你让我羞愧。”
我哥哥在三十年后懂得了忏悔,承认他少年时代的残忍。
妹妹的眼泪更加汹涌。她说她听不得哥哥说这种话,不习惯。她宁愿他还是从前那个颐指气使的哥哥,目中无人的哥哥。“多愿意从头再活一遍啊。”她轻轻叹息。
尽管从前的日子不尽如意,人们还是愿意温习和重复它。这很奇怪。
十三岁。我比我的哥哥小两岁,比妹妹大三岁。
哥哥在成年之前一直是漂亮的,出类拔萃的。他俊秀的容貌吸引了不知道多少个女孩子的目光,让她们心神摇荡,茶饭不思。但是哥哥对她们视而不见。他把所有的时间和心思用在了袁小圆身上。在整个少年时代,他们亲热得就像一对情侣。之后,哥哥工作了,结婚了,他迅速地老去,比绝大多数的男人都不经老,皮肤松弛得不可收拾,过于女性化的面孔呈现出奇怪的失衡,好像放置一个冬天之后干瘪得不成样子的红元帅苹果。他糟透了。与其这样,不如没有从前的辉煌。
我妹妹恰恰相反,她在十六岁的那一年如花蕾开放,一扫从前的乡气和凡俗,变成一个羞答答的有古典气质的美丽少女。她下巴尖尖的,鼻子翘翘的,眉眼弯弯的,皮肤是那种荷花般娇嫩的粉红,纤薄得让人不敢对着她大声说话,好像呼气太重都能够吹破她的脸。我母亲没事总喜欢琢磨她,捧着她的脸左看右看,百思不得其解。造物主是不是一个淘气的小老头儿,时不时要拿人开一个玩笑呢?
只有我,上帝对我很严肃,我小时候不算特别丑陋,长大了也没有特别漂亮。我始终平常,尤其在十三岁的时候,我平常得像沧海中的一颗水滴。
记得有一次我和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因为角度和光线的原因,他恰好从电视屏幕上看到了我映上去的若隐若现的面孔,一张在高山大海的画面之间如海市蜃楼般虚幻的脸。他看了一会儿,忽然笑起来,抬手轻轻扳过我的脸,对我说:“知道你脸上有什么地方不同寻常吗?是你的眼睛。你的眼睛太严肃了,严肃得令人惊讶,叫人一看就不能忘记,像钉子一样钉在人心里。”
我站起来,冲到卫生间的镜子前,很近很近地贴上去,端详我自己的眼睛。我看见一种深深的黑暗,从我的瞳仁中钻进去,一直往后伸展,像深不可测的时间隧道。我的过去和将来都蜷缩在隧道中,无人能知,也无从把握。
一九七一年,“文革”还没有结束。深秋,从省城到乡镇掀起了一个莫名其妙的运动,要挖出一个无中生有的“反革命集团”。据说这是一个很庞大的组织,在人群中盘根错节,一串一串,埋伏得相当隐秘。先被“挖”出的人,要集中关押,每人交待出十个以上的发展对象,自己才能脱身。省人民医院有一个父亲的老同学,实在无可交待,便乱说一气,把父亲的名字也列上了名单。
一个秋雨袭来的下午,父亲从手术台上被抓走了。他手里的病人刚开了膛,切了一半的胃,血糊邋遢地躺着,临时换一个医生清创缝合,搞得手术室成了一口爬着蚂蚁的热锅。
我母亲声色俱厉地嘱咐我们:“谁也不许在外面提爸爸的事!有人问,就说他出差了。”她想了想,又补充声明:“他不会有问题的。前几年打派仗闹得那么凶,他都没有参加任何组织。他是逍遥派,凭本事吃饭。”
我们相信母亲的话,对父亲的处境并不担忧。
元旦前的一个中午,父亲突然提着简单的行李卷儿走进家门。他长发遮耳,胡子拉碴,面色灰白,眼窝深陷,完全就是一个在地洞里窝藏多年的囚犯的模样。
母亲一开始欣喜若狂,张罗着给他煮面条,打鸡蛋,蒸香肠,忙得颠颠的。过了一会儿,她忽然意识到什么,从炉子边直起腰:“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呢?我听说中学里有个老师,关进去两个月了,家里人还没有见到一面。”她盯住父亲的脸,“你不会是……”
父亲低着头,不敢看她的眼睛。
“你承认了?承认你加入组织了?你还交待了别人?”母亲逼问。
父亲嗫嚅着:“我受不了。”他更深地低下头去,“那不是人过的日子……”
母亲手里的面碗掉在地上,摔得粉碎,煮熟的面条在地上散成白花花的一堆。母亲愣了一会儿,用双手捂住脸,哭起来,肩膀一耸一耸,很伤心。
我那时候还无法体会母亲心里复杂的情绪,只觉得那一刻世界是黑黑的一片,我有一种灭顶的绝望,透不过气来的压抑。我一句话没说,转身出门。
那时候我没有逃学的概念,心里再难过,学总是要上的。我低着头往学校里走,一边走一边独自落泪。反正我是个孩子,没有人注意我在这世上有什么快乐或悲伤。
他那天刚好从学校出来,骑着一辆自行车,车把上挂着一个布兜,要办什么事去。迎面看见我,他跳下来,十分吃惊地问:“怎么回事啊?你哭什么啊?”
他这么一问,我哭得更厉害,喉咙里一个劲地抽气,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一样往下落。
他笑起来,拍拍我的肩:“你看你啊,比林黛玉还要能哭啊!说给我听听,有什么非哭不可的事?”
那一刻,我实在很想对一个人说说我心里的伤痛。如果换了另外一个人过来关心我,我同样也会说。我完全忘记了母亲叮嘱我们的话。
他听完我说的一切,脸上有一种显而易见的同情和难过。他是真的为我难过。一个“反革命集团成员”的女儿,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要经受多少屈辱和磨难,他肯定比我更清楚。但是他没有对我说这些,只轻轻叹口气说:“下午别去上学了,我替你请个假。眼睛哭成这个样,同学看见了多不好。”
他让我坐上他的自行车,送我回家。我当时眼睛肿得很厉害,鼻塞头晕,看什么都是模模糊糊的。我就闭着眼睛在他车后坐着,任凭他走大街穿小巷带着我走。风呼呼地往我身上吹过来,两边耳朵和脸颊吹得生疼,但是额头上的一小片皮肤很温暖,因为那地方贴着他的后背,他替我把风遮住了。
他送我到家,没说别的,只告诉我母亲一句话:“孩子心里很难过。”
只这一句话,母亲便清楚他已经知道了一切。他走了之后,母亲对我说了我终身难忘的一句话。母亲说:“要哭也不能到外面哭。”
我从此学会了把眼泪咽在肚子里。我比以前更加沉默,形单影只,备感孤独。我一个人行走在校园里,目光严肃,双唇紧闭,骄傲而自卑。世上的一切离我很遥远,大字报小字报,学工学农,入团当干部,男生女生拉帮结伙你好他不好,统统跟我没关系。我无爱无恨,无喜无悲,无欲无求,像一个木头凿出来的小偶人。
直到有一天,他拉着我参加了学校的文艺宣传队。
他拉我参加宣传队,理由是我的音色好,普通话讲得好,宣传队正在排演一个小歌剧,除我之外没有第二个合适的人选。
其实,他一直在关注着我,怕我情绪太低落,生命太灰暗,孤独成了习惯,成年之后会永远找不到幸福感。
很多年后回忆起那一段,他笑着对我说:“我一个教化学的老师,学校怎么就会挑我负责宣传队?我又怎么就答应了?我是喜欢嬉闹疯玩的人吗?”
他当然不是。然而人生就是这样,千变万化,充满不可知数,你永远都不知道明天早晨一觉醒来睁开眼,等待你的将会是什么。
那个小歌剧,有一个当年很时髦的名字:《铁树开花》。内容是歌颂解放军医疗队的。医疗队来到偏僻的小山村,为山民送医送药,发现村子里有一个家境贫寒的聋哑女孩。医疗队的队长决心用针灸方法让聋哑人说话。他在自己身上扎针试验,几番昏迷,最终聋哑女孩说话了,千年铁树开花了。
我在剧中就是演那个聋哑女孩,渴望张口说话的山村少女。四十分钟的舞台时间,前面三十五分钟我只有动作和眼神,点头或摇头,万分激动的时候就做擦眼泪的动作。我在最后五分钟才被赋予了正常人的身体功能,字正腔圆地说话和歌唱。
学校的音乐老师当导演,他跟我谈剧情的时候说:“这五分钟是你的华彩时刻,你必须做到一张口就声惊四座。”
我闭着嘴,目光严肃地听他讲解,其实心里很怀疑:聋哑人第一次开口说话,就能够把大段台词说得清楚和流畅吗?
我在参加了排练之后才知道,我哥哥的好朋友袁小圆是剧作者。那一年,哥哥和袁小圆读高中二年级。
十六岁的男孩子,如果早熟,如果自恋,如果像我哥哥和袁小圆这样骄傲和优秀,毫无疑问他们会是校园里令人注目的一道风景。我至今忘不了他们肩并肩走在梧桐树下的样子。他们的个头一般高矮,穿一样的白衬衣、白球鞋、蓝裤子。我哥哥的皮肤更加白晳和细腻一些,唇红齿白,眉眼飞扬,像个处处受宠的幸运女孩。袁小圆的皮肤黝黑,却绝不粗糙,相反有一层细细的瓷一样的光泽,这使他的面容显出贵族式的沉静和矜持。
我哥哥是理科成绩好。袁小圆则更全面,理科文科都同样出色。高二年级的老师每次改试卷,先看袁小圆的,再看我哥哥的,如果有哪道题目他们两个都错了,那就不用往下看,肯定全班皆错。
彩排的那天,袁小圆被邀请过来看他的剧。他坐在台下第一排,故意做出漫不经心的放松,两只手撑着板凳的两端,肩膀扛起来,头侧过去,不停地小声跟我哥哥说话,时而用眼睛的余光往台上瞟一眼,好像演员的表演跟他完全没有关系似的。他那时候喜欢我们宣传队里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演医疗队护士的那个。他表现出的这种漫不经心,应该是做给那个女孩子看的。
可是我误会了,我以为他不满意我。他对着我的哥哥评头论足,肯定是责备和嫌弃我。他们两个人从来都是对我不屑一顾的。我恨我的愚钝和呆板。我的眉眼像僵死的雕版画,我的举手投足慌乱而笨拙,甚至我穿的那件打了补丁的山村女孩子的衣服,它那么短小和紧绷,我在台上的时候不能不夹紧双肩,缩着胸脯,以免一不小心露出我肚脐周围的一部分身体。
我告诉他说,我不能演了,我个子太高,那件戏服不适合我。
他盯住我的眼睛,温和地询问我:仅仅是这个理由吗?
我点头,偏过脸,不敢看他。一想到台下袁小圆不屑的神情和姿态,委屈的泪水就涌到眼眶里,随时都会夺眶而出。
他坐下来,耐心地跟我讲道理:“你认为贫苦的山村小姑娘有条件穿上很合身的衣服吗?戏服短小才符合剧情,因为她家里没钱给她做新衣服,那衣服是她几年之前就穿上了身的,也许是她的姐姐或者她的某个亲戚穿旧了送给她的。”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似乎忽然想起什么:“我明白了,不是戏服的问题。你是不是对你的舞台形象没有自信?”
我站在窗口,看见冬天的阳光灰黄沉静,冬青树的叶子上落着厚厚的灰尘,像长途跋涉之后坐下来休息的疲倦旅人。有一只麻雀在蚕豆地里跳来跳去,翻找它喜爱的食物,也许是一条蚯蚓,也许只是一截草根。土地干燥得厉害,麻雀的嘴巴一甩,就有轻微的粉尘飘起来。我几乎可以嗅到泥土被太阳晒过之后芳香的气味。
他准确地猜中了我心里最致命的悲伤。在这之前,没有人用这样温暖和关切的口吻跟我说话。
正式演出的那天晚上,他亲自动手给我化妆。他仔细端详了我的脸庞,然后告诉我,我的面部轮廓很有可塑性。我跟宣传队那些漂亮的女孩子比起来,不够精致,不够明艳,正因为如此,我比她们更有被修正被改造的余地。
他把油彩均匀地抹在掌心,然后涂上我的脸。他的鼻尖离我很近,呼吸喷到了我的脸上,正好在额头的部位,额头感到气流的旋转和飘拂。他手上的油彩刚沾到我皮肤上的时候,是冰凉的,黏滞的,有一点化不开的晦涩。很快,油彩开始有了温度,变得滑腻和滋润,散发出令人恍惚的甜香。
我们的周围嘈杂而混乱。小乐队的成员吱吱呀呀地调弦弄琴,音调忽高忽低,让耳朵备受折磨。有人在清点道具,大声询问一盏油灯的下落。那个被袁小圆喜欢的女孩子,勾好了眉眼,却发现腮红没有了,不知道被谁拿去先用了,她就噘了嘴,在一旁生气。男生们早已经三下五除二地把自己收拾停当,聚在一起大声地说笑打闹,一不小心打翻了桌上的化妆箱,油彩盒滚落满地,引起女孩子们一片的惊叫和责备。
他专注地伺弄我的脸,像庄稼把式全心全意伺弄地里的庄稼。灯光照着他眯缝的眼睛,我看见映在他眼中的斑斓色彩,那是我崭新的面孔,被他修正和改造过的面孔。我的额头和鼻梁是粉白色的,白得光润而纯净,没有丝毫凹陷、鼓凸和瑕疵。从颧骨开始,有一抹桃红慢慢地晕开,一丝丝地往周围皮肤渗透,像雨后天边的彩霞一样,逐渐淡至无痕。我的眉毛修长浓黑,眉型平直,末梢处微微地挑高,给我的面容平添了娇美和活泼。眼影是砖红色,妩媚中透出幽深,跟我过于严肃的目光恰好相衬,眼睛就变得楚楚动人,眼波转动时甚至还能够看出一种无言的忧伤,一种隐忍和期望。
他用手指轻轻地托起我的下巴,看了又看,然后出一口长气。
我记得他指尖在我脸上滑过的时候,皮肤之间轻微摩擦的声音。
一九七七年的初秋,我们都听到了大学恢复招生的消息,开始复习迎考。
袁小圆和我在一个公社插队,两个村子靠得很近。我哥哥在工厂里请了病假,经常带着复习资料下乡,和袁小圆关着屋门做习题。公社里的知青们都说,袁小圆的目标是北大,我哥哥一心要进清华,他们两个最起码有九成半的胜算。
有一天我路过袁小圆的村子,看见他的屋门敞着,他和我哥哥正蹲在地上做题,地上写了白花花的一片粉笔字。两个人脑袋挨着脑袋,眉头紧蹙,嘴巴里念念有词,好像在背诵公式,又好像在小声争执。
我有点好奇,想过去看看他们复习到什么地步了。我的影子遮住他们脚前那块地面的时候,他们同时吃惊地抬起头来。然后,哥哥瞪着我,满脸都写着戒备、警惕、不欢迎。袁小圆做得更出格,他飞快地移动脚掌,用鞋底擦去了地上的一部分字迹。
我的脸蓦然涨红,一句话没说,转身逃离。
春节之前,录取通知书发到了每个人的手上。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第一志愿。我哥哥被地区师专录取。袁小圆藏着他的通知书,不给任何一个人看到。他很快就走了,像是从人间悄悄蒸发了似的。据说他考到了四川山区的某个大学里,似乎是学机械之类的。
我有整整二十年的时间没有再见过他。我哥哥也从来不提他的名字,闹不清他们之间是否还有联系。
去年我到丽江旅游。
有三天时间,我和我的同伴们愉快地在那个小城里转悠。我们坐在小溪边的露天咖啡座里喝茶,从背背兜的纳西族女人手里买粑粑吃,买烧玉米吃,买炒蚕豆吃。石板铺地的街道干净得能够看清一丝一丝深色石纹,细格子的桌布和花边遮阳伞非常洋气,满眼的外国旅游者使古朴的小镇洋溢着异国风情。溪水就在我们身后的渠道里流淌,带着湍急的粼粼声,有雪水清凉甘甜的气味。晚上,沿溪边红红的灯笼依次亮起时,溪头便有人开始放荷花灯,粉色的灯盏摩肩接踵地顺流而下,烛火一朵一朵小小的,幽幽的,像水中一长排亮晶晶的眼睛。清风徐来,纳西古乐的声音自天而降,杯中的普洱茶水变得澄澈透明,舌尖存余的茶香久久不散。
就在丽江古镇,木氏土司府前纤尘不染的广场附近,我遇到了二十多年没有见面的袁小圆。
他先认出了我。他本来已经从我的旁边走了过去,忽然又回头,试探地喊了一声我的名字。我愣住了。我先记起了他的面孔,然后脑子里才跳出他的名字。我说:“是你吗?”我不太能够接受这样仓促的奇遇。
他没有过多的变化。真的没有。有些人的容貌好像是一生一世固定了的,十年之前是皮肤黝黑,眉眼弯弯,牙齿雪白,十年之后,三十年之后,依然如此。岁月从他们身边过去时,恶作剧地拐一个弯,把他们撇到一旁,于是他们的容颜和年龄就不能同步,出现了一种荒唐的停顿。
袁小圆穿着一件绛色的真丝夹克,下面是晃晃荡荡的涤纶西裤,元宝口的咖啡色皮鞋。这种颜色和面料的夹克十年之前曾经流行过,可见他现在对时尚缺乏了解。他笑着,露出雪白的牙齿,依然是动人心魂的。眉眼之间的傲气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谦恭、温和、真诚。初秋的阳光照在他的头顶上,头发沉默地花白着,跟他依然年轻的面孔恰成陪衬,看上去就有点别扭。
总之,我那天对他的第一眼印象,是他整个的人,从里到外,从衣着到精神,都有一点错位。
“好多年没有见面了。”他很感慨。
我说出确切的时间:“二十五年。”
他一下子有些惊讶:“是吗?”他接着又笑起来,“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你。”
我说:“怎么会在丽江碰上?太有戏剧性了。”
他开始解释:“我们单位组织出来旅游……”
我们面对面地站了一会儿,说了几句无关痛痒的废话。然后,他行色匆匆地指着远处买东西的一群人:“那是我们单位的,我得过去了,他们会找我。”
我点头。我说:“我的同伴也要找我了。”
我们甚至没有说一声“再见”。我们没有询问各自的工作、婚姻、家庭,没有留下电话和地址,更没有合影照相。短暂的相遇像一场梦,有一种扑朔迷离的虚幻,非人间的不真实感。之后我不止一次回想那次偶遇,弄不清上天如此安排是什么意思,难道我们两个人的生命密码中注定有那样一次交叉吗?
那一年,我们的校园里还发生了另外一件令人吃惊的事。时间是在夏初的一个上午,大概是第二节课的中途,语文老师正口干舌燥地给我们讲解各类应用文的写法,忽然有救护车惊心动魄的尖叫声从校门外一路飞来。
那时候,救护车是县城里少见的玩意儿,人们对生命的珍惜程度远不如今天这样深切,生和死基本上是一个听天由命的概念,救护车在所有师生的心目中肯定是神秘和神圣的,是难能一见和至高无上的。当车子的红灯闪动尖叫着掠过校园时,所有教室里的师生蜂拥而出,挤在走廊里、过道上、山墙下,屏息凝神,目光中带着惊诧和肃穆,齐刷刷地看着白色车身从眼前一闪而过,拐进礼堂北面的那条土路,扬起一条长龙样的灰尘。
有胆大些的学生,受好奇心驱使,不顾老师的呵斥,执意要跟着救护车去看个究竟。于是他们看见了车子“嘎”地一声刹在了教师宿舍的那一排灰瓦房前面,车门从屁股上訇然而开,跳下几个扛担架的白衣天使,一溜小跑地冲进一间洞开的房门。片刻之后,担架平着被他们抬了出来,担架上睡着一个人,是女人,有长长的头发垂在担架的把手下面。眼尖的学生认出来了,那是学校资料室的打字员,身材娇小、长着一副可爱的娃娃脸的女教工。
他跟在担架后面出了门。他一只手抱着一床薄薄的被子,一只手拎着蓝颜色的塑料网兜,网兜里有一只洗脸盆,一个热水瓶,一些牙刷、梳子、茶杯之类的零碎用物。他的脸色苍白,衬衫领口软沓沓地敞着,腰间的皮带系得松松垮垮。除了紧张之外,他神情中更多的却是茫然,手足无措的那种惶惑,好像不明白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他的妻子怎么就会忽然之间被救护车接走。医护人员们七手八脚往车上安置病人时,他帮不上手,就无助地扭过头,看着土路对面那些围观的学生们。他的嘴巴微微地动了动,像是要做什么解释,又像是为惊动大家而表示抱歉。
其中的两个学生看见了从担架下面洇出来的血滴。
救护车开走之后,他们绘声绘色地对大家讲述他们看见的东西。他们说,血肯定是从她下身流出来的,因为洇血的地方正好就在那个部位,在担架中间,稍稍偏下一点。血的颜色不是人们常说的鲜红,是紫红,暗暗的那种红。而且有黏度,最起码有粥汤那么黏,否则不会挂在担架下面荡来荡去,挂那么大一滴都不肯落下来。他们把拇指和食指圈起来,举高,比划着血滴的大小。他们之中的一个人说,另一个人就忙着点头,附和,瞪大了眼睛,信誓旦旦的样子。他们很兴奋。大家都很兴奋。暗红色的血滴和女人出血的部位是一个微妙至极的话题,引人遐想。他们对这一切似懂非懂,因而更有探讨和研究的愿望。
女生们不好意思参与这个话题的讨论。毕竟血是从女人的下身流出来的,这个暧昧的事实使得她们莫名其妙地有一些羞愧。但是她们对此同样地好奇。她们在离男生稍远的窗口站着,肩挨肩地挤成一团,看起来是在研究一种玻璃丝花的编织技术,实际上耳朵竖得直直的,不放过那边的一个字一声笑。她们互相看着,目光鬼鬼祟祟,躲躲闪闪,脸上慢慢地浮起两团红晕。然后,她们像商量好了似的,一齐扭过身走了,把孤傲的背影留给了兴奋不已的男生,表示她们对这种亵渎式讨论的抗议。
不久我们就知道了,那一次动用救护车的原因,是他妻子宫外孕大出血。
医学书上对“宫外孕”的解释是这样的:孕卵不在子宫腔以内,而在宫腔以外种植和发育。其中以输卵管妊娠最为多见,约占98%。患者早期与正常妊娠没有明显区别,但随着胚胎长大,可以穿破输卵管壁或自输卵管伞端向腹腔流产,造成腹腔内出血,甚至因失血性休克威胁孕妇的生命。
我们学校所有的人,全体师生,都知道了“宫外孕”这个神秘的词。在我们年少的时候,性教育就是这样启蒙的,来自于日常,从我们周围的生活中耳濡目染,加上我们自己的揣度、想像、心领神会和触类旁通。
宫外孕。我们在心里默念这个词。我们想像着子宫是什么样子,受精后的卵子又是什么样子,以及受精卵为什么不肯安分守己地在子宫内做巢,而要跑到另外的什么地方捣乱。我们浮想联翩,心跳加快,目光灼亮,以为自己已经分享了成年人的秘密,从此生命就进入到了更高的层次。
某种程度上,对性的想像是一种本能和天赋,我们需要了解我们的身体,需要得到人类如何生存繁衍的最权威的解释。
他和他的妻子,就这样成了我们的启蒙者。有一点荒诞,也有一点偶然。
不幸的事是,在那一次的外科手术中,他妻子被切除了子宫。他们两个人都还年轻,二十多岁。
“乡巴佬儿!你这个讨厌的乡巴佬儿!”我哥哥跳起来,一把揪住我妹妹头上细细的辫子,横眉立眼,咬牙切齿,像是要把她嚼巴嚼巴吃了,再一口啐出去。
我妹妹拼命地用手去护着头发,因为疼痛而把一张小脸皱成核桃的模样,目光惊惶得像猎人枪口下的兔子。
其实没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我哥哥在临摹一张用于“大批判专栏”上的报头画,我妹妹遵命帮他按着纸,结果手动了一下,哥哥的画笔跟着纸张拐了个弯,那画就糟蹋了。
“乡巴佬儿!除了吃饭,你还会干什么?”哥哥抓住他手里那条细得可怜的辫子,用劲地一下一下地扯,不依不饶。
我妹妹哭了,眼泪大颗大颗地流出来,成串的玻璃珠儿一样。哭还不敢哭出声,嘴角撇成一个弯弯的八字,肩膀一耸一耸,万般的隐忍和悲苦。
我看不下去。我丢下手里做数学用的三角板和量角器,站起来走到他们面前。“你放开她。”我要求我哥哥。
“走开,不关你的事。”他瞄了我一眼,不屑的样子。
我说:“你放不放?”
他不放。他把那根可怜的辫子揪得更紧。我妹妹护疼,只好把脑袋一个劲地往他手边送,腰跟着弓起来,弯曲得像一只虾。
我转身离开,走到厨房里,抄起一把切菜刀。那一刻我对我哥哥恨透了,我的血呼呼地往头顶上冲,眼睛通红,心脏狂跳,一心一意要干出一件石破天惊的事情。我要杀了他。我要看见他的血,听见他死前的惨叫,让他从此不能在这个家里称王称霸。
我哥哥看见了刀。他惊叫:“你疯了!”
我逼视他,重复那句简单的话:“你放不放?”
他的手下意识地松了一下,跟着又扯紧,开始嘲笑我:“想干什么呀?两个对一个吗?别这么虚张声势好不好?你要真敢杀了我,我自己先把头剁给你!”
我一声不响,刷地扬起切菜刀。刀刃在空中划出一道银亮的弧形。我看见我哥哥的脸在瞬间扭曲和发白,变得惨兮兮、乱糟糟,像一团用旧的抹布。
还好我没有完全地丧失理智,刀口扬上去的那一刻,我的手背鬼使神差地翻了过来,改用刀背对准我哥哥的脑袋。而且我的力量没有用足,刀背只轻轻地在他耳朵上方砍了一下。但是这已经够可以了,他的脑袋上已经绽出了一道血口子,血涌出来,聚集在伤口处,似乎还犹豫了一小会儿,然后才细细地往下流淌,越过发丛,染红了耳朵,再滴落到衣服的领子上。
我哥哥抬手按住伤口,一声不响地看着我,满脸都是惊讶和疑问。他的手不由自主地松下来,放开了我妹妹的辫子。我妹妹倒是一点也没有发懵,重获自由之后,立刻奔到我父母的房间里,去取常用的那只药箱。
作为一个医生之家,我们家的纱布药棉碘酒红汞之类向来不缺。而且我们兄妹几个都懂得一些粗浅的急救知识,小伤小痛是能够对付的。那天我哥哥对着镜子自己给自己疗伤,拿一把小剪刀剪去伤口周围的头发,然后用酒精药棉清洗血迹,涂上碘酒,还撒了一点消炎药粉,敷上纱布棉花,用胶布带粘牢。最后他妥善地服下两粒消炎止痛药。
他一个人忍着疼痛,龇牙咧嘴做这一切的时候,我和妹妹远远地站在他身后,全神贯注地看着。我看见镜子里的他别扭地抬着手臂为自己疗伤时那副肃穆庄严、自爱自怜的样子。他偏着脑袋,不断地动来动去,调整角度,好让他把自己镜中的形象看得更全面一些。他洗伤口、擦药、敷纱布时,翘着兰花指,动作轻柔而细致,简直就像《木兰词》里“对镜贴花黄”的妙龄少女。他还不时抬头,暂停了手里的忙碌,看镜子深处倚墙而站的我和妹妹,不敢多说话,却发出怪异的冷笑,一副幸灾乐祸的神气。他知道等会儿我父母下班回来,不会轻易饶恕我的行为。
我开始感到后怕,心里怦怦地跳得厉害,浑身肌肉轻微地颤抖,痉挛,使我感觉异常疲倦。我的手把我妹妹的小臂抓得发红,是下意识的,捞住救命稻草一样的。我妹妹虽然小,却真的是善解人意,不住地用她的小手指轻轻抠我的手心。我知道这是她惯用的动作,每次她对一个人表示忠诚和安慰时,就给出这样的暗示。
我的父母看见哥哥头上的伤口,果然大为震怒。我母亲抬手就给了我一个耳光。她秀目圆睁,指着我的鼻子说:“我真没想到你这么歹毒,小小年纪就有杀人的心思。”
我父亲首先检查哥哥的伤口处置情况,确认过程无误之后,把我叫到房间里谈话。他说:“如果你那一刀下来,又偏巧砍在头部的哪根动脉血管上,我们现在要对付的就是一场丧事。而且你会立刻被判入牢,在牢中长满十八岁,然后被拖出去枪决。我和你妈妈还要为你付五毛钱的子弹费。如果你砍伤的是神经,那更糟,你哥哥会痴呆,或者瘫痪,你要为他负一辈子责任,忏悔一辈子。那样你更是生不如死。”
我紧抿着嘴唇,竭力不让自己的眼泪掉下来。我拼命想一些不好的事,让我气愤的事,用来阻止自己伤心,那就是:为什么没有人去反省事情发生的起因?他们为什么不去责备我的哥哥?
袁小圆又到我家里来了。
是在夏天的晚上,父亲母亲都在医院里值班。他们经常要值夜班,用一把铁锁把我们三个人反锁在家里。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如果他们不锁门,由我们在临睡前从里面把门销插上的话,他们回来时就很难把门敲开,因为我们一个比一个睡得更死,常常是邻居被叫醒了,我们还没有醒,邻居们很有意见。
其实锁门也就是一种形式,所谓防君子不防小人。我们住的是平房,朝南一排玻璃窗,夏天窗户都是开着的,手扒着窗沿,身子一耸,轻而易举就跃上来了,不费吹灰之力。就连我妹妹这样瘦小的人儿,都能够出出进进如入平地。我们很喜欢从窗户里跳进跳出的游戏,有时候实在找不到出门的理由,就把铅笔橡皮扔出去,再翻窗出门捡回来。那个时代的少年们就有这样的本事,能够把平淡的生活过出不平淡的滋味。
袁小圆很规矩,也很客气,他绝对不会在黑暗中冷不丁地蹿上我们家的窗台,然后贼一样地跳进屋里。他来了,就在外面轻轻敲击某一扇窗户,“嗒嗒嗒”三声,不多不少,不轻不重,像战争年代地下工作者的接头暗号。我哥哥一听到这样的声音就会眼睛发亮,喜形于色,豹子一样敏捷地跳起来,奔到窗口,伸出一只手去。袁小圆在外面搭住他的手,脚底下一用劲,长腿就迈上来了。他从来不像我和妹妹那样,要把肚皮贴在窗沿往上爬,他嫌那样的姿态不雅,还会弄脏他雪白的衬衫。
袁小圆带来了一盒棋,他要跟我哥哥下象棋。他把土黄色卡其布的西装短裤束在衬衫外面,短裤上系的是一条军用皮带,半旧,有一种不动声色的高贵和威严。我想这皮带肯定是他爸爸送他的,我哥哥说过,袁小圆的爸爸是团职干部,在上海驻军。那天他还穿了一双咖啡色塑料凉鞋,跟他的短裤及皮带的颜色十分般配,所以我印象深刻。
袁小圆一来,我哥哥就拉着他的手,把他带到里屋我父母的房间里去了。当时我和妹妹在外屋饭桌上合看一本小人书,打仗的。我对写打仗的书一向有兴趣,我妹妹却不喜欢,一看到死人断腿的场面就要捂眼睛。她老是催我翻页。我们头顶上吊着一盏十五瓦的电灯泡,灯光昏黄,时不时有米粒大小的蠓虫从窗外飞进来,绕着灯泡飞舞。虫子的身体绿得很漂亮,翅膀掀开是一层层的,轻纱叠起样的。虫子不咬人,但是飞翔中冷不丁地撞到我们的脸上,皮肤就有微微的蜇刺感。
袁小圆一来,我的心思不在小人书上了,我的眼睛继续瞄着书页,耳朵却弹簧一样不断地伸长,一直伸进我父母的房间,听那里两个男孩子的动静。我希望能听到他们在一起都说些什么,他们下棋时会不会争吵,袁小圆是不是比我的哥哥更加聪明,肯不肯在棋盘上痛下杀手,把我哥哥弄个人仰马翻。
我时时都盼着看到我哥哥沮丧和失败的样子。
时间过去了十分钟。接着又过去了十分钟。里屋安安静静,恰似无人。我实在猜不出来他们在干些什么。我妹妹用一根食指捅捅我的胳膊,小声提供了她的想法:“你猜他们会不会跳里面的窗户出去了?”
我把小人书推给了我妹妹,站起身,离开饭桌,把走路啪嗒作响的木屐留在桌下,光脚丫子往里面的屋里走。
外屋和里屋之间有门框,但是没有门扇,这就给我的偷窥提供了方便。我的身子贴在门框上,只把一个脑袋伸进门洞里。里屋同样是一盏十五瓦的灯泡,光秃秃吊在我父母的大床前。用久的蚊帐在灯光下黄得发暗,散发出热烘烘的气息。帐门低垂,隐隐约约看见帐子里有两个静坐不动的身影。床前踏板上是整齐排列的两双鞋,咖啡色塑料凉鞋是袁小圆的,磨得很薄的木屐是我哥哥的。
我屏住呼吸,只用脚掌着地,猫科动物一样地往前再走几步。现在我已经看得很清楚了,他们两个人居然是面对面盘腿坐在床上的!他们盘坐的姿势一模一样:膝盖架着,胳膊肘撑在膝盖上,身体前倾,肩背拱起来,以便低头看到摆在两个人之间的棋盘。他们脑袋紧挨着脑袋,抵在一起,互相借力一样,有点像两只头角相抵的羊。我哥哥的一只手甚至搭在袁小圆的光腿上。而袁小圆的十个脚趾又分别扣住了我哥哥的两个脚背。他们的眼睛只看棋盘,不看对方,手脚也都静止不动,好像突然之间被什么人施了魔法,或者点了穴位,就那样的成了两尊姿态怪异的雕塑。
我当时的感觉真的是很怪异。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别扭和嫉妒在我的心里蹿动,我喉咙发干,脚板底下好像火烧火燎。我明白自己成了一个令人讨厌的闯入者,我的处境异常尴尬,走也不是,留着也不是。我不知道如何是好。
我哥哥坐在蚊帐里,头也不抬地说了一个字:“滚!”
他们已经发现了我。我的脸刷地一下红成了新娘子的盖头布。
可我不能就这么不战而退,我勉强为自己找到了一个闯入房间的理由:“妈妈不喜欢别人上她的床。而且你们连脚都没有洗。”
我哥哥隔着蚊帐鄙夷地瞥我一眼:“滚出去,你管不着。”
我再祭出一个法宝:“妈妈说你跟袁小圆不应该整天粘在一起,好得过分。”
我哥哥一声冷笑:“你嫉妒了?”他又说:“你肯定是嫉妒了。我知道你喜欢袁小圆。哎,是不是?”他用膝盖碰了碰袁小圆的腿。
袁小圆埋头在棋盘上,像是在苦思一个了不起的残局。他没有理睬我哥哥的话,也没有抽空看我一眼。他从头到尾都没有抬头看我。
我一点儿都不否认我崇拜和喜欢袁小圆,可恶的是这个事实不应该由我哥哥的嘴里说出,他霸占了属于我的感情空间,还要对我射出冷枪冷弹,简直就是一个恶魔。我大步地走上前,哗地掀开蚊帐门,大叫:“下来!别弄脏爸爸妈妈的床!”
我的话音刚落,袁小圆呼地一下子抹掉了棋局,一声不响地把棋子连同那张画了棋盘的纸收进棋盒里,手撑着凉席挪到床边,弯腰穿鞋,从我身边沉默地走过去,翻窗离开了我家。
我赶到窗口,呆望着他的背影在夜空中消失。不知道哪家邻居刚给菜地施了粪肥,空气中有一股热烘烘的臭味,粪臭中却又夹了蔷薇花的浓香,感觉怪异得很。我有些心虚,怕袁小圆生气,从此不再理我。尽管他一直就没有理过我。
这不是我的本意,我想。我没有赶他走的意思。
下一次,他会在什么时候到我家里来呢?
高中三年,我跟他几乎没有个人的接触。他是高中部的化学老师,可是我们总是阴差阳错地分离着。我读高一时,他教高三班。我升了高二,他又从高三下来教高一。我们时常在教室走廊上匆匆地擦肩而过。那时候,上课的电铃声催命一样地响着,男生女生从校园的各个角落里红头赤脸地往教室狂奔,头发间和衣领中冒出热烘烘的、年轻人身上特有的气味,荷尔蒙的气味。一节课下来,四十多个学生在关闭的房间里闷坐四十多分钟之后,这种古怪的气味会更加浓烈,像死鱼身上的腥臭。
他挟着讲义,有时候手里还拿着一两样做化学实验会用到的简单仪器,混杂在高中学生中间,从走廊对面向我走过来。他走路的步子本来很快,因为走廊上人多拥挤,只好随大流地跟着移动。他的脸非常年轻,脸上总是有明媚的笑意,一侧脸颊的酒窝深深,如果不是下巴上胡茬的颜色稍稍的重一点,跟我们班里那些长相老成的农村男孩没有太大的年龄差距。
我们擦肩而过。我们彼此都淹没在人群里,模糊了个性和外貌,普通到一不留神就会把对方疏忽过去。
可是我嗅到了他身上的气味,他皮肤上的那种温暖,就像春天走过油菜花地时,从阳光晒热的土地上升起来的暖意,饱满,潮湿,略略地带着青涩气。
初中那年,在宣传队参加歌剧演出,他弯下身子为我化妆的时候,我在这样温暖的气味里浸泡过了,腌制过了。
一九七七年,我十九岁,那时我已经插队农村,是知青屋里的一个年轻的户主,穿褪色的破旧衣服,脚上是打着补丁的高帮胶靴,头发用皮筋绑成两个刷锅把儿,扛上锄头,和所有生产队的乡民们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夏末秋初的一个炎热中午,我在棉花地里打药。沉重的农药喷雾器把我的肩膀勒出两道血痕,汗水渗进伤口,火辣辣地刺痛。我整个的人晒成了一只红虾,而且是那种因为脱水过久而奄奄一息的虾,虾身疲软脱节,没有弹性。从我手中喷出去的农药通过鼻粘膜吸进气管,使我双眼模糊,恶心要吐。我知道这是轻微的农药中毒。昨天我的一个同伴就因为中毒过深而昏死过去,送医院急救才缓过气来。可是喷农药的活儿总要有人来干,实际上队里的女工都聚集在这块棉花地里,临阵逃脱是可耻的行为,棉田如果喷药不够及时,虫害蔓延的后果会不可收拾,半年辛苦在一夜之间化为乌有。恶魔般的棉铃虫就是这样肆虐和猖狂。
我心慌,气闷,恶心。棉花地里密不透风,滚烫的土地如一口蒸笼,蒸腾出农药和化肥双重难闻的气味。药水打过的棉株上,肥嘟嘟的粉色肉虫蜷缩一团,然后跌落在地,留下娇嫩的棉蕾上触目惊心的咬痕。我穿的是长裤长衫,裤脚袖管都用麻绳紧紧捆扎起来,头颈上包着一条棉纱方巾,防备农药对皮肤的直接渗透,带来的尴尬便是闷热难当,热得我们不能不把嘴巴鼻子尽可能地张大,因此而又吸进了空气中更多的农药颗粒。
队长在棉花地外边朝我招手,让我过去。他脸上的神情是笑嘻嘻的,不像是对我做的活儿不满意,拎我出去教训一通的样子。我放心了。
背着喷雾器从棉花地里横着穿过时,茂密的棉叶刷啦啦地擦过我的身体,衣服上沾着青青的汁液,像一朵朵染上去的蓝花花儿。刺鼻的农药味渐渐离我远去,剩下的是阳光和青苗的热烘烘的芳香。我拼命地呼吸,吐纳,肺腔中的浊气一点点地被置换出来,胃里的恶心开始平息,心情又变得轻松和愉快。不管怎么说,日子还过得去,活儿虽然苦,可是我们年轻,一觉睡过来又精力十足。我们周围的知青们彼此彼此,麻木和听天由命是我们共同的状态,既然大家都没有什么想头,也就不去多想。
队长笑嘻嘻地说:“有个人找你,男的,不知道是你爸还是你哥?”
队长往远处的机耕路上一指,我迎着太阳,眯缝起眼睛,看见了站在树荫下的他。不是我爸,也不是我哥,我爸和我哥都不会来看我,我想这么告诉队长。可是我最终什么也没有说。
我把肩上的喷雾器卸下来,放在田边,拍一拍衣服上的浮土和碎叶,心跳着向他走过去。我闻到自己头发里的酸馊,农药的残留气味也赖在衣服上拂之不去,高帮胶靴上似乎还有棉铃虫死尸的腥臭。我的头发零乱,满脸汗斑,皮肤晒得一片片卷曲脱落,比花脸猫的模样好不了多少。我的裤子太肥,上衣太短,裤管袖口还用麻绳可笑地捆着,跟村子里烧锅做饭的老妇女们同样的不修边幅。那一瞬间,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出来,我心里忽然有些恨他,他不该在这样的时候不期而至,让我狼狈,让我出丑,让我无地自容。
他站在树荫下,默默无声地看着我,目光像是要穿透我的身体,看清楚我生命中所有的艰辛和困顿。他穿着格子布的短袖衬衫,米色长裤,黑色布鞋,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他是骑自行车来的,车后座上卡着一个方方正正的布包,车龙头上挂着漆皮掉落的军用水壶,一块擦汗用的小白毛巾系在水壶带子上。总是这样。他做任何事情都是这样:周到细致,近乎完美。
他让我更加沮丧。我们之间的差别如此巨大,我不希望他来看我。让我自甘堕落好了,最好这世上所有的亲人朋友都忘记我,不再提起我,我就这么混着,混到死为止。
我一步一步走到离他很近的时候,他忽然伸出手,一把将我拉进了树荫之中。然后他取下车把上的水壶,拧开壶盖,让我喝。我的嘴唇刚一接触到壶口,就紧紧地粘上去了,凿子都无法凿开一样。我仰着头,咕咚咕咚地往喉管里灌水,喘不过气来。他眼巴巴地看着我的贪相,一声也不敢出,怕我呛着了。我喝完壶中最后的一口甘露,才猛然想起,应该给他留下一点,他回去的路上渴急了怎么办?
他是特地来给我送复习资料的,就是夹在他车后座上的那一包东西。他告诉我,据可靠消息,大学要恢复招生考试了,我不能放过这个机会,无论如何,我要把命运掌握到自己手里。他说我在学校里成绩那么好,我比他教过的所有女孩子都更聪慧,他希望看到我成功。
他最后说了一句话:“我对你有责任。”说这句话的同时,他把手抬起来,放在我的头顶,轻轻地抚了一抚,顺势落下去,擦过我的肩头时,再一次地作了一个短暂的停留。
他对我说了那一大段考大学的理由和必要,我没有听进去,但是他的手在我肩头停留的那一刻,我鼻子一酸,流泪了。他说他对我有责任,我感觉到这句话的分量。我十九岁,已经懂得了承诺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他承诺了我,我应该把我的承诺回报给他。我们彼此间早就有了这样的默契。从我十三岁,用他的上衣遮盖了我流血的身体时,默契就开始了。
我比袁小圆和公社里的其他知青们多出了一个月的复习时间。我刚开始遮遮掩掩看他给我的那些复习资料时,我的同伴们非常不屑,她们说我还是年少,幼稚,见风就是雨的。她们说,中国的事情,哪能够听信谣传呢?不知道谣传十回有九回半是假的吗?中国人多么善于给自己制造心理安慰啊!
一个月之后,公社的高音大喇叭里播出新闻:中国的大学要在一九七七年底恢复高考制度。
我的同伴们傻眼了,短暂的震惊和激动之后,大家开始发疯样地收集各种“文革”前的初高中课本,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地理、历史……见什么逮什么,角角落落,只言片语,统统拿过来供在案头,夜夜苦读到天明。
那个时候,我已经读完了他送来给我的全部课本,开始一道道地做题,做难题和偏题。他帮我在所有的题目后面都配了答案,我可以给自己判定对错。
深秋的那一天,我哥哥和袁小圆敞着屋门在地上做题,粉笔在地上写出一片白花花的公式和解题步骤时,我凑巧走过去瞥了一小眼。他们生怕我偷题,抬起头,瞪着眼,用那么戒备和不欢迎的态度对待我。袁小圆甚至抬脚抹去了地上的一切粉笔字迹。
他们一个是我的哥哥,一个是我曾经崇拜和迷恋过的男孩。
两个漂亮、优秀、自恋和互恋的小男人。
那个瞬间的场景,我记忆极深,如镌刻在石壁上的岩画一样,岁月无法轻易磨灭。
春节之前,我和哥哥双双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我哥哥先看了他的,然后又看了我的。他不敢相信。他抿着嘴,漂亮的眼睛里罩上了一层青青的雾气,拿信纸的那只手在微微颤抖,很轻微很轻微,是努力克制的姿态。他不愿意在我面前暴露出他的沮丧和软弱。可是我看见了他手中纸张的颤动,簌簌的,像风中粉蝶的翅膀。
最后,他的手无意中一松,那张通知书在空中轻飘飘地打了个旋,倾斜着往地上坠落。我一把抄起来,折两折,重新装进信封。他不看我,转身躺到床上去,两只手垫在脑后,双眼望天。到晚上,我妹妹喊他起来吃晚饭的时候,他的眉间多了一条皱纹,眼皮也有点耷拉下来。半天的时间,我的哥哥老了差不多十岁。
去年的那个冬日,我从电话中得知他的死讯之后,心里涌出的第一个愿望是在梦中再见他一次。我早上醒来,从冰箱里倒出一杯牛奶,喝下牛奶的同时,我吞下去两片“安定”。然后我又上床。半小时之后,我开始迷糊,似睡非睡,能听见客厅里电话铃响,听见楼下老太太们买菜归来的寒暄和唠叨,但是我不能思想,对外界发生的一切无法作出反应。我把双手搁在胸口,期待做梦。多年以来,我有个很坏的毛病,睡觉时只要手搁在胸口,肯定会做梦,而且是噩梦。我经常在梦中被我的亲人追杀,逃无可逃,乞求、哀告、反抗都无济于事。我也会梦见我的亲人死去,是暴死,家族战争那样的死,死者躺在棺材里,血糊邋遢,面目全非,甚至身首异处。我还无数次地从悬崖坠落,快速下沉,脚下是深不见底的黑洞,我沉落的速度可以用“一坠千丈”来形容。醒来时我大汗淋漓,胸腔内像有一面皮鼓在拼命擂响,晕眩的感觉许久之后才能消散。也有时候我是尿急,死活找不到厕所,东奔西突,因为即将当众出丑而绝望至极……
我将双手搁在胸口,半睡半醒中做很多诸如此类的噩梦。我一次都没有梦见过他。他不会在我的噩梦中出现。我叹一口气,把手从胸口挪开,别在腰后。我又迷糊过去,但是却不再做梦,平平静静。
下午,我开始清醒,觉得肚子饿,起来泡了一袋方便面吃。我不甘心。我怎么就会梦不到他?我怎么能够梦不到他?我又吃了两片安定。
所有的程序再一次重复:我如果将双手搁在胸口,必然会做噩梦,追杀、逃窜、械斗、坠崖……鲜血淋淋,紧张刺激。我如果放下双手,又干脆什么梦都不做,安详平静如同婴儿。
我陷入一个关于做梦的怪圈。
半夜,安眠药的药劲全部过去了,我在黑暗中无比清醒,镜子中能看见自己的双眸闪亮。我听见夜的声音沉寂却又喧闹,潮水一样起伏绵延。露水一滴滴打在窗口的雨篷上,很小的一滴,偏偏响出滞缓的沉甸甸的分量。对着夜空,我开始勾画他的面容,回想我们之间的一幕幕往事。回忆有连续性,像电影,却是无声的,而且是原始的黑白两色。我不满足。我还是想在梦中见到他。我想知道他在我的梦中会是什么样子,他将以什么样的形象出现,又会以什么样的举止结局。我不要真实的回忆,我要让梦境替我虚构和创造。
会发生什么呢?在梦中,在单独属于我们的世界里?
独自一个人,背着简单的行李卷儿,带着四季衣物、洗漱用具、大学录取通知书和粮油户口迁移证,我坐上了去北京的列车。
唐仁,我是在车行途中认识他的。
他由他的姐姐护送到京。他姐姐高大健壮,短发,脸庞红润,乌溜溜的眼睛很灵活地转来转去,笑容时时漾在嘴边,说话的声音清脆爽朗,一望而知是那种圆通能干的女孩。他们姐弟上车时买的是站票,没有座位。做姐姐的就跟我商量,让她弟弟在我的座位边上挤着先坐一会儿。然后她不见了。
唐仁的外表跟他姐姐恰好相反,清秀,单薄,甚至有一点羸弱。他垂着眼皮,听任他姐姐前后张罗,一言不发,顺从,或者也可以说是迁就。他被他姐姐安排着在我身边挤坐下来时,矜持地只坐上半个屁股,身体是背对我侧过去的,而且从头到尾没有抬头看我一眼。
他坐着,上身笔直,一动不动。我感觉他的身体非常紧张,像绷直的弹簧一样。于是我也跟着紧张,列车员过来倒水的时候,我连杯子都不敢拿出来,生怕动作过大惊动了他,让他更不自在。还好他姐姐很快回到车厢,并且笑嘻嘻地带来了列车长,一个三十多岁表情苛刻的男人。列车长开始赶我对面座位上的一对农村夫妇,让他们站起来让开座位。原来这两个人是蹭坐的,他们稀里糊涂坐在了列车长掌控的机动座位上。列车长把这两个位子给了唐仁姐弟。
他们在我的对面舒舒服服坐稳之后,我惊讶地发现唐仁跟袁小圆长得有几分相似,尤其是脸上那副骄傲和轻慢的神气,那种只关注自己、对身边万物不闻不问的劲儿,简直像到了极点。惟一不同的是唐仁的皮肤比袁小圆白晳,因此显不出袁小圆那一口洁白发亮的牙齿,也因此比袁小圆少了一种神采飞扬的活力。
这是一个被家里宠坏的男孩,一路上享受他姐姐无微不至的关照和溺爱时,他心安理得,从容自在,没有一丁点知恩图报的表示。他埋头看书,是一本小人书,连环画册,看到有趣时,他嘴角会牵起来,目光柔下去,脸上有孩子气的笑意。他姐姐忙着给他剥煮鸡蛋的壳,剥干净之后浸到盛满开水的搪瓷缸子里。她不断地用手去试开水缸的外壁,觉得水凉了,鸡蛋热了,才动手捞出蛋,放在一块干净的手帕上,让弟弟吃。她很多余地对我做着解释,说她弟弟从小身子弱,胃不好,凉东西吃了会疼。
徐州过去之后,列车有过一次紧急停车,好像是前方铁轨上有人试图卧轨自杀。车停下来时发出刺耳的吱嘎声,整个车厢猛然往前一冲,正向而坐的人跟着往前滑动,我的膝盖正好撞在了唐仁的膝盖上。他异样地看我一眼,没有一点安抚或者担心的意思,却赶快把膝盖挪开,好像生怕我还会有第二次侵犯。
我搁在头顶行李架上的一个黄布书包没有放好,车厢震动时骨碌碌滚了下来,差一点儿砸在唐仁的头上。他姐姐眼疾手快地接住,平托着,还给我。有几样东西从包里掉到了小桌上,是我的钢笔、小圆镜子、塑料钱夹、装着入学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的厚厚的信封。他姐姐看到了信封上的校名,惊喜地叫起来,问我是不是这一届的新生?我才知道,唐仁跟我录取在同一所学校,我们同校不同系。
夜深了,火车在漆黑的华东平原上行进,车轮声喀嚓喀嚓地响着,漫长得没有尽头。车窗是紧关着的,车厢里的气味浑浊而污秽。所有的人都在昏睡。
我起身上厕所,从歪七倒八的人群里挤出去,然后再挤回来,因为打扰了太多人的好梦而心怀歉意。在座位上重新坐下来的时候,我无意中望了一眼车窗玻璃。我惊讶地发现,车厢里昏黄朦胧的灯光反射在玻璃上,整面车窗成了一幅活动着的电影屏幕,那些鸡啄米一样站着睡觉的人,挤来挤去上厕所的人,偶尔在车厢露面的穿制服的乘警,全都影影绰绰在车窗上映了出来,像是列车的外面并行着另外一辆列车,其中的一个车厢正在完整复制着另外一个车厢的场景和生活。
我还看见车窗上映出一张轮廓清秀的男孩面孔,面孔的一小半被撑在额头的手背遮住,手背下面掩护着一双直视玻璃的眼睛。昏黄幽暗的车厢背景之中,这双眼睛清澈明亮,眼中的两点微光闪闪烁烁,美如钻石。
那是唐仁。他通过玻璃的反射观察我,还以为我不知道。这个像极了袁小圆的男孩。
我们在出了车站之后分手,一前一后登上了两辆学校开来接新生的巴士车。我是故意跟唐仁和他的姐姐拉开距离的,我不喜欢看到他姐姐对他那种无微不至的样子。姐姐也就比他大一两岁吧,他们之间的角色有点错位,使我感觉到荒诞和别扭。
我不知道如今的大学新生在踏进校门那一刻的心情是什么样。在我们七七级,毫无疑问,最初的喜悦是像醇酿一样把我们醉倒了的。我像一个梦游者,脚步踉跄地行走在校园里,看图书馆前过早盛开的迎春花,看初春天气点缀在料峭寒风里的星星红梅。北方的色彩比南方要来得庄重和肃穆,雕梁画栋和绿色琉璃瓦都是皇家的气派,连空气中都有跟南方不一样的辽远和旷达。
我喜欢一个人闲来无事地走,从宿舍的楼门出发,沿柏油小路拐上中央大道,途中看留学生们三三两两地进出他们的住宿区,看校内商场简陋的橱窗,看学校告示牌上新换的内容。然后,穿过体育场,绕过教学楼,围着我最喜欢的图书馆转上一个圈,从另外的一条路,贴着食堂和宿舍区的边,返回到我的出发点。
离食堂不远,在宿舍楼和商场之间,有一家门面很小的新华书店,每次从那里过,我都会伸头进去□上一眼的。书店虽小,摆出来的书却是天文地理无所不包,总能够满足学校里文理各科学生的需要。书店的气味很香,纸张和油墨混杂在一起的那种甜蜜,诱得人心痒痒的。
有一天,书店门外排着长队,是店里新到了一套英语教材。我正好从这里路过,看见张贴在橱窗上的新书广告,就排了进去。排进队伍才发现,我前面的一个男生是唐仁。
唐仁瘦了,脸色有一点黄,鼻梁更加高耸和挺拔,目光却依旧严肃和淡漠。他的头发零乱如草,衣领也不是很干净,衣服的扣子还掉了一个,风一吹,下摆就掀起来,没着没落地舞动着,显出一种无人照顾的仓惶。他回头看见了我,愣了一愣,对我点点头。我也对他点点头。我们之间就像是普通的有一面之交的同学,就像我们从来没有在火车上面对面地度过一天一夜,彼此那么近地呼吸过同一个立方米里的空气。
书店营业员发现队伍太长,怕大家排了队又买不到书耽误时间,就走出店堂,大致地估了一个数,让排在我后面的同学散开,等书店明天进了货再来。这样,我成了排在队伍最末一个的人。唐仁在我的面前。我们之间相隔半只胳膊的距离,沉默地跟着队伍一点点地往前移动。
实际上,如果不是后面发生的事,我也许一辈子都不会跟唐仁说话,我们永远都是隔着距离的陌路人。我们相互没有仇恨,没有喜悦,没有欲念,更没有爱。爱实际上是需要欲念激发的,对于唐仁,我感觉不出有任何的欲念,我一辈子对他都很冷静,我总是由他的第一个动作猜测他可能会做的第二个动作,我等待,静观,像解几何题目那样一一求证,而后怅然地想:不出所料。
后来唐仁把人生所有的不快都算在我的头上,他说,是我害惨了他。
我不这样认为。这不公平。既然我没有爱过,我就不应该承担爱的责任。
说出来还是书店营业员的错,那一次,他把教科书的数量和排队同学的数量估算得对不上号了,排了约摸一小时的队之后,只剩我和唐仁两个人眼巴巴站在柜台前的时候,营业员弯腰找了又找,还是不能够从柜台下面找出相同的两套书来。他只好把最后一套书珍惜地托在手中,轻轻拍打着书页,看看唐仁,又看看我,不无为难地跟我们商量:“谁拿上呢?你们两个?”
我想我完全能够明白营业员的意思:他希望我拿上。否则他把书直接递给我前面的唐仁就行了,用不着问这么一句话。他让我排了一个小时的队,于心不忍。我是女孩,唐仁是男孩,在可能的情况下,女士应该有优先权。
我已经把手伸进衣袋里,准备掏钱了。可我嘴上还是要客气一声,表示礼貌。我就对唐仁谦让了一句:“你排在我前面,书是你的。”
唐仁“嗯”了一声,一个“谢”字都没有说,手伸进口袋,掏出他的皮夹子,取一张十块的纸票出来,放在柜台上。
营业员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他没有想到在我们这样的校园里会有如此愚钝抑或是自私的男孩。他把嘴张了张,大概忍不住想要说上一句什么,结果还是无话可说。他翘着手指把那张纸币拈起来,扔进钱箱,找零,脸上的神情是明显的不乐意。
我不走,我固执地站在店堂里,等着看完唐仁买书的全过程。我看着他把找回的零钱抹平,放进皮夹子,把发票夹进新书里,把新书塞进书包,然后转身出门。他没有问一声我是否比他更加需要,没有表示一丝一毫对我的歉意,甚至没有一个请求我原谅的眼神。
那一刻,我又想到了袁小圆。袁小圆当年在知青屋里拒绝我看他写在地上的题目时,伸出一只脚擦去满地粉笔字的动作,是同样的冷酷、绝情和自恋。
走出书店的时候,我流出了眼泪。我很难为情,慌忙抬了头,使劲地望天,把泪水封在眼睛里,憋回去。我为什么要为这样的男孩子哭?我不该悲伤,应该愤怒,以冷酷回应冷酷。
泪干了,眼眶是绷紧的,涩涩的,很难受。我低下头,迎风走着,头发和心都在风中飘飘荡荡。我说不清楚我是不是恨他们——唐仁和袁小圆。他们眉清目秀,姿态高贵,行为自我,对女孩子不屑一顾,或者说是不懂得相顾。
我恨不恨他们呢?我们彼此都是骄傲的人。
又是排队,在大饭厅里,中午买饭的时间。
排在我前面的肯定超过了两百个人,队伍长蛇一样从卖饭的窗口蜿蜒横亘过整个大厅,一直逶迤到对面山墙。我旁边的几排队伍更长,队尾顶到山墙还拐了弯。似乎全校的学生都在同一时间旋风一样地扑进饭厅,他们上完上午的四节课之后饥肠辘辘,脸色焦黄,眼冒绿光,迫切需要饭菜对肌体的抚慰和滋润。饥饿使大家极不耐烦,脾气急躁,无数的饭盆无数的铝匙在手中碰击出一片叮当的声响,恨不能拿空气当食物先吃进嘴里。地上是油腻腻的,陈年的菜渍、饭粒、馒头渣、汤水结起一层厚厚的污垢,脚踩上去能感觉到污垢的黏度和弹性。泔水的酸味从饭厅两侧飘过来,暂时性地把胃里的饥饿压下去,让大家排队时的心情不那么急迫。一直要到接近卖饭口,新鲜饭菜的热腾腾的香味才浓浓地盖过一切,把我们的目光直勾勾地引过去,一心一意想像和期待着窗口后面精彩的内容。
我排到队伍中间时看到了唐仁。他穿着一件米黄色的翻领上衣,右肩背着很大的书包,左手拎一个装着饭盆和铝匙的脏兮兮的饭袋,迟迟疑疑地出现在饭厅门口。他被饭厅里排队买饭的巨大长蛇阵吓住了,进退不是地站着,考虑要不要加入进来。跟他身边进进出出的北方男孩子相比,他身体单薄,神情羞怯,站在饭厅尺寸高大的门框下,更显得羸弱和迷茫。
考虑片刻之后,他往后挪了一步,准备退出。有不少人舍不得花时间排这样的队,在饭厅附近找个地方蹀躞着背上十来个英文单词,待饭厅里曲终人散之后,再重新杀回来。但是剩下的饭菜无可挑选,不是最贵的就是最难吃的,读书读出毛病的人才会这么干。
我踮起脚,朝他招手,还喊了他的名字。我这么做,不是出于对他的好感或怜悯,我是报复,同样是排队,他不肯成全我,我却要帮助他,用我的大度报复他的狭隘。
他听见喊声,眼睛在饭厅里寻找一番之后,看见了我。他脸上闪过一丝惊讶,惴惴的,好像不太明白我喊他的意思。有一瞬间,他甚至还把脸别到了旁边,害羞一样。
我对他招手,动作幅度很大,傻瓜都看得出来:我让他到我前面插队,加塞儿。
他肯定不习惯别人对他的这种慷慨和热情,迟疑好久,才磨磨蹭蹭地过来,微红了面孔站到我旁边。我往后退了半步,留出一个人的位置,示意他站进队伍中。
但是我身后的人不干,他们不好意思指责我,就一个劲地嘘唐仁,要轰他走。加塞儿的行为等于不劳而获,而且唐仁还是个男生。唐仁脸红得更加厉害,不知所措地回头看我,征求我的意见:他应该怎么办?他脸上的线条因为惊慌而变得僵硬,嘴唇苍白发干,鼻尖上有一些细碎的汗珠,眼睛越发的迷蒙和茫然。
我的心突然地柔软了,融化了,舒展成一块温润的海绵。从前我对这个男孩的所有恼怒和不满烟消云散。我几乎是在一刹那间进入状态,取代了他姐姐的位置,变成他的守卫者和监护人。他应该是我的,他是属于我的,除我之外,别人没有权利对他做任何的伤害。
我看着他的眼睛,小声而不容置疑地对他说,他可以出去,在门外等我。
他从队伍里狼狈而逃的背影就像个罪犯。我看着他夹起来的单薄瘦削的双肩,心里有些奇怪,这样一个骄傲自恋的男孩,他遭受打击的一刻却又是这样脆弱,玻璃破碎一样,让人心疼。
我的饭袋里有两个白瓷饭盆,一个用来装饭装菜,另一个扣在饭菜之上,做盖子用。现在我把它们分开了,打了两份饭菜,一份是熘肉片,一份是西红柿炒鸡蛋。我一手托着一个热腾腾香气四溢的饭盆,侧身用肩膀开路,艰难地从几列长蛇队中横穿出门。
唐仁果然在门外等我。我把熘肉片的那一份递给他。他看了看盆子里黏糊糊的肥肉片和一些黄瓜、胡萝卜的碎块,皱眉不语。我马上明白他不喜欢这个菜。我就换给了他另外的一份,西红柿炒鸡蛋。
我们站在饭厅外面吃饭。大家都是这么吃:左手托饭盆,右手拿饭匙,连饭带菜地舀。饭厅外面是一大片槐树林,春夏之交的季节里常有碧绿的“吊死鬼”从树上落下来,被无数双学生的脚碾烂,弄得满地青紫。有一次一只“吊死鬼”恰好落在哲学系男生的饭盆里,他当时挥着饭匙大谈西方的几大哲学流派,顺便就把那只“吊死鬼”当肉丝舀进嘴巴。有两个女生看见了,捂着嘴,因为恐怖而忘了惊叫,眼睁睁地看着悲剧发生。几天之后她们才敢把真相告诉这位未来哲学家。哲学家并不慌张,笑一笑说,这没什么,他是广东人,广东人什么都吃,海纳百川。据说其中的一个女生对他大为佩服,由此而决定跟他恋爱。
唐仁吃东西很文静,也很仔细,每舀起一勺饭菜,要看一眼才肯往嘴巴里送,不知道是不是怕吃进第二条绿虫。他咀嚼饭菜的时候,舌尖会把西红柿的皮准确地留下,吐出,不吐在地上,握在手心中,准备洗碗的时候扔进垃圾桶。
他问我,应该付给你多少饭菜票?一毛五还是两毛?我说,是一毛五。我又说,其实每次付清很麻烦,我还要给你找零。我让他明天再到饭厅来找我,还由我代他买饭,可以每星期结算一次。
他松一口气,笑起来。他笑的时候眉眼花花的,有一些孩子气。因为有了饭菜的滋养,他的嘴唇开始红润和鲜亮,显出原本活泼的意味。
星期天,唐仁到我的宿舍来。我结余了一些杂粮票,拿到学校附近的农贸市场换了一兜鸡蛋,我答应给他煮鸡蛋吃。
我们宿舍的五个女生中,有四个是北京人,星期天她们都回家,所以宿舍暂时成了我的单人房,我可以在十多平方米的空间里享受完全的自由。我有一个简陋的电炉,偶尔偷着用一用,煮几个鸡蛋,下一碗面条,冒险的快乐比吃的快乐更多。
唐仁来的时候,换了一身干净点的衣服,头发也是新理的,显得清清爽爽斯斯文文。我问他那些脏衣服怎么办?自己会不会洗?他坦白地说,用洗衣粉泡在脸盆里呢,泡到非用脸盆不可的时候,捞起来揉一揉,在水龙头下冲一冲,马马虎虎就混过去了。我让他下次把衣服带到我这儿来,我负责帮他洗。他当时的表情很惊讶,惊讶中又有惊喜,像是走在路上捡着了大元宝一样。他问我,是真的吗?我说是真的。他用劲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似乎想把这件事记得清楚一些。
我一共煮了五个鸡蛋,全部剥给他吃了。我有一小瓶酱油,是买来下面条用的,我倒了一些在茶杯盖子里,他就用剥好的鸡蛋去沾。他后来告诉我,蛋黄沾酱油的味道更好,鲜味比较入骨。但是他在独自享受鲜味的时候,一点儿也没有想到让我也尝一尝。
他那天的样子很幸福,坐在窗前我平常看书做作业的位置上,在阳光下,仰着头,皮肤光洁,眉眼生动,额头上的茸毛泛出金黄的色彩,眼仁和鼻尖上跳跃着三个小小的太阳。
我忘记了他的自私,他的娇宠,他的脆弱和懒散。我想要全心全意地去爱一个人,去伺候他,奉承他,娇惯他,纵容他,怂恿他。为了我想爱的人,我愿意出卖自己,扒光自己,剁碎自己,燃烧自己。
我坐在距离他有两米之遥的另一把椅子上,不无好奇地看着他,心里想,下一步我应该做什么呢?
系收发室的老师叫住我,递给我一个方方正正的牛皮纸包,让我签收。我看了纸包上的落款,地址是我们省城的大学。我不知道谁是这个大学里的人,签字之后,就迫不及待地把纸包撕开。
一套崭新的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封面是淡灰色的,灰中带绿,格调庄严而高贵。掌心轻轻抚上去,纸质冰凉滑腻,化入肌肤一样。清爽的油墨味从书页中飘出来,袅袅四散,从鼻孔到脑门都有被荡涤的愉悦。
套书的第二册和第三册之间,夹着他的短信。他说,他考上了化学系的研究生。本来也想考到北京来的,填表的时候忽然地自卑起来,怕没有把握,终究是不敢。他说,独自在省城读书,为打发无聊,读了不少小说,读到罗曼·罗兰的这本巨著,忽然想到我肯定也会喜欢,在新华书店排了一上午的队,才买到手。他最后写道:一年没有见到你,不知道你的目光是否仍旧严肃忧郁?方便的话请寄张照片。
我把书送回宿舍,立刻跑出校门,直奔最近的一家照相馆,拍了我上大学之后的第一张照片。我在照相馆里别出心裁地盘起了头发,脑门光溜溜的,眉眼弯弯,脖颈修长,笑得有一点妩媚。
那是我希望自己坠入爱情的时候。
我给他寄去了这张照片,顺便也给父母寄了一张。
我母亲写信来,小心翼翼地问:真的是你吗?你怎么一下子变得漂亮了呢?你漂亮得连我都不敢认了。
我很高兴,就把那张照片拿去放大,配了镜框,锁在箱子里。我想,我要等到四十岁的时候,再回头来看我二十岁的模样。
唐仁说,你应该吻一吻我。他又说,你难道一点都不想吻我吗?
我问他,你想吗?或者你应该先吻我?
唐仁皱着眉,好像有点儿不太高兴。他不喜欢我这样跟他斤斤计较。在他看起来,他吻我,或者我吻他,实际内容是一样的,只是一个表述顺序不同的问题。
他往前靠了一步。我跟着也往前靠一步。现在我们彼此的距离已经贴得很近,衣襟和钮扣厮磨到了一起,他口中呼出的气息把我的额发吹得飘飘扬扬。
是个月黑天,星光不那么灿烂,小树林里的灌木和石块影影绰绰,刚才走过来的时候差点儿绊了我一个跟头。话又说回来,如果月明星朗,遍地洒银,我们就不会忽然想到接吻的念头,这样暧昧的事情如果有第三个人看见,我们会无地自容。
我等着,闻着唐仁呼吸中的气味。此前我们还没有接吻的记录,经历中一片空白。我感觉我们周围的空气正在凝固,变成黏稠的糖浆,要把我们不动声色地封闭起来。林子里本来有秋虫在鸣,此起彼伏赛歌一样,现在忽然地都停住了,好像被人指挥着一齐噤口,屏息静气地等待一件事情发生。
唐仁伸出一只手,摸索着把我的手握住,拉起来,放到他胸口。他说他心跳得厉害,问我感觉到没有?我缩回手。我说我也一样。他如释重负的样子,问我是不是仍旧想试试?我点了头。我不知道他对我的表态是失望还是高兴,总之他最后又问了我一句:确定吗?我说,确定。
他停顿了几秒钟的时间,好像是在积蓄身上的力气,也可以说是勇气。然后,他伸出舌尖,试探着碰一碰我的嘴唇。他的舌尖冰凉柔软,接触我唇边的瞬间有一个躲闪的动作,缩回去一点点,再迎头碰上来,粘住,原地画了一个圈。
我认为我不能过分被动,毕竟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所以我也张开口,把舌尖迎上去。我们的舌尖碰触到一起之后,彼此都感觉到惊奇,原来人的身上还有如此柔软的部位,那样一种彼此融化的奇妙的交合。我们就这样探着脑袋,嘴巴张开,舌尖相触,缓慢地摩挲,像两只面对面寻求沟通的鸟儿。唾液从我们的舌尖上一点点地涌出,我们不知道舌咽,就让它顺着自己的舌根咝咝地流进口腔。初起涌出的液汁是温暖的,从舌尖流往舌根的过程中,被夜风吹抚滋润,变得冰凉,冰凉而且清甜,把口腔和喉管润得非常舒服。
图书馆闭馆的电铃声忽然撕心裂肺地叫起来,把沉浸在品尝阶段的我们吓得一个激灵。我们像一对仓促行动的小偷,慌张地收回自己的舌尖,下意识地后退一步,站好。我们的心怦怦地跳着,有片刻时间竟不知道如何是好,是赶快走出树林,还是大大方方地原地静立,等着下自习的同学从身边过去?
在我们举棋不定的时候,纷沓的脚步声和说话声已经由远而近,潮水一样地漫过来,在树林前面的岔路上分出无数支流,往四面八方漫过去。也有一部分学生抄近路,从树林子里穿着走。但是他们没有发现黑暗中悄无声息的我们。也许因为人太多了,谁也顾不上注意谁。
唐仁拉了拉我的手,说:“走吧。”
我们一前一后,相隔了一米左右的距离,走出树林。唐仁没有送我回宿舍。他从来都不送的,我们都是在宿舍区的丁字路口分手,各自回楼。
那天他已经往另一条路上走了几步,忽然又转头,追上了我。他对我附耳说了一句话:“你的唾液很甜。”
我一个人站在楼门口的路灯下,很长时间地想着他所用的这个词。我记得他说这句话时,脸上有很纯的孩子气的笑。
每天晚上的日程都是固定的:我背着沉重的书包,站在饭厅的一个角落里,飞快地吃完排队买来的半盆玉米粥和一个馒头,挤到水龙头下冲一下饭盆,湿漉漉地塞进饭袋,拎着它一路小跑地往图书馆走。在馆门口排队,等着开馆放人。然后冲进大厅,飞奔上楼,在二楼阅览室门口再一次排队。我必须排得尽可能靠前,才能在阅览室里占到一个座位,同时用我的书包替唐仁占好另一个座位。
总是排队。没完没了地排队。千篇一律地排队。日复一日地排队。
唐仁从来不替我做这样的事情。他买了晚饭,要慢嚼细咽地吃,否则他会胃疼。他吃过晚饭还要先回一趟宿舍,把晚上要用的开水打好。如果等自习回来打水,开水房里又是人满为患,他讨厌那种拥挤。也许他还会趁这段空闲给他家里写一封信,贴上邮票投进邮筒。要是有人喊他打羽毛球,他也会下楼挥几拍子。总之他有了我为他排队,尽可以不慌不忙,把日子过出贵族般的悠闲。
一个星期总有一两次,在闭馆电铃叫响之前的十分钟,我们互相递一个眼色,提前收拾了自习作业,一前一后地悄然离桌。
我们去小树林接吻。
仅仅就是接吻。除此之外我们不知道还可以做什么。我们小心地抱在一起,他的手搭在我的肩头,我的手扣在他的腰间,客客气气的,有分寸有距离的,抱在一起。我们已经熟悉了彼此舌尖的柔软程度,我们在口唇相交的瞬间就能够知道对方今天是不是专心致志,有没有敷衍应付。我们的神情有一点庄重,有一点虔诚,还有一点像完成试验那样的,一丝不苟地遵守一个过程。
每天如此。每星期如此。我不知道唐仁心里是怎么想的,可我已经觉到了厌倦。
香港回归的那一年,我跟郭卫星正式离婚。之后没有多久,唐仁回国探亲,专门到我居住的这个城市来看我。
他给我打电话,而且打的是我的手机。他居然搞到了我的手机号码。他的声音我应该是熟悉的,但是他说话的腔调却令我陌生,那一口广东腔或说是台湾腔带着一点让人头皮发麻的嗲劲儿。我当时正在一家商场里,手机的通话效果不是太好,四周人声又太过嘈杂,所以对方老是架着我,要我猜他是谁的时候,我不耐烦了,大声地对话筒吼了一句:“我不认识你!”
对方的声音一下子就沉寂下来,有好几秒钟时间我只听到手机里电流的杂音。我以为对方确实是打错了电话,被我吓唬一声才醒过神。这样的情况是经常会发生的。我在心里骂了一句“神经病”,就准备收线。这时候我耳朵里忽然听到轻轻的几个字:“我是唐仁。”
我大声问:“你说什么?你是谁?”
他说:“我是唐仁。”
我闭上眼睛。这世界真像一个巨大的旋转门,你明明看着他一声不响从这边的门扇里转出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从那边门扇里转进来了,而且是面带微笑,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整个经过荒唐得一塌糊涂。
我去宾馆见了他。我们约在楼下茶座里碰头。他早早地就坐在了那里,可我犹豫了好一会儿不敢走上前确认。我以为我会见到一个沧桑严肃的中年男人,或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儒雅学者,恰恰就没有料到我面前的唐仁依然清秀柔弱,皮肤还是那样的光洁白净,高耸的鼻梁略显单薄,嘴唇是孩子气的潮润,就连额发也是从前那样软软地垂着,让人忍不住要伸手过去揉一揉,在掌心里体验那种绵软和滑顺。
我很奇怪,所有我认识并且付出过一段感情的男人,他们像商量好了不再改变自己似的,从他们年轻时候与我碰面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容貌就定格了,他们身体中骨骼的生长、肌肉的发展、五官的位置,甚至毛发的疏密……通通都在那一天里确定下来,时光从此对他们不做任何修正。与此相反,我认识的那些女人们,我的亲人和女友,我喜欢和不喜欢的诸多的工作女性,她们的变化总是令人扼腕,岁月走过她们身边的时候,想方设法也要留下某种痕迹,非如此不可,好像不这样就是白宠了她们一场,无论如何都不能甘心。
唐仁一看见我,马上就站起来跟我打招呼。从这一点来说,他比年轻时候还是有一些进步,多懂了一点世故人情。他从错落放置的迷宫般的桌椅间快速绕过来,制止了我在靠窗的某一张桌前坐下来的企图,抓住我的手臂要求我:“上楼,到我的房间去。”
我们上电梯,然后进到他的房间。他的房间和他衣服上都有淡淡的香水味,是一种中性的香水,柑橘香。他的衬衫也是柑橘的颜色,醒目,鲜亮,很配他不带沧桑感的眉眼和皮肤。从始到终,他都是一个缠绵的,柔性的,被娇宠与被溺爱的小男孩。我喜欢他的恰恰就是:他从来不对我隐瞒和藏匿这一点,他愿意像孩子一样被我娇惯,当我的玩偶和宠物。
他请我在窗口的沙发上坐下,自己巴巴地坐在我的对面。坐下不到三秒钟,他屁股着火一样地站起来,提出要求:“我要先抱抱你。”
我憋不住地笑出了声。唐仁的举动一点都不像他这个年纪的人。也正因为这样,他比这个年纪的大多数男人可爱。我把后背贴在墙上,任由他用双臂环住我的肩头。我想寻找到我们从前在小树林里相拥相抱的感觉。他有些性急,还没等我们的身体彼此适应,就勾下头,开始用舌尖来碰触我的嘴唇。我推他,说,别这样。我认为我们到达亲吻这一步还缺少过程,起码我面前的嘴唇暂时还是陌生的。他显得异常严肃,用力地把我按在墙上,不让我反抗,一边喃喃自语,说他憋不住了,他必须要做完这件事才能跟我像正常人一样相处,说话。他说,十五年中,他最想念的就是我的唇舌的滋味,我们之间交往的最高级的状态就是接吻,所以他的思维永远停留在那个状态,他疯狂地想要重温那种时刻。求求你,他说,让我吻你,求求你啦。
他边说边转动脑袋,用他的嘴唇来凑我。他脸上的真诚,他的因为去国日久而带了广东腔和台湾腔的普通话,都有一种孩子气的缠绵,使我的身体一点点地变得柔软。我们像一对壁虎一样紧贴在墙上,喘息和激动着完成了见面最初的仪式。他的双手把我的肩头抓得很紧,指甲一直掐进我的骨缝之中,几乎要把我掐到筋断骨裂。我一点都没有料到文弱的唐仁也会有这么大的蛮劲。他很快就出汗了,皮肤变得潮湿,嘴唇也越发糯润。柑橘的芳香从我的鼻翼下面丝丝缕缕飘起,无声却又是顽强地入侵我的每一根神经,让我舒服,让我甜蜜,让我醉生梦死和飘忽迷离。
我回到了一九七九年的小树林里。月色昏黄,树影朦胧,图书馆的灯光亮成一片遥远的边幕,秋虫在野草间鸣叫得如怨如诉。我们躲在黑暗之中,身体与身体之间隔着一个彼此认可的距离,双手轻轻相握,探着脑袋,口唇张开,小心地寻找,试探,碰触,品味,像两只头颈相交喁喁缠绵的鸟儿。我记得他说过的那句话,关于我的唾液滋味的结论,很纯粹的孩子的语言。他的眼睛里也是孩子式的满足。他以为这就是爱情。我们都这样认为,在很长的时间里。
他还在吻我,一点都没有停顿和结束的意思。但是他的舌尖上不再有从前那样的冰凉。也许因为我们封闭在房间里,没有了夜晚小树林中冷风的吹拂,体温能够恒久的缘故。也仅仅是这样的一点不同,我对他感觉到了陌生,心里闪过一种追寻不得的失落。接下来的几分钟,我开始变得被动,起码没有太多的积极性。我的身体对他只有迎合,没有接纳,更没有鼓励和纵容。这对唐仁来说非常糟糕,有点伤他的自尊。
他停下来,抱怨我对他太不热情,他是远渡重洋回来看我的,他做梦都想着跟我再一次接吻。
我从他的手臂中挣脱出来,回到沙发上坐下。我需要歇一歇,喘一口气。我还认为他的话言过其实,他不可能专门飞回来看我。这么多年,他不是在我的面前如烟蒸发了吗?
从前你有家庭,现在你离婚了,你让我又有了机会。他说。
我张口结舌。我离婚才一个月,消息就传到了他的耳朵里,可见现代社会中信息渠道是如何的畅通。
我又想,他应该还是真心爱我的,否则他不可能时时刻刻关注我的婚姻,收集我所有的信息,包括我的手机号码。
可是,他还知道别的什么吗?关于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他听到过哪怕是一点点传闻吗?我不能确信。
我走到床前,开始脱衣服。那是一张很宽很大的双人床,“king size”的,已经躺到了床上的唐仁在超大尺寸的被子里显得更加弱小,像个始终没长大的孩子。
我拉开外衣的拉链,双手别在背后,让衣服从肩背滑下去一半,再用一只手去扯另一只衣袖,脱下来的外衣扔到沙发上。然后我交叉了手臂脱套头的紧身内衣。
唐仁把被单拉到下巴处,只露出一张脸,神情庄重地看着我。他好像有一点紧张,还有一点羞涩,眼光时不时滑到别处去,躲避着什么似的。我没有指望他照顾我,替我脱衣服,安顿好我的一切,然后他再上床,躺到我旁边。不,他从来就不是这样的人,他不知道女人是需要由别人来宠爱的。
我在解胸罩搭扣的时候遇到了一点麻烦,细细的金属搭扣头缠到胸罩的蕾丝花边上了,而且越绞越紧,怎么都弄不开来。
唐仁说:“你慢慢解,我等你。”
可是我在那一瞬间改变了主意。我明白我不能强迫我自己。我放弃解搭扣,并且拿起脱在床上的那件套头内衣,重新往身上穿。
唐仁把脑袋支起来,目瞪口呆地看着我。
我对他道歉。我说我本来是想要好好爱他一次的,事到临头才发现我做不到。我说,我们之间交往的最高级状态就是接吻,只能是接吻,二十岁的时候就已经定型,二十年后不可能再有改变。我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为我无法逾越从前而对不起。
唐仁慢慢地躺下去,用被子蒙住头。我知道他一定是哭了。他肯定会哭的,这个孩子样的男人。
我穿好外衣,走出房间,回手给他把房门带上。
大学三年级的暑假,我买了一张学生火车票,回家。唐仁在考试一结束的时候就回家去了,我如果像前两年的暑假一样,呆着不走,就会在学校图书馆里消磨一整个夏天。图书馆通风敞亮,找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下来,让小风习习地吹着,一天时间悠悠闲闲地读完一本外国小说,或者一本文学期刊,是无比享受的事情。
可我母亲来了信。母亲生气地写道:如果你这个暑假再不回家,那就一辈子也不要回家啦。我觉得这里面有些误会,我不回家是为了替家里省钱,可我母亲认为我心里没有他们。母亲这么一说,我是非回去不可了。
学生票是坐票,一天一夜,从北京坐到省城。然后,我必须再搭乘长途汽车,六个小时左右,到我老家的城镇。火车进站时间在中午,出站花去半个小时,打听去长途汽车站的路径、坐公交车过去、排队买票……又是一个小时。售票员嘴巴里嚼着一块泡泡糖,爱理不理地告诉我,当天的班车已经没有了。我不敢迟疑,赶快买好了第二天上午的车票。
一下午和整整一个晚上的时间,我只能提着我的旅行包在陌生的省城流浪。而且我不知道晚上可以在哪儿睡觉。一个孤身女孩,从没有住宿旅馆的经验,也没有足够的住旅馆的钱,形单影只,惶惶不安。我就这样在长途汽车站四周的马路上徘徊。
我想到了他是必然的。省城里我只有他一个熟人,可靠的人,我信得过的人,一定一定会给我提供帮助的人。
按照我带在身边的通讯录上的地址,经过长时间辛苦的寻找和打听,我找到了省城的那所著名大学。我又找到化学系,找到系里研究生的宿舍。我最怕的是他放暑假后已经回家,人去楼空,让我白高兴一场。但是我很幸运,宿舍传达室的老阿姨告诉我,他在学校,只不过暂时不在房间,去实验室了。
老阿姨热情招呼我在她的房间里歇一歇脚。我坐了一会儿,心里有些兴奋,坐不住,又出了门,到路口等着他。天各一方的日子里,我对他并没有什么惦记和思念,现在见面在即,我发现我还是期盼这一刻的,起码心跳的频率比平常快了很多。
将近五点钟,他从实验室回来了。校园大马路与我的距离在一百米开外,西斜的阳光把路面照得花花的,马路上走动着无数穿白汗衫灰裤子的人,但是我一眼就看见了他。
他一定要我先洗一个澡。盛夏时节,我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又在马路和校园里流浪了半天,疲劳和肮脏的模样可想而知。
那一天学校的浴室没有开放,他无法带我去女生楼解决问题,就干脆领我到他们楼里的盥洗房。所幸是在暑假当中,时间又是傍晚,整个楼道里不见人影。他给我送进去两瓶开水和一个脸盆,我找出旅行包里自己的毛巾和换洗衣服,就进去了。他替我把门关上,嘱咐我别紧张,别害怕,慢慢地洗,他会在外面守着我的。
我先洗头发。头发浸透了汗,又沾了太多的灰尘,黏结成一团,像头上顶着一层硬壳一样。我用袋装的洗发精洗了两遍,再把脑袋伸到水龙头下,直接去冲。水管被太阳晒得发了热,出来的水流是温乎乎的,漫溢在我的头皮和发丝间,再顺着额头和耳根往鼻尖聚集,流成又一条直线。然后,我把头发挤得半干,后退两步,弯下腰,拼命甩动脑袋。水珠在盥洗室里四处飞溅,把墙壁和地面打出啪啪的声音。脑袋去掉了一层垢壳之后,瞬间感觉到清爽和轻盈,轻得我一时间不能适应,站立不稳。我第一次体会到洗头也能给人带来这么多的快乐。
冲洗身体的时候,我用脸盆接了水,举过头顶,慢慢地沿肩背和胸腹浇下去。无数道水流在我的皮肤上翻山越岭奔逃流窜,余下的水滴被汗毛粘住了,一颗颗地站立着,浑身上下像缀满了珍珠。身体轻轻一摆,珍珠就纷纷掉落,皮肤变成涂过蜜的玻璃纸,被窗外夕阳映得闪闪发亮。
我最后从盥洗室出来的时候,眉眼浸透了水汽,看人看物都带了雾状的朦胧,手脚在水中泡得久了,粉白透明,头发湿漉漉地垂在肩上,浑身上下飘散着玉兰牌香皂的味儿。我穿着一件蓝白条纹的短袖布衫,一条藏青色三角短裙,趿着乳白色的塑料拖鞋。布衫是我自己缝的,那一年里我们宿舍的女孩子们热衷于自己缝制衣服,当手工消遣。蓝白色的竖条纹布本来寻常,可是我用剪裁剩下的边角布料在领口、袖边、下摆缀上了一圈斜纹的镶边,布衫就变得不同凡响,有了一些“时装”的意思。三角短裙的做法更加简单:拿一块四方形布料,对角相叠,裁开,再剪成扇形布片,加一条拉链,缝接起来,全部工序只花半天时间,穿上身的效果青春气十足。
他接过我手里的水瓶和脸盆,顺便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我,笑一笑说:“我让你洗个澡是对的。”
他带我去学校的教工食堂吃晚饭。研究生的伙食待遇比本科生要强。因为是暑假,食堂里人不多,菜肴却丰富,他给我的饭盆里装上了干烧带鱼、糖醋排骨、清炒丝瓜和鸡毛菜。他不断地劝我多吃,说北方吃不到鱼,也吃不到新鲜蔬菜,生活比南方清苦得多。他说:“你要增加营养。”
我们面对面地坐在食堂靠窗的饭桌边。我努力把筷子从堆尖的菜肴里挖下去,才能挖到最下层的米饭。米粒浸透了鱼、肉和蔬菜的汤汁,油润亮泽,鲜香无比。我一口菜不吃都可以消灭掉半盆米饭。天很热,饭菜的热量又过于充足,我的鼻尖开始冒汗,脸颊也有点绯红。他起身出门,从旁边的小卖部里买回一把黑纸的折扇,递给我。他顺便还买了一瓶冰汽水,放在我面前的时候,瓶盖已经打开了。
吃完饭,他洗碗,洗我的饭盆和他的饭盆。我抢着要帮他洗,他把我推开,让我退汽水瓶去。他开玩笑说,难得一次啊,让我有机会照顾一位女士。
他称呼我为“女士”。从前他一直喊我“小丫头”,最多喊我的名字。
解决晚上的睡觉问题,费了他一点周折。他不放心让我独自一个人住旅馆。那时候的旅馆条件都差,一个房间里有好几个床位,人员混杂,他怕我半夜里睡得太死,被人抬出去卖了。我知道他是开玩笑,可是玩笑能反映出他对我珍爱的程度。
他出去找他系里的女同学,想跟她们通融一下,让我到女生楼里挤一个晚上。转了一圈之后回来,他说恐怕是不行了,女生大概都放假回家了,一个人也没碰上。
最后的解决办法是:我睡他的房间,他借宿出去。
他打一盆水抹了床上的凉席,拿手电筒把蚊帐的四个角落搜检一番,确信没有隐藏的蚊子之后,把帐门放下,掖好。房间里的蚊香早早点上了,灯光下隐约能看见空中一缕一缕缭绕的青烟。气味有点呛人,但是想到蚊子在这里没有藏身之处,心里还是觉得安逸。他关照我,睡前一定要把房门锁上,任何人敲门都不要理睬。他说,他就睡在我对面不远的宿舍里,有情况他会马上过来。
他走了之后,我立刻就锁上房门,钻进蚊帐。两天一夜的旅途折腾,我累了,困得要命。我侧身蜷在床上的时候,嗅到他枕头上淡淡的脑油味,这让我想起了县中的校园,春阳把油菜地晒得发烫之后,土地散发出来的那一股新香。我把手掌摊开,紧贴在枕席上。席面异常滑腻,因为用水擦过而透着些微的冰凉。房间里虽然关了灯,但是楼道里的灯光透过气窗玻璃照进来,我从蚊帐里能够影影绰绰看见书架上又大又厚的专业用书,一些做实验用到的玻璃器皿,用纱布罩着的碗筷,还有肥皂和剃须刀一类的东西。我忽然想到,明天早晨他需要这些洗漱用具的时候怎么办呢?他肯定要等我起床之后才能进盥洗室了。
我在进入朦胧状态时听到轻轻的敲门声。起先我没有在意,以为是别人的门被敲响。后来一下子彻底惊醒,发现是有人敲我的门。我很紧张,以为是他同宿舍的人突然回来了,心里嗵嗵直跳。片刻之后他在门外说话,问我是不是睡着了?我慌忙下床开灯,拧开门锁。他隔了门缝递给我一个很大的纸包,说我夜里方便的时候可以用它。我关门之后把纸包打开,才知道他给我的是一个白瓷的带盖痰盂。我笑起来,心里想,我自己在睡前怎么就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
我回家的当晚,母亲操办了一个相当隆重的家宴。不是专为我接风洗尘,是为我哥哥,他的女朋友初次登门,母亲必须表示一个意思。母亲在厨房煎鱼的时候对我说,要我暑假回来,是希望我替哥哥掌一掌眼,看看他这个女朋友的模样人品是不是能过得去。母亲说,我现在是北京人了,见过大世面的了,识人经事总要比小地方的女孩子精到许多。母亲再三再四地嘱咐我,这是哥哥的终身大事,一定要替他看仔细了。
母亲逼我这个暑假回家,原来是为了我的哥哥。母亲的心里还是只有儿子。
我很无趣。家里已经没有我的位置,我在回家的第一天就想走。
我哥哥的女朋友不是他谈恋爱谈出来的,是对方看上了他,通过家庭关系找上门来的。我哥哥读了三年师专,暑假一结束就要毕业分配。他的这个女朋友是县文教局长的女儿,许诺能让我的哥哥分到县中教数学。如果不是这层关系,哥哥十有八九会分到乡村的某个学校,在一间低矮的土坯房子里安置下来,备课、改作业、做饭、睡觉,娶个小镇上的营业员当老婆,寂寞地度过终生。心高气傲的哥哥肯定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
哥哥在婚姻和工作面前只能屈从一头。他选择了县中。也就是说,他选择了舒适、体面、整洁和秩序。
如果让我猜,我能猜到这个结果。我哥哥就是这样的人。
因为天热,家里的门窗都是开着的。风从南窗北窗交替着吹过来,带进了窗下夹竹桃花的闷闷的浊味,还有附近一条河沟里腐殖土的腥臭。空气不见凉爽,更觉燠燥。一盏六十瓦的灯泡高高地悬在饭桌上,把母亲精心准备的一桌菜肴照得五光十色热闹异常。一只不知趣的灰蛾扑到灯前,一圈一圈发疯般地飞舞,我哥哥站起来,拿扇子狠命一甩,灰蛾被甩到了远处的墙角,可怜巴巴地抽搐不停。
母亲称赞哥哥说,赶得好,否则蛾翅上的粉落进菜碗里,就太不卫生了。
母亲这话明显是说给那女孩子听的。
结束厨房的工作,上饭桌之前,母亲曾经进她的卧室梳洗打扮了一番。她在乌黑的短发上擦了薄薄的一层发蜡,然后用发夹把头发紧紧地别在耳后,整张脸庞就显得特别光洁和明亮。她穿着一件白底带咖啡色圆点的翻领短袖衬衫,配一条黑绸的过膝褶裙,下面是短丝袜和黑皮鞋。我母亲在县城里一向是时髦的人,当年她的这一身打扮,应该说是尽了她的最大努力的。
我父亲夏天在家里总是穿白色的老头汗衫,那晚也没有例外,但是汗衫是崭新的,有整齐的折痕,颜色也白得发青。他不穿那条常穿的豆青色斜纹布西装短裤,却郑重其事地套着一条浅灰色长裤,好像还是薄型毛料的,质地很好,衬得他的形象既不张扬,又不简慢,真正的恰到好处。
我妹妹和我都是家常打扮。我们肯定没必要喧宾夺主。
我哥哥很怪,一般情况下他是个很讲究穿着的人,一件普通的布料衬衫,他都要叠得有棱有角,在枕头下压得板平,然后才肯上身。但是那天晚上他的装束是显而易见的简单,甚至是刻意为之的随便。一件半旧的浅蓝色t恤,一条皱巴巴的米色卡其布裤子,裤子已经洗得缩了水,在脚踝处吊着。我知道他其实有一条很时髦的咖啡色涤纶筒裤,用衣架撑着挂在他的床前,不知道他为什么不穿。我怀疑他是故意要把自己弄得不三不四,以表现他的高傲,他对女方的怠慢和轻视。
我哥哥就是这样的人,他永远都不肯承认自己比别人羸弱。
那个女孩,我未来的嫂子,她那天晚上绝对坐错了地方。她为了跟我的哥哥隔开一点距离,为了表示她适度的谦恭和温顺,就自作主张地坐到了我们家里最无足轻重的一个人——我妹妹的身边。
我妹妹小时候从乡下回来时,长着一副营养不足的苦瓜脸,谁见了都要皱眉。发育成人之后,她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如花蕾开放,下巴尖尖的,鼻子翘翘的,眉眼弯弯的,皮肤粉白娇嫩,纤薄透明,十足一个中世纪小说里着力描写的人物。那天晚上尽管她只穿一件淡绿色碎花布衫,但是她的精致和纤巧是任何粗粝的环境所不能掩盖的,她的美丽是一种珍珠一样柔和收敛的美,有恰到好处的温度、气味和手感的美。
那个女孩跟我的妹妹刚好相反,她好像有点过于健康,肩背肥厚圆实,胸脯饱满得呼之欲出,一张银盘样的大脸虽然也是唇红齿白,跟我精致的妹妹放在一起两相对照,不知怎么就显得粗糙,简陋,有说不出来的凡俗之气。
如果她一开始就坐在我的旁边,情况或者会好一点。现在,差异突现得非常明显,我们家里的人都看出来了,我哥哥尤其很不自在,他埋头喝他喜欢的一碗丝瓜毛豆米蛋汤,坚决不往他的女朋友脸上多看一眼。他眼睛里的屈辱、悲愤和不甘,坐在一旁的我看得清清楚楚。
我母亲隔着我的位置在桌下捅我哥哥的腿,要求他尽到自己的责任。女孩子的家庭背景对哥哥事关重大,母亲在这一点上无比清醒。我哥哥很勉强地在一块抹布上擦干净手,替女孩子剥了一只油爆大虾的壳,放到她的碗里。女孩子倒也懂得投桃报李,马上回剥一只大虾给我哥哥,顺便还给我父母各个孝敬一只。
我母亲津津有味地吃掉了那只虾仁。她有意无意地看我一眼,脸上的表情是七分满意三分遗憾。我父亲没有吃他碗里的虾,我知道他嫌女孩子的指甲过长。他的目光总是下意识地滑向女孩子的手指,恨不能当场拿来剪刀替她修剪一番。
女孩在饭后提出要走。她用眼睛看着我的哥哥,希望他送一送她。她渴望能够跟我哥哥单独相处。
我父亲一言不发地钻进他的房间里看电视。我们家里刚买了一台九英寸的“金星牌”黑白电视机,是父亲用病人家属奉送给他的一张计划票证买回来的。
妹妹洗碗。这是她的任务。
母亲把我堵在厨房门口,她一边脱那件白底带咖啡色圆点的上衣,一边盯着我的眼睛问:怎么样?你感觉怎么样?
我说还好吧。我又说,其实这是哥哥自己的事,我说好说坏都不算数的。
母亲把上衣拿在手里,只穿一件薄薄的女式汗背心,皱起眉头,开始絮絮叨叨地责备我,说我对我哥哥不负责任,又说我冷漠,自私,跟家里的人离心离德……
我不明白我刚才的话有什么不对。母亲是不是希望我可劲儿地夸赞这对新人几句,投一张大大的赞成票?天太热了,一顿饭吃下来,身上汗出得发黏。我真不该赶在最热的天气里回家,一切都毫无意义。
我妹妹用眼色示意我跟她出门。
太阳把大地照成白花花的一片,前脚才跨进太阳地里,后脚身子就“轰”地一声着了火,鼻腔里灼得喘不过气。眼睛只能眯着,否则会疼痛流泪。就连树上的知了都把自己的身体藏进了阴凉,使劲夸张着自己的难受,叫得声嘶力竭。
我问她想让我干什么?非得在这么热的中午出门不可?她身子贴上来,一把挽住了我的胳膊,扬起那张因为炎热而变成粉红色的脸,笑微微地说,带我去见一个人。
我妹妹初中毕业就考了师范,读幼师班,这个暑假刚刚分到了机关幼儿园,怎么说也算是个老师了。她的工作倒是一点没用我父母操心。我母亲曾经在家里不无幽怨地说,生儿女还是平庸一点的好,省心,省事。像我哥哥这么出色的,倒应了“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这句话。当时我很替妹妹委屈:她在我母亲眼里怎么就是“平庸”的呢?倒是妹妹见怪不惊,不声不响做她的家务,没有丝毫反驳的意思。
我们穿过城里那条晒得发软的马路,拐进一个不收门票的公园。碎碎的石子路曲径通幽,两边的竹林高大蔽日,开火红和金黄色花朵的美人蕉在竹林中探头探脑,看上去是这城里正午时分最蓬勃的生命。妹妹拉着我一直往公园的后面走,绕过假山和水池之后,攀上一个八角形的凉亭。
一个肤色黧黑的小伙子站在凉亭入口处,龇牙对我们笑。小伙子最多二十岁的模样,身高中等,虎头虎脑,笑起来的时候觉得他睫毛很长,眼睛就显得毛茸茸的,下巴上还有一个圆圆的肉疙瘩,肉疙瘩正中又有一个小酒窝样的坑,非常有趣也非常可爱。
我妹妹拉着我的胳膊,羞涩地喊了我一声:“姐!”
小伙子马上也跟着喊我“姐”。他喊得既亲热又自然,好像他从小就跟着我们家的人长大,一直就是我的弟弟。
我明白妹妹带我出来的意思了。妹妹信任我,崇敬我,才会把她尚处于隐秘之中的幸福生活在我面前揭开头盖,让我与她一同分享。我感到万般惊讶的是,我妹妹一向是个安于现状的人,偏偏是她在不声不响之中就完成了生活中很多复杂的过程。
我注意到了妹妹和小伙子之间一些极为默契的配合。比如说,妹妹往凉亭的石凳上看了一眼,小伙子就知道俯下身去鼓了腮帮子吹,吹去石凳面上的那一层浮灰,殷勤地招呼我落座。又比如说,我妹妹伸出舌头舔了舔因为干渴而发黏的嘴唇,小伙子就拔腿跳下凉亭,在石子小径上一溜烟地跑得不见。
我问我妹妹,让他干什么去了?天太热,别跑得中暑。妹妹抿嘴一笑说,你担心他呢,他当体育老师,太阳底下晒惯了的。她接着又告诉我,他们是同学,一个在幼师班,一个在体育班,处朋友已经一年了,还没有被发现,连我的父母也不知道。妹妹说,被发现了就要受学校处分了,因为他们两个都太小,是“早恋”。妹妹说到这个当年常被提到的词,声音忽然地小了下去,脸上泛出桃花一样的娇羞,连眼皮也染了一抹红晕,像演员们扮戏时打上的胭脂。
她的小男孩从石子路上奔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硬纸盒,纸盒里是整齐躺着的四根冰棍。一路太阳烤过来,冰棍几乎化去了一半,盒子里汪着一层黏糊糊的奶油糖水,已经有嗅觉灵敏的蜜蜂试探着要飞过来分享甜蜜。
他把纸盒子一直捧到我的鼻尖下面,亲亲热热地催促我:“姐,你快吃。”
我妹妹也说:“快吃,姐,要化光了。”
我推让道:“你们也吃。”
他一个劲地笑,下巴上的小肉疙瘩跟着一跳一跳,像活了一样。他说:“冰棍是女孩子吃的东西啊,我喝水就行。”说着他又一次跳下凉亭,拧开草地上一个浇花用的水龙头,嘴巴凑上去,喉咙里咽得咕咚咕咚响。水花打在他的牙齿上、嘴唇上、脸上,溅起来,往四面喷散,他的眼睛在水幕中毛茸茸的,有某种食草动物的可爱和善良。
我对我妹妹说:“你千万不要丢失了他。”
我哥哥整日恹恹的,饭吃得很少,脸黄,倦怠,还有一点低烧。我母亲怀疑他是否肝脏有什么毛病,带他到医院作了个检查,还抽去了一管血,结果一切指标都十分正常。母亲琢磨来琢磨去,最后把罪因归结为天热,是民间所说的“疰夏”。她天天给他熬绿豆百合汤,熬金银花汁,熬各种清热泻火的中药,熬得屋子里那股苦兮兮的味儿昼夜不散。
他的面如银盘的女朋友经常来看他。她给他带西瓜,带我们当地少见的水蜜桃,有一次甚至带了一手绢嫩生生的莲蓬,坐在他旁边,一颗一颗地剥莲子给他吃。我哥哥拒绝张口,把那些莲子攥在手心里,看起来像是不好意思坐享她的劳动成果一样。等他女朋友一走,他站起来冲到窗口,把手心里的莲子“哗”地一把撒到了灌木丛中。
我恰巧看见了这戏剧性的一幕。我劝他说,要是实在不喜欢这个女孩,还是不要勉强自己,勉强是一件多痛苦的事啊。我说,你告诉我真话,你是不是讨厌看见她?
我哥哥垂着眼皮,考虑了好半天,才推心置腹地告诉我,他不光是对她,他好像对所有认识的女孩子都没兴趣,他觉得她们每一个人都很蠢。
我忽然尖声地说出一句话,我说:“你其实喜欢的是袁小圆,你从来都没有忘记他!”
我的态度非常激动,牙齿紧咬着,呼吸急促,眼睛和鼻腔发热,一不留神就能够迸出眼泪。另外一方面,我说出了一直想说的话,心里又特别舒服,从未有过的爽快。
我哥哥却受伤严重。他张着嘴,几乎有些痴呆地看着我,目光中露出猎物样的惊惶。他的高贵帅气,他的矜持傲慢,他的聪明优秀,在那一刻逃逸得无影无踪。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老了。他脸上的皮肤很奇怪地皱缩起来,突现出无数细细的痕纹,眼皮下垂形成眼袋,鼻梁扁塌,脸颊和嘴角的肌肉呈向下的走向,肤色暗淡无光,目光空洞无神……他真是过早地显出了老态。
我没有想到他是这么的不经打击。早知道如此,我完全可以不对他说这句话。
晚上,一家人照例在室外乘凉。我和妹妹合挤着一张狭小的竹床。父亲坐藤椅,脚搁在我们的床架上。母亲独自躺一张凉榻。如果我哥哥有兴趣过来,母亲就起身,到我们的竹床上,把凉榻让给哥哥。但是哥哥大部分时间是闷在屋子里不出来的,他不怕热,三伏天里照样能够衣冠整齐地端坐灯下看书。
父亲把九英寸屏幕的小电视搬出来,搁在窗台上,声音调得尽可能的响。这样,虽然屏幕上的人影小得像手指头,嘴脸不容易看得清楚,好歹有声音在,能够帮助我们想象,对电视里的人物和故事进行再创造。不好的是,院子里其他乘凉的人家也会把电视机搬出门,音量同样也调到最高,如果大家看的不是同一个频道,各种声音就在院子里形成交响,纷乱一片,人的耳朵左右都不能逢源,无法适从,心里反觉烦乱,无风的夜晚越加闷热。
父亲又带一个头,把电视机请回屋里,不听不烦。别人家的电视机虽然还在响,毕竟离我们远了,成了背景声,恰到好处地驱赶了家人间的沉闷,让我们不必无话找话。
不过母亲还是喜欢絮叨的。母亲四十五岁,刚刚进入更年期,话语明显变稠,情绪也容易激动,只不过坏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有点像孩子。
母亲问我,暑假回家怎么没想去县中看看老师呢?她开始扳着手指,列数她认识的几个老师的现状。她若有所思地说,他今年好像没有回来。我问她,谁?谁没有回来?母亲口气笑笑地,说,就是他呀,那个挺喜欢你的老师,教化学的。
母亲所躺的位置恰好在屋里灯光照出来的阴影中,我努力地向她看过去,也只能够看见她眼睛里两点黑色水晶般的亮。
母亲提及他的名字,有点像是受魔法驱使。之前母亲对他并不熟悉。毕竟母女连心,母亲的意识总是能够一下子穿透我的躯壳外层,直抵我灵魂的深处。
回家这些天里,我总是不安,烦乱,急躁,沮丧,丢三落四甚至魂不守舍。我没有看进去一本书,也没有出去见一个老师和同学。我下河洗拖鞋会让鞋子顺水漂走一只,上街买东西会在付钱之后空着手回家。喝粥时我会烫了嘴,吃鱼又会莫名其妙地卡了嗓。我把整个夏天都过成了狼狈的日子,沉闷的日子,邋遢和窝囊的日子。我以为是离开了唐仁让我手足无措,我已经习惯了照顾他,溺爱他,迁就他,为他牺牲和付出。母亲的提示让我如梦初醒,原来我的意识中始终存活的是另外一个人,我的一切都是为他而准备的,因为有他,我才长大。
第二天我去了县中。鬼使神差地,我想要看看他的妻子,那个身材娇小、长着一张粉嫩的娃娃脸、为我们刻印过许多讲义和试卷的女人。
传达室的老师傅已经不认识我了,他从窗户里探出半个身子,手里抓着断过腿的老花镜,问我到学校找谁?我说了他的名字。老师傅马上告诉我,他早就走了,不在学校当老师了。我又说出他妻子的名字。老师傅用花镜剩下的一条腿朝远处指了指:“那不是吗?她过来了。”
她穿着一件白底黄花的束腰连衣裙,一路走,一路用手去捋那一排冬青树的叶子,像个手脚闲不住的小女孩似的,朝我这边走过来。
我们命中注定要见这关键的一面。
她走得很近的时候,我发现她的面容和身材都有了些微改变。她原来最可爱的是那张娃娃脸,最好看的是皮肤,粉白鲜嫩如小女孩的皮肤。现在皮肤依然是白,但是白得不大自然,石膏样的死白,或说是豆花样的腐白,像是皮肤的细胞早已经生命死寂,温度和质感已经悄然离去,剩下来的表层物质只作维持,不再担负其它任何责任。她的体形也有点发胖。她原本的骨架子很小,经不起发胖,胖了就感觉走形,好像里里外外都松泡泡的,被人使足了劲儿才吹得鼓起来一样。这样,白底黄花、抽领束腰泡泡袖的儿童式连衣裙穿在她身上就很不合适,给人的感觉非常怪诞。
很久之后我才想到,那时候她其实已经疾病上身,她患了肾炎,只是病情不重,她自己还没有察觉,别人也不知道。
她老远看见了我,稍微想一想,记起了我是谁,立刻张嘴“哦”了一声,脸上笑成一朵花,加快脚步向我迎过来。是你啊!她用带着一点奶气的小女孩子的声音跟我说话。我都有好几年没有看见你了,差点儿认不出你来,真的呀!她说话的语气,很亲热,还微微地有一点撒娇的意思,让我恍忽有种错觉,好像我比她年长,她反过来成了我的小妹。
她拉住我的手,引我到树荫里站着,东问西问,对我在大学里的一切生活都有兴趣,不断地发出惊讶和快乐的声音。她的手小小的,拉紧我的手的时候,只能包住我的半个手掌,我余下的半个手掌就有点无着无落,不知道是这样悬着让她握住好,还是干脆缩回来更好。
她忽然想到似的,轻叫起来:“哎呀你知道吗?他也去上学了,读研究生。你的老师。”她抿嘴看着我,很想从我脸上看到惊讶的神情。
我问她,不是暑假吗?他怎么没有回来?
用这个时间读书多好啊,回来干什么呀?她说。她话头一转,告诉我一件他们刚刚决定了的事:她要跟他离婚。她说,她的子宫已经被切除了,不可能再为他生孩子了,可是他还年轻,应该享受生儿育女的幸福,她不想耽误他。她看着我惊吓的眼睛,大笑:“干什么吓成这个样子?离婚是可怕的事吗?我是为他好啊!我离了婚,就没有心理负担了,再领养一个孩子,肯定会过得不错。我真的是为他好。我让他解放。”她忽然发现了我的神情不对,“你怎么啦?天太热了吗?不习惯南方的夏天了?”
她一点都没有想到我的神情不对是另有原因。我头晕得厉害,无法思维,身子像飘浮在空中的一个人形的物体,在她语言的节律中悠来荡去。
命中注定我们要见这一面。某种程度上,是她为我解除禁锢,推我上了路。她为我们之间制造的气氛,是轻松里夹杂了欢快。肉体和灵魂将要奏出的长长的篇章,基调就是如此。
他的身体缓慢而小心地进入我的一刹那,因为紧张和疼痛,我的面孔扭曲起来,变成了一副悲伤无助的隐忍模样。我的手用力抵住他的双肩,像是要把他决绝地推开。我甚至莫名其妙地昂起脑袋,往四面寻找,仿佛是要期待一种解救。连我的后背都已经抬了起来,往上挺直,腾空,如病危者的濒死挣扎。总之,我表现出来的身体语言跟我的初衷完全不相吻合,有一点反应过度,如果对方同样没有经验,肯定会手足无措。
他停住,仔细看我的眼睛,我脸上的神情,判断我接下来可以承受的程度。很久之后他告诉我,那一次他真的想半途而废了,他看见我的反应那么激烈,于心不忍,不想让我的第一次成为痛苦。他又说,当他下了决心准备从我的身体中撤退的时候,我的两只手忽然地抱住了他的后腰,抱得很紧,铁箍一样,手指都要勒进他的尾骨。并且我把他用劲地往下压,往下压……我是在要求他继续。我当时的神情很奇怪,他说,我紧张,疼痛,而且悲伤,可是我又期盼,激动,兴奋,义无反顾。我像一个出发寻宝的孩子,因为急切上路,准备不足,走到半途已经艰辛万分,在已知和未知之间挣扎徘徊,最终还是选择了前进。他说:这就是你的性格,你始终都是一个不肯放弃的人。
我不肯放弃。我爱他。我从十三岁的时候开始爱他,却是在将近十年之后才终于明白,所以我不能放弃。
在那样的时刻,我无法用语言表示我的意愿。语言令我羞涩。我只有用眼睛,用手,用身体的全部姿态。我要求他继续,从始到终,给我一个完整的过程。我希望自己被他撕裂,被他吞咬,被他杀戮,被他粉碎成无数的风中残片。我闭紧眼睛,不想看到他目光中的迟疑和商榷。我已经大汗淋漓,额发散乱地贴在眉眼处,皮肤被汗液浸得更加晦涩,浑身上下散发出鱼一样的腥味。
他明白了我的意思,身体经过短暂的停歇之后,开始了又一轮谨慎的试探。他还是不愿意过分地弄疼我。此后在我们漫长的相爱岁月里,始终是这样:他把我的感受放在第一位,他必须先看到我快乐了,才开始放纵他的快乐。
母亲得知我要提前结束暑假,眼睛从缝了一半的衣服扣子上抬起来,盯了我半天,不无幽怨地说:“是有人在学校等你吧?”她又说,“你的心都飞到他身上了。”
我没有答她的腔,快手快脚收拾我的东西,恨不得当天就有班车开往省城。
我父亲大概想要证实母亲的话是不是言之有理,绕在我身边一连转了几圈,看我目光严肃不打算开口的样子,叹一口气,又走开了。
他们都明白我是个嘴巴很紧的人,我不想说出来的事情,那就谁也别想从我的嘴里挖出半句。他们只能在家坐等,等我有一天觉得应该说了,主动地说出来给他们听。
我坐长途客车到了省城,又坐公共汽车马不停蹄赶到他的学校。我的面孔又一次被夏阳晒得通红,出汗,沾着很多的灰尘烟屑,显得憔悴和疲惫。我手里的灰色旅行包破旧不堪,拉链豁开了一个小小的口子,把手的胶皮一片片开裂,露出里面白色的线络,把我的窘迫和清贫彰显无疑。但是我的眼睛明亮动人,射出一种火焰燃烧的灼热,使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坚定,骄傲,尊贵和决绝。
我敲他的房门。他仿佛等候在宿舍里。他在看见我的那一瞬间,从我的目光中明白了一切。他肯定是想要拒绝的,要把所有的可能掐灭在尚未发生之中。可是我不等他开口,就放下旅行包,拿了脸盆和热水瓶,到盥洗室收拾自己。在我洗头和沐浴的间隙中,我对站在门外守候的他大声说了一句:“她说她一定要跟你离婚。”
我们再一次回到房间之后,他把我揽进怀中,不容置疑地抱住了我。
我知道,他在心里等待这一天,也是很久了。
皮肤与皮肤摩擦,发出细碎的丝绸般的声音。他的眼睛微笑地看着我,因为距离太近,我只看见眼前有两朵闪动的光亮。他的呼吸声均衡匀称,带着从容不迫的沉稳,让我心里非常安静。我把掌心从他的身上收回来,举在口鼻处,嗅他皮肤上的气味,那种阳光晒开了油菜花之后,泥土渗出的带青涩气的温暖。
他翻了一个身,开始细细地吻我。他的身体舒展之后,能把我完全地覆盖起来。我躺在他的包裹之中,像蜷在巢中的鸟儿,舒适而且安全。每当吻完我的某一个部位,他就抬起头,用手掌再轻轻地摩挲一遍。他做得认真而且细致,没有一点一滴的疏漏。他在观察我,研究我身体的反应,希望我能得到更多的快乐。他是引领我的神,让我从凡世走入仙境。
这样,他第二次俯身向我的时候,我已经把自己完全地打开了。我全身心地接纳了他,再没有疼痛,也没有紧张、恐惧和悲伤。
他起身,把挂在门后的一条毛巾取下来,在手中揉到松软,翻过我的身体,擦我流出来的血,擦凉席上沾到的血。然后他叠起毛巾,用干净的那一面擦我胸前和背后的汗。他问我:你快乐吗?我说我很快乐,从来没有这样快乐。我说完这句话之后就哭了,眼泪不是一颗一颗地流出来,是汹涌澎湃地往外冲,捂都捂不住。
他坐在我的旁边,起先还试图劝止我,后来就笑了,说,你真是个孩子啊。
我泪流满面地想,我真是喜欢做他的孩子,我要一辈子做他的孩子。
开学的第一个星期,周三的晚上,离图书馆闭馆时间还有半小时,唐仁照例用目光示意我提前出去。
我已经没有游戏的兴趣,因此拒不接受他的信息,埋头写一份要交的作业。
唐仁以为我回家一趟过得糊涂了,忘记了从前我们之间的很多默契,就干脆起身,收拾了他的书包,绕过长长的条形桌走到我身后,拿书包碰一碰我的背。图书馆里安静得能听清翻书写字的声音,他不敢造次跟我说话。
我回身递给他一张纸条,纸条上写了一句话:感冒,怕传染给你。
唐仁看过纸条,脸上有诧异的神色。中午在食堂买饭时他跟我说了好一会儿话,我并没有声重鼻塞的现象。他在我身后迟疑不走,第二次用书包碰我的背,还弯腰跟我耳语一句:我不怕传染。
我递给他第二张纸条:请保持安静。
他继续愣了几秒钟时间,只好悻悻地出门,因为他空出来的座位已经被另一个同学坐了。
半小时之后我随人流往宿舍区走,一路上都在注意找寻他的身影。我以为他会等候在某个地方,要缠住我问个究竟,最少也要关心一下我的“感冒”情况。结果是他早已经回宿舍了。他没有关心别人的习惯,更不会为别人付出半小时的等候时间。我拒绝了他,他稍微地难过一下,事情也就过去了。他一点儿都没有想到这是我们之间拉开距离的预兆。
可是我的确厌倦了我们之间孩童式的游戏。我不再愿意宠爱一个孩子样的男人。从前我喜欢唐仁,是我天性中母爱的那一面过早地开启,并且得到错误的落实。我以为爱一个人就是这样,其实不是,远远的不是。经过这个暑假,我已经明白过来。
唐仁终于发现了我对他的心不在焉。他开始感到慌乱。在习惯了我的照顾和溺爱之后,他不再适应独自来去的生活。他对我不是没有感情,是不懂得如何表达感情,以及他永远不会让这种感情超越他对自己的关注。
他试着改变一些事情的做法,博得我的欢心。中午他会早早排到了买饭的队伍里。他也会放弃一份晚饭,到图书馆替我占一个座位。有一次他还挤在人群里抢购到了一纸包新上市的花红苹果,兴冲冲地抱到我的宿舍。总之,只要他有心去做,偶尔也能把事情做得很好。
我悲哀地看着他忙前忙后,丝毫感觉不到从前的快乐和惊喜。他作为男人的形象早已经在我心中定位,现在即便是脱胎换骨,也不能再有改变。
何况他脱不了胎也换不了骨。他就是他,唐仁,一个聪明的、漂亮的、柔弱和自恋的小男孩。我们曾经互相喜欢过。我们轻轻地拥抱,安静地接吻,享受到了异性之间最初的温暖。
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唐仁因为成绩优秀,获得了公费留美的名额,去斯坦福,读空间物理。他走的那天,我去送他,坐的是机场大巴。他一路死死抓住我的手,像小孩子第一天离开母亲去幼儿园那样。我逗他放松,说,别这样,你都已经是国家的栋梁之材了。他就问我,如果他在美国安定下来,我能不能也申请过去?如果我去,他愿意课余打工供我上学。他信誓旦旦地说,一定愿意。我含糊应付他:看情况吧。他把我的手抓得更紧,哀求一样地说:“你发誓,你要去。”他以为只要我去了,他就能够得到我了。当时我莫名其妙地发了火,我说,凭什么我要发誓?你有什么权利让我发誓?
他没有想到我临别时会这样跟他说话,他忧郁得要哭。后来他把我的手松开了,我们一路无言地坐到机场下车,谁都不肯看谁一眼。
在出境的海关玻璃门前,我们最后分别。他表现得非常冲动,眼圈通红,不顾一切地抱住了我。我窘迫得面红耳赤,拼命推他。在那个年代,当众拥抱的情景只能在外国电影里看到,我羞于成为众目睽睽之下的异类。可是他死活都不肯放开我,他蛮横耍赖地说,要么我吻他一次,要么他就抱着我不放。我没有办法,只好匆忙在他脸上啄了一啄。他也知道当时的情况只能如此,孩子样地笑了起来,他嘱咐我:你不要忘记这个吻啊!
从那个暑假我回到学校以后,我们之间开始通信。基本上每星期往来一封,频率不高。我的信总是絮絮叨叨。我从来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在他面前却变得琐碎。我向他描述同学间的明争暗斗,老师们的风流潇洒,宿舍里的阴谋和课堂上的搞笑,也汇报我每天吃些什么,做些什么,什么树开了花,什么草又结了果。我在信上经常是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有了上句没下句,总之是完全的不动脑子,不加修饰,放松到了极点。写完信,我心里总是非常舒畅,连肌肉都绵软了,就像在澡堂子里泡过了一样。他的来信却是相反,简单,简洁,看第一遍有点寡淡,第二遍品咂到了他细致入微的用心,第三遍才能够触摸到他的贴心贴肺的温暖。这样一种风格的互补给我们双方都拓展了空间,我们期盼彼此的来信,在不见面的日子里,绵长而均衡地分配着一点一滴的思念。
秋天快要过去的时候,他给我寄来一个包裹,里面是一条围巾和一双手套。围巾手套都是雪白的兔毛织成,比羊毛轻软,比腈纶绒滑腻,我在北京还没有见到过这么漂亮的东西。只可惜北京的灰沙太大,戴出去才刚两天,雪白就成了浅灰。我不知道兔毛是不是能洗,不敢再糟蹋了,包起来压到了箱底。
前几年我曾经翻出珍藏的这副围巾手套,想送到店里干洗一下。店员眼睛很尖,一下子发现了围巾上几个虫蛀的小洞眼。他把洞眼挑在小指尖上,问我:这些已有年头了吧?他又说,干洗是可以的,不能保证毫发无损,你看这些毛纤维已经老化得厉害,“陈丝如烂草”,就是这样。他说完了,就用眼睛静静地看我,等我拿主意。我沉思了两分钟的时间,告诉他说,不洗了,因为我要保证它们毫发无损,起码在我活着的岁月里。他点头,显然是明白了我的意思。
还有一次,他给我寄来了一个墨绿色的胶皮热水袋。我拆开包裹之后哑然失笑。热水袋是我们老家冬天必须用到的东西,在北京却派不上用场,因为这里的暖气总是烧得人口干舌燥。后来这个热水袋成了我每月一次用来暖腹的东西。来例假的时候,我把它灌满热水,紧抱在腹部,好像他温暖的手心贴在我身上一样,难忍的经痛就缓解很多。
我不怪他。他没有来过北京,对这里的气候和风情一点都不了解。他是用他自己的经验来想像我的生活,尽他所能地提供给我舒适和温暖。
唐仁出国之后的头两年染上了拍照片的瘾,他不断地给我寄来他最新的风景照,在学校的,在公寓里的,在餐厅和咖啡厅里的,在汽车和公路上的,还有他跟老师的合影,他跟美国同学的合影,跟房东、跟送比萨饼的小伙计、跟实验室看门人的合影……他好像下决心要把他的生活通过照片一点一滴地传递给我,邀我分享。
那些照片,都是当年我们校园里难得一见的绚丽彩照。碧蓝如洗的天,五彩斑斓的地,争奇斗妍的车和人。每个人的笑容都是无忧无愁,发自内心,有一种归返童真的可爱的稚趣。那是幸福的美国土地,幸福的美国人。
我一点都不忌妒唐仁的幸福,我只是不能明白,他把那么多的时间用来拍照和游玩,功课怎么能照样优秀。他用一年半的时间读完硕士学位,马不停蹄地又投入了博士论文的研究。他是系里最年轻的博士生,又是最高奖学金的获得者。
惟一的遗憾是他一直都没有女朋友。他在女孩子面前一向都是个羞涩的人。
临近寒假的时候,我有将近两个星期没有收到他的信。我每天往系里的收发室跑,跟那个酒糟鼻子的老师套近乎,希望他忽然之间变戏法样地从抽屉里拿出我想要的东西。
有一天我接到了他的电话,他说他到了北京,住在崇文门附近的一家旅店,问我能不能过去看他。我张口结舌了好一会儿,突然来临的惊喜把我弄得像个傻子。醒过神之后,我一迭声地回答说,我能够我能够我能够……我一口气说了五六个“我能够”,收发室老师在旁边盯住我笑。
放下电话,我才感觉到不对劲儿。他的声音里没有了往常阳光般的清亮,相反,感冒似的,音色发闷,尾音也拖得有点过长,字里行间藏着东西。
他没有理由两星期不给我写信,而后忽然地到了北京。他即便来实习,来为论文查资料,来参加学术会议,也应该早早告诉我,让我去火车站接他。他明知我是一定要去接他的。
站在冬天惨白的阳光下,我开始哆嗦,寒意从脚底游丝一样升起来,传递到双肩,周身凉彻。我把自己收缩成一团刺猬。
他要的房间在小旅馆的地下室,窗户只有窄窄的一条,贴着马路边沿,透过毛玻璃和防盗栏,影影绰绰看见过路行人的腿。房间里暖气明显不足,空气也不那么新鲜,水房和厕所的味道从门缝里顽强地钻进来,让人有一种无处逃匿的沮丧。
我始终是冷。冷的意识一路跟随我过来,坐车,走路,打听地址,一直到走进他的房间,我总是哆嗦,抑止不住地哆嗦。
他看见我面色青白的模样,马上从床上拿起他带来的大衣,把我从头到脚地裹住。然后,他隔着大衣抱住我,让我贴住他的胸口,要把我尽快地暖和过来。他的手臂把我的后背箍得那么紧,好像要借此机会将我一把塞进他的胸膛,从此成为他身体的一个部分。
因为恐惧,对将要发生的事情的明确无误的预感,我的灵魂一直在飞速地下沉,所以我想要吻他,和他上床,以此来挽救我自己,减缓我向深渊坠落的速度。
我冰冷的嘴唇一碰到他的唇边,寒意就化开了,转换成令人战栗的愉悦。我抱住他的脑袋就再不肯放手。我用劲地吻他,不依不饶地吻他,我不让他挣脱更不准他腾出嘴巴说话。既然他将要告诉我的事情不会让我欣喜,又何必不把之前的过程拖延得更长一些?
他对我的回吻有一瞬间也变得非常疯狂。他喘气急促,全身都变得僵硬,肌肉开始痉挛,一波一波地打颤。他把披在我身上的大衣用劲地扔出去,因为那时候我已经热得脸颊和手心发烫。我主动抓住他的两只手,示意他从我的棉衣下摆伸进去,抚摸我。我很需要他的爱抚,想要他在我身上留下更多的回忆和梦想。
头顶的日光灯照在房间光秃秃的墙壁上,反射出来的光线有地狱的阴郁。暖气管中不断发出咝咝的喘息,偶尔还会濒死挣扎般地吼叫几声,像庞然大物的腹泻,让人悚然而惊。窗外影影绰绰的人腿变得密集起来,大概到了下班回家的时间了吧。走廊里有一群服务员在大声地议论一个旅客的事情,卷舌音很重的北京话说得溜滑,有水流旋转一样的节奏感。水房里打开水的人络绎不绝,鞋底摩擦水泥地面的沙沙声近了又远,远了又近,操各种口音的外地人在等候水瓶灌满的间歇中会跟女服务员逗几句乐,又总是被泼辣的北京大嫂们轻而易举堵个脸红,吭哧吭哧干笑几声拉倒。
他把被子拉到我的下巴处,把我身体朝外的一面裹得很紧。他生怕在暖气不足的房间里冻坏了我。实际上我全身都在发热,甚至还有一点发烧,口鼻处呼出的气息连我自己都感觉到灼人。
我是在平静下来之后才听完了他的叙说。他的妻子,学校油印室的职工,那个洋娃娃样的娇小女人,被医院确诊为肾病。她很不幸,真的是不幸,先是切除了子宫,再得肾病,一个人就这么废了。医生说,像她这样的肾病是治不好的,只能维持,最后肾衰竭而死。他紧紧地抱着我的身体,叹息,为他妻子的命运也为他自己的命运。本来她已经跟他说好,要离婚,让他再婚之后生一个孩子。他妻子是传统型的女人,比较看重传宗接代的事情。可是现在她得了肾病,他自然就不能绝情而去,不可以这样,道德和良心双重的不准。
那么我呢?我说,我怎么办?爱情怎么办?
他微微地抬起半个身子,双手托住我的脸,仔细地看我,眼睛里流露出深深的不舍。他说,他把一切都考虑过了,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地想了很久,才下决心到北京来。他要亲口跟我说明白这件事。我年轻,又是大学生,我前面的路很宽,很宽很宽啊,我可以有无数种的选择啊。可是他的妻子不同,除了有丈夫可以依靠,其余一无所有。他不是丢卒保车,他是丢车保卒,因为车和卒都是生命。
我没有哭。最初的恐惧已经过去了。从接听电话开始,到我们拥抱着谈论问题,其间我有四五个小时的心理准备,我已经把心态调节到可以接受一切打击。
预感变成了现实,仅此而已,我可以不哭。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希望他的妻子速死,或者暴死。我做各种各样的梦,梦中是他妻子各种各样死的方式,和死的原因。醒过来的时候,我总是谴责和痛恨自己:我怎么会这么自私这么恶毒这么卑鄙?
因为他,我在心理上是一个罪犯,杀人犯,血债累累,不可饶恕。
正合了梦相书上“梦死得生”那句古话,我越是做那些离奇恶毒的梦,他的妻子活得越是长久。她病病歪歪,很早就退了休,足不出户,药不离口,却奇迹般地活到了五十出头。她死前几个月我去见她时,她依然快乐,像孩子一样撒娇,天真得叫人无法对她生出恨意。
她是真的天真到相信一切吗?对她丈夫和我之间的关系,她从来没有一丝一毫的怀疑?
我经常会被自己的疑惧弄得冷汗津津。
小旅馆地下室的两天时间是我们最后的盛宴。他没有来过北京,我尽可能多地带他去见识首都的名胜古迹。我们去了天安门,去了故宫,还去了香山和八达岭。寒冬腊月,旅游景区人迹稀少,鸟踪全无,我们行色匆匆,来回奔走,活像一对绝境中的逃犯。我在那两天之中冻得耳端化脓,脸上肿出两块冻伤,白天迎风刀割一样疼痛,晚上暖和过来时痒得直想拿手指挖掉。
夜里,我们在旅馆不那么干净的小床上相拥相爱。没有暴风骤雨般的疯狂,取而代之的是缠绵,怜爱,丝丝入扣的体贴和给予。他每次都把一块毛巾烤在暖气片上,在我精疲力竭的时候,把热乎乎的毛巾拿过来,在掌心里揉得绵软之后,替我擦汗。他把我的脑袋揽过去,贴在他胸口,让我听他心脏的跳动。有时候他索性搬动我的身体,让我睡在他的身上,然后他用胳膊和腿圈住了我,像藤缠着树那样。他说,你这样压着我,我心里就踏实了,我会睡得很香。但是我总是不能坚持。我喜欢面对面偎依着他睡,把头蜷在他的肩窝里,一只胳膊绕过他的腰际,搭在他臀部。我要这样抱着他的时候才有安全感。
最后的那天晚上,他问我,还想要他为我做些什么?我说,带我去吃涮羊肉吧,我到北京这么长时间,还没有吃过这种闻名遐迩的北京美食。我们就在大雪到来之前的黄昏坐车到了“东来顺”。食客很多,我们排队就排了半个小时。之后,由常倌做主,替我们两个外地来的傻瓜要了一斤羊肉,一个炒羊杂碎,外加两个火烧。我们不知道羊肉涮到怎样的程度算熟,就边涮边用眼睛瞄旁边的北京老客。我把涮熟的肉片捞到他碗里,他蘸着芝麻酱尝了一口之后,赞叹说,名不虚传,真的是很香。
吃完涮羊肉出门,下雪了,漫天都是飘舞的雪花,北京城隐到了一个银色的世界之中。冷风吹过来,我觉得胃里有点翻腾,弯腰在树下吐了一地。他跟在我身后,轻轻拍我的背,一句话也没有说。我吐完之后转过身,扑到他怀里。我说我难受,我很难受。
回到学校,班主任找我问了话,追究我这两天时间干什么去了。我说家里来了几个亲戚,我陪他们逛逛北京。我平常是个乖顺的学生,从不做出格的事情,班主任就相信了我。他提醒我,还有一年就毕业了,我应该抓紧把论文写好,像我这样的外地同学,如果想留北京,成绩必须出色。
在此期间,唐仁也找过我,他说,他还以为我是故意躲起来不肯见他。我冷笑一声说,如果我不想见,大可以对你说明白,干吗要躲?“躲”这个词用得多么猥琐。唐仁就不吭声。他那时候已经有点怕我。我跟他说过了,我不想再把他当弟弟来爱。
大学最后一年的日子过得非常寡淡。唐仁出国以后,我干脆连一丁点的精神寄托都没有了。我不爱唐仁,可是我又习惯了他在我的面前转来转去,做一些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他的离去使我彻底地成了一个沉默寡言者。
毕业分配前的气氛有一点剑拔弩张。留京的名额有限,想留北京的同学太多。有人为避开风头,一咬牙考了研究生。还有人公开了自己与北京学生或者社会人士的恋情,明明白白地要求照顾。当然也有班上的党员和学生干部,早早地就被各机关物色下来了,此时心定神闲,波澜不惊。
我是个千真万确的幸运者,留京留得我自己都莫名其妙。我的那个名额本来是班里另外一个女生的,可是她在最后的日子里才得知自己被社科院研究生部录取。这样,她的名额空下来给了我。天上只掉下一个馒头,居然就砸到我的头上。
离开学校的那天上午,宿舍楼里混乱得像一个难民营,门窗洞开,垃圾遍地,书籍纸张成捆地堆在楼梯口,绳子上晾着的很多旧衣破袜找不到主人,就那么在冷风中招摇地飘拂,更多的饭盆、脸盆扔在盥洗室里,人走进去没处下脚,踢出一片咣啷啷的声音。
我们宿舍的几个北京同学,昨天家里就来了人,把她们连人带行李接走了。我必须在今天离开,到我的新单位报到。一早起床,我收拾东西,给行李打包。我在床上摊开一片床单,把垫的和盖的两床棉被放上去,紧紧地叠成方形,包上床单,再用麻绳捆扎。麻绳是新的,我昨天刚从小卖部买回来,因而硬邦邦不听指挥。交叉绳头打结的时候,我如果不用劲,行李包是散的;我稍微一用劲,绳头就从我的手里滑开去,甚至还会弹起来打在我脸上,麻酥酥地疼。当我把全部身体扑到床上去压紧行李时,行李也欺负我,我一屁股坐上去,行李乖乖地缩成一个小小的卷筒,我屁股刚一离开,全部棉被哗地就弹开了,散成一摊。我折腾得满头大汗,心火直蹿,只恨手脚太不够用。
有人走到了我的宿舍门口,敲门。我在捆扎行李前不愿意让人看到我的狼狈,事先就把门关上了。敲门声先是有点犹豫,拿不定主意,没有太大把握,忽然间又变得理直气壮,好像生来就有这样的权利。
我正在跟行李窝火,没好气地应一声:进来。
那人在门外笑:你把门锁上了,我怎么进得去?
我无奈,去给他开门。捆了一半的行李趁此机会舒展腰身,我又一次前功尽弃。
门外的人我有点面熟,应该是某系某班的同学。他身高体壮,皮肤像野外工作者那样粗糙发红,头发理得极短,刺猬样地竖着,眉毛极浓,眼睛看人时有似笑非笑的调侃神气,又有点不容置疑的坚定,好像习惯了把别人置于他的监管之下,由他来指挥和调拨一切。他穿着一件很旧的军用大衣,袖口和前襟已经污渍斑驳,咖啡色毛领子上的海虎绒掉得稀稀落落,脚上却蹬着一双崭新的带毛皮鞋,鞋带系出好看的花结,平整的鞋面擦得乌黑锃亮,几近照人。
他看我上下打量他,很不确信的样子,就举起手里的一团军用帆布行李带,问我:“林海燕呢?我来帮她打行李。”
我回答他,林海燕昨天就走了,她家里来人接她走了。
他笑笑,并不失望,盯住我床上散得七零八落的被子,很自然地表示,那就改帮我的忙,反正都是同学。他不等我点头同意,自顾自地走到床边去,动手把我的行李彻底打开,重新铺排,曲起一条腿帮忙,叠成很整齐很紧凑的一个卷,再包上床单,用他带来的帆布带捆扎。他整个的动作麻利,娴熟,舒展自如,像玩弄一件雕塑类的艺术品,竟把我看得呆了。全部过程我居然没能插上一句嘴,他也没有主动回头征求我的意见。
捆好行李,他环顾四周,看其它用物已经打点妥当,就把行李卷拎起来,在手里掂一掂,空着的一只手顺便又拎起我的木头衣箱,眼睛看着我,下巴往门外一点:“东西都拿上,走吧。”
那一刻我简直就发了傻,他这一连串的动作把我弄得云里雾里。我很弱智地问他,去哪儿?他噗地一笑:你不是要到单位报到吗?我有自行车,可以送你到车站。
我记起来了,他叫骆京生,是新闻系的同学,跟我同届。
因为他提到自行车,我才想起他。好像他跟林海燕很熟,邻居还是什么的,我弄不大清楚。半年前的一个星期天,林海燕没有回家,一早起来就在宿舍里打扮自己,梳了头,拿一支炭画铅笔描了眉眼,换了不系钮扣的飘带衬衫,而后躺在床上穿牛仔裤。
那时的牛仔裤是大学生中最时髦的衣装,讲究把臀部和大腿裹成肉粽样的状态,因而穿裤子的时候比较费事,须仰面朝天躺在床上,当窄瘦的裤腰拉至臀围时,吸气,把肚子使劲收进去,臀部肌肉绷紧,用全力往上拉,最后再吸着肚子拉上拉链。有的时候一个人实在难以搞定,需要同学过来帮上一把。
林海燕喊我帮她的忙,让我用两手按住她泡泡的肚皮,好让她自己的手腾出来对付拉链。她满头大汗穿好裤子之后,站起身,若有所思地看着我的脸,忽然提出邀请,要我跟她一块儿去拍照。她说,不是一般的风景照,是特写,肖像艺术照,去野外拍,背景里有点野趣,比较不俗。拍照片的人叫骆京生,新闻系同学,正学摄影课,乐意找人练手艺。我迟疑。我那段时间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对什么都没兴趣。林海燕却热情,不由分说拉了我的手,强制性地带我下了楼。
骆京生在楼门口等着,手里扶着一辆自行车,身边还有另一辆车,是为林海燕准备的。看见多出一个人,他马上走开,片刻工夫就借来了第三辆。他说,我们要选个僻静的地方,骑车去京城“八大处”。
我赶快摇手,说我不行。我一向对骑车心存恐惧,到北京这几年中又没有碰过自行车的边儿,技艺更加生疏。骆京生鼓励我:试试吧,骑上试试,不试怎么知道呢?他不由分说地就把一辆自行车塞到我手里。
我只好骑上。我骑得谨小慎微,但是还不至于歪歪扭扭找不准方向。骆京生拍着手说,行了,就这么着,林海燕在前面开路,他在后面保驾护航,保证没有问题。
我无法再拒绝,那样就显得矫情。可是那天的一路上,我实在是把心提在嗓子眼里,至于“八大处”的景色如何,我们在哪儿休息和拍照,一共拍了多少张胶卷,我已经完全没有印象,所有的记忆都是骑车的惊险和我汗流浃背的紧张。
林海燕后来给了我几张冲洗好的照片。照片中的我发丝零乱,目光迷离,嘴唇启开成不知所措的模样。虽然摄影师的光圈和速度都用得很好,背景中的野草小花情趣盎然,无奈作为主体的人的形象显得仓惶侷促,实在没有收藏的价值。
骆京生把自行车锁在路边,肩扛手提地跟随我上了公共汽车。
到单位之后,我上楼报到,他就在楼下看行李,等我。我拿到宿舍的钥匙之后,他又送我过去,帮我打扫床铺,解开行李,衣箱搁到了架子上,洗漱用品放到了桌子上,书籍在简易书橱里排列整齐。
做完这一切,他应该走了。他没有理由继续留下。
走到门口时,他突然回头,目光坚定地看着我,问我说:“你现在有男朋友吗?”
我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茫然地摇了摇头。
他非常严肃地说,我给你介绍一个吧。我当时心里一阵轻松,笑起来,问他想要介绍的人是谁?他抬起一只手,用食指点着自己的胸口,一字一句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我不笑了,嘴张得很大,心脏狂跳。
我知道,我的又一次恋情开始了。
我需要重新爱上一个人。我孤零零地生活在北京,单位是新的,工作是新的,领导和同事都是新的。面对这一片崭新,我需要有一个人安抚我,倾听我,点化我,帮助我度过这一段非常时期。
我已经整整一年没有接近过爱情,我需要,也渴盼。有一种女人是为爱而活,我想我大概就是这样的一种人。没有爱的日子,我的生命暗淡无光,狼狈和恓惶。
这一年的春节,我回家去过。大学毕业分配了工作,我要对父母作个交待。
回到家里我才发现,家里已经没有我住的地方。
我们家一直是住医院的公房,房子只有两间,但是面积大,可以任意分割。里面一间父母做卧室,兼做父亲的书房。外面一间用途更广,北半间是餐厅兼厨房兼洗脸室,南半间放两张床,一东一西,东边的小床是我哥哥睡,西边大一些的床我和妹妹睡,中间用布帘隔开。不久前我哥哥结婚,里间房就腾出来安置了一对新人。外间的两张床拆除了,父母的大床搬了进去。我父母的床是老式雕花床,床架大而无当,加上床前的一张踏板,半间房的面积居然占得满满当当。这样,我妹妹就被排挤出门,在幼儿园的值班室里临时搭一块铺板,跟小朋友的皮球、积木、认字方块和卡通头套做伴。
我回家之后,母亲很是为难,不知道把我往哪儿安放。父亲提出的方案是,他这段时间睡到医院值班室里,兼值夜班,还能够多拿点加班费,我就可以跟母亲睡一张床。我不能同意。挤走父亲我于心不忍,再说我也不习惯跟母亲同床共枕。后来我妹妹站出来解决了难题,她说,让姐姐住到我那儿去吧。
妹妹说出这句话之后,我看见大家的脸上都如释重负。
大年三十我们家爆发了最大的矛盾。我的新嫂子,就是那个面如银盘、名叫张明丽的女孩,执意要求我哥哥跟她回娘家吃年夜饭。
我母亲自然不能同意。她的理由是:我哥哥不是上门女婿,大年三十怎么可以到人家去过?左邻右舍面前她怎么解释?而且今年春节的意义格外重大:哥哥新婚,我又回来了,我难得回来过年,一家人肯定要高高兴兴团聚的。我母亲还退一步说,张明丽要是非走不可,她可以走,我哥哥万万不能走。
僵持到傍晚,张明丽端坐床头拒不见人。我哥哥没有办法,到底还是备了礼物跟她走了。
哥哥一走,轮到我母亲躺倒不起。准备了好几天的年夜饭,煎的,炸的,炒的,煮的,一样一样在桌上摆得姹紫嫣红,酒杯亮晶晶的倒上了红葡萄酒,筷子碟子摆得整整齐齐,一百瓦的电灯泡照得满屋亮如白昼。我母亲就是不肯起床,不肯坐到桌边。她亲生的儿子,最喜欢最疼爱的儿子,坐到了别人家里,去跟人家守岁团圆,她心里怎么能够咽得下这口闷气?
初一早上,我和妹妹从幼儿园值班室回家。哥哥在离家不远的路上徘徊,两手拱在袖子里,弓腰曲背,脸冻得青白,鼻尖挂着一颗清清的鼻涕,眼角愁出了一大片细细的皱纹。他看见我们,第一句话就说:这样的日子过得有什么意思?第二句话变得有点咬牙切齿:我是要跟她离婚的,总有一天要离。我和妹妹面面相觑。我说,你这个婚结也结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我哥哥又说了第三句令我难忘的话。他说,他就是要先结后离,离过婚的女人是不值钱的东西,他只有这么做才能出气。
我很悲哀,当年我那么英俊聪明的哥哥,堕落成了这样一个未老先衰的世俗之人。
我妹妹忧心忡忡地问我:你不会丢下这个家不管吧?你看看母亲,看看父亲,再看看哥哥,他们都生活在崩溃的边缘,一触即溃。
我握住妹妹软软的小手,心里发疼。我想我不会不管,只要我有这个能力。无论怎么说,他们都是我的亲人。
年初十,我离家返京。路过省城,在火车站进来出去地犹豫了半个小时,我还是决定去看一看他。
他是七八级的研究生,早我半年毕业,已经留校当了老师。他的妻子因病退休,他分得了一间宿舍之后,就把她接到省城同住。在此之前,他妻子已经领养了一个女孩,是她亲哥哥的孩子,也就是她的亲侄女儿。孩子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了。他们一家三口人,就这么平平静静过上了日子。
这些,都是他写信告诉我的。他的信由一星期一封变成了一个月一封,文字依旧简洁,字里行间不见忧伤,只有贴心贴肺的惦念,细致入微的关爱。每次看完信,我总要默默地流一阵泪,似乎成了习惯,泪一流出来,绷紧的筋骨松开了,忧伤得打了结的心不再发疼,那一天就是我身体最舒服的日子。
我走进校园,几番打听,找到了他住的地方。是一幢简陋的五十年代的筒子楼,屋顶和墙面已经发黑,窗户的外栏上结着密密的蛛网,寒风之中,蛛网剧烈地抖动着,边缘部分却紧粘在木栏上,像一把张开的伞,牢不可破。
楼下有几个孩子在一张低矮的水泥台上打乒乓球,靠墙还站了个六七岁的小女孩,花布衫,头顶上扎着大红的蝴蝶结,手指含在嘴巴里,眉头紧皱,眼巴巴地看着那些玩耍的孩子,神情孤僻而戒备。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眼就认定她是那个领养的小女孩。她有跟他妻子很不一样的过早成熟的神情,却有着非常相似的娃娃脸。
果然,不一会儿工夫,他妻子从楼里走出来找孩子。他妻子面庞浮肿,蜡黄,走路很慢,摇摇晃晃,一看就是那种病入膏肓的人。但是她的眉眼是笑嘻嘻的,神情很放松,姿态也安详。她看上去很满意现在的状况,连招呼孩子的声音都是柔柔的,细细的,不慌不忙的。
就在这时候,我看见他骑着一辆自行车,从一条大路上向这边拐过来。我不等他发现我,逃一样地离开了,混进了一群背书包去上学的学生中。
我没有看清他的脸,因为我不敢看。
骆京生逼着我上街买衣服。他扯着我身上穿的一件咖啡色薄尼龙面料的拉链夹克说,你这穿的是什么呀?跟张纸一样,一走路哗嚓哗嚓响,像街上的……那个一样。他忍住没说出那个尖刻的词,可我明白他想说的是“小流氓”。那时候,很多自以为是的北京人都是这样,把时尚一点的年轻人称做这个那个,总之是看不入眼。
我买这件款式和面料都很超前的拉链衫,花了五分之一的月工资。事实上我穿它很合适,它把我整个的人衬托得挺拔而帅气,甚至有一点像模特。但是骆京生不喜欢。他很怪,不愿意看到我身上有任何化纤面料的东西。他喜欢纯自然,喜欢原始和野趣。
我不想在这样的小事上让他不开心,同意买一件新的衣服换下身上的这一件。我可以把这件衣服寄给我妹妹,虽然她长得太纤弱,穿这种风格的衣服未必很协调。
我出了门要找往王府井的车,又被他取笑一通。他说外地人才是出门就奔王府井,我们最好去西单。我说那好吧,我们去西单。
相处了一段日子之后,骆京生身上的这种刚愎自用开始让我不舒服。而且我们的很多趣味相左,他崇尚的事物未必是我的最爱。我从来都不喜欢那些属于过去时代的东西,比如老房子,古董,字画,瓷器,扎染,布鞋,中医,等等。他却着迷,不厌其烦地寻找,拍照。他身上也有一种自恋,跟唐仁的自恋不同,他沉迷于固有的习惯,不接受现代工业带来的方便、快捷、前卫和金属感。
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能继续相处多久。从前我和唐仁的关系,现在颠倒过来了,我成了他,唐仁成了我,我被他关照得像一个傀儡,事事处处都要按他的意愿办事。这样的状态,有时候令我舒适慵懒,有时候又令我愤怒忧伤。我对自己也无所适从,不知道我需要的到底是什么。
最需要的一个不能得到,其余的便都是摇摆,彷徨,犹豫,可行可不行,可有可没有。
他在西单商场给我挑了一件藏青色的卡其布列宁装。我哭笑不得。满大街的北京女孩穿的都是这种衣服,我不知道北京人怎么会对列宁装情有独钟。而且这种过时的卡其布,穿久了会走形,洗几次就褪色,一点都不经济。
他怂恿我当场穿给他看。我对着镜子端详自己,怎么看都觉得别扭。我是南方女孩,缺少北京姑娘的泼辣和大气,穿列宁装不可能穿出气派和风格。犹豫良久之后,我还是脱下衣服,还给了营业员。
他对我发了脾气,又一次扯着我身上的尼龙拉链衫,说我穿的这是什么呀,跟张纸一样,还亮闪闪的,就像那个……那个……他涨红了脸,嘴巴里含着那个想说又不能说的词,憋得额上的青筋都要暴出来。
我一言不发,扭头就走,让他一个人对着空气发火。
他傍晚就过来了,敲我宿舍的门,小心翼翼,不像他一贯的风格。
我把门拉开,让他进来。我想,即便我们分手,我也要跟他说明白,我是没有错的。但是他不等我开口,一把就把我抱住了,用热吻堵住了我的口。他一边吻我,一边含含糊糊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专制独行,限制你的穿衣自由,我不会再做这样的蠢事了,你不管穿什么都是好的,你是我眼睛里最漂亮的。
我靠在门上,忧郁地望他。我说,我们之间有没有将来?我又说,爱情是脆弱的,经不起几次风吹雨打的。
他赌咒发誓,说他再也不会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我。然后他拿出带来的水果,到公用盥洗室去洗干净,殷勤地为我削皮,强迫我一块接一块地吃。他才说了不会把意志强加给我,转眼就在吃水果的问题上旧习重来。我也许会习惯了他的专制,在他面前慢慢地养成奴性。爱情也是会培养奴隶的吧?
跟骆京生父母初次见面,我为买什么样的礼物费心劳神。我每月的工资五十多块钱,扣除伙食费,再添置一些衣物用品,所剩无几,不可能买到什么像样的东西。他让我不要买,他父母是部队干部,不讲究这一套。可我觉得我不能空着两只手上门,我们家乡没有这样的规矩,母亲日后要是知道了,也会怪我不通人情。我缠住他,要他对礼物的事情做一个提示。他挠了半天的头皮,才勉为其难地说,要么,买几本军史一类的书吧?他父亲好研究这个。
我冲到西单和王府井的书店,到处搜寻,一共买到了六本,包括一本二战史,一本苏联国内革命战争史。我用单位里节日扎花用的深蓝色蜡光纸把书包扎成一个礼品包,找一条金黄色缎带系出一个漂亮的蝴蝶花结。我得意地拿给他看,一心要得到他的夸奖。他瞥一眼,十分惋惜地说,浪费了,你根本不明白我父亲这个人。
后来的事实是,我果然不明白他父亲。我们进门之后,老头儿用手指着我放在茶几上的漂亮纸包,眉头皱皱地问:是什么?花里胡哨的?骆京生告诉他,是我买给他的东西。老头儿狐疑地看看我,裤袋里掏出一把军用小刀,在纸包上捅一个口子,嚓地挑开,看见那几本书,神情马上柔和许多,抱着书上了楼,吃饭之前再没有下来过。我精心挑选的深蓝色蜡纸,那朵金黄色缎带扎成的蝴蝶结,垃圾一样被弃置在茶几上,最后还是由我收拾起来,揣进我自己随身背着的书包里。我舍不得让这些漂亮东西就此作废。
骆京生的母亲从始到终稳坐在沙发里打毛线,好像打的是一条米色围巾。她挑针运线的速度很慢,手上没有连贯的动作,平均半分钟完成一个过程,可见做这件事完全是为了消遣。我进门的时候,她没有舍得从沙发上起身。我告辞离开的时候,她还是不肯起身。她就像一个腿脚不便的残疾人,只能终日瘫在沙发上生活。但是我坐在她的对面,回答她提出来的各种问题时,她盯着我的脸,看得很仔细,连我脸上的任何一个神情都不放过。她最后对我下了这样一个结论:“你的眼睛很聪明。”
骆京生还有个妹妹,长得跟骆京生同样五大三粗,穿一件没有帽徽领章的军上衣,楼上楼下来来回回地跑,不知道她忙些什么。有时候她把楼上的门打开,我听到从她卧室里传出来邓丽君的带颤音的歌声,是用那种最时髦的日本产四喇叭“三洋”录音机放出来的。她只在我进门的时候,站在楼梯半腰居高临下地看一看我,问了她哥哥一句:这就是你的女朋友?然后她就再没有跟我说话,进来出去对我视而不见。我不知道她是因为出身高贵而瞧不起人,还是天性就是这样粗疏随意。我认为以她这样的长相和脾气,她将来要是想找丈夫结婚,会比较困难。
饭菜是骆京生家的乡下保姆做的,我记得是很简单的四菜一汤:干烧带鱼,木须肉,西红柿炒鸡蛋,青椒土豆丝,榨菜肉丝汤。菜的口味除了咸就没有别的,比我母亲的手艺差得太远。他家里人丝毫没有为待客简单而表示歉疚,吃饭的时候也并不对我有什么照顾推让。老头儿是行军打仗的速度,我还没见他嘴巴怎么动,两碗饭就下了肚,然后筷子一丢,一声不吭地上楼。我看见他夹过两块带鱼,却没见他桌上遗下鱼刺,可见他是连炸酥的鱼骨头一起嚼碎咽下肚的。老太太吃得细巧一些,边吃边跟骆京生的妹妹议论隔壁一幢小楼里的事,好像是那一家的首长病逝,年轻的夫人想要改嫁,儿女们齐心关了她的软禁,诸如此类。她们两个人谈得非常起劲,老太太举着筷子,连饭都忘记了吃,一脸的义愤填膺,对那个要改嫁的女人非常不耻。她们完全忽略了我这个外人的存在。也或者在她们的眼里我的存在不足为惧,不构成对她们谈话的障碍。
只有骆京生不停地为我夹菜。他用目光示意我,让我赶快吃完了离桌。
饭后老太太让保姆端上来一盘表皮风干的东北苹果,要我自己动手削皮。她有点像是要补偿饭桌上对我的轻慢。我客气地谢绝了她,说我下午还要回单位加班写一个材料,告辞出门。她坐在沙发上,对我微笑地摆一摆手。
我出门之后,骆京生从后面追上我,揽住我的腰,建议我们再去香山玩玩。我说我累了,不想再走路了。他笑着说,不是累了,是生气了。他说你不要为我的家里人生气,他们就这样,也不是故意的,没什么坏心。他还说,反正我们结婚之后也不在家里住。
我停住脚,转身望着他的眼睛,态度很激烈:我答应跟你结婚了吗?
他还是笑,不正面回答我的话,把我的腰揽得更紧,像是要把我抱着挟着往前走。
骆京生在报社里分了一间房,没有厨卫设备,但是面积不小,也敞亮,出门不远还有菜市场。拿到钥匙的当天,他骗我说是去看一个展览,结果把我带到了他的新房子里。他紧抓住我的胳膊,从门外的菜市场介绍起,一直介绍到这楼里的厕所水房怎么用,电费水费又怎么交,不容我不听,更不容我半路脱逃。最后他站到了空荡荡的房间里,以内行的口吻,描述了他近乎宏伟的装修计划:墙壁刷什么漆,窗户和门刷什么漆,地上铺什么颜色的化纤地毯,天花板装日光灯还是白炽灯,床、衣柜、写字台、书橱买什么样的,放哪儿最合适……他从背后拥着我,双手环过来绕在我腰上,下巴搁在我的右肩头,每说一句话,下巴的张合就把我的肩胛硌得痒痒的,口鼻中热呼呼的气息把我耳后的头发吹得飘起来,来来回回拂着我的脸颊和眉梢。
亲爱的,你还满意吗?你有什么指示要做吗?
他总是喊我“亲爱的”,喊得顺滑和自然。他嘴巴里说出这个词的时候,眉毛就会夸张地抬起来,眼睛□着,脸上有一点坏坏的笑,因此我一直认为他这个昵称是半真半假,带着戏谑和玩笑,是对外国电影和小说里情节的仿作。他这么喊我,我从来不答应,我总是停下手里要做的事情,静静地看他,一直到他改口,喊我的名字。
他拥着我,催促我发表意见和看法。他说如果到了木已成舟我再说“不”字,那他就要气得跳黄河了。
无论他怎么催促,诱劝,哀求,我就是不说一个字。这房子是分给他的,他怎么装修怎么伺候,我不想过问。我的人是站在这里,心却非常遥远,我从来没有把自己和他的未来真正地联系起来。
一切都是游移和摇曳的,是疏离和暧昧的。也许在骆京生的心目中,我早已经是他的未婚妻了,他每天一下班之后就腻在我这里,跟我周围的邻居混得稔熟,跟我的同事也混得稔熟。他拿着我的饭盆去食堂打饭,用我的澡票去浴室洗澡,帮我处理一些小小的人事纠纷,甚至去见我的领导,征求他们对我的意见,请求人家多多地关心和关照我。只有成为我丈夫的人,才能够这样毫无障碍地入侵我的生活。
但是我心里还在反反复复地想,我爱他吗?他是我一直等待的那个人吗?
那一年的春天和夏天,气候一直令人惊奇的好。春天温暖湿润,夏天凉爽多雨,单位院墙上的蔷薇花开了一批又一批,浓郁的花香把整个街区的空气都熏得甜腻动人,柏油路上泛出的亮光使行人骑车和走路都很舒服。七十年代的阴影已经彻底过去,生活正在一点点地多彩和富足起来。我买过一条蓝白色细条纹的连衣裙,束腰,大摆,领口有海军制服式的披肩和飘带。因为裙子的衣料是棉布的,骆京生很喜欢,他说棉布好,朴素,本分,看着就让人心里踏实。他这样毫无因由地喜欢前工业社会的产品,我实在搞不懂他遵循的是一种什么逻辑。
每个月拿了工资,我就去街边的食品店买一斤果脯吃。我最喜欢果脯中的杏,颜色是淡黄的,琥珀样的透明,咬在嘴里酸甜,柔韧,齿间有很好的快乐感。山楂条的暗红颜色也是我喜欢的,但是山楂太烂乎,咬一段在嘴里,没等牙齿运动,口水就把它化开了。我蔑视不经努力就得到的快乐。
夏天晚上,骆京生在我的宿舍里磨蹭到十点多钟,看着我上了床,替我掖好蚊帐,把我第二天早上要用的饭盆和饭票准备好,才背上他的黄布书包走人。他骑车回到报社的时候,一身衣服已经又被汗水湿透了,还得再洗一次澡。
他从来没有留在我的宿舍里过夜。我们的关系已经亲密到在一起可以视对方若无物,但是我们没有上过床。如果我们拥抱和接吻,我们总是站着,最多在椅子上坐着,不会沾到床的边,好像彼此都守着一条底线,对“床”这个东西有所敬畏。
他是真的爱我吗?他对我的身体有足够的好奇和兴趣吗?我给自己设问,试着回答。我答不出来。答案总是模糊和迷离。
我开始醒悟到,男女之间相爱到了一定程度,是必须要用身体作许诺的,如果彼此的肉体没有撞击、交汇和渗透,没有大汗淋漓的缠绕,精疲力竭的付出,掏空一切的给予,没有喘息,吟哦和战栗,爱情就是空中楼阁,是水中月镜中花,虚幻到爱恋的双方都不辨真假。
秋天,骆京生受报社派遣去了一次西藏,拍摄一组宗教题材的照片。半个月之后他回到北京,长发零乱,胡子拉碴,眼睛里多了野气,脸颊上留着黑里带红的高原痕迹,如果穿上藏民服装,说他是拉萨八角街上的康巴汉子,肯定会有人信。
他一回北京就风尘仆仆钻进我的宿舍,把一个麻袋片裹着的物件小心搁到我的桌子上,满脸兴奋地搓手,唏嘘,要我猜里面的东西是什么?那东西巨大,连同麻袋片的外包装,整整占了一个桌面。我先猜是藏刀,又猜是弓箭,最后猜成了藏传佛教的文物。他的笑声越来越响,最后解开麻袋片,居然是一个带弯角的牦牛头骨!
头骨尚未经过人工处理,又在麻袋里闷得久了,打开之后一股恶臭熏得我翻肠倒胃,险些呕吐。我奔到门外喘气,他追过去,满脸得意地告诉我,为得到这个头骨,他一个人喝下去三瓶青稞酒,还吃掉了一小截用生牛血灌制的血肠。他说,同去的报社同行都想要这个头骨,可最后都败在了他的手下,因为除他之外没有人敢碰那种血肠。有一个搞美术的硬了头皮咬一口,结果吐得翻江倒海,藏民朋友很不高兴。
他说到这里,我已经忍不住,跟着也吐了。他没想到我的反应会有这么激烈,连连道歉,又奔回房间里,把那个腐臭的头骨搬到楼梯杂物间暂存。我说这不行,要是臭味漫溢开,全楼的邻居都会提抗议。他想了想,就把头骨搬到水房里,拿洗脸盆打水往上冲,再拿刷子刷,一遍又一遍,直到鼻子凑上去闻不到异味。然后他拿一把小刀,在水房里蹲着,把头骨缝里残存的肉屑剔得干干净净。这还不能最后算数,他说,人家告诉他了,如果没有特制的药水来保养,那就放在大锅里煮,煮透了,日后就不会发臭生虫。我说这么大的头,这么长的角,哪有合适的锅来煮?他就笑,让我别管,他自有办法。
他的办法再简单不过,半夜潜进我们单位的食堂,拿熬粥的大锅烧开了一锅水,把牦牛头骨侧着浸下去,先煮左边一半,再捞上来煮右边一半。我在旁边看着他忙,一边提心吊胆,生怕有人闯进来拿个正着。他煮完头骨,我用碱水把那口锅仔细刷了三遍。第二天早上去打粥,我仍然是做贼心虚,眼睛不敢往那口锅里看。打到粥之后,我举在鼻子下闻了又闻,没有闻出可疑的异味。纵然如此,那盆粥我还是吃不下,偷偷拿出去倒了。
打理干净的牦牛头骨真的很漂亮,弯弯的牛角在生命死寂的时候还是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想象这牛当初活着时,该是怎样的威风和霸蛮!
骆京生一直在琢磨怎么把煮过的牛角弄出光泽来。刷鞋油,涂清漆,还是打蜡?他准备把他这个伟大的战利品用来装饰新房子。他说,可惜这牛角不是最完整,左边的角缺了一个尖,也不知道是牛活着时打架打折的,还是死了之后被人割头时不小心碰坏的。他说他在西藏时就已经跟一个藏族朋友预约过了,让人家得空时帮他踅摸一副更好的,完美无缺的,下次他再去西藏,把那个好的带回来。他一边拥着我,亲我的眼睛,一边含糊不清地说,他一定还会去西藏的,西藏太伟大了,那不应该是人住的地方,是仙境,是天堂。他一定一定还会去的。
他问我: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吗?
也许吧。我说。我又说,这不是能够由我自己决定的事。
机关的工作重心就是材料。起草材料,打印材料,校阅材料,宣读材料,学习材料……循环往复,永远都没有结束的时候。材料统治了我们的全部生活,我们也彻底被材料武装了头脑。我们说话使用的是材料语言,思考遵循着材料中的思想,下班后延续着上班写材料的习惯,就连呼吸都会喷出材料的气味。在堆积如山的材料的包围中,我们面色苍白,皮肤干燥,头发脱落,吐气污浊,目光恍惚,语言无趣。我们一天天地疲惫和厌倦,僵化和衰老,封闭和狭隘。我们日复一日地重复那些有限的文字,纲举目张,先提论点再作论证,三段式四段式,观点鲜明举例鲜活,结尾拎起来,激情洋溢鼓舞人心……如果领导首肯同事欣赏,我们会神志飘飘如饮甘泉。我们在辛苦的劳作中等待表扬,等待升迁,等待加工资,分房子,等待头儿退休之后能作替补,也等待有机会外放一任然后重新杀回。
我们是一群为材料活着的人。
中午在办公室休息时,我突然接到他的电话。他大概是从大街上的电话亭里打过来的,背景声异常嘈杂,我听到了一个北京大妈骂人时爆豆般的一串词儿,两个孩子打架的哭声,汽车发动机的轰鸣,甚至还听到了稍远处摊贩卖东西的吆喝。
“我在北京。”他平静地说了这么一句。
我的心里有轰隆的一声爆炸。接下来,我再也听不清他说了些什么了。我听见了也跟没有听见一样,因为我的大脑成了一个旋转的陀螺,一边飞速地转动,一边又像羽毛一样随风摇摆,轻轻地飞升。我的拿话筒的手在发抖。我的整个人都在发抖,肌肉和骨节簌簌地摇动。
我要见你。我说。
他温和地告诉我,恐怕来不及了,他已经到了火车站,火车就要开了。
我想要见你。我哽咽起来,泪水已经模糊了我的眼睛。
他说他其实昨晚来看过我了,他没有上楼,就站在街对面的屋檐下,看我宿舍里的灯光。他说我穿着一件黄色的毛衣,头发有点长,扎在脑后,不是全部扎起来,只扎了头顶一部分,下面是披着的。这种发型很适合我,清纯,又不张扬。别的我没有什么变化,好像胖了一点,也可能是灯光的原因,灯光底下看人总有点虚幻。
我不能不见你一面。我泪眼模糊地重复这句话。
他说,我还看见了你的男朋友,也是隔着窗玻璃看见的。他的个头真有那么高吗?好壮实的一个小伙子!他看上去很爱你,对你说话的时候一直在笑,说明他心地纯和,天性快乐。我很放心,感觉你们会很幸福。我真的是盼望你能够幸福……
我想见你……我听不见他说些什么,也不要听。我放下话筒,不顾一切地奔跑下楼。一口气奔到街口车站,忽然想起皮夹子没带,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全身的汗水哗地一下子就冒出来了,头昏脑胀,几乎再没有走动一步的力气。我挣扎着回到机关,在门口找传达室的大爷借了一辆破旧的自行车,骑上去,嘎啦嘎啦地往火车站的方向蹬。我平常很少骑车,技术生疏,一路上歪歪扭扭频繁出错,车轮划着弧圈,龙头不长眼睛,还忙中出错闯了两次红灯,引来抱怨和不断的咒骂声。我不敢解释也不敢回击,生怕一不留神又出更大的错误。我摔伤了自己没有关系,摔坏了这辆破车也没有关系,只要能赶到火车站。我只求在火车启程之前赶到车站。
可是我还是迟了一步,南下的火车在我的视线里鸣着汽笛飞驰出站,留下灼热的车轮和铁轨磨擦的气味。
春节,我母亲带着我妹妹到北京来玩。母亲大概接受了上一年春节的教训,不愿意跟她的亲家争我哥哥在大年三十的归属,干脆出门,眼不见为净。
母亲没有来过北京,下了火车就冻得脸红鼻子肿,一个劲地抱怨北方的寒冷。可是等她到了我的宿舍,在烧得发烫的暖气片旁边安顿下来,喝过一杯热茶之后,态度马上又变了,直夸北方好,北方的冬天才是人住的地方,暖气多舒服啊,棉袄都不用穿,脚趾头不会冻得疼,做家务手能够伸得出去,晚上睡觉筋筋骨骨都能抻得开,多好,多好啊。
骆京生把我叫到一边悄悄说话。他说,怎么办呢?你妈妈好像坐下来就不肯再出门了,中午吃饭怎么办?总不能第一天就带她吃食堂?要不我到对街饭馆炒上两个菜,拿饭盒装回来?我说这样最好,你快去吧。
骆京生炒回来的菜,一个是熘肝尖,一个是熘肉片。我母亲吃饭的时候就问我,北京人是不是做什么菜都要勾芡粉,弄得黏糊糊的,才算是好啊?我答不出来。我在北京这么多年,没有上过几次馆子,熟悉的都是食堂里常做的几个菜。骆京生也不懂,他家里虽然是高干,可在吃饭问题上比老百姓还要不讲究。
骆京生本来跟我商量好,让我母亲和妹妹住到他新分的房子里面去,反正床是现成的,临时铺上被褥,一点不费事。我母亲不肯,她说我们家乡有句老话:住人家新,一世还不清。别人家的新房子万万住不得。骆京生只好骑车赶回家,扛上他们家的一张折叠式行军床,再骑车送过来。寒冬腊月,他这两趟车一骑,头发根里都冒汗气。我母亲就喜欢,说他脾气好,勤快,听话。她一点儿都不知道骆京生在我面前的刚愎自用。
母亲带来了她新做的一件深蓝色织锦缎的棉袄,准备在骆京生妈妈请她见面吃饭的时候穿出去。母亲先在我宿舍里试装,穿上棉袄后到处找镜子看,还埋怨我,怎么连个像样的镜子都不买?她偏着脑袋,转前转后地打量自己,问我怎么样?穿到我婆家去,不会丢我的脸吧?母亲在思想上已经认可了骆京生这个人,口口声声把他的家称做我“婆家”。母亲还喜滋滋地说,要是我婆婆也喜欢这种中式锦缎袄,她可以回老家替她做一件,邮过来。“算我送她的礼。”她说。
我母亲身材苗条,皮肤细白,眉眼清秀,穿这样一件深蓝色的合体缎袄,真能够称得上风姿绰约。
母亲还带来了一些家乡土特产,上门时可以不空手,比在北京现买礼物来得更诚心。那些吃的东西体积大,分量又重,难为她和我妹妹千里迢迢背过来。
天太冷,风又大,出了门脸冻得像刀割。云层低垂着,阴霾很重,看样子像是要下一场大雪。北京的冬天也实在没什么意思,走在东西长安街上,打眼一看,四处都是灰灰的,旧旧的,方方正正古古板板的,连常绿的松柏冬青什么的都蒙着厚厚一层土,不见丝毫生气。母亲只去了一趟天安门,回来就说够了,知道北京是什么样了。转天她哪儿都不肯再去,就坐在家里等,等骆京生母亲请她上门会亲家。
一直等到正月初五,没有任何动静。骆京生倒是天天来一趟,但是他好像也没有请母亲去认认门的意思。母亲很恼火。我也很恼火。母亲连带着对整个北京城都有了看法,认为这样大而无当的城市根本不是过日子的地方。她动员我想办法调回省城去。她告诉我,我父亲有个老病人,这人的儿子在省委做事,省****副主任,找他帮个忙,像我这样的大学生,调回原籍没问题。我妹妹插嘴说,那我姐夫呢?他怎么办?母亲的神情很肯定:骆京生要是真爱你姐姐,他就会愿意跟她走,到南方生活去。
说完了这句话,母亲和妹妹一齐望着我,像是突然间都被这个念头吓住了似的。
我三十岁的那一年,妹妹的第二个孩子过满月,我回家去吃满月酒。我妹妹跟她的体育老师结婚之后,生下的第一个孩子有先天性心脏病,动不动就脸发紫,嘴发绀,在上海住了一个月的医院也没有能看好,基本上是废人,所以妹妹被准许生二胎。他们两口子的日子过得很不容易。
母亲临时住到妹妹家里去帮忙,主要任务是照料月子里的小外孙。母亲在医院工作半辈子,简单的医学护理常识都懂,侍弄一个婴儿应该说是很有经验的。那孩子生下来就挺乖,吃饱喝足了便睡觉,小脸睡得红扑扑,睡梦中小嘴巴不停地动,偶尔还咧嘴笑一笑,让人怎么都看不够。
母亲看我趴在摇篮边一眼都不肯眨的样子,叹息一声说:“你怀的那一胎要是能生下来,现在都能够帮我递鞋拿毛巾了。”母亲还说,“骆京生那个小伙子,猛一看人高马大,隆鼻阔嘴,是个福相,细看呢,耳朵太薄了,不说别的,跟他那张脸庞就不称。人的命,天注定啊。”
我妹妹牵着她那个有心脏病的大儿子,一脸幸福地走过来,责备母亲不该说那些讲迷信的话,平白无故惹我心里烦。母亲振振有词地反驳她,怎么是迷信呢?凡事都是有兆头的,那一年我们在北京,骆京生他家连请我见个面都不请,那就不是个好兆头。做人是不能做得那么绝的。
母亲一直惦记着那件事。年老了之后,她更是喜欢话说从前,有机会就要把古年八代的事情翻出来,说了又说,一点没有意识到她语言的重复率有多高。
已经一年多了,他的妻子,那个幸运的娃娃脸的女人,她的肾病没有丝毫的好转,却也不见太多的恶化。她可怜的生命就像拧断了发条的钟摆一样,停留在某个时间,静止不动,成了一个无用的摆设。
我无着无落。生命是轻飘飘的,庸常和无趣的,是千篇一律的重复和日复一日的幻灭。机关生活磨去了我本来不多的一点棱角,大学时代的激情和向往早已经烟飞灰灭。很多时候,我默默地龟缩在办公室的一角,听老大姐和老阿姨们谈论物价的涨跌,谈论夫妻间性生活的频率,儿女的学业和公婆的怪僻。偶尔我也会跟着干笑几声。我必须附和着去笑,表示我对她们的话题饶有兴趣,否则我就被这个集体排除在外,永远溶入不了机关的角色。
夜里,独自躺在宿舍的小床上,我的双手会不由自主地伸进内衣,抚摸我自己的身体。我的皮肤是光滑柔软的,油脂一样腻手,而且起伏有致,连绵不绝。我的手心所到之处,肌肤会有反应,睡醒了一样地伸一个懒腰,而后举目四顾,微笑或叹息。有时候它们会轻轻地波动,风吹池塘泛出的涟漪一样。如果人的皮肤上能长出花朵,我相信我身上长出的会是莲花,粉白的颜色,蜡一样光滑的花瓣,水滴在花蕊中珍珠一样凝结和滚动。
最后,我的双手总是停留在小腹上,绝不再往下探索挑逗。我不想那样。我不能够。在我当年的意识中,做那样的事情是可耻的,令人羞惭的。如果被我的母亲知道,她会对我失望之极,也鄙薄之极。
我会想到他,也会想到骆京生,偶尔还会想到唐仁,袁小圆。我把他们排起队来,打量和比较。要是只能够从中挑出一个做我永远的爱人,我更愿意要谁?结论总是:肯定是他。对于别人,哪怕是骆京生,我的爱恋始终停留在表层,从没有刻骨铭心的认识,没有血肉相会的交融。只有对他,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灵魂和肉体可以同时到达,舒服到丝丝入扣。
夜深了,城市却永远没有安睡的时候。电车的轧轧声每过半小时就在不远的街道上响过一次,先是远远地晃过来,车轮转动中带着城市特有的喧声和喘息,在街口站台缓缓停下,刹车声是沉闷而迟钝的,睡意矇眬的,听上去有梦呓那样的感觉。稍停片刻,梦醒了一醒,车门吧嗒吧嗒嘴,又挣扎着继续往前开去,摇摇晃晃越走越远,被城市中不可知的黑暗吞没。
电车过去之后,遥远的市声再一次潮水一样泛滥上来,充塞了耳膜,脑袋里便有嗡嗡的轻响,这时候,我会惊讶一个城市的精力怎么会如此充沛,日夜喧嚣都不觉疲惫。小街上骑车的行人总是通宵不断,先是下夜班的厨师,服务生,营业员,护士,再是上早班的锅炉工,早点店老板和伙计,菜场的屠户和摊贩,流水线上的作业者。他们在深夜的街道上弄出来的每一个动静都是不同凡响的,带着城市主人的豪气和张扬。他们有时候会自顾自地哼几句小曲,有时候会大声地吐痰,擤鼻涕,咳嗽,还有时候互相碰了面,老远就高起嗓门愉快地招呼,聊几句天气和身体之类的套话,再匆匆分手。夜晚的凉风会把他们的话语传出很远,有了跟一条街上的街坊邻居共享信息的意思。只有他们自己还不知道。他们总以为白天和夜晚没有区别,家里和家外没有区别。他们是一群快乐的人,知足的人。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什么呢?风掠过屋顶会有啼哭一样的呜咽;蛙虫的鸣叫是断断续续,神经质一样;露水很重时,滴在屋檐的声音有点沉闷;花朵开败了坠落在地,噗地一声溅起轻灰;偶尔会听见树枝莫名其妙地折断,嘎啦地一响,让人的心跟着掉入深渊。
……
无边的暗夜。无穷无尽的暗夜。
骆京生在我面前出示了两张去昆明的卧铺票。他要去拍瑞丽傣族泼水节的照片,带着我。他算公差,我是旅游。
总是这样,不征求我的意见,他已经替我做了决定。
我把车票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端详,似笑非笑地问他,怎么就确信我一定会去呢?难道我不可以拒绝吗?他信以为真,紧张地大叫:千载难逢的机会,不可以拒绝!再说卧铺车票多么难买,我是托了很多关系才最终到手,你千万千万不能拒绝!我说我没有请假,单位未必同意。他马上出门,找到我的顶头上司,一番花言巧语之后,喜滋滋地回来向我报告,妥了,就算是我的婚假,旅游结婚。他甚至帮我开出了结婚证明——就在找我上司的那一会儿工夫。
我恨他恨得牙痒。世界上居然就有这样喜欢自作主张的人。
恨他,但是不讨厌他。他对我的感情真挚负责,无可挑剔。
火车到了昆明之后,接着再转汽车,过楚雄,大理,保山,最后到达瑞丽。
一路艰辛无比。当中有很长一段惊心动魄的盘山公路,依山而筑,一边是壁立万仞,一边是无底深渊。江水在遥远的山脚下奔腾呼号,白浪点点,看一眼都会叫人心跳如鼓。
我靠在深渊一侧的座椅上,面色苍白,满额虚汗,一个劲地恶心要吐。我只能紧紧地闭着眼睛。如果一不小心往窗外看上一眼,我就感觉我要死了,我的整个人都在往深渊坠落,飞速地下沉,失重,五脏六腑都要从喉咙里倒出来。
我才知道我是有恐高症的。长途客车每一次吭吭地往山顶爬升,对我来说都是一次致命的威胁,恐怖到极点的濒死感。
我紧紧地抓住骆京生的手。在这样的时刻,如果身边没有这个爱我的人,毫无疑问我会精神崩溃。
骆京生同样紧抓住我的手。他的另一只手把我的脑袋抱住,摁在他的怀中,不让我有机会看到窗外。他小声地安慰我,用脸颊蹭我的头顶,有时候还像怀抱婴儿一样,轻轻摇晃我的身体。他也试着用治疗晕车的方法治疗我,把橡皮膏剪开,贴在我的肚脐上。可是没用。我知道我不是晕车,我是恐高。
在一处较为平坦的山坡上,骆京生松开我的手,奔到车前,恳求司机停车。他又对坐在车内另一侧的乘客赔尽笑脸,说尽好话,总算替我换到了一个贴着山崖的座位。
我开始安静下来,汗水落尽,心跳和血压都恢复正常。我从车窗上看到了我自己逐渐红润起来的面孔,还看到了紧贴着我的另外一张脸,嘴巴撇着,笑嘻嘻的,做着奚落我的怪样。
瑞丽作为一个旅游城市,在八十年代前期还没有充分成形。用北京人的眼光看过去,至多也就是个边境小镇,街道窄小而脏乱,街边散落着低矮的平房,赤脚穿木屐的男人女人懒懒散散满街闲窜,这些人一律身材矮小,皮肤黝黑,嚼槟榔嚼出一嘴黑牙。穿鲜艳筒裙的傣族小姑娘倒是街上的亮色,她们体态婀娜,步履摇曳,但是五官平平,也不见想像中的活泼妩媚。
街边的水果和小吃五花八门,实在是吊人胃口。我第一次吃过桥米线,根本没有提防汤汁下的温度,一口就把舌头烫出一个紫泡,有好几天都不敢碰热的东西。
芒果也是我第一次见到,第一次吃到。比拳头略大的沉甸甸的一只,金黄色绵软的表皮,才撕开一个小口,黏稠的糖汁就流出来,把我的手指紧紧粘住了。果肉的颜色同样是金黄,芳香无比,甜得腻人。我站在路边,一口气吃下去两个,撑得不能走路。我的嘴唇上,下巴上,手指和手背上,全都是芒果浓郁醉人的香气,怎么擦都擦不净。
泼水节其实就是傣族的新年,傣族人用泼水来互祝吉祥。我在“文革”前的电影纪录片里见过国务院总理***参加的泼水节,以为就是用树枝蘸清水往人的头顶洒上几点,文雅而节制,象征意义多于嬉乐。待到亲眼看见,亲身投入,才知道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因为天热,我那天穿的是一件薄绸的衬衫,拉着骆京生的手才走进指定的泼水场地,一个傣族小伙子兜头一脸盆清水,把我从头到脚浇成了落汤鸡。水顺着额发往下流淌,我睁不开眼睛,瞎子一样在场子里跌跌撞撞,狼狈得哭笑不得。
我当然不能就此罢休,我要报复。我从一个人的手里抢过脸盆,那人是男是女我根本没有看清。场中水龙头里的清水哗哗流淌,接满一盆水,我开始寻找目标,找那个最先泼我的人。但是透过我沾着水珠的睫毛看出去,满场的傣族姑娘和小伙子都是一个样,一样的高矮,一样的胖瘦,一样的服装和头饰,一样手里端着满盆的水,嬉笑着奔跑着相互泼洒着。我找不到目标,一时间也不好意思主动向别人攻击,干脆把一满盆水泼到骆京生的身上。泼过去之后我才后悔,骆京生的手中同样也有了盛水的工具,而且他拿的不是水瓢也不是水盆,居然是一个铅皮的水桶!他那一桶水要是冷不丁地往人脑袋上泼过去,不被泼昏也要被泼得喘不上气。我看清之后吓得“妈啊”一声喊,丢了脸盆拔腿就跑。骆京生被我泼了之后自然不甘不休,提着桶便追。我是空手,在湿滑的泥水地上照样能够跑得飞快,鱼儿一样从人群的空隙间钻进钻出。他拎着满桶清水,身躯又过于庞大,密集的人群挤来挤去,他总是撞人,总是被堵,急得大喊大叫。那些傣族小伙子们都是好热闹的人,看见我们两个外地人一个追一个逃,觉得有趣,人群马上分成了两拨,一拨人掩护我,自动地用身体去堵骆京生;另一拨人帮骆京生起哄,推波助澜,端了水盆跟着参战。一时间场面因为我们的加入而变得沸腾,无数盆水在人群头上泼来泼去,水花遮蔽了天空,成一个半圆的透明穹隆。南国灿烂的阳光照耀在平铺的水幕上,映出的彩虹不是一条两条,是连成片的无数条,金珠银珠五光十色,那种美丽奇幻简直像电影里的特技制作。
骆京生终于把水泼到了我的身上,是隔着好几个人远远泼过来的,而且他没有狠心泼光全桶,泼出去一半水时,手里一收,留下了小半桶。即便这样,我的头上脸上又一次水流成河,水在我的眼睛、鼻尖和下巴处流成小小的瀑布,像小孩子尿尿一样。我弯着身子,笑得直不起腰。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笑过了。我疯了。我们大家都玩疯了。傣族泼水节是这样好玩的一个节日。因为奔跑和大笑,我已经浑身瘫软,手脚像被人抽去了筋骨,软得再也端不住一盆水。我的喉咙完全嘶哑,说话只能够断断续续,手脚并用辅助表达意思。我的衣服从上到下没有一根干丝,皮肤因为吸饱了水分而变得青白,半透明的白,每一个毛孔都是鼓鼓胀胀,好像无形之中长胖了一些。
再看骆京生,他已同样地溃不成军。他身上那件南国风情的花布短袖衫是我们花几块钱在地摊上买的,染色肯定没有过关,水一浸透,花花绿绿的染料水四处横流,不光把他下面的裤子染成了花裤,连他的皮肤都跟着花了,猛一看去,活像印象派的文身刺绣。他的塑料凉鞋还断了一根带子,趿拉在脚上,走路的时候那条带子拖在泥水中,啪啦啪啦地响。后来他干脆把两只鞋的后跟带子都扯去了,凉鞋变成了拖鞋,倒也不那么狼狈,只是再也跑不起来,被别人泼了水之后无法追上去还击。
骆京生挤到我身边,问我是不是疯够了,可不可以回旅馆去?我坐在场外喘息,却意犹未尽,想赖着再看别人的热闹。骆京生一把拉起我,把我拖到旁边停着的一辆大客车旁,让我自己照一照车窗玻璃。
玻璃上映着狼狈不堪的我。我的头发一绺一绺紧贴在脑门上,发梢滴滴答答流着水,眉毛和睫毛上也是水,眼睛已经被水渍得通红微肿,兔子一样。我的那件薄绸衬衫浸水之后可以视若无物,跟不穿衣服没什么两样,因为我的肩胛、胸背、半圆形的乳房和尖尖的深红色的乳头全部隔着薄衣展露无遗。刚才有那么久的时间,我只顾疯闹,全然没有想起来低头打量一下自己。此刻,我感觉自己简直无地自容。我的脸红得喷血,胳膊紧捂着胸脯,眼睛不敢抬头四望。我已经被无数的傣族小伙子看饱了风景看够了笑话,可我竟然还笑得那么弱智!我丑死了也羞死了,羞得恨不能一头钻进空荡荡的客车里不再走出来。
骆京生开始脱他身上“印象派”的衣服,好借我作个遮挡。脱了一半,看见他皮肤上斑驳的花纹,他又犹豫起来,怕把我的绸衣和皮肤也染成杂色。后来他灵机一动,到附近的小摊上买来了一顶南国式斗笠,让我把斗笠举到胸口抱着,好歹遮住前胸。至于半裸的后背,那就顾不得了,反正是泼水节的特殊日子,彼此彼此,见怪不怪。
一路上低头红脸,遮遮掩掩,做贼一样,我们回到了那个仿傣家竹楼式的简易旅馆。瑞丽四月的天气已经相当炎热,太阳的工作很有成效,我们走完这一段路时,身上的衣服基本干透了,只有头发根里还是黏黏糊糊,好像腻着许多令人起疑的杂物。我告诉骆京生说,我必须先洗一个澡,然后才能考虑下一步的计划。我们本来是决定在泼水节这天再去一个叫畹町的边寨,看看那边的庆祝规模的。
我拿了肥皂和换洗衣服到公用的女浴室里,仔细地洗了头,冲干净身体,接着再洗衣服。整个旅馆安静得像一个寺庙,所有的旅客和能够出去的管理人员都去赶泼水节的场子了,毕竟这是个一年一次的欢乐时光。因为安静,我洗衣服的时候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这旅馆的整幢小楼都是我的,是我前世今生的家,我有权支配这里的一切,可以为所欲为干我想干的一切事情,可以疯子一样大声歌唱,赤裸了身体楼上楼下奔来走去,用整桶的水把楼板浇透,甚至把楼上全部板壁统统拆去,让阳光和清风在廊柱间自由穿梭……我本来是一个沉郁和懂得节制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回到旅馆里的一段时间我就是那么兴奋,特别地想要放纵一次自己。
我晾好衣服,回到房间时,骆京生已经在我床边的小桌上摆好了几包刚刚买回的凉菜,还有边境上才能买到的“生力”啤酒。这一会儿时间,他好像也冲过了澡,换了一身干净的散发出阳光味道的汗衫和针织运动裤,皮肤泛出健康的、被太阳晒透的红润,眉眼也显得特别清爽。他招呼我坐下,把打开的冒着泡沫的啤酒罐递到我手里,说今天是傣族的新年,我们既然到了傣族人的聚集地,好歹总要为他们庆祝一下。我接过那罐啤酒,白色的泡沫顺着罐沿流淌到我的手指和手背上,清凉,又有一点黏腻。我说我不会喝啤酒,我还从来没有喝过啤酒。他说没有关系,凡事总是要有第一次的。他还说,生力啤酒是名牌啊,应该比北京啤酒好喝,你要是喝习惯了,就知道它比所有的饮料都爽口。
我伸出舌尖,将信将疑地舔了一舔手背上的啤酒沫。还好,有一点苦,但是不让人讨厌。我扬起脖子,咕咚咕咚地一气喝下半罐。放下罐子,我一边喘气,一边用手背擦嘴角沾着的汁液。我觉得非常快乐。那一天我干什么事情都觉得快乐。
他喝得比我文静,一口啤酒,一口菜,当中就笑眯眯地看我放纵自己的样子。他摇着头说,没有想到我这样的女孩也会疯狂。他问我,你是不是很有酒量啊?你喝啤酒的样子像喝水,真是叫人吃惊呢。
我真的是个有酒量的人,以前不知道,是因为以前没有发现自己这方面潜能的机会。我心情愉快地想,我大概不光能够喝啤酒,我还能够喝红酒,喝黄酒,喝白酒,喝青稞酒马奶子酒伏特加白兰地,喝全世界所有能喝的酒。他笑眯眯地说,那好啊,那我以后要带着你周游世界,把全世界的好酒都喝一个遍。他说,到那时候你不能忸怩不能装性□,不能丢咱们中国人民的脸,你要喝出风格喝出气派喝出我们的古老文明来。
我趁着酒兴哈哈大笑。
我们一起大笑。我们喝光了他买来的所有的酒,吃光了所有的菜,还说了很多的话。我从来没有这么好的胃口,这么棒的情绪,这么机智的口才。我对我自己很满意,对身边的一切都满意。
最后,我们飘飘然然地站起身,收拾床边小桌上的残局,把空酒罐排列在墙角处,碎骨头残渣归扫到一个塑料袋子里,酒液汤汁拿纸巾擦干净,椅子送回到窗台下。做完这一切之后,我们同时转过脸,面对面地站着。在半分钟的沉寂之后,他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对我说,我们应该到床上去。
我说行。我说,好,可以,我答应你。
因为我答应得非常爽,他反而吓住了,不敢相信似的。他反复询问我:真的吗?我可以吗?你没有喝醉吧?
我说,我没有喝醉,我是不会醉的。
我动手将自己的衣服脱光,又把床上的一张薄被抱起来,移到小桌上,好腾出地方给他躺下。虽然我是跟他第一次上床,可我对他没有丝毫的陌生感,在我的意识里,总有一天我会这样在他面前脱光了身体,把一切交出来给他。或迟或早,总会这样。我没有太多的激动,所以也就谈不上羞涩,谈不上惊喜。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要这样去做,无论愿和不愿,所谓的选择只是形式,是让自己不过分委屈,无路可走的时候找到一个台阶,如此而已。
他第一眼看到我脱光的身体时,竟然露出跟他平日的性格很不吻合的张惶。他的脸色有点发白,下巴上的肌肉因为紧张而显得僵硬,眼神是躲躲闪闪的,看一眼,被火苗灼了一下似地跳过去,又忍不住不看,眼睛重新转回来,第二次惊跳开去之后,才多多少少镇定了一些,半低了头,觑着眼睛脱他自己的衣服。
床很小,小得可怜,盈盈不足三尺,几乎承受不住我和骆京生的重量。我们是面对面侧身躺下来的,我的一边乳房被另一边的乳房压着,有一点变形,好像血也被压得不能流动,皮肤泛出青色,乳头的红润便触目惊心。我看见他的目光落在我的乳头上,半天不动,黏住了一样。他的呼吸声粗重,很不均匀,整个面部的表情都过分紧张。他那张从来都是自说自话的面孔配上此刻无助的神情,使我心里忽然涌出一种不舍和心疼,我屏住一口气,轻轻握起他的一只手,放在我的胸口上。我说,没关系,没关系。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这句“没关系”指的是什么,我只是想让他放松,我那时候说什么对他都一样,他不会在心里想,他只要听见我的声音,就会知道我在鼓励他,要求他,爱他。
他终于一跃而起,把他的脑袋狠狠地压在我的乳房上。他的动作虽然慌乱而笨拙,却是急风暴雨的,勇猛向前的。他身上的肌肉紧绷起来的时候,强健而结实,把我的胸骨和耻骨都硌得发疼。他的嘴唇是烫的,脸颊也是烫的,连他的耳朵和脖子都烫得发红,带着一种不顾一切的凶狠。
飓风在我的体内回旋和呼号。我又感觉风在我的身体外,我被气流整个地裹挟到了半空里,陀螺一样发疯地转。我拼命地把身体往上抬,要靠拢他,贴紧他,死命死命地裹缠他。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上努力,要从白茫茫的空朦中,从无边的绝望中挣脱出来,让巨大的快乐包裹我,淹没我。我看不见他的眼睛,他的脸,只知道我攀附在一个坚实的物体上,我也让这个物体吸牢了我,我们彼此都在吸引和榨取。然后,在幸福猝不及防地降临之后,在我们因为承受不住幸福而不由自主地颤抖之后,我们仍然紧抱在一起,久久不肯分离。
那天晚上他认真地问了我一句话:好吗?我回答说好。他点了点头,说,真的是好,比我想像的还要好。他抓过我的一只手,放在他的额头上,祈祷似的,用这样的动作感谢我。
我一点都不觉得累,忙里忙外的,帮他洗衣服,帮他把凉鞋刷干净,准备明天拿到街上去,看能不能找人把鞋带和鞋帮子缝合起来。我们带着的钱不多,买新鞋就要超支,回程的费用会成问题,所以能省则省。
我承认了骆京生是我的爱人。我已经开始依恋他了,一心一意地把自己交给他了。有性之爱和无性之爱完全不一样,爱情落实到身体,就像种子落回了大地,有了水,有了养分,有了温度,是一种死心塌地的归附。
我写信告诉母亲说,我肯定怀孕了,已经两个月没有来月经了。
母亲回了信,对我怀孕的事情没有太多的惊喜。我嫂子刚给她添了一个孙女儿,估计她那一阵子忙得昏头昏脑,没有精神再来为我操心。但是母亲给我列了一个很详细的菜谱,嘱咐我每天一定要吃多少克的肉食,多少克的豆制品,多少克的主粮,多少克水果和蔬菜……那张菜谱我只扫了一眼,不知放在哪里,就再也找不到了。在医院工作过的人,对营养和卫生方面的事情总是认真到了迂腐,她老人家就没有想想,我一个顿顿饭吃食堂的人,哪里有可能把饭菜的总量精确到以“克”来计算。
单位的老大姐们预测我会生一个女孩,因为怀在肚子里的女儿会打扮妈妈。我怀孕之后不但没有太大的反应,反而一天比一天唇红齿白,明艳照人,自己都觉得自己神清气爽,漂亮了许多。
我问骆京生,要是生女儿,你会喜欢吗?他回答我说,就是生个青蛙,他也会喜欢。我立刻捂他的嘴,怕他说了这话之后,我生的女儿真会像青蛙。
在营养问题上,他是个虔诚的肉食主义者,认为北京的酱牛肉最好吃,所以每天都给我买一包酱牛肉。我们没有冰箱,食品没法存放,我吃不完的牛肉总是他包圆儿,我一天天地看着他吃得腮帮子鼓起来,腰围粗起来。他营养太好,精力充沛,又不敢碰我动我,怕伤了我的胎气,急得脸上生痘痘,一颗接一颗地生,红,有时候还肿,有小米粒样的脓头,像那些十七八岁发育期的小男生。
七月,骆京生要二进西藏,替一家外文画报社拍一些关于天葬的照片。我不知道他的摄影技术是不是真的好,他总是把自己吹得天花乱坠。他这个人的自信是骨子里的。
本来我们说好了要一起去西藏,因为我怀孕,这一回肯定是不能结伴成行。他最惦记那个牦牛角,他的藏族朋友曾经答应了帮他踅摸一个最大最完美的,他认为他这回去了能够带回来。他说藏族人说过的话能算话。
等我带回了那个牦牛角,他说,我们就搬家,搬到报社的宿舍去。用牛角装饰的房间多别致啊,那是我们的镇家宝啊。他一边咔嚓咔嚓地试着长长短短的相机镜头,一边用他的宝贝牛角诱惑我。然后他扬起脸,让我帮他挤掉下巴上刚出来的痘。我说脓头还没有长出来,挤着会疼。他说没关系,男子汉死都不怕,还能怕疼?他说还是挤掉了好,别让朋友看见了笑话他,他可是个有老婆的人。
他坐着,扬着头。我站着,叉开腿,身子低下来,把他的下巴搁在我的两乳间。我用两个大拇指的指甲两面夹攻掐他那个痘。痘很硬。痘痘周围的皮肤都发硬。他闭着嘴,用鼻腔的声音说,你用劲,用劲。我一用劲,痘痘啪地一声破裂了,流出一滴发黄的血,还有一颗粟米样的红兮兮的小肉粒。他走到镜子前看他自己的狼狈样,撕一片卫生纸贴在流血处,说,好了,没问题了。
骆京生走了一星期,我早晨起床,发现自己内裤上有血,小腹也隐隐地疼。我请了假去医院,医生检查了一下,问我是不是第一次怀孕?我点头。医生说,别紧张,有一点流产先兆,问题不大,注意情绪,控制活动量,熬过这段危险期就好了。
我下床,谢了医生,按处方单拿了一点保胎药,慢慢地走一站路,回单位。路边人家的收音机开着,声音放得很大,是才旦卓玛的歌:《翻身农奴把歌唱》。我想起了骆京生,不知道他此刻是在工作呢,还是跟人家喝酒话旧,抱着他那个新得的牦牛角傻乐呢?
晚上照例很热,我只穿胸罩和一条三角裤睡觉。单位里的老大姐们也说,怀孕的女人是特别怕热的,大概因为体内多出一个人呼吸和排泄的缘故吧。骆京生走之前,从他家里给我拿来了一台很旧的电风扇,开起来风不大,响动倒很大。我整夜地开着风扇睡,汗水还是把我的皮肤淹透了,肚皮上长出一片片褐色的汗斑,能看出泼墨山水画的味道。我想,要是骆京生看见了,拍一帧照片下来,说不定还是一幅惊世杰作。
半夜里热醒了,我坐起来,用枕边的毛巾擦汗。擦到一半时,我突然停住了,觉得这一切都非常熟悉,非常非常熟悉,无论是擦汗用的毛巾,还是毛巾在皮肤上移动的记忆。我坐着,发愣,想起我第一次享受性爱,完了之后汗流浃背,他把毛巾搓软了之后替我擦身下的血,擦身上的汗,也是在这样一个空气滚烫到点火就着的夏天。我还记得当年我的紧张和疼痛,记得他缓慢而小心地进入我身体的一刹那,我又想要抓紧他又想要推开他的奇怪表现。我一点儿都没有想到爱情需要用疼痛来做垫付,我表现出来的身体语言跟我主动要求的初衷完全不相吻合,以至于他因为心疼我,差一点半途而废。完事之后,他用毛巾拭擦我的身体的时候,我忍不住地哭了,一边哭一边向他诉说我的快乐。实际上,那一次我的身体还在沉睡,似醒非醒,快乐来自身体之外,是心和魂的愉悦。
我坐在床上,膝盖屈起来,毛巾摊开在膝盖上,然后我把整个面孔埋在毛巾里。两秒钟之后,我的眼泪流出来。我没有什么好哭的,就是想要哭一哭。无论什么时候,眼泪总能令我全身打通,无比欢畅。
星期一上班,处长走到我的办公室门口,探头看看,对我招一招手。我不确信地问他,是叫我吗?他点头说,是叫你,请你来一下。
我出门之后,他拍了拍我的肩,一声不响地往前走,不是到他的办公室,是到楼道尽头的小会议室。处长是个严肃的人,他从来不跟下属们有任何的身体接触,所以我被他拍了肩膀之后,心里就咯噔地一下,有了疑问。
小会议室里已经聚集了好几个人,脸熟的是我们单位的,脸生的是骆京生报社的。在我进门的那一刻,他们齐刷刷地站起来,无限悲悯地看着我,伸出手,准备着接纳我的悲伤。
我被这样的阵势吓住了。在我工作的两年中,我还从来没有一次见过这么多的单位领导。我怯生生地靠在门框上,茫然无措地看着他们。我已经大概明白了将要发生的事情是什么,所以我拼命地不让脑子往那方面想,我在努力微笑,哪怕是比哭还难看的笑,只要我在笑,他们就无法开口,无法说出那件让我崩溃的事。
骆京生死在西藏,连尸体都没能找到。藏族人的天葬总是选在隐秘的悬崖峭壁上,拍照片和观看都是不被允许的,所以骆京生要想看仔细,就必须寻找到更加陡峭的山崖作为藏身处。山崖无遮无挡,宽不盈尺,骆京生工作的时候又太投入,为获取最好的角度和光线,不自觉地将身子往后仰,脚步往后退,这一退就退到了万丈深渊下。
骆京生就是这样的人,地地道道的完美主义者。他不惜用生命去换取一张世间最完美的照片。
我在骆京生的追悼会上最后一次见到了他的父母和妹妹。他父亲目光严肃,嘴角紧闭,竭力不让自己在公众面前表现出软弱和悲伤,实际上他的身体有一半是靠身边勤务兵的支撑。他比我第一次见他时老了起码有十岁。他母亲嚎啕大哭的时候昏过去一次,被架到了医务室抢救,后来的情况我就不知道了。我想他们还不清楚我已怀了他们的孙子,骆京生肯定还没有告诉过他们,否则他们不会只字不提遗腹子的事。
一天夜里,我被突然袭来的尖锐腹痛弄醒了。黑暗中我伸手到腿间,摸到了一大片黏稠温热的液体。我头脑清醒地想,我保不住肚里的孩子了,这个用生命打扮了我、让我鲜艳和漂亮的孩子。
在疼痛的间隙里,我起床,穿上外衣,摸索出门,独自往医院走。我穿过睡意沉沉的楼道,走下灯光昏暗的楼梯,打开传达室的小木门,走到街道上。没有出租车,也没有三轮车、自行车,我只能一个人挣扎着走。疼痛袭来时,我在路边蹲下,或者跪着、蜷着,反正没有人看得见。血水顺着我的裤腿往下流,鞋帮和鞋底都浸得湿透了,黏滑得走不成路。我汗如雨下,喘气如牛。
最后是街道上早起的保洁工发现了我,用垃圾车把我送到医院。
孩子已经成形,医生告诉我,是一个女婴。
我把长途电话打到母亲的医院里,告诉她接踵而来的这两个噩耗。我母亲显然被我的消息打蒙了,足足有两三分钟的时间她没有说话,电话里只听见呼呼的喘气声。后来她就发出一声压抑的长嚎,她像我们那一带农村里哭丧的女人们那样,用唱歌一样的哭声哀怜我:“你怎么就这么苦命噢!”她忽然又想起了什么似的,止住哭声嘱咐说,“你等一等啊。”
我等了几分钟的时间。母亲从外科病房里叫来了我父亲。母亲认为这样的事情太重大,必须要父亲出面说几句话。父亲在奔过来接电话的一路上已经听母亲说了原委,所以思想是有准备的,他拿起电话后先喘气,喘得能开口了之后告诉我:“你别着急,我马上买票去北京。”
我让他不要来。我说所有的事情都已经处理完了,来也是白花钱,没有什么意义。我说我自己能够挺过去。父亲在这时候表现出从未有过的坚决,他打断我的话,斩钉截铁地宣布:“钱的事情你不要管,我是肯定要去的,这个时候我要是不去,你还要父亲干什么?”我母亲也在一旁说,是要去,去了让孩子对着家里人哭一哭也是好的。母亲大概还惊讶我在电话里为什么没有哭。
父亲放下电话之后,心急火燎地奔北门车站买长途汽车票,结果忙中生乱,下台阶的时候一脚踩空,一屁股坐倒在地。过路人把他扶起来时,他发现他走不了路了,踏空的那只右脚顷刻间红肿起来,脚趾头碰不得任何东西。拍片证实脚骨骨折。我父亲当场又气又急,恼恨得抽了自己一个嘴巴。
父亲的右脚打上石膏躺到了床上,需要有人照顾。哥哥的孩子只有几个月大,夫妇两个习惯了做甩手掌柜,离了我母亲就不知所措。妹妹在幼儿园,一个班几十个孩子容不得她请假。这一急,母亲眩晕的老毛病再次发作,跟着也躺了下来,看见人影晃动就吐得昏天黑地。
我的父亲和母亲,一边一个躺倒在床,心里面想着我可怜我,又不能够很实际地帮助我。
可以想像出那段时间我家里的混乱情况。
我妹妹给我打电话,再三再四地请求我原谅。她说这时候家里人不在我身边是罪过。我告诉她,别的不要多想,照顾好父母最重要,他们年纪大了,经不住打击的是他们。妹妹问我,你真的能撑住,真的不需要我们去?我沉默了好一会儿,说,对你讲一句真心话,不知道你能不能相信?我对骆京生的感情,恐怕没有你们想像的那么深。
我妹妹轻轻地“啊”了一声,就放下话筒。毫无疑问,她被我内心深处这个近乎邪恶的念头吓住了。
他在这时候赶到北京来,是我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的。他来之前没有买到票,用站台票混上车,补了张站票,二十多个小时,一路站到了北京。
我蹲下去,捋起他的裤腿,用食指在他肿胀的脚踝上按出一个浅浅的坑。他的腿因为充血过度,整个下半截都是紫红的,紫中带青,那个坑按下去之后,铜钱大的一块白色就清晰地显现出来,许久不散。
我抱住他的腿,额头抵在他的膝盖上,无声痛哭。我失去女儿的时候没有哭,给家里打电话的时候也没有哭,却在他的面前哭得不可收拾。我也不知道我是心疼他,还是心疼骆京生,抑或是心疼我自己。我埋了头,肩膀抽动着,全身都在颤抖。我真想让自己就这么缩成一团,蜷起的蛹一样,从此不再打开身体,不必再无望地面对世界。
他不准我再哭下去。他说我刚刚流了产,哭多了对眼睛没好处。他把毛巾搓软之后擦我的眼泪,叮嘱我要学会照顾自己,一定要好好地照顾自己。
我紧紧地抱住他,不想再说一句多余的话。
他带来了两只活的乌骨鸡,准备给我炖汤喝。我们家乡的老风俗,生孩子和流产都要喝鸡汤。他告诉我,是他妻子的亲戚到省城出差,在他家里吃饭,闲聊时说到了我的事,他才知道的。他第二天一早匆忙上火车,除了这两只鸡,没有来得及买别的。
想像他一个大男人,带着两只活鸡到北京,一路上要忍受别人的多少不屑和鄙夷。我这样问他的时候,他只是笑了笑,什么都没有告诉我。
他把鸡拎到我们单位的食堂里,自己动手杀了,开膛破肚,一只当即就煨了汤,另一只存放在食堂的冰柜里。他把桌子移到我的床前,看着我坐在床边喝汤吃鸡肉,不允许我有一点点浪费。他说他已经跟食堂大师傅打过招呼,过三天再给我煨另外那一只鸡,到时候我只要去食堂连锅端回来就行。我放下喝汤的勺,惊慌失措地问他:你就要走了吗?才来了一天就要走?他无以为答,摸摸我的头,转过了脸,不再看我的眼睛。
他中午才敲我的房门,陪我度过了短暂的一个下午之后,要赶当晚的夜车走。临别之前我们面对面地坐着,他的手紧握着我的手。我觉得这样灵魂相依的时光也很好,比肌肤相亲的疯狂又有别样的好,所有的思念和嘱咐都通过手的相握传递过去了,我们是一定要为彼此好好活着的。
他最后对我说了这样一句话:“你还是回来吧,我不放心你一个人孤孤单单在北京。”
冬季来临前,我调回省城,到出版社上班。八十年代中期,大学生还是国家的宝贝,到哪儿都会有人抢着要。我自己给出版社写信,说了我的学历和情况,毛遂自荐,他们很快回信,同意接收。到手续办妥,前后不过两三个月时间。
火车到站是在中午。站台上两边都停着车辆,汽笛声遥相呼应,车肚下喷出的白汽在湿漉漉的铁轨间盘旋,有一股陈旧和污浊的气味。远行的人们拖儿带女,行李都靠肩扛手提,一个个如同负重的骆驼。站台上的小推车里摆着零星的小食,售货员头发烫得像鸡窝,脸颊上长满冻疮的红斑,胳膊肘撑在玻璃的食柜上,嘴里有一声没一声地吆喝着,眼睛漠然地注视着潮水般拥挤的人流。
一个陌生的年轻人,穿着米黄色的尼龙滑雪衫,高举着一块接人的纸牌,逆人流而站,被行人和行李挤得东倒西歪,却还一心一意地坚守岗位,昂着脖子四下张望。
纸牌上居然写的是我的名字。
我犹犹豫豫地走过去,问他要接的人是不是我?他看我一眼,嘴巴一咧笑了起来,确信无疑地点头,把纸牌揉一揉,揣到衣兜里,伸手去接我的旅行包。你就是我们所长的表妹?北京来的大学生?啊啊,北京很冷的地方呢。他没话找话地跟我寒暄,又自我介绍说他是所里的办事员,所长本来是要亲自来接的,不巧赶上厅里有个重要会议,早晨刚刚通知,非参加不可,只好把他派来代劳。
一看就知道你是我们所长的亲戚,你们的眉眼长得很像。他很有把握地下了结论。
我第一次知道,他已经调离学校,是省化工厅所属化工研究所的副所长了。
我被那个殷勤的办事员剥夺得两手空空,只剩下肩头背着的装各种证件和票据的小包,在人流的裹挟中艰难出站。天虽然阴沉沉的,车站广场边的梧桐树叶已经落尽,风吹在脸上却没有刀割样的疼痛,脚下的泥土依然潮湿和松软,这就是南方跟北方的区别。
我几乎是一出站门就看见了他,他骑着自行车,飞一样地从远处穿过广场向我们冲过来,一路上引得好些人对他回头瞪眼,那样的莽撞、急迫和冒失,一点也不像他那个年纪和身份的人。他跳下车之后呼呼喘气,满头冒汗,一边笑着庆幸,总算赶上了这一趟车。接下来他忙着把办事员手中的行李往自行车后架上装,惊讶我怎么只带回了这一点东西?我告诉他说,大件的行李直接托运到单位了。他回头招呼办事员,说是既然这样,不必劳烦两个人了,他一个人送我过去就行。办事员真心真意地赞叹一句:所长对老家来的人真是好。
他让我坐车去出版社,下车再跟他会合。我说,如果路程不算太远,我愿意跟着他走过去。我们就一起走,他走在自行车的左边,双手推着车把,我走在车的右边,一只手搭在车座上。我的心里很安逸很平静,我们终于又在一起了,从此再不会有时间和空间的距离了。我故意地落后小半步,好偷偷看他侧面的脸,他脸廓的每一根线条都是柔和的,让我心里暖暖的。他的肩膀端得很平,耳后的发际线清清爽爽,颈部的肌肉依然结实和流畅。他每走一步路,身子会轻轻地往前耸一耸,很有节奏,是他一贯的沉稳和优雅,那样一种处变不惊的安详,永远都能够把握自己的自信。
我把搭在车座上的那只手移过去,放在他的手背上。我的心里因为快乐而想哭。
有一天下午,他把电话打到我的办公室,要我下班后赶到南江宾馆去,他说,有人要请我吃晚饭。
我很惊讶。我到出版社才几天,在这个城市里没有朋友,也没有同学,比在北京还要孤单,怎么可能有人请我吃饭。
下班的时候,我向同事问清楚路线,坐公交汽车赶过去。他已经早早在宾馆大堂等着了。他把一件粗呢外套搭在手腕上,穿着米色高领毛衣和一条黑色裤子,一双系带的黑皮鞋,头发剪得短了些,胡子刮得很干净,显得挺拔而年轻。他身边还有一个人,三十多岁的年纪,戴深度的近视镜,腰背微微地有一点佝偻,穿的是中式棉袄,神情谦和,举止儒雅。他对我介绍说,这是他原来大学的同事,姓季,中文系的,读研究生的时候就在一栋楼里住。他说季老师编了一本新诗选,要在我的出版社里出版,想请我当责编。
我不是资深名编辑,对诗歌更没有研究,季老师编选这样一本书,没有道理指名道姓请我当责编。我心里这么想,嘴巴上却没有说出来。
他事先预订了一张小餐桌,我们先吃饭。季老师是个比较木讷的人,吃菜之外,喝一点啤酒,不怎么说话。他那天却是很活跃,从未有过的兴奋,说了很多他读大学的事,又挑着季老师说他们研究生楼里的事,把气氛造得很融洽。他还在季老师面前一个劲地夸赞我,说我在中学里就如何优秀,在大学里又是如何努力,在北京的机关工作两年,又锻炼得如何如何。言下之意,我当季老师这本书的责编肯定会称职。
我觉得他有点过分地卖力了。以他现在的身份,他这样撮合我和季老师之间的合作,多少令我奇怪。
吃完饭结账的时候,我注意到是他去柜台付的钱。这就是说,并没有季老师请我吃饭这样一回事,是他在请我和季老师。
约好了季老师下一次去出版社找我的时间,我们在饭店门口分了手,他送我回出版社宿舍。我们没有坐车,沿着灯光昏黄的人行道慢悠悠地走。路上我问了他一句话:为什么?他想了一想说,只是要找机会见一见我。他像孩子一样笑着,稍稍地带着一点认错的意思,说,想跟我在一起吃顿饭,心里又多少有点障碍,费尽心思才拉上了季老师这个人。他问我,心里会不会觉得别扭,不舒服?如果不愿意,下次他再不用这样的方法约我出来。
我轻轻地靠着他,在初冬空旷无人的路上走。空气是清冽的,有一点寒冷,没有冷到缩手缩脚的地步。光秃秃的行道树被路灯照出张牙舞爪的枝影。偶尔有电车从对面开过来,车窗里寥寥的旅客扒着车窗往外看,神情是空洞洞的木然。也有骑车人从后面追上我们,车轮蹬出吱嘎吱嘎的声音,骑过去了,想想还要回头看,看我们的脸,我们之间似亲密非亲密的暧昧关系。我其实很想挽起他的胳膊,把我的脑袋倚在他的肩上,走出一样的节奏,一样的步子,像一对真正的恋人那样,像我心里面构想过无数遍的场景那样。但是我不敢。我自己也心虚。我在想,他为了要见我这一面,从人堆里挖出一个季老师,真的是费尽了心机的。
你不高兴吗?他在树影中把手伸过来,摸了摸我的手。
我说,我再也不能忍受这样的日子了,同住一个城市,近在咫尺,却相思不能相见,不能拥抱他抚摸他爱他,这样的日子再过下去,我会发疯。
他没有立刻回答我的话,低头走了好一会儿路,然后告诉我,他要想办法。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编辑出版季老师的书成了我们三个人之间的事。季老师把初稿交到我的手上,是他陪着过来的,我跟季老师谈书稿,他在旁边坐着,摸摸我的桌子,抚一抚我桌上的书,再看看我别在墙上的工作清单,还走出去上了一趟厕所,顺便探头把走廊里每间办公室作了一遍巡查。后来他打电话告诉我,我的工作环境很不错,楼里空气流通,办公室空间足够宽大,同事们看上去温文儒雅,我在这样的单位里应该心情舒畅。缺点只有一处:到处是书,新书旧书还有手写的打印的无数书稿,书放久了生灰尘,还生螨虫,容易导致鼻炎和皮肤病。我听他这样婆婆妈妈说着关心我的话,想起来他那天到我的办公室探头探脑的样子,心里面涌上来的不是满足,却是酸涩。
我跟季老师的工作交往是琐碎和经常性的。我跟他要了关于这本书的序,又要了跋,还要了后记,最后再要了他自己的生平介绍。我把书的一校样交给他过目,他看过了交还给我,之后又是二校样,三校样,频繁交接。我觉得自己很自私很无耻,本来可以一次性请季老师做完的事,我把它分割出这么多的程序,只是为了制造三个人见面的机会。两个人的约会是鬼祟的,慌张的,心理上有障碍的,三个人在一起就不同,我们是为工作而聚,有堂皇的理由,说得过去的交待。
我们约见的地点在几次变换之后,考虑到环境、路程、价格诸方面原因,最后固定在市中心一个小公园的茶座里。清茶是五块钱一杯,服务员把热水瓶提过来让我们自己续水。周遭有三三两两遛鸟和赏花的老人,树上是探头探脑的好奇的麻雀,偶尔还有一只小小的京叭狗,走到离我们不远不近的地方站下来,偏头研究我们一阵,湿漉漉的黑眼睛活像个哲学家,片刻之后,大概觉得被研究的对象不够有趣,摇一摇尾巴,走了。
除了季老师的书稿之外,我们谈话的内容没有边际,有时候飘渺而虚幻,有时候却是关于工资职称人事纠葛种种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更多的时候我们并不说话,就那么静悄悄地坐着,喝一两口茶,相互谁都不看谁一眼。
不说话的时候,是爱情的涌流在我们两个人之间最汹涌最泛滥的时候。隔着低矮的小茶桌,我能够看见他平放在膝盖上的手忽然地就紧张起来或者慌乱起来,一只手抬起来握住另一只手,好像在劝告自己不要绝望也不要暴露。他手背上的青筋会一点点地鼓胀,突突地轻跳,成了一群冬眠后苏醒过来的小蛇,不断地要想从这里那里钻破皮层探出脑袋。他会很快地转过头,看我一眼,再转回去,他的目光非常压抑也非常哀伤,眼白里憋出了红丝,让我的心里惊悸。
季老师侧身坐着,慢悠悠地喝着茶,过一会儿就站起身,拿热水瓶把我们三个人的茶杯都续上水。他好像很迟钝,坐在这里只为了享受闲暇,对他身边激情涌动的暗流完全没意识。世界都要在他的眼前颠覆了,火焰燃烧快要把两个相爱者毁灭了,他没心没肺若无其事。也许正因为这一点,有他在的时候我们很踏实,我们喜欢在想见面的时候拉上他。
可是季老师有一天单独对我说了一句话,让我目瞪口呆。他说,其实你们不必这么辛苦相爱,完全有办法正大光明成眷属。我张大了嘴,脸色苍白,傻瓜一样地瞪着他。他说,你,他,他的妻子,你们三个人可以订一个条约,他跟妻子离婚,然后跟你结婚,然后你们共同照顾病人,直到她死。
我凝望他很久,轻轻地笑一笑。季老师,这样的情节只能存在于想像和虚构中。不可能的。你是好心,可你自己也知道不可能,对不对?
他给我打电话。星期天下午两点,我在你楼下的2路车站等你,他说。我问他要不要叫上季老师?我可以把新做好的封面带着。他说不,就我们两个人,只有我们两个。
我猜到我们之间会有一件高兴的事。他的声音是轻松的,扬起来的,有很多的愉悦隐藏在其中。这么多的日子,我们利用双方的办公室通过了无数的电话,他只要拿起话筒说一声“喂”,我就知道他当时的心境和情绪,他的体温和脉搏,他血液中氧气的含量,甚至他当天的舌苔厚薄。我和他气息相通的程度,早已经超过了相处一世的夫妻。
两点差十分,我下楼,他已经在车站的避雨棚下等着了。每次约见,我总是早到,希望能看见他从远处走过来的样子。可是他比我更早,他远远朝着我扬起的笑脸始终是我走过去的目标,任何地点,一眼就能够看到。
他那天穿得很休闲,上身是一件黑色翻领运动衫,下面配一条宽松牛仔裤。他在任何时刻站立的姿态总是笔挺,有一种自信和昂扬的派头。这么多年他对我的吸引,跟他的这种精神状态不能说没有关系。我走过去告诉他,他这样的一身搭配我喜欢。他眉眼灿烂地笑起来,说,我也喜欢你的打扮。
我们坐2路车,坐到一个叫“马营”的地方,下来走一小段路,换乘郊区公交车。车上人不多,我们上去挑了车尾的一个双人座。他一坐上车就把我的手握住了,先是用一只手,后来把另一只手也加上去,握牢,放在他的腿上。我们不说话,互相也不看对方,一动都不动,但是心里很满,很安详,知道我们喜欢的、想要的就是这么多,此刻就在我们彼此的身边,不必担心丢失和远离。
郊区的砂石路面日久失修,坑洼不平。油漆斑驳、破烂不堪的公交车老爷子一样哼哼唧唧,摇摇晃晃,时不时还要发出一两声骨架断裂样的哀鸣。路两边的稻田却是一片葱绿,阳光照在田里的积水中,照在袅娜舒展的叶片上,碎金般地发亮,整个视野中都是跌宕不停的耀眼的光。
偶尔从窗外一回头,发现前面一个胖乎乎的婴儿正在对我笑,他趴在母亲的肩头上,小嘴巴笑成了一个可爱的红窟窿,口水从牙床里溢出来,在他母亲肩头聚了亮晶晶的一小摊。我对他挤挤眼,做一个怪样,他笑得更欢了,身子一蹦一蹦,脑袋一个劲儿地往后仰,喉咙里发出咯咯的打鸣声。
人都是渴望交流的,无知的婴儿尚且如此,恋爱中的男女怎么能够忍受望断天涯的日子。
从一个农家院落嘎吱作响的小门走进去,小心翼翼避开院场里的鸡屎和猪粪,绕过脸盆大小的发黑的污水坑,上到几块水泥板搭起来的简易楼梯,他打开一扇木门上的小锁,笑微微地招呼我:进来吧。
我的眼睛在两分钟之后才习惯了黑暗,看清楚这间不到十平米的水泥小屋。屋里有一张散发出木料香味的崭新的木板床,同样崭新的一张方桌和两把椅子,此外别无它物。两尺见方的小窗户开在朝北的墙面上,一块紫红色平绒布充当了临时窗帘,把光线遮挡得严严实实。他走过去拉起布帘,打开窗户,屋里才一下子亮堂起来。我看见铺在床上的一套用品很漂亮,薄薄的棉布料子,床单是浅黄色,被套是浅黄底子上撒粉蓝色小花,不华贵,但是也绝不算寒酸。
他经过长时间的打听和寻找后,用比较低廉的价格租下了郊区农民的这一间楼屋。楼屋有小门单独从后院进出,这样,只要我不想见房东,我们永远都可以互不照面。
风从北墙的小窗户吹进来,夹进了被阳光蒸腾起的院场里的农家味:鸡鸭的腥臊,猪屎的酸臭,鸡食猪食搁久了发酵的沤馊,还有打湿的柴草被闷晒过后热烘烘的甜腻味……我站着,吸了一口灌满房间的这种奇怪又复杂的气味,轻轻地吸进去,在肺腑里盘旋一周,又缓缓地吐出来。我对他说,怎么这么熟悉呢?好像我上辈子就在这里住过了似的。
在一瞬间里,我们张开双臂,把对方紧紧地抱在怀中。久违的身体,久违的恋人唇上的滋味,久违的皮肤贴紧和摩挲时的愉悦,久违的飞升和晕眩……
我在他耳边轻轻地说,我们就这样住下来吧,搭一个柴灶,置上锅碗瓢勺,油盐酱醋,买来菜和米,就这样过一辈子吧。
他闭着眼睛,喘气很粗,用劲地吮吸我,像是要把我的五脏六腑全都吸空。我顾不得说话了,全心全意享受他的抚爱。我们的鼻尖交错着,像两只不安分的小兽一样,扑闪,腾挪,又缠绵不放。他的唇把我的唇扣得严丝合缝,我的呼吸不能顺畅,轻微的窒息之后,身体有了吸毒一样的飘忽感,灵魂和肉体都轻得没有了分量,轻得像一缕青烟,化进他的口鼻中,化进他全身的每一个毛孔中。
我已经没有了,不存在了,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他坐起来,仔细地拭擦我的身体时,用的不是搓软了的毛巾,是粉红色的熊猫牌卷筒纸。那时候市面上已经有了这种比较昂贵的卷纸卖。再后来,卷纸又改成了更高级的盒装纸巾,每次都是他记着买。在我们两个人之间,永远都是他照顾我,迁就我,把我当成了他舌尖上的一块冰激凌,小心地含着,怕融化,又希望能融化。
他从来都是买同一个牌子的纸。卷筒纸是熊猫牌,盒装纸是花韵牌。他喜欢重复。就连在床上,一套程序,一个动作,固定下来之后,也不再改变。他习惯了做一些驾轻就熟的事情,他做这类事情的时候得心应手,游刃有余,更多地体现出他的从容和优美。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以为我会厌倦了生活中的千篇一律,去渴望着创新和刺激。结果我没有。我日复一日地适应他,顺从他,同样学会了把一件普通的事情重复练习到极致。
很多的时候,熟悉的才是天长地久的。
北墙窗户外掠过一只蝙蝠的身影,忽地一下就过去了,无声无息,流畅得像纯金笔尖在天空划出的圆弧。有一朵棉花糖般松散的云停留在窗户的左上角,云后的天色不再是浅蓝发亮,而微微地呈现出淡紫和粉灰。更低的地方,从窗户下沿看到的那一片,整个色调都是柔和的橙黄,橙黄的深处衬出紫蓝,是被夕阳映照出来的沉静天光。
不知不觉的,我们已经在床上缠绵缱绻了半个下午。大部分的时间里我们仅仅是躺着说话。仰面躺着,身体平平地紧挨着,相邻的一只手搁在对方的身体上,慢慢地、若有若无地滑动和抚摸。或者就这么搁着不动,肌肤紧贴,把掌心的温度一点一点传递到对方的身体,再由细细的血管渗透到骨缝。我们居然忘记了抚摸和体贴会把时间的流程缩短到令人惊讶的短暂。
房东打开小院的门进来,喂他的鸡和猪。牲畜们闻见食物的气味,在同时间里开始兴奋,鸡们扇着翅膀奔跑和叫唤,猪的闹腾像是哭嚎和冲撞。兴奋了一阵后,食物进了嘴,谁也顾不得一心有二用了,一瞬间除了快乐的低声嘟囔和呻唤,场院里再听不见别的动静。
我忽然觉得我也很饿。不光是饿,而且渴,从胸腔到喉咙里有一股热烘气。我告诉了他。他一下子坐起来,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笑,问他“对不起”是什么意思?他认真地回答我,他准备得不周密,这样的事情应该由他先想到,起码也要备好一点水。
我们穿好衣服,把床上收拾清爽,关窗锁门,暂别了院子里愉快进食的猪和鸡,到公路边再一次搭乘郊区公交车,回到市区里。
下了车,他询问我想吃什么样的晚餐时,我的心里悲哀起来。一想到进餐之后又是离别,整星期的时间相思不能想见,我的胃里就发饱,一丝一毫的食欲也没有。
他劝我说,还是吃一点吧,吃一碗馄饨也好。我说不。不,我不能够,我无法在分手之前还装得兴高采烈若无其事。我把噙了泪水的眼睛转过去,小跑着离开他,跳上一辆刚刚到站的2路公交车。
那个傍晚过来喂猪喂鸡的农民房东,不久我就见到了他。那一次他大概知道我们在他的屋里,他进到院子,咋咋呼呼喂完他的鸡和猪之后,院子里忽然地就沉寂下来,没了声音。我听不见他出院子的脚步响,心知不妙,从床上爬起来,蹑手蹑脚靠近屋门。我们那扇门是粗木板马马虎虎钉起来的,门缝的最宽处能塞进一个孩子的小指头。我站在门后,弯着腰,眼睛贴紧门缝,看见房东正在踮着脚尖爬那几级上楼的水泥板。他走到一半的时候,觉得脚底下还是有声音,干脆轮流抬起两只脚,把鞋子脱了,拎在手里,只穿袜子爬楼。
那是个从外表看上去很像乡村知识分子的农民,四五十岁的年纪,瘦小,鼻子和下巴尖尖的,鼻梁上架一副黄色塑料边框的深度近视镜,隔着镜片可以看到他的眼珠突出得像两颗磨毛的杂色玻璃球。我不知道凭他这样一双高度近视的眼睛,他能够看得见屋里的什么。人的好奇心和窥视欲就是这样的莫名其妙。
他走到我们的门后,先歪过身体,侧耳听一听动静,而后就弯下腰,用他左侧的眼睛去就门上最宽的一条门缝。他脸上的镜片太厚太笨了,多少有点碍事,眼睛往门缝上凑的时候,镜片玻璃和木板接触发出一声轻微的碰响。他做贼心虚地吓了一跳,脑袋往后一缩,过好几秒钟稳下神来,手指把鼻梁上的镜架顶一顶,确信无虞之后,才慢慢地小心地重新把那只眼睛往门缝送过去。
这样,他的眼睛和我的眼睛在门缝内外怦然相遇。我是有备而去,他却是猝不及防。他在对上了我的眼睛的瞬间,身体像被黄蜂蜇了一样猛然弹直,嘴巴吃惊地张开,眼镜从脸上滑落下一半,赶紧用手去抓,才没有掉在地上摔碎。他哆哆嗦嗦、慌慌张张地把眼镜扶正,还下意识地抻一抻衣裳,这才逃一样地奔下楼去。
我转身靠着那扇薄薄的门,笑得几乎喘不过气。
一般的情况下,我们去郊区农民屋的时间是一星期一次。不一定是在星期天。如果固定在这天,他的日程表就显得太有规律,令人生疑。常常在他工作稍有闲暇的某个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他打电话给我,我们从各自的单位出发,到小屋里会合。出版社的工作时间极有弹性,我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丢下书稿出发,最多在完事之后赶回办公室加一个夜班。
有一次我跟他开玩笑,我说我是不是像美国电影里的应召女郎?
他正在给我削一个水果,听到这句话,手里猛然地抖了一下,抬起头,目光怆然地看我。刀刃已经在这一瞬间把他的手指尖划出一条伤口,血滴从破口处飞快地渗出来,一直流淌到指缝。
我扑上去抓住他那根流血的手指,紧紧捏住,放在嘴里吮。我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应该说这么无聊的话。
他用另外一只手摸住我的脸,目光缩回到眼仁深处,喃喃自语道,我是不是太自私了?
那一年我刚好三十岁。他已经离开化工研究所,升任为化工厅排名第三的副厅长。时间就这样水一样地流过去了,在我们每星期一次的汗水和战栗中不知不觉过去了。
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开始变得寡言,甚至整小时地握住我的手,凝视我,不说一句话。他不断地在心里反诘自己,是不是太自私,是不是太纵欲,是不是爱我反而害了我一辈子?每一次跟我做爱之后,他的内疚更甚,他会用两只手捂住脸,很久都不动,不让我看到他缓释和消解内心痛苦的过程。
他不愿意伤害我,又舍不得离开我。他不是圣人,又不是粗线条的对一切茫然无知的人。在理智和情感之间,他的内心活生生地撕成两半,辗转反侧,犹豫徘徊,熬煎得已经感受不到我们在一起的快乐。
我知道我应该找一个丈夫了。我必须结婚,必须有一个看上去稳定的生活,相对稳固的家庭,和他的交往才能够继续下去。
我不要让他内疚,也不想让他有一天转身离开我,仅仅是为了我们之间的关系不公平。
接受一个并不相爱的人做丈夫,非常不容易。我嘴上说要求不高,心里总还是挑剔。出版社的同事陪我跟几位男士见过面,她们明显看出了我的心不在焉。几回的无效劳动之后,她们兴致大减,懒得再做这种陪书呆子读书的事情了。
我于是很郁闷。
一天在玉佛寺附近的小路上,我被一个算命的妇女叫住了。她先是笑眯眯地说,要免费送我几句话,因为我手上的掌纹预示我将要走好运。我当时一只手提着东西,一只手撑着伞,正匆匆赶路。我边走边回头揶揄她,我说你根本不可能看见我的掌心,怎么会知道我的掌纹?她快步跟上来,说不是看面相吗?你的面相在这儿呢,你是个知识分子,事业有成,四十岁以后会有财运,你的爱情……说到这儿她打住了,一边小跑着跟着我,一边偷看我的脸色。那时候我们已经走到了大马路边,她不屈不挠像影子一样粘住我。我回过头,愤怒地呵斥她,我说你能不能不要缠住我?她的脸色一下子沉下去,嘴角撇一撇,很不屑地甩给我一句话:你婚姻不顺,结了婚也会离婚!
我对她笑一笑,说,谢谢你提醒我这句话。
她显然愣住了,莫名其妙地瞪着我,不明白我说这话是真心还是假意。
他的生日。我给他买了一条领带,还买了葡萄酒和烧鸡,然后打电话给他,约他去我们的小屋。他显然对我的约请没有思想准备,愣了一愣,十分为难地说,下班之后他要去参加女儿的家长会,关于小学升初中的志愿填报问题,挺重要。我问他,你妻子呢?她不能去吗?他说她肾病又发了,腿肿得厉害,血压也高,走不了路。他说话的声音很软,好像有一点赔着小心,怕我生气。
他妻子病了。他的养女小学升初中要他参加家长会。他忘了这一天是他的生日,他所爱的人望眼欲穿要想跟他见一面。
下班之后,我心情灰暗地回到出版局的单身宿舍楼。在床边独自坐了一会儿,打开桌上的录音机,听柴科夫斯基的《悲怆交响乐》。老柴的音乐把我心里的忧愁和哀伤推到了极致,我仰面朝天地躺在床上想,要是现在手里有一瓶安眠药,或者有一把刀,我是选择服药还是割腕?什么样的死法对他的冲击更大?今后的日子里他会痛悔这一天没有及时来看我吗?想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有眼泪顺着我的眼角淌到枕头上。
我爬起来,把葡萄酒瓶打开,倒了一茶杯,咕咚咕咚地喝着。喝了几口之后,忽然想起那一年在瑞丽时,骆京生说过,我是个酒量很大的人。既然如此,喝葡萄酒有什么意思?我就拿钱包出了门,从街对面的烟酒店里买了一瓶双沟大曲,用报纸包着,回到房间。
我的房间里一共只有两个杯子,搪瓷的那只泡着茶,玻璃的那只剩有葡萄酒,所以我打开双沟大曲后干脆不用杯子了,直接对住瓶口喝。我还从来没有这样对酒当歌放浪形骸过,几大口热辣辣的烧酒下肚后,我有一种自虐的快感,我想要不顾一切地把自己喝到疯癫,喝到吐血,喝到晕眩,喝到死了一样的人事不知。
然而我是真的有酒量。我把瓶子里的酒喝到一半后,意识仍然清醒着。我开了门,到厕所去呕吐。脚底下轻飘飘的,整个人轻得像一片羽毛,没有一丝一毫的重量,好像吹口气就能飞起来。走廊里静悄悄没有人,出版社做编辑的都习惯了晚上埋头在房间里看书做学问,我此刻的快乐无人能分享。我到厕所,把胃中内容准确地吐进抽水马桶后,酒劲才开始真正涌上来,胸腔里火烧火燎,眼睛里一片红色,好像所看到的东西都隔着一层燃烧的火,或者是一层涂着鲜血的玻璃纸……
我扶着墙壁,飘飘忽忽走回房间,脑袋沉得再也撑不住,一头栽倒在床上。我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大惊失色地叫起来:怎么回事?怎么弄成这样?天哪,你喝了多少酒?
我在醉意朦胧中走错了房间,一头扎在了古籍出版社郭卫星的床上。他像拖死狗一样把我拖回自己的房间里,帮助我脱鞋上床,还给我喝了水,绞了冷毛巾敷在额头,最后又把我桌上的酒瓶都拿走,怕我半夜里爬起来糊里糊涂当水喝下去。他说,我如果喝光那瓶酒,保不定就会酒精中毒死了。
这一切,都是第二天中午在出版局食堂里,他端了饭碗坐到我旁边,一五一十告诉我的。我愕然,对酒醉之后发生的事情没有一点记忆。我呆呆地看着他那张因为胖而有一点虚浮的脸,心里忽然涌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他昨晚怎么没有趁机强暴了我?他有过这个想法吗?要是他强暴我,我在下意识中的表现会是怎么样呢?
郭卫星从此开始接近我。他在我人事不知的时候搀扶过我,照顾过我,算是跟我有了一些肌肤之亲吧。男女间的关系就是这么怪,一旦有过了肌体的接触,哪怕是最最表层的,不经意的,非我所愿的,那么从心理到生理的感觉就可能会发生一个质的变化,好像无形中对这个人有了义务,有了权利,有了深入进行下去的可能性。
我跟郭卫星虽然同在出版局工作,但是不在一个出版社,我做文学,他做古籍,我们之前也就是同住一层宿舍楼,见面有点头之交,互相之间丝毫谈不上了解。他一开始接近我的时候,我真的是有一点啼笑皆非。我一点也不喜欢他。他这种性格类型的人一向都不能被我接受。在我们整个出版系统,他算得上是一个怪人,因为他不交女朋友,不谈恋爱,早早晚晚,上班下班,都是独来独往,形单影只。据传他早先的女朋友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去了美国,很快在美国结婚生子,把她和郭卫星之间的信誓旦旦丢到了脑后。郭卫星一气之下,性格就变得古怪起来,再也不愿意跟其他女性有任何超过工作之外的交往。
郭卫星迷上了一件特别的事情:种花养草。他养的花草中没有什么特别珍贵的物种,不过就是些文竹啦,月季啦,龟背竹啦,吊兰紫罗兰之类。他把花草当他的女朋友来爱惜,冬天一盆盆地搬到宿舍朝阳处,夏天再一盆盆地搬回背阴处,雨天要放到窗外特别搭制的花架子上,太阳出来了就赶快扯开雨篷让它们躲阴凉。我亲眼见到过他替那些花草“洗尘”,不是拿抹布沾水擦擦叶片就拉倒,是拿医用镊子夹了消毒棉花球,沾水之后,一只手掌把叶片小心地托起来,然后用棉球从叶根处到叶尖梢,顺着纹路和筋络,轻轻地一路擦过来,擦完了叶面之后,还要把叶片拎高,再擦一遍叶背,直擦得满盆草叶含露带笑,清新欲滴。他做这件事情时的耐心和细致,用“珍爱”来形容已经不够,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娇宠”,跟宠他心爱的女人、宠他亲生的孩子并无分别。
所以大家都认为他怪,他多多少少有一点变态。
郭卫星刚开始接近我的时候,相当紧张,坐在我对面,双腿总是并拢得死紧,两手端端正正放在腿面,指尖微微弯曲,把裤子的膝盖处抓出一片皱痕,给我的感觉,像藤蔓植物攀爬在古树的枝干上,阴森,还有种不动声色的绞缠。
后来他慢慢地也就随意了。他到我房间里总是喜欢坐我的床,让我坐床对面的椅子,好像他是主人,我是客人。他坐好之后还要把鞋子脱了,双腿盘起来,两肘张开,搁在两边的膝盖上,跟北方老汉们的坐姿一模一样。其实他是地道的南方人。他告诉我说,他只有这么坐的时候身心才放松,才能够思绪如潮妙语连珠。
他的确很能说。他是轻易不开口,一开口便滔滔不绝,天南地北,古今中外,政治历史,科技文化,天底下没有他不懂的事情。大概他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侍弄花草之外的时间都用来看书读报,才读出来一肚子的掌故。
我不是被他的人打动了,是被他惊人的记忆力和广博的知识面打动了。在我交往过的所有男友中,还没有一个人比他更加能说会道。有的时候,接受一个人,是从语言的点滴渗透开始的。
在一个雨天的中午,我跟郭卫星第一次上了床。那是一个星期天,食堂照例停伙,我又懒得在湿漉漉的天气里出门,就准备用饼干当午餐。郭卫星敲门进来了,手里拿着刚从外面买回来的两包熟食,还有两份热腾腾的炒面。他有先见之明地说,就知道你不会出门吃饭。他把两包熟食拆开,分别装进我的两个饭盆,抬头看看窗外绵无尽头的雨,搓一搓手,跟我商量:“我们喝点酒吧?”
我说我无所谓,我对酒没有任何感情。他点头说,他知道,但是,天不是下着雨吗?雨不是平添了旅人的愁肠别绪吗?我们都是在外飘泊的旅人啊,是无家可归的游子啊。他说完了,看我的表情,我刚有了点笑意,他马上跑回他的房间,拿来了酒。居然就是上次我喝醉之后,他从我房间拿走的酒。可见他也是个从来不喝酒的人。
我把瓶中的剩酒分别倒进两个杯子,端起其中的一个,跟他碰了碰。他笑嘻嘻地问我,为什么干杯?我想了想说,为友谊吧。他纠正我,不,应该是为爱,我已经爱上了你,今天就算我向你求婚。
我惊愕地看着他,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他把他的杯子清脆地碰到我的杯子上,要求我:喝一口。我不动,发着愣,思考怎样应付眼前的局面。我其实是准备了接受他的,只是还没有想好如何接受他。他催促我,喝啊,喝一口啊。喝啊喝啊。他的这一连串“喝啊”,就着窗外淅沥的雨声,仿佛对我起了催眠的作用,我下意识地就把杯子端起来,呆里呆气地喝下一小口。
他跟着也喝了一口。一口酒下肚之后,他呛咳起来,满脸飞红,笑嘻嘻地说,好。他主动喝下第二口,又说,你喝过了,就是答应我了,太好了。他眼中起雾,目光迷离,一点都没有了往日的滔滔不绝,翻来覆去就是个“好”字。好,你答应了,太好了。他喝了第三口。
事后想起来,郭卫星其实是故意要把自己喝成那个样子的。他要向我求婚,又不敢开口,怕我拒绝,就少少地喝一点酒,借酒盖脸,这样,万一被我拒绝的时候就不必太难堪。
他得到了想要的回答,放心了,喝下第三口酒之后,他伸手过来,把我拉到了床上,让我坐在他的旁边,他自己还是盘着腿,北方老农民一样。你知道你是这一辈子让我动心的第二个人吗?本来我都打定主意要独身了,我要攒足钱买一座带庭院的小房子,种满花草,退休之后再读个老年大学,读园艺学,挺好吧?你打乱了我的计划。你呀你呀!你说这是好啊,还是不好啊?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回答说,恐怕不太好。他反驳我,不,很好,太好了。你是这世上第二个让我动心的人。他眼中雾气朦胧,喷着酒气的嘴巴凑过来,套在我耳朵上,问我:想不想?就在今天,现在,你想吗?他滚烫的额头抵住我的脸颊,赖在那里,不肯动。想吗?嗯?想不想?你说。
我认为他问得太多了。这样的事情,如果不是面对一个深爱的男人,女人不会用语言回答得十分明确。想还是不想,是需要他自己作出判断的。
我不想。起码现在,跟郭卫星,我不想。但是我知道我不会拒绝。我想要结婚,而郭卫星算得上是一个适合我的人。
窗外的雨丝还在飘落,细如牛毛,在树冠和对面的屋顶上扯起白蒙蒙的雾气。窗台上有一盆郭卫星送给我的紫罗兰,开了,粉紫色间有白色的花朵繁星一样簇拥在绿叶丛中,散发出时有时无的淡淡香味。杯中的白酒几乎没有浅下去,郭卫星喝下去的三口酒合起来也不足半两,可是他好像已经不胜酒力。
我退后一点,双手扶住他的肩膀,把他的身体顶直。我看着他的眼睛,轻声说,如果你想,我会听你的。
从我们双双躺倒下来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郭卫星还是生平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他跟他十年前的女友热恋多年,之后又苦等她多年,最后怨恨到决心独身,却没有真正尝到爱情的滋味。这样说起来,郭卫星非但迂腐而且可怜。
他还不懂得做爱,情绪调动得过快了,在没有任何前奏、不清楚我的兴奋度是否达到同样高点的时候,就慌慌张张地、迫不及待地覆盖了我的身体。他的张皇,他的急切,他孩子样的毛躁,让我啼笑皆非,又觉得不失可爱,有这个时代男人身上少有的纯良。我平躺着,尽量把自己的身体放松,打开。我用自己的肢体语言配合和帮助他,让他顺利进入,为所欲为。我不能确信他是不是感觉到了我对他的配合,也许他并不能懂,他以为天底下的女人都应该是这个样子的。他全神贯注于自己的感受,脸上的肌肉时而扭曲时而松弛,看上去奇怪而且神秘。他的目光是往内心收缩的,好像整个脑袋从身体移开,掉了一个方向,陌生人一样地凝视着自己。他活了三十多岁,第一次经历爱的高潮,所以他惊奇,他不敢相信,他要聆听自己,一点一点地品咂自己的感受,最大限度地获得他自己的快乐。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不能够同时顾及到我,我完全可以理解。我原谅他并且帮助他,希望他的第一次是完美的一次,也是刻骨铭心的一次。
在他猛憋了一口气,尽情尽意地释放了他的激情之后,他整个人瘫下来,精疲力竭地躺在我的旁边,脸上浮起笑意。那样自得其乐的笑容,也是对他自己的,跟我没有丝毫关系。他独自笑着,静静地躺着,手脚不再碰我。
片刻,他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一下子翻过来,手肘撑在床上,抬起半个身子,若有所思地凝视我。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对他笑了笑。他要求我:你坐起来。我眼睛里有了问号,表示不解。他伸手推了我一下:坐起来,我只想看一下。
我就坐了起来,把身体移开。我仍然不明白他要看什么。
他木呆呆地盯住我身体移开的地方,那一块被揉成抹布样的床单。他的脸上渐渐地现出沉重,眉头蹙起来,嘴角不受控制地牵动着,好像陷进了一场阴谋,又无法脱身,那样恐惧和绝望。
我忽然间恍然大悟:他奇怪我没有流血,我不是处女。
我怎么可能还是处女?我结过婚,甚至还怀过孩子。郭卫星这个书生气十足的男人,我以为他是知道的,实际上他不知道。他自己没有经历过性爱,就以为别的人也是白纸一张。我明白了这个误会之后,忍不住地笑出声来。我捂住嘴,不出声地笑,直笑得鼻腔酸涨,流出眼泪。
郭卫星坐直了身子,呆呆地看着我笑,从始至终面色严峻,一言不发。
郭卫星对我的失望是深入骨髓的,他不再抱着一盆刚开的草花敲我的房门,也不再制造楼道和盥洗室里跟我的“巧遇”。有一天早晨我上班,路经他的房门时,他刚好一只脚迈出门边,忽然抬眼看见我,吓得慌忙缩进门去,顺便把门也关上了,生怕我不知趣地缠住他。
我愤怒,又觉得好笑。男人对女人作出这样的防范,实在有点夸张。郭卫星不能接受不是处女的我,情有可原,可是他能够将他对我的态度从沸点一下子降到冰点,要算是他的本事,可见他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
他打电话给我,问我为什么很久不跟他联系?他说他一直担心我。我告诉他,本来要准备给他一个惊讶的,现在不行了,我已经被人家排除出局了。
我们在江边一个吃鱼鲜的小饭馆里见了面。前不久,在我的坚持下,他找那个戴深度近视镜的农民房东退了房。他的官位刚刚又升了一级,被任命为化工厅的厅长。农民房东既然开始对我们的关系产生好奇,以他现在的身份,再继续租那个房子,怎么说都是一件别扭的事情。
我们要了一个砂锅鱼头。他忙着把鱼头拆开,把肥嘟嘟的鱼眼、鱼唇、鱼脑用汤勺舀到我的碗里,看着我一口口地吃。我吞下一碗汤汤水水之后,抬头对他笑。他也笑。他说,别生气了,多原谅别人吧,郭卫星心里肯定比你更难过。他自己是第一次,就希望别人也是第一次,从他的立场看,并没有什么过分的,是不是?关键是你们事先没有沟通,两个人都有些想当然,书生气。其实,他这样做也好,比憋在心里日后找你的别扭更好。
我本来就没有很认真地生气,喝完了鱼汤之后,心里的一点点委屈也烟消云散。我的身体从来只属于他一个人,别的人即便能跟我同床共枕,成为夫妻,却永远得不到我的灵魂和我内心深处的所有秘密。从这一点来说,郭卫星无形之中做了一件对他自己很明智的事情。
他埋着头,用浅勺撇去锅中的一层浮油,给我舀了第二碗汤。我们恰好坐在窗口的位置,透过窗外的光线,我忽然看到他鬓边星星点点的白发。他的脸色也有一点晦暗,眼角的鱼尾纹深了许多,眼袋的形状开始出来了,整个人显得疲惫和憔悴。
我一把将他拿汤勺的那只手紧紧抓住,弄得一满勺热汤洒得四处都是。他吃惊地看着我,问我怎么回事?怎么忽然间眼泪都出来了呢?我放开他,飞快地擦去眼泪,我说没事啊,真的没事啊,不过是有点郁闷。
他把汤碗推到我面前说,你喝汤吧。
一天晚上,郭卫星又一次敲响了我的房门。他站在我的门口,左手提着一串香蕉,右手托着一盆刚刚开花的晚香玉。他不等我开口就做起了检讨,说那天那样对我是不应该的,不了解我的情况是他的错,不是我的错。他说他这几天很是痛苦,非常痛苦,想问题想得睡不着觉,早晨起床,枕头上落了一层头发。他低下头,让我看他头顶裸露的头皮。他的头发果真显出稀落,连他的脸都好像瘦得小了一圈。这个人是真的用上了心思和脑子。
我似笑非笑地问:那么你现在是想明白了?
他连声回答说,想明白了想明白了,他是想明白了才来找我的,他还是喜欢我,即便我有过婚史,还是喜欢,心里放不下去了。
他放下左手的香蕉右手的花盆,开始拥抱和亲吻我。这一次做事,他不再那么笨拙慌乱,他已经把怀中的另一个身体当做自己的私有,所有的程序有条不紊,愿望和要求一一实施,一切都显得轻车熟路。可见所有的男人在这方面都是一点就通的。
他仰面躺下,深深地叹出一口气之后,把我的一只手拿起来,放到他的胸口上。我们结婚吧,他说,我想要赶快结婚,一天都等不及了。
我母亲来电话,要求我带着郭卫星回一趟家。母亲说,结婚是一定要得到家人祝福的,否则婚后的日子不会顺利遂愿。她说,我和骆京生的结局之所以不幸,就是那年没有先回家,再办事。母亲再三叮嘱,一定要回家,你不能有第二次不幸。
我们家已经搬到了医院新盖的带厨卫设备的单元宿舍楼里,有三个房间和一个客厅,算得上是当年小城里最好的住房。母亲很满意这套房子,她要求我回家的意思,自然也是想让郭卫星看一看他们的生活,不要小瞧了我的娘家。母亲的这一番心思,我心里非常明白。
我的家人看到郭卫星的第一眼,脸上或多或少都有些失望。郭卫星远不及骆京生那样的气宇轩昂,也早已经不是一个牛犊一样的壮小伙子,三十多岁的男人,从头到脚都开始懈了,脸上有了疲惫,眼睛里有了沧桑,腰背甚至有了一点微微的佝偻,总之看上去不会让人觉得新鲜和有所期待。
但是他们很快就想明白,那一年我同样已经年过三十,是一块放陈的点心,外表起了硬壳,内馅透出哈喇味,不可能像十年前那样香气四溢、人见人爱了,他们必须对他们的女婿、妹夫和姐夫放低标准。
晚上,全家去城里最好的饭店吃饭,为我们接风。
我们这一大家子走在路上引人注目。首先是我的父亲,他不到六十岁的年纪,却莫名其妙地长出了一头闪亮的银发,配了黑色短大衣和一条驼色围巾,看起来不像医生,像上海过来的老电影明星。一路走过去,认识他敬慕他的人很多,不停地有人站下来跟他打招呼,说话。我父亲背着手,一律微笑点头,对所有的人没有亲疏分别。我的母亲,五十岁之后身材日渐丰满,容貌日显家常,开始步入她舒心和富足的晚年。那天她穿的是一件银灰色马海毛的对襟毛衣,是她自己刚刚织好的。我母亲一向心灵手巧,在这件毛衣上她付出了相当的心思和智慧,衣身是镂空的树叶形花纹,袖口、领口和襟边用的是最时髦的“罗马尼亚针”,配了大大的珍珠色有机玻璃扣。最最不同凡响的地方,是她用细细的银灰色缎带夹进毛线,惟妙惟肖织出了花纹中的树叶筋络,使得衣服上的每一张叶片都显出奇异和柔美的光亮。母亲穿着这件手织的毛衣非常得意,她昂头走路的样子不像小城里的药剂师,倒像泰国公主,或者说是公主的姑母。
我哥哥步入中年之后苍老得很快,皮肤松弛得不可收拾,年轻时过于女性化的秀美面孔,衰老之后就显出奇怪的失衡,像摆放过久的红元帅苹果。昔日的骄傲和辉煌在他身上荡然无存,他糟透了。与他的苍老干瘪相反,我的嫂子,那个叫张明丽的女人,从前是面如银盘,现在发展成虎背熊腰,壮实得能把我哥哥一把夹起来大气不喘地绕小城走上一圈。他们的女儿倒是争气,小小年纪,继承了哥哥的秀美聪明,能歌善舞,据说已经有上海的舞蹈学校看中了她,只等她稍微再长大几岁,就把她带去上海,学西洋芭蕾。
古典美人般的妹妹依然古典,穿一件蓝印花布的合身夹袄,乌黑的秀发盘出一个圆圆的发髻,妩媚含蓄得不像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她那个当体育老师的丈夫却出息了很多,已经做了小学校长,皮肤还是黝黑,睫毛很长的眼睛笑起来毛茸茸的,下巴上那个圆圆的肉疙瘩令他特别显出年轻和孩子气,但是他的举手投足都沉稳大方,善解人意。他们夫妇俩,丈夫抱着患先天性心脏病的羸弱的大儿子,妻子抱着虎头虎脑的小儿子,走在县城的小街上,给人的感觉是,命运曾经对他们有所不公,却又最大限度地补偿了他们。
饭店是一座两层的小楼,外墙是马赛克瓷砖贴面,包间里花哨的塑胶地毡和桌上的一次性塑料台布,都透出那个时代小城生活的乏味庸常。
菜单在各人手里转了一圈,最后又回到我母亲手上。这样的场合中,我母亲照例是当家做主的人。她点了八个凉菜,八个热菜,四道点心,还有一个包含了诸多内容的杂烩火锅。我觉得有点奢侈,我母亲说,这算什么?要是在家里吃饭,她会做得比这更多。她说,现在不是七十年代了,吃饭这样的事情已经不值一提了。
郭卫星一路上都在沉默,迟迟不能够融进我们家的生活。我很怕他拿出在单位里的那种遗世独立的劲儿,弄得全家人都觉扫兴。还好,我哥哥无意中提到了当时蓄势待发的海湾战争时,郭卫星忽然地来了劲儿,开始掉他的书袋子,从美国人为什么要打这场战争,说到中国的态度、俄罗斯的态度、阿拉伯国家的立场和欧洲各国的动向,说到老布什和***,说到“飞毛腿”和“爱国者”。他拿出了他过目不忘的看家本事,把他从报纸上杂志上电视里看到的所有信息综合融会,说得眉飞色舞滔滔不绝。
冷盘热菜和点心一道一道川流不息地上。小城饭店的装潢布置不怎么样,菜肴口味却是一流的,附近很多大城市的食客慕名到这里吃饭,有几道名菜绝对的价廉物美。但是郭卫星的演讲太过投入,他沉醉在伊拉克的战争阴云之中,完全地没有了食欲,对眼前热气腾腾的美味佳肴视而不见,筷子拿在手里,已经不是吃饭的工具,是辅助他演讲的道具。
我们家的人都是很懂规矩和礼貌的人,郭卫星是这一顿饭的主客,主客不动筷子,其他人当然不好自行其是,肚子再饿,饭菜再香,大家也要保持节制,做出认真聆听的模样,所以,除了三个小孩,别的人只能脸上堆笑,心里着急。
整整两个小时的时间,郭卫星包揽了饭桌上的谈话。我的父母,我的哥嫂和妹妹妹夫,他们可能一辈子都没有见识过这么善谈,又这么不懂眼色、不会区分场合的人,他们保持沉默,时不时地面面相觑,觉得郭卫星的性格既少见又有趣。
八点钟过后,服务小姐带着一脸小心的笑容走过来,用家乡土话询问我们,可不可以先把账单付了,因为收银员还要等着盘结一天的营业额。一桌子的人都不说话,都用眼睛看着还在兴头上的郭卫星。
郭卫星的嘴里刚吐出“石油欧佩克组织”这个词,忽然地发现大家瞪着他,吓得把剩下的半句话收回去了,脸上表现出茫然。他不懂我们家乡话,所以根本不知道服务小姐过来说了一句什么。他回头看我,向我求助。我没什么好气地告诉他,人家饭店要收工打烊了。他似乎突然地醒悟过来,知道自己今晚说得太多,一时间憋住了气,满脸涨得通红。
我母亲慢慢地站起身来,吩咐饭店服务员:“把桌上剩的这些菜,打包。”
回家的路上,郭卫星显得非常后悔。他沮丧着脸,要求我一定要去问一问我的父母,对他有什么不好的看法。
我以为我母亲会对书呆子气的郭卫星嗤之以鼻,结果不是,经过仔细思考之后,她老人家语重心长地告诉我,郭卫星虽然迂腐,但是这样的人来得可靠,少有花心,会踏踏实实过我们的日子。母亲说,你还想要求什么呢?忠诚可靠不是比什么都好吗?
我心里想,是啊,我要做的事情不就是找个人结婚吗?我要的不就是一个形式上的婚姻吗?
八十年代中期,他还是化工研究所副所长的时候,到深圳出差,从沙头角中英街上给我买过一条秀气的纯金项链,细细的“8”字形的链索,中间吊一个雕花十字架的小坠,做工非常精美。
我想把这条项链改换成一只戒指,在我跟郭卫星结婚那天戴在我的手上。我戴着他买的戒指,好像我的丈夫是他,他的灵魂如戒指一般缠绕着我的无名指,陪伴我过完一生的日子。
这个念头一经冒出,便不可遏止,我一分一秒也不肯耽搁,放下手里看了一半的书稿,出门下楼,坐车直奔闹市区宝祥金店。
金店有“以金换金”的业务,条件是要交换的器物必须是纯金。我挤到柜台边,从脖子上取下项链,递到年长的营业员手中。他摊开手掌托着,粗看一眼,第一句话是:这项链是意大利工艺,换了可惜。第二句话是:分量太轻,换不出像样的戒指。我说我不管,我只要戒指,只要能戴上无名指的戒指。他似有所动地看我一眼,走到柜台上摆放有天平的一个角落里,验纯度,称重量,然后从玻璃柜里的各款戒指中找出最细巧的一只环形戒,告诉我,如果不贴钱进去,只能换这一只。我说,好,就这一只。我付了二十多块钱的加工费,把那只毫不起眼的指环套上左手的无名指。
我的心里一下子熨帖了,快乐了。结婚对我来说有了另外的意义,不一般的、不为他人所知的、隐秘如暗夜之花的意义。
婚后两天,郭卫星才发现了我手指上微微发光的物件。他歪过脑袋看看,若有所思道,无名指上的戒指,应该是婚戒啊,你给你自己买了婚戒?我说我原来就有,只不过戴在右手上,你没有在意。他说是吗?我没有在意吗?他要过我的戒指,翻来覆去地看,还放到鼻子下面闻,像是要嗅出蛛丝马迹的味道。当然他不可能发现任何的异常。戒指的背面只有极细小的标明纯度的几个阿拉伯数字。
他把戒指还给我,同时作了很诚恳的检讨,说婚戒应该是由他来买的,他忽略了这样一件大事,是他错,他这个人想问题总是不够周全。
我笑了笑,然后说,没关系,我一点儿都不在意。
到出版局里开结婚证明的时候,我们还回了各自的单人宿舍,重新领到一套二居屋单元房的钥匙。那时候我们都没有什么钱,也没有装修新房的概念,稍稍打扫收拾一番,把我们原先的旧物用品搬了进去,就这样生活了。
郭卫星没有放弃他养花弄草的爱好,他从街边找来了一个打零工的木匠,在家里做了好些高高低低的花架,之后我们家里进门就如同进了植物园,地上摆着的,墙边靠着的,柜上搁着的,天花板上吊下来的,全是肥肥瘦瘦杂乱无章的盆草盆花。有一段时间我脸上的皮肤总是过敏,发红、痒、肿,还起皮屑,怎么搽药吃药都不见效。后来医生跟我详细讨论过敏源问题,我才意识到是卧室里的盆花作怪。我坚决地把那几盆花请出房间,过敏的毛病也就不治而愈。
郭卫星给他的花草浇牛奶瓶的洗瓶水,还浇啤酒,在根部埋进鱼肚肠臭虾壳之类。夏天到了之后,从盆土中飞出无数黑色的小虫,灰色的蠕虫,有一次还爬出来一条半尺长的蚯蚓,我不在意一脚踩上去,脚底下滑滑的,吓得我魂飞魄散。我对郭卫星发誓说,无论如何我不愿意再跟这些花草共存亡,这个家里有我无花,有花无我。郭卫星无奈至极,责备我过于绝对。我说,我就是这样绝对,你是要老婆还是要花?他只好投降,把所有的花草请到窗外花架上、楼道里、门廊中,还送出几盆给邻居。他每次回家上楼,一路经过那一盆盆裸露在室外沾满灰尘的旧物,总是心疼。
像山洪一样奔涌而来、又像浓雾一样弥漫在我们这个家里的,是郭卫星对我的身体的欲望,没完没了、无边无际的欲望。三十多岁没有碰过女人身体的他,一旦碰到,就如同染上毒瘾,死活都不肯再放过去。
郭卫星几乎每天都要。所幸每次的时间都很短促,我们的情爱奏鸣曲总是没有前奏,没有尾声,有的只是中间展开的程式,最多有一段简单的复奏。他对我说一声:来吧。我就脱衣服,把身体放平,承接他的爱情甘露,最后自己爬起来,用毛巾或是用换下的内裤擦去污物。
我想念他,想他从前给我拭擦身体时小心轻柔的样子,想他所用的那些搓软烤热的毛巾,盒装的面巾纸,他垫在我身下的干净浴巾。我的想念如此绵长悲伤,使郭卫星摆弄我的分分秒秒都难以忍受。
郭卫星从我的身体上颓然离开之后,总是躺在一边独自微笑。他自得其乐,品味着他的那些感受,像教徒跪在神龛之前,对着神父忏悔和祈祷一样。
我们的卧室里每天都弥漫着欲望的气味,汗水、唾液和蛋白质的气味。我每天上班之前都打开窗户,让阳光和清风荡涤一遍恼人的浊气,但是没用,真的没用,一些独特的气味渗透进了地板、墙壁和我们的被褥用品,无论如何都不能去除。
每个月有五到六天,在我来例假的日子里,我有堂而皇之的拒绝他的理由。这段时间他就很急,困兽一样团团直转,唉声叹气,食不知味。他脸上会在一夜之间冒出许多红艳艳的疙瘩,他指给我看,说,是憋的。我问他结婚之前怎么就没有?他很无辜地回答说,没抽过鸦片,怎么知道这玩意儿能够上瘾?他这句话给我的感觉,好像这一辈子是被我害了。
晚上,在电灯下面,他对着一面小圆镜子,用两枚钢镚夹他脸上痘包里的脓头。夹出来一个白白的小米粒,他会发一声快乐的呜咽,捻在指头上,逼着我看。有时候脓头没有长熟,被他死命地夹了,就肿起来,还会流血,亮晶晶的一小颗,红玛瑙一样在他腮帮子上挂着。之后会有很长的日子,伤疤留在他的脸上,彰显着某种暧昧和窘迫。
多多少少,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也会有些心疼他,可怜他这一点无处释放的苦恼。
有一次他出差三天,回来的晚上就迫不及待地要我。他上床之后说:来吧。我脱了衣服,把身体躺平,两眼望天,开始想我所编的一部书稿的事情。过了好一会儿,身边没有动静。我觉得奇怪,回头看他,才发现他满脸涨红,手摸着自己的下体,正在兀自发力。我问他怎么了?他支支吾吾不肯明确回答。我把头又转回来,继续想我的事。好几分钟之后,只听他一声无奈的叹息,自语道,恐怕今天坐车累了。
我从枕边摸到内衣裤,飞快地穿上,很快就沉入睡梦之中。
接下来的一个晚上,他又想要,身体的那一个部位依然是不听指挥。他很惊惶,害怕得一塌糊涂,不住声地嘀咕:我不行了,我不行了。我看他说得可怜,伸手过去想帮一帮他。他那个小东西在我手中拼命地挣扎,扑棱棱地跳动,就是不能够展翅起飞。他用哭一样的声音告诉我,真的是不行。好日子才过了半年啊!我似笑非笑地说,就是因为这半年里你要得太狠了。一个人一生中能做多少次,大概是有个数的,就好像存在银行里的存款一样。你这么快就用光了存款,还透了支,银行当然要清理你的账户。他相信了我的话,不响,在心里盘算。过了一会儿,他问我怎么办?我应该怎么办呢?他唉声叹气,绝望得好像不想再活。我说你千万不要再说你不行,你心里想着不行,就怎么都不能行。我说,你要给自己打气,说你行。他欠起身子,无比天真地问我,真是这样啊?他说,那我就说啦?他躺下去,小和尚念经一样地念开了咒语:我行,我行,我行……
他说了足有二十遍“我行”之后,结果还是不行。
他开始去医院看病,找那种广告做得很多的“男性专科”。我不陪同他去,随他怎么折腾。在他不能够对我为所欲为的日子里,我的心情非常舒畅,可以称得上“风清月朗”。我下班回家购物,做饭,洗衣,擦地,忙得一身是劲。我的确不讨厌郭卫星,只要我们之间没有身体的接触,怎么服侍他,我都心甘情愿。
足有两三个月的时间,我们那套两居室的空间里,唾液、汗水和蛋白质的恼人气味消失了,换上中药熬煎后的浓浓的苦涩味道。他不断地更换医院,随之也更换处方,因此在中药的苦涩基调中,时而苦中带酸,时而苦中带腥,有时候还有臭虫放屁的那种怪异,甚至是令人呕吐的狐臊气。如果我一顿饭吃得过饱,他在家里熬上了中药,我就要赶快跑出去散步,否则闻了之后我会把吃下去的饭菜全部翻倒进厕所。
老祖宗的传统医学还是卓有成效的,郭卫星服用了一段时间的汤药和成药之后,终于又有一天“行了”。但是他从此不敢挥霍他的“银行存款”,他精心计算着本钱和利息,小心翼翼地用,精打细算地用,一星期花销一次,最多两次。
有钱存着还是好啊。郭卫星花过钱之后,总要心满意足地说上这么一句,像从前乡村里守财的老地主。
冬天,他去广州参加化工系统的一个会议,事先跟我说好了,会议结束他先不走,我飞到广州跟他会合,然后我们去游一趟海南。
我们相爱的这么多年中,双双出游这还是第一次。这是由我们从前的经济基础决定的。我的工资很多年里一直在百元上下徘徊,他的家庭负担又相当沉重,我们没有能力四处潇洒。改革开放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十分直接,不放入工资口袋里的奖金开始让我们敢于花钱,也有了花钱的相对自由。
我带着简单的行装走出白云机场,在大厅接客的人群中看见他时,他手里已经捏好了两张飞往海口的机票。时间上衔接得正好,我甚至都不用走出机场大厅。他依然是那个办事周到和用心的人。
飞机飞到海口,住了一夜之后,我们又搭汽车到三亚。旅途中我们的心情很放松,遥远的南国海疆不可能撞上任何一个相熟者,绝对不可能。很多年前我就梦想着能够有一天大大方方挽着他的胳膊散步,现在终于做到了。走在海风吹拂的椰树下,看阳光透过肥大的椰叶洒下的影子,我把心里的快乐告诉他,他无声地灿烂地笑,把我套在他肘弯里的胳膊举起来,让我摸他的脸。他说,你觉得我老了吗?我们从今天开始过好日子,还来得及吗?
他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声音忽然地有一点抖。我转头看他,发现他眼角有东西闪了一闪。我愣住了。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在我面前如此伤感过,我认为这不是一件好事情。而且,从一开始,他打电话给我,把他想跟我游海南的计划告诉我的时候,我心里就有咯噔的一声响。我一直都认为,幸福不可能无缘无故在一个人的身上降临,一朵花开到最艳处,是顶点,也是终点,因为接踵而来的是枯萎,是败落。与其盛极而衰,还不如在庸常平和中慢慢地打熬,希望着,又失望着,这样地过完一生。
但是,我不能对他说啊,在我们最快乐最幸福的日子里,我不能把我心里的忧虑说出来,让海南美丽的天空海水蒙上阴影啊。
天涯海角处聚集了无数卖珍珠和贝壳的小姑娘,他给我买了一串淡红色的珍珠项链。我没有戴到脖子上,却把它圈在头顶,中间那个串成心形的珍珠坠子,正好搭在额头的正中,眉心之上。他退后一步,偏头看着,称赞我很有创意,他说我这个样子像蒙古公主。然后,他忽然想到什么似的,目光落在我的脖颈处。我知道他在找那根十字架的项链,我就把左手举起来,让他看无名指上的婚戒。我说,我的丈夫是你。他一下子怔住了,轻轻地打了一个颤,嘴巴张开,嘴角的肌肉僵直,眼睛里的亮光一点点地暗下去,暗下去,暗成了一片灰白色的沙。
这样的伤感,这样的哀痛,从前在他身上真是没有的。
傍晚,日落之前,海滩上出了事。一个下海游泳的女孩,仗着水性好,在水里玩着玩着,兴致大发,一直游到了海水深处的防鲨网边,结果被丝网缠住了头发。她大声呼救,救援人员赶过去帮忙,却是越忙越乱,头发在海水中搅成一团乱麻,怎么撕扯都扯不开,又没有即刻能用上的刀和剪,女孩活生生地就在水中淹死了。
她的男朋友,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跪在女孩雪白的尸体边,撕心裂肺地哭,绝望得拿石块砸自己的头,砸得血流满面。许多人围着,劝他,拉他,陪他叹息和流泪。
我站在人圈的外围,浑身颤抖,手脚瘫软得没有一点劲。他把我揽住,连抱带拖,带我离开了现场。那天晚上躺在宾馆洁净的床单上,听着海潮拍岸的哗哗声,我问他,我们两个人不会像这样分开吧?他马上用嘴巴堵住我的嘴。怎么可能呢?他说,我们两个都不会游泳,一辈子都不会出这样的事。
这样,我们就谈到了死。我说,死亡总是有先后的,我希望我能够死在他前面,留下他一个人伤心。我还说,等我死的时候,追悼会上千万不要放哀乐,要放《人鬼情未了》,就是那个美国电影里的插曲,这样,不管我在天堂还是在地狱,我的灵魂会跟着音乐找到他。我又说,万一,我说,万一,我不能够死在他前面,那么我肯定不会去参加他的追悼会,因为我不能够接受这个事实,会当众失态,这样,对他的影响不好。
在我激动的时候,他的情绪总是会反行其道的平静。他平静地听完我说的一切,笑了一笑,作一个最后的点评:如果他真的死了,他又在乎什么影响不影响?
我抱住他,把头埋在他的肩窝,跟着笑起来。我笑得双肩轻抖,但是心里很酸涩。我这样把头埋着,也是生怕他看见我不小心笑出来的眼泪。
法国作家雨果有一本长篇名著,叫《九三年》,读大学的时候我在图书馆里借来看过,就是我每天用书包帮唐仁占位子的那段时间。后来我一直想买,没有买到。好像“文革”之后就没有再版。
一九九三年,跟雨果笔下的时代隔了整整两百年后,我的家里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撇开时代和社会不谈,相对于一个家庭,这样的变化是巨大和惊人的。
首先是我妹妹和妹夫的生活。我妹妹一直在县级机关幼儿园工作,妹夫先当小学体育老师,后来提拔为小学校长。他们有一个先天性心脏病的大儿子,又有一个虎头虎脑非常健康的小儿子,上天对他们不够宽厚,可也不算太薄,起码在家乡的小县城里,他们两个人的日子是恩恩爱爱、令人艳羡的。
可是有一天,一个年近六十的旅美华侨找上门来,宣称我妹夫是他亲生的儿子。三十年前他被打为“右派”,从上海的大学里下放到县城,从县城再到农村,跟房东家的女儿相爱,有了我的妹夫。房东害怕跟“右派”结缘,匆匆把怀孕的女儿嫁掉。几年之后大学教师回到上海,七十年代经香港又到美国,创业置家,如今已经是一家国际企业的总裁。老头儿泣不成声地跪在我妹夫面前,口口声声说是对不起儿子,说他找儿子找了整整十年,光是一趟一趟来回美国的机票就能摞起一沓。他先是要求妹妹一家跟他去美国定居,妹妹妹夫没有同意。他又要留给妹夫一笔巨款,妹夫挺有志气,同样拒绝接受。最后老头儿把他患病的孙子带走,请美国的医生替孩子做心脏手术。妹夫以为这事情就这么了结了,以后父子爷孙间常来常往,当亲戚走动着,也很不错。谁知道半年之后,老头儿又一次回国,在省城以妹夫的名字注册了一间公司,执意要赶着他的儿孙们往富裕的路上走。怎么办呢?公司办都办起来了,总是要有人打理有人照料的吧?妹夫妹妹只好辞职,从县城里拔出了他们的根子,一家伙扎到大城市里,开始了他们的另一番人生。
我的小时候聪明漂亮的哥哥,师范毕业后无精打采做了十多年中学老师,年近四十,已经是万念俱灰了,忽逢妹妹一家奇迹性的变故,希望之火重新燃起,一门心思地跟着辞了职,要进妹夫的公司工作,下海搏击一番。在九十年代初期,我哥哥放着中学的铁饭碗不端,要进一个前景飘渺的私营公司,在我嫂子的眼中看来,他不是下海捞鱼,而是投河自杀。嫂子在家里跟他闹得昏天黑地。但是我哥哥这回决心下定,怎么都不肯屈服。我觉得潜意识里他也是要借此摆脱嫂子家庭对他的控制。嫂子气得跟哥哥离了婚。女儿归她。我哥哥一身轻松奔赴省城,在公司里当了一名部门经理。
没出三个月,嫂子找到省城来了,要求复婚。三个月的单身生活让她对自己有了清醒的认识,她青春不再,家庭优势不再,这辈子再不可能找到比我哥哥更优秀的男人。她只能涎下脸皮回到哥哥身边。毕竟他们还有一个漂亮的女儿不能分割。
最有趣的是我的父母。儿女们都集中到省城之后,我母亲整天地失魂落魄,生活没了方向。父亲当机立断,在六十岁生日那天,一天不差地办了退休手续。他们连医院分配的房子也不要了,家具用物什么都不要了,几乎空着双手来到省城,投奔儿女。结果儿女们谁也不用负担他们,因为父亲一到省城就被聘进一家民办医院,很快成了那家医院的骨干和招牌。医院替我父母租了房子,还专门派了小车接送父亲上下班。父亲看门诊,他一头飘逸的银发特别能够被病人接受,使前来看病的每一个人心里踏实和熨帖。偶尔父亲也上手术台,如果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他的精力完全足够,会把手术做得非常干净和漂亮。这样,父亲很快被医院董事会拥戴为主管业务的院长,拿高薪,还拿干股,参与分红。父亲成了我们家里第一个凭本事先富起来的人。
我母亲很得意。母亲得意的结果就是她的体形迅速地富态,皮肤日渐白嫩,面色红润新鲜,打眼看上去,不像我的母亲,倒像我年长的姐姐。有时候我看着母亲对着那些穿不进去的衣服发愁,心里就很纳闷,人的变化怎么会如此巨大呢?年轻的时候瘦得眼睛都显空落的一个人,老了之后怎么就会吹气一样膨胀开来呢?
就这样,我们一家人的根都从那个开遍油菜花的故乡拔出来了。我的父母,我们兄妹三个,像五粒小小的种子,被风吹裹着,落在远离故乡的城市之中。我们在这里重新聚集,安家置业,催讨生活,一心一意地开创新的天地。
郭卫星去台湾参加一个古籍出版方面的研讨会,来回路过香港,正逢圣诞节大减价,就花了两千多块钱,在“周大福珠宝店”给我买了一枚五折售卖的白金钻戒,回家之后他拿出来给我,喜滋滋地要我表态:好不好看?我说好看,钻戒还能有不好看的?他有点动情地说,结婚的时候没有给我买,是他疏忽了,他心里一直遗憾着。他又说,也幸亏没有买,那时候买,顶破天就是个黄金的箍子,哪里能买到钻戒?不说店里没有货色,有货色也没有钱。他一边说着,用嘴巴努了努我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的细细的指环。
他说的前面一句话,我心里还算受用,说明他是真心想让我过得好的。他说到后一句话时,尤其他脸上带出来的鄙夷神色,使他之前所有的努力都成了零,我心里忽然地起了腻歪,觉得锦缎盒子里的漂亮玩意儿怎么这么俗气,它如此张扬地炫耀着富贵和奢华,简直俗不可耐。
我把钻戒连同装它的漂亮盒子关进了书桌抽屉。
过一天,郭卫星注意到我的手指上依然是那个不起眼的指环,问我怎么不换成他买的钻戒?我说钻戒太贵了,我舍不得戴它,怕肥皂水洗涤剂什么的粘上去弄得灰不溜秋。
郭卫星像受了侮辱似的,有点激动地指责我,钻戒怎么会灰不溜秋?它怎么会怕肥皂水?它是钻石,不是玻璃珠子,钻石是无坚不摧无攻不克的东西!
我挥动拖把,使劲擦地,拖开桌椅,角角落落都擦到,任他一个人说得唾沫横飞。
到星期天早上,我起床洗脸的时候,觉得身体上有什么地方感觉异常。我把双手浸在热水中想了想,才发现左手的婚戒不见了,我生命中最珍贵的一样东西不见了!我惊得心中怦怦乱跳,湿着一张面孔冲回卧室,抽屉里,衣服口袋中,床底下,枕头被褥下,到处乱找。
郭卫星还没有起床,靠在枕头上,神闲气定地看着我,开玩笑说,丢了一张百万英镑?我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几秒钟后,明白过来,戒指是他趁我熟睡时从我的手上摘走了。我沉了脸,冷冷地告诉他,不要跟我开这样的玩笑,有一些玩笑是永远开不得的。
他一下子从床上蹦下来,顾不得穿衣服,抓住我的手腕,要我说出不肯戴钻戒却要套着这个丑陋圆环的原因。他咄咄逼人地问我,到底是谁给我买了这个东西?谁?谁的情意能够让我这样永念不忘?
郭卫星两眼发红,额头的青筋鼓出来,鼻孔里呼呼喘气。他是真的动了火。他开始怀疑有关这个钝金指环的背后的故事。
我沉默片刻,尽量让自己的情绪冷静。我想,在这样的时刻,不去激怒他才是上策。我鼓励自己做出笑容,不经意地笑着,说,干什么呢你?出大事了吗?指环并不值钱,只是我戴着合适罢了。你买的钻戒,好看是好看,可惜大了一号,我戴在无名指上太松,戴在中指上,又怕你介意。你介意吗?
他不相信,要我拿出来戴给他看。的确是大了一号,戴上之后在指肚子上转来转去,稍不留神很可能滑掉。我说,滑掉了就太可惜了。
他暂且同意了我的说法。
当天下午,他拿着钻戒跑了城里好几家珠宝店,要求人家替他改小。当然没有店家肯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傻事。柜台小姐抢白他说,买的时候怎么没有看好型号?他很沮丧,憋了一肚子的气回来,忿忿地安慰自己:将来留给我的儿媳妇!之后就听任我将钻戒束之高阁,再不提它。
郭卫星的心里由此种下了怀疑的种子。他开始留意跟我有关的一切:我在出版社的同事,我从前的同学,我的电话簿,记事本,从家里打进和打出的所有电话,我每一次出门的时间,回来时的神色,我皮肤上和衣服上的可疑气味。有一次我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一眼就看见他手里抓着我的牛仔裤,正在琢磨屁股后面一块发硬的斑痕。我走过去笑着说,想帮我洗裤子吗?上班的时候人家把糨糊洒在椅子上,我没留神,一屁股坐上去,弄脏了裤子,心里正窝囊呢。他眼睛瞪着我,不相信的样子。我说你闻闻吧,糨糊应该有很浓的香精味。他果然低头去闻。闻过之后,自觉无趣,不声不响把裤子送到洗衣机里。
我走过他身边的时候,冷冷地丢下一句话:无聊不无聊?
他觑着眼睛看我,鬼祟又不甘的样子。
我妹夫刚接手公司生意的那几年,曾经艰难过。他们两口子都是老老实实的人,又一直在学校工作,跟社会很少接触,乍一下海,呛得够戗。我妹夫这个人比较谦虚,善于学习,拜了商场上几个同行为师,跟着人家干,别人做什么,他也跟着做什么。结果就是,像运动场上的接力赛一样,他总是接人家最后一棒,人家赚得钵满盆流,拍拍屁股走路,他握着那根烫手的木棒,甩又甩不掉,给人又没人接,活生生烫掉手心一层皮。
所以我说过,有一段时间,我父亲是全家最先富起来的人,因为他的知识是一笔恒定的资产,他早年付出了学习的时间,实践的时间,积累经验让自己成熟的时间,现在进入了纯粹的收获期,稳稳当当就能够得到他应该得到的一切。
妹夫从来不去向他的父亲求援,困难到极点时,他宁可向我父亲求援。只不过我父亲的帮助是杯水车薪。父亲一个人的工资再高,也只是工资,抵不上公司开支出去的一笔小账。即便这样,妹夫也很感激,他有一句口头禅:救急不救穷,摆脱困境最终还要靠自己。
他知道了我家里的情况,有心要帮我妹夫一把。他身为化工厅长,手中掌握大量的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工技术,他想要帮谁,那真是一句话的事情。
我对他说,你确信这样做会让我舒服吗?我们之间相爱多年,一直都爱得纯粹,一旦沾上了生意和金钱,关系会不会发生质的变化?他微微地笑,说我是这个时代少有的古典主义者。我说,也不是,就是心理上转不过弯,不能接受我们之间的任何一点轨道偏移。
尽管他想做的事情没有做成,我心里还是感激他的。我知道,在我的生命当中,永远有一盏灯火高挂在我的前方,会温暖我,指引我,拯救我。
妹妹的大儿子在美国接受了心脏手术,恢复很好。但是爷爷在这段时间跟孙子处出了感情,舍不得再把孩子放走。老头儿为这事专程飞回国内,要跟我妹妹妹夫作个协商,恳求他们把孩子交给他抚养。老头儿的意思,反正他们夫妻身边还有个小的,让大的一个留在美国,譬如把孩子从小送出去寄读,不算太为难他们。
老头儿不愧经商老手,一回国内就发现了公司的窘况。他不动声色,先花几天时间,带着我妹夫到全城各家商场摸了个底,又坐下来请银行和工商界人士吃饭,打听同类各家公司的经营状况,最后结合我妹夫的实际情况,建议他专一从事体育用品的代理经销。老头儿花出一笔大钱,拿到了“耐克”、“阿迪达斯”几大运动品牌在本市的代理权。他相信他的儿子会把经商和兴趣结合起来,找到发挥自己潜能的最佳点。
郭卫星非常纳闷,他在我的身体上努力耕耘了几年时间,为什么我一直没能怀上孩子。他认为这是没有道理的事情,因为我第一次跟骆京生结婚时,是有过一个孩子的,我是个能生孩子的女人。
他瞒了我,偷偷到医院检查了他的精子质量,被证实没有问题。他又担心是我的身体构造在流产过后发生了变化,导致不孕,死皮赖脸地缠着我,把我也拖到医院,里里外外检查一通。结果是,我这方面也没有问题。
郭卫星说,怪了。他说,怪了怪了,真是出鬼了,这世界一点道理都没有了。
他买来许多当归益母草之类的药材,放进排骨汤里煮,逼着我喝。如果我们夜里办事,他就拿一个大枕头垫在我的身下,逼使我的子宫弯成口袋的形状,以免他那点宝贝过快流出。但是,种种努力无一起效。
有一天睡到半夜,他辗转反侧想着这个问题,突然明白,是我对他没有爱情,我从来没有真正地爱上他,所以我的卵子总是在逃逸,从他的精子身边千方百计逃逸,像一只逃开猎人枪口的狡猾的狐狸。
他忽地坐起来,把我摇醒,郑重其事地对我谈了这个问题。黑暗之中,他的眼睛炯炯发亮,不仅激动而且亢奋。他呼出的气息灼热烫人,带着深夜才有的浑浊。他逼问我,你承认不承认?我说的是不是事实?你的脑子里有没有这样的意识?
我打个呵欠,睡意矇眬地回答他,我的中枢神经只能指挥手脚,不能指挥卵子,卵子是归上帝管的,想要孩子,只有找上帝祷告。
他愤怒地把床上的一个枕头举起来,用劲摔到地上。他吼道:上帝会让我如愿以偿的!
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各色各样的洗头房花朵一样开遍了我们这个城市。小小的低矮的门脸,玻璃门后幽暗不清的灯光,丰腴的老板娘坐在柜台后面把港台片的vcd放出很暧昧的声音,穿热裤和小背心的女孩们热络地招呼顾客,满脸笑容谦恭而又乖巧,一声声的“大哥”,把洗头剃须的男人们叫得心旌摇荡。
郭卫星很容易地迷上了洗头,晚上他不再看书看报看杂志,有空就往洗头房跑,看各种身材各种长相各种口音的小姑娘。他会在晚饭之后迷迷瞪瞪地站在客厅里,手摸着脑袋,哗啦啦地挠着,自言自语:头发三天不洗,怎么就痒得像有蚂蚁在爬呢?这样,算是跟我打过了招呼,请过了假,心安理得出门去了。
有一天晚上我出门买东西,在小区新开的一家洗头房门外看见了他。他仰躺在一张黑色的理发摇椅上,肩上披一块条纹毛巾,一个身材丰满甚至略显肥硕的女孩站在他脑后,正往他头顶小心地倒洗发水。女孩那一对乳房发育得极其健康,紧绷在黑色的弹力小背心里,随着她手臂的动作,一颤一颤,呼之欲出。郭卫星的那颗脑袋恰好搁在她两乳之间,从我站立的方位看去,像是被她的深深乳沟埋入了三分之一,她乳头的高耸处已经摩挲到郭卫星的耳朵。于是郭卫星微闭了眼睛,半张着嘴巴,嘴角隐着笑意,眉头耸动如两条等待上山的春蚕,整个表情非常陶醉非常享受。
没过多久,郭卫星开始带洗头房的各色女孩到家里来玩。他领着她们进门之后,总是神色坦然地对我介绍一句:这是某某某。然后他们就折转身进了厨房,然后厨房门关上,插销从里面轻轻地销住。
我们的厨房非常简陋,洗碗池是水泥砌的,不锈钢灶具是搁在铁架子上的,小小的碗橱是镶砌在墙壁里的,小餐桌和两把餐椅都是塑料压膜的,除此之外,空间狭小得难以转身,四壁的油污也让人起腻。我不知道郭卫星把女孩们带进厨房是干什么,他们在里面又能够干些什么。
按捺不住心里的好奇,我蹑手蹑脚走过去,靠近薄薄的门板去听。郭卫星正在给女孩讲一个带点色情意味的笑话,他的声音非常放松,音调是从鼻腔里出来的,带点软软的呢喃,洋溢了一层令人迷醉的暖意。他的笑声也显得飘忽轻盈,断断续续,在厨房小小的空间里盘旋不定。我们结婚的这几年中,他没有用这样的气声跟我说过话,也没有这样跟邻居、跟同事说过话。他总是紧张,神经质,要么闷头读书做事,要么旁若无人地滔滔不绝,潇洒自如是一个对他从来用不上的词儿。可是跟洗头房的无知女孩腻在一起,他竟能如此收放自如,性感迷人,简直是让我想不明白的事情。
我听到桌椅拉开的声音,橱柜打开的声音。女孩问郭卫星:几个?郭卫星反问她:你能吃几个?女孩说,三个吧,吃再多我会胖。郭卫星从鼻腔里轻柔地笑着,很讨喜地说,我喜欢女孩子胖。像杨贵妃,多好。然后是女孩怕痒似的哧哧的俏笑声。
铁锅架到了灶眼上,电子点火枪啪啪响着,轰地点着了火。油倒进锅里是无声的,但是抽油烟机开启了,我大约能够猜出烹饪程序走到了哪一步。片刻之后,油锅里嗤地一声炸,鸡蛋磕开进了锅。好像郭卫星还问了一声“要老要嫩?”,很快碗碟从碗柜拿出来,煎熟的鸡蛋盛进去,锅里再放油,磕进第二个,第三个。
鸡蛋全部煎妥,抽油烟机关闭。郭卫星拿出啤酒,是我们出版社里发的,罐装青岛啤。女孩撒娇说,这环扣太紧了,我拉不开。郭卫星应一声,我来吧。他接过易拉罐,啪地一声响,然后是咝咝的冒气泡声。女孩小声叫,快快,流出来了!郭卫星坏坏地笑道,你接着,用嘴巴,快。
我心跳得厉害,口中苦涩,像啤酒流进去了一样。再听下去,别人不觉尴尬,我的脸上已经发烧了。我赶快离开,让他们两个人去尽情享受啤酒煎蛋的美食。
我已经记不清楚郭卫星往家里带过多少洗头房的女孩。四个,五个,八个,还是更多?她们有着差不多相同的长相:二十岁上下,染黄的头发,鲜艳潮湿的嘴唇,圆嘟嘟的鼻头,脂肪过厚的眼皮,发育很好的乳房。那一对坚挺诱人的宝贝,总是把她们窄小的上衣撑得几欲炸裂,进门的同时散出一股热烘烘的体味,芳香甜美得胜过伊甸园的苹果。
郭卫星自己绝不伟岸,更谈不上强健结实,他喜欢的女孩却无一例外丰腴肉感。无论她们的长相多么凡俗,神情多么无知,口音多么土气,她们给人第一眼的印象是鲜艳的,水灵的,与这个物欲的世界非常契合和配称的。
他已经在厨房里准备了一卷海绵垫子,需要的时候马上可以铺开,十分简单,相当适用。我有时候走过客厅,会听见郭卫星嘴里蹦出来的果断干脆的几个词:“分开腿!”“转过身!”“抬!再往上抬!”他还会怂恿她们:“喊出来,喊!别怕!”他称赞她们:“很好。做得不错。”又鼓励着:“还能更好。”有时候他示以关心体贴,就动用他的感性的鼻音:“累了吗?想喝水吗?要躺一躺再起来吗?”
很难想象,红苹果样的女孩子们听到他的这些吆喝,这些怂恿,这些鼓励,这些关心和体贴,心里会是怎样的快乐和受用。
郭卫星跟女孩子做这些事的时候,并不刻意地回避我。我甚至认为他是要故意做给我看的。他在自己享受着各种性爱的同时,一举两得地给我一点刺激和羞辱。他就是这样一个很小人的人。
我没有理由指责和阻挡他所做的一切,毕竟是我背叛他在先,他知道了我不爱他,才回过头去爱别人,尽管他爱得太没有档次。他只有持续不断地找这些女孩子回来,我们之间才算公平。
有一次我出差几天,回来之后,发现我的枕头上有几根棕黄色的发丝。我没有声张,悄悄把床单枕套统统换下去。又有一次,我发现污迹堂而皇之地留在床单的正中。我还是没有说话,但是我是当着他的面换下床单的。我的动作幅度很大,有一点夸张,扬起的床单差不多拂到他的脸上。他斜睨着眼睛看我,一样也不说话。我们几乎成了一对剑拔弩张的哑巴。
第二天我就上家具城,雇人拖回一张弹簧床垫,放在另一个房间的地上,配了床单,枕头,被子。我喊他过去看。我说,你想睡哪张床,你选。他果真两个房间来回地看,比较床的大小,最后挑了原先那张大些的。
过了不太长的时间,郭卫星的性伴侣好像固定下来,是一个高大壮实的沈阳女孩。女孩是在我们小区里做东北大米生意的,比洗头房的女孩们年龄稍大,皮肤有点黑,也粗糙,说话侉声侉气,但是性情很好,一张口就笑,进门看见我,一口一声“大姐”,叫得亲亲热热,一点隔阂没有,让人想发火都没脾气。
她还很勤快,一来就奔厨房,自带米、肉、菜,丁零当啷,又炒又炸,眨眼间弄得一屋子热气腾腾。她做的菜死咸,十种八种都是一个咸味儿,但是精神可嘉,郭卫星总是以拍她的屁股作为奖励。
一天我下了班,郭卫星笑嘻嘻地把一张妊娠化验单放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知道离婚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了。我说,好吧,我明天就走。我还说,这家里所有的东西,包括存款,我一样不要。我单身,怎么都可以过,你是三口之家,任重道远。他眨巴眨巴眼睛,有一点感动,好像眼睛里还泛出了微微的红丝。
我妹妹在城郊结合处的风景小区里买了一套公寓房,说是作投资用,十年二十年以后再卖出去,现在先借我住。我明白她其实就是为我买的。她这么说,是怕我住着不过意。
工作这么多年,我第一次有了属于我的家,我一个人的家。夏天最热的日子里,我可以脱光了衣服,一丝不挂地在卫生间、卧室和客厅之间走来走去,身心非常放松,没有丝毫顾忌。我随时都可以把南北窗户全部打开,让清风徐来,丝帘飘拂,弄出广告中才有的浪漫效果;也可以将门窗紧闭,开启空调,制造一个新鲜的反季节的个人世界。我为所欲为,心从所愿,自由得连自己都感到惭愧。
每星期当中,惟一盼望的人就是他。他五十岁刚过,事业上是最有经验也最有威信的时候,妻子到了肾病晚期,养女在为高考苦战,他忙里忙外,一分钟恨不能要当一小时用。我们好不容易有了空间,却忽然发现没有了时间,这真是人生的一大悲哀。
匆匆地到来,进门放下皮包,然后洗手,紧紧地抱一抱我,坐下来喝几口茶,喘一喘气,夏天还会冲一个澡,我们就上床。床是人类最好的休息场所,一切的快乐可以在床上交流,一切的烦恼也可以在床上释放。可以在床上喝水,吃东西,听音乐,看电视,抚摸,说话,最后进入终极的高潮。接着再躺一会儿,放松一下,互相爱抚,把肌肉揉开,就该穿衣服起来了。有时候他吃一点我事先做好的饭,有时候来不及吃,要赶他的公务活动,或者处理紧急家事。走之前,系好领带,公文包夹到肘弯里,他会再一次拥抱我。我的双臂从他腰部绕过去,勒紧他的背,舍不得放他走。我会流泪,伤心,悲苦到说不出话。他就拍我的背,细细地吻一遍我的脸,吻我潮湿的眼睛,用这样的形式安慰我。
我的怀中终于空了,门响了,他的脚步声顺楼梯渐渐远去。我重新回到了一个人的世界,窗帘飘拂或者空调嗡嗡的月球般的世界。我垂头站着,听自己心跳的声音,我想,我的一辈子都会这样过去的。
在这时候,我接到了唐仁的电话。他在美国得知我离婚的消息,马上飞回国内,要见我。我以为我会看见一个沧桑严肃的中年男人,或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儒雅学者,结果都不是,站在我面前的唐仁清秀柔弱,皮肤还是那样光洁白净,高耸的鼻梁略显单薄,嘴唇是孩子气的潮润,就连额发也是从前那样软软地垂着,让人忍不住要伸手过去揉上一揉。
容貌早已经在唐仁身上定格了。从我们年轻时候碰面的那一刻起,骨骼的生长、肌肉的走向、五官的位置、毛发的疏密……通通已经在那一天确定下来,时光不再对他作任何修正。所以,当他抓住我的手臂带我上楼,一进房间就迫不及待要求抱我和吻我的时候,我顺从和接受了他,我想要找回我们从前在校园的小树林里相拥相抱的美好记忆。
他目光迷蒙地在我耳边发问:想我吗?想过我吗?哪怕一个月一次,一年一次,十年一次?我说想过,不是一年一次,是经常。谈起大学生活,读到跟大学生活有关的书,就想他,快乐地想,微醉一样地想,好像嘴巴里含了一块德芙巧克力,牛奶一样香浓,丝一般光滑,那样的想。他听我这么说,眼睛立刻发了红,呜咽了一声,扑上来死死抱住我的双肩,胯骨一直把我顶到了墙上,如果那堵墙壁不是那么牢固,很可能就被他顶出一个凹陷,是我整个身体的形状。他贴紧了我的胸脯之后,嘴巴准确地噙住了我的下唇,气势是磅礴的,最终的动作却又是轻柔的,没有那种昏天黑地的恶狠狠的吮吸,而是用他柔软的唇舌裹住我的,小心翼翼试探着最合适的角度和力度,细细的、点点滴滴的温习,回顾,激活,和享受。
他始终没有学会如何霸占一个女人,如何把她们的身体乃至灵魂掳在手中,让她们低头和折服。
因为用心,他开始出汗了,鼻尖在我的脸上打滑,嘴唇糯润微烫,衣服上香水的柑橘气味从我鼻翼下面丝丝缕缕飘起,无声而顽强地入侵我的每一根神经,让我舒服,甜蜜,醉生梦死和飘忽迷离。
可是,当他在我之前躺妥在宽大的床上,眼睁睁等着我脱光衣服的时候,我胸罩上的金属搭扣缠到蕾丝花边上了,而且越着急越绞得紧,像是冥冥之中的一道魔障或者咒语,怎么也越不过去。那一瞬间,我心跳,惊慌,手指发冷。我从镜子里看见我自己窘迫的身体,我的皮肤苍白得发青,双腿微微地发抖,显得摇摇晃晃,游移不定,如同梦游症患者正在发作中的情境一样。
我不能不改变主意,放弃解开搭扣的企图,重新穿回衣服。
我站在床边,低着头,对他道歉。我说我本来是想要好好爱他一次的,来宾馆之前就想好了,精神上身体上都做了准备。可是事到临头,才发现所有的设想在实际面前都不堪一击。实际的情况是:我做不到。即便我离了婚,是一个单身女人,我还是做不到。我和唐仁之间交往的最高级状态就是接吻,这是已经定型的东西,烙在我们身体上的印记,要冲破这种形态,我们必须先把自己炸成粉碎。我们能炸碎自己吗?能把自己弄得四分五裂吗?不能。所以我只有到此为止。我说对不起,真的是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唐仁在床上躺着,用被子蒙着头。他可能在被子下面偷偷地哭,这个孩子样的男人。
我穿好外衣,走出宾馆的房间,回手给他带上了门。我永远都不会让他看见我的眼泪。
有一天,在我的家里。是天气突变之前的一个闷热时刻,气压很低,树枝云朵纹丝不动,胸口有磨盘压着一样,时不时地要想大口吸气。他进门的时候脸色就有点发暗,洗手之后,没有像往常那样坐下来喝茶,却马上躺到了床上。我也过去陪他躺着,我问他是不是累了?是不是碰到不顺心的事情?他不说话,伸手把我揽过去,搂着我的肩,闭目静养。
过一会儿,他似乎缓过气来,脸色有了松动,把我的手拉过去,放在他身上,让我抚摸他。然后,他喘息变粗,睁开眼睛,对我笑了一笑。我试着为他脱衣服,他没有反对,甚至还显得在享受。衣服卸去之后,他一跃而起,把我覆盖到他的身下。他一点一点地用力,缓慢地升级,像是要尽可能地拖延快感到达的时刻,留住我们之间分分秒秒的美好。
我一直闭着眼睛。每次的高潮来临之前,我都是闭着眼睛的,目的是使意念更加集中。我感觉情况不对的时候,他已经停住不动,整个人的重量都落在我的身上,脸上的神情非常难受,后背和脖颈沁出黏黏的汗水。我赶快起身,把他的身子放平。我问他哪儿难受?他用手捂住心脏,大口地喘息。我吓得手脚冰凉,去抓床头电话机的时候,手指哆嗦,话筒接连掉下来两次。我勉强拨出了“120”三个数字,刚要说话,发现手腕被他抓住了。他抓住我,用目光恳求我,拒绝这样的救助。他说“不”。他发紫的嘴唇中清清楚楚吐出这个字:“不。”
我放下电话机。我想我应该尊重他的意思,他不愿意在这样尴尬的时刻被急救车尴尬地接走。我又想,即便我有足够的力气,能够背他下楼,叫出租车,恐怕他同样不能接受。我只好选择出门买药。
小区不远处就有药店,这是如今的城市商业链中最值得称道的地方。我冲进店门的模样肯定是失魂落魄,两个凑在一起看报的店员一齐抬头,惊讶地看我。我告诉她们说,要“速效救心丸”。其中一个人走到柜台边,拿药。药没有了,她转身到货架上找,动作慢慢腾腾。我急得要哭出来。我用哭一样的声音哀求她:“请你快一点!”她加快了翻找的速度,找出一盒,拿给另外一个人,由那个人开票,收钱。我再也无法忍受其中的复杂过程,从她手中抢过药,又丢下一张五十元的大票,回身就跑。两个店员在后面高喊:“嗨!这个人!找你钱!”
从我奔跑下楼,到买药回来,前后不超过五分钟时间。进门之后,我三下两下撕开药盒,找出服药说明书,飞快地扫一遍,数出足够的药粒,一把捂进他的嘴巴。然后,我坐在床边,静静地握着他的手。我不断地对他说,没关系,你不会有事,只要我在你身边,你就不会有事。
他后来称赞我的镇定。他说,其实也不是什么大毛病,心脏一时不适,他这个年纪的人常会发生的事情。要是我惊慌失措,乱了阵脚,小病弄大,那才叫不可收拾。
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我没有叫救护车,其实是拿他的生命做了个赌博,可是他因此感谢我。
生命和名誉之间,他更在意后者。
然而,反过来想,他一直认为跟我的交往是一件不名誉的事情吗?他连死都不怕,是为了保护我不受伤害,还是怕他自己的秘密暴露?
我不敢在心里纠缠这个问题,我害怕答案。
此后的事情,就变得简单了,我们仍然每星期都见一面,拥抱,洗手,喝茶,然后上床。可是我们放弃了性爱的内容,二十年的交往中最重要的内容。我们仅仅是相拥而卧,手拉着手,微笑,说话。说到我们共同经历过的事情,会停住,静静地陷入回忆,最后又相视一笑,表示彼此都知道了对方心里的波澜。
我不敢过多地抚摸他,同样也不希望他抚摸我。抚摸是性爱的前奏,是撩拨和刺激,刺激过后要往前再走一步的,可是我不想让他这么做。医生说,他的心脏有不小的问题,发展下去,有可能要做“搭桥”手术才能根治。在他的病根治之前,我宁愿他清心寡欲地活着。
他问过我一个问题,这么多年当中,最让我铭记不忘的是哪一段日子?我眯缝起眼睛,仔细地想了一下,告诉他说,是那个农家小院的出租房。他扬了扬眉毛,表示惊讶。我说,真的,就是那个小院。我到现在还记得院场里的农家气味:鸡鸭的腥臊,猪屎的酸臭,鸡食猪食搁久了发酵的沤馊,还有打湿的柴草被闷晒过后的热烘烘的甜腻……我回忆说,窗帘是紫红色平绒布,俗气得一塌糊涂,床上用品倒很漂亮,浅黄色床单,浅黄底子上撒粉蓝色小花的被套。说到这里我问他,床上用品是你买的吧?房东不可能有这么雅致的审美观。他轻轻地一笑,点头,说,其实很便宜,大卖场里的削价品,我慧眼识金淘出来的。
我就想像他当年坐着化工研究所的“桑塔纳”找到大卖场,下车,打发司机回去,然后一个人进场,东转转西看看,用他口袋里有限的钞票精心置办小屋里必要用品的样子。那一刻,他的心里是不是有着新婚良宵的憧憬和激动呢?
他侧过脑袋,附着我的耳朵,气息很重地说,那时候我怎么样?很不错吧?我们每次都能够满足吧?他的手开始游到我腹部,又接着往下移动。
我赶快把那只手拿开,起身。我说,我给你倒杯茶去。
他有点委屈地解释:我只是想让你快乐。
“你那时候这么瘦。”又有一次在床上躺着,他用手在我的身体上比划了一下。“你来了例假,血弄到裤子上了,我让你跟我回家,让她帮你收拾。你的目光那么严肃,身架轮廓却完全是小孩子的,看上去很不吻合。你跟在我后面走,脚步子细细碎碎,也是小孩子走路的那种动静。我没有回头,但是我听得出来。我在心里笑,还有点感动,有些不同寻常的念头,好像我从此对你有了责任。”
我没有说话,往他身边更紧地贴了贴,脸埋在他的颈窝里,额头顶着他的下巴。我闻到他皮肤的温暖,就像春天走过油菜花地时,从阳光晒热的土地上升起来的暖意,有饱满的水汽,也有青涩的庄稼味。
他接了手机上的一个电话,谈那些工作上的琐事,作必要的指示,下达简短的命令。他怕我嫌烦,拿了手机走得远远的,到卫生间去接。
我一个人在床上躺着,听见自动洗衣机在厨房工作的声音,还能听见冰箱压缩机的轻微轰鸣。我的耳朵灵醒,心也灵醒。有一道看不见的水流在我的心里漫溢,汤泱,我整个的身体都在跟着飘浮,摇荡。
奇怪的是,在那一天之后的不久,我在办公室里接到他妻子的电话。她听到我的声音非常高兴,细声细气,甚至是奶声奶气地邀请我,星期天一定去她的家里做客,她想念我,要看看我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她说,她要让他丈夫、我从前的化学老师也留在家中等我。
她好像一点也不知道我跟她丈夫已经有了二十年的肌肤之亲。
我去了,给她买了一盒化妆品做礼物,日本“资生堂”的一个延伸品牌:欧珀莱。中档,价格能够接受,不过分隆重,又没有丝毫轻慢。我逛了一个小时的化妆品商店才选中了它。我本来的打算是买一件衣服,或者一双鞋,但是我实在想像不出她现在穿衣穿鞋的尺寸,只有化妆品可以对每个女人适用。我算了一下她的年纪,那一年应该是刚过五十。这个年纪的女人,最需要打扮,也还经得起打扮。
见面的瞬间,我有一种惊悸,甚至是震撼。我没有料到她颜容的变化如此之大,化妆品对她来说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她穿着家常的睡衣裤从楼梯上慢腾腾地走下,几乎是一步一挪,一步一喘,比七八十岁的老人还要龙钟。她的胖圆脸像发面团,暄暄的,糟糟的,腐白色,一点光泽没有。她对我抱怨她的身体,吃力地弯了腰,捞起裤管,用食指在脚踝处按出深深的坑,给我看。
从她矮胖的身影在楼梯口出现,到她一步步走到我的面前,这当中的时间,比一个世纪还要漫长,压抑得我几乎无法呼吸,几乎崩溃。我知道他就站在我的身边,跟我一同用目光注视她,可是我不敢回头,不敢用眼睛的余光向他表示我的一点点感受。我同样不能够想像他二十多年中每天面对她的心情。
我带着这套精致的化妆品到他家里来,会被他认为是对他妻子的挑战和嘲笑吗?整个做客的过程我坐立不安,恨不能用魔术把那套“欧珀莱”变成虚无,或者找借口扔进垃圾箱。
之后,又过了三四个月,她去世了。他给我打来电话,只说了一句话:“她去世了。”然后我们分别在电话的两边抓着话筒,都不说话。我听到他在话筒里的轻轻呼吸声。我感觉他心里是有些难过的。
他肯定是难过的。
我在丽江巧遇袁小圆之后,回来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他。那时候他在我的厨房里,试验一道用芒果、鸡茸、笋片、柠檬酱做原料的菜。他妻子去世后,他很反常地迷上了做菜,而且专门使用各种水果做原料,好像憋着劲儿要研制出一桌用以传世的水果宴。
他停下手里的活儿,有点茫然:“袁小圆?”
我告诉他,就是当年我们学校里最出色的一个男孩子,黑黑的皮肤,神情骄傲,身上带着一种贵族式的沉静,文理科都好,写过一出小歌剧,叫《铁树开花》,我们排演过,我演那个山村聋哑女孩。
他叫起来,是他呀!他说,我怎么不记得他呢?我太记得了。袁小圆和你哥哥,校园里的一道风景,多少女孩子迷恋他们啊。他笑嘻嘻地问我,你也暗恋过他吧?对不对?你千万不要否认。
我说,我是个俗人,又怎么能够免俗。
他用木铲从锅中挑中一块滚烫的芒果,低头吹了吹,送到我的嘴边,看着我吸溜吸溜地吃。他有点好奇地问我,袁小圆现在是什么样子?还是那种骄傲神气吗?我咽下那块芒果之后,对他详细描述了见到袁小圆的情景,我尤其说到了袁小圆已见花白的头发,身上那套早已过时的行装,鞋,还有令我想像不到的谦恭、温和、真诚的神情。我说,我已经二十五年没有看见过他,真像做梦。
他守着洁净的灶台,沉默片刻,把脖子上的围单取下,挂到门后,走过来,双手扶住我的肩头,问我说,你愿意跟我回一趟故乡吗?
在春节过后,一个双休日,我们回到故乡小城。他的奥迪专车一直把我们送到县中门口,然后在不远处的停车场等着我们。
初春,天气还相当的冷。他穿着双排扣的黑呢大衣,脖子上有一条苏格兰样式的格子围巾。他的头发很熨帖地梳向脑后,两鬓有一些花白,头顶的部分白中带黄,显出很丰富的色彩层次,让我喜欢。我穿着牛仔裤,短款的皮装,古琦牌的带流苏的丝巾,头发剪短削薄,完全是休闲装扮。上车的时候,他打量我的穿着,开玩笑说,太时髦了,把他衬得更显老了。我回答说,如果不这么时髦,又怎么配得上他的古典?我说这话的时候,忽然想到我认识他的那一年,十三岁,上初中二年级,头发浓密得透不进风,夏天走在太阳下,总有一股热烘烘的馊味。我母亲就摁住我的脑袋,死命给我洗,洗完了再押我去理发店,让老师傅给我剪短,打薄。母亲斩钉截铁地说:“打薄!不要舍不得下手,她的头发太多了。”头发太多使母亲厌恶,也使我自卑,很多年中我一直认为这是一个女孩子天资蠢笨的标志。
现在,我们双双站在县中校园的门外。我们有一点犹豫,不敢相信眼前气派奢华的大门是通往县中的入口。我们熟悉的环绕校园的小河已经了无踪迹,在原先河床上延伸出去的是一条黑色柏油路。我指着这条还没有来得及绿化的道路,告诉他说,二十年前的冬天肯定比现在更冷,因为河面经常冻得结结实实,我们上学的时候不从桥上走,直接从冰面滑过去,很刺激。他望望我,故作惊讶:你那么小的时候就知道刺激啊!我笑着,头靠在他宽宽的肩上,心里只觉得快乐。
星期天,校园里依旧人气兴旺,课照常上,篮球照常打,食堂照常飘香。在我们周围忙碌走动着的,都是一张张陌生而年轻的面孔,年轻的老师和年轻的学生。女孩子短发,男孩子长发,大多穿牛仔裤,薄薄的毛衣,酷酷图案的套头衫,花色运动鞋,耳朵里塞着“沃克曼”的耳机,跟大城市校园里的师生们没什么两样。
我喜欢的油菜地和蚕豆地不见了,大片的梧桐和水杉也不见了,连绵起伏的灰砖灰瓦的平房更是荡然无存,体量极大的红白两色的教学楼东一幢西一幢地矗立着,在淡淡的阳光下,散发出校园里特有的粉笔、纸张、油墨和青春躯体的气味。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我们走了一圈,竟没有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孔,也没有一个人在愣怔片刻之后疾步上前,迟迟疑疑看着我们的眼睛,问一声:是某某某吗?
我们走到东北角新建的带看台的体育场。当年我初中的教室就盖在这里。我的青春之血在那天下午不告而至地涌出之后,我靠在教室外面的山墙上,后背紧贴着墙面,不敢动弹。同学们都在教室里上课,我的语文老师用浓重乡音的普通话领诵***诗词,可是我孤独地站着,盼望自己死掉,好逃避别人的羞辱和嘲笑。
于是他遇上了我。他穿着藏青色中山服,黑色布鞋,胸口的衣兜里别着钢笔,肘弯中夹着书,从办公室的廊下出来,准备回他的宿舍,看见我孤独无助的样子,迟疑一下,改变方向,穿过油菜地小路,向我走过来。
他那时候多么年轻啊。他新婚不久,笑容灿烂,会拉手风琴,黑板上的化学公式总是写得五光十色,像盛开在教室的花朵。他穿过菜地之后,身上沾了金黄色的油菜花粉,带来一股菜花的特别清香。
我们就这样彼此相识了。漫长的时光从这里开始,从我们的脚底下,像春阳晒过之后暖暖的地气,飘摇上升,缭绕和弥漫,见证我们的每一声惊叫,每一声轻叹,每一滴汗水和每一刻绞缠。年轻的男人和更年轻的女人,以为世上有大把的时间能让我们抓在手中,岂不料一转眼故地重游,已经物移人非,天上人间。
在学校附近的饭馆用过一顿简单的便餐后,我们的汽车很快驶离小城,上了新近修通的沿江高速。司机在车头的cd机里放进一张蔡琴的老歌,沉郁的沧桑的曲调在车中轻轻飘散开来。
他的手一直放在胸口的插袋里,小心翼翼捂着什么。我以为他心脏又开始不适,或者胃不舒服。车上了高速之后,他才把手抽出来,摊开,送到我的面前。
汗淋淋冒着热气的掌心中,躺着一朵早发的油菜花,很小,瘦精精的,花瓣还没有完全打开,金黄色的花叶藏在一层浅绿的表皮下,花茎细得可怜,又因为失去水分而绵软无力,但是放在鼻子下面,却分明沁出一股阳光晒过的清香。
青春的气味。少年和故乡的气味。
他侧着头,目不转睛地看我,观察我的表情,我脸上流露出的忧伤和欣悦。我把托着油菜花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花的香气和精髓穿过我的手背他的手心,在车内静悄悄地弥散,和蔡琴的歌声融合成一种挥之不去的物质。
当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
我住在少年时代住过的简易平房中,乡村教室那样的平房,长长的一排,有带檐的走廊,墙和地面的色调灰暗沉闷。梦中无风无雨,却莫名地有一种阴冷的瑟缩。我接到我母亲的电话,要我把她的存折找出来,送去给她。实际上,在现实当中,我母亲只要出门,存折之类都是放在我这儿的,我家里有一只小小的保险箱,比较可靠。在那个奇怪的梦境当中却不是这样,我的存折、我母亲的存折、我所有重要的文件都莫名其妙地藏在平房走廊下的麦地里,在那些茂密生长的麦苗下面,和庄稼的根须缠连在一起,成为土地的一个内容。我接到电话之后,就找了一把铁锹,下到麦地里挖存折。天色灰蒙,四野无人,世界无声。我走到埋藏我母亲存折的地点,翻开麦苗,没有发现我要找的东西。我继续深挖,还是没有。我愣住了,怀疑是不是我的记忆有误。于是我试着寻找出我自己的存折,我的那些银行卡、国库券、股票交易卡、房产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我把有教室那么大面积的麦地翻了个遍,绿茵茵的麦苗被我捣腾得枝残叶碎,但是所有要找的东西都不见踪影。它们像渗入泥土的空气,像麦地追施的肥水,像土壤中的化学元素,就那么在我的脚底下倏忽而去。
我站着,在一片残败的麦苗当中。我心跳如鼓,汗流如水,又口干舌燥。我试图喊叫,用喊声把我的惊恐传递出去,然而用尽力气却喊不出声音。我清楚地体验到一种濒死感,没顶之灾降临时候的绝望。
我把我的宝物丢失了。
我把宝物丢失在故乡,我童年和少年生活的地方。
我不光丢失了我的宝物,我还丢失了我母亲的。我如何向我的母亲交待?
在那个奇怪的梦境发生之后,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的上午,我在阳台上整理报纸,忽然听到楼下小区花园里有老太太们聚会聊天的声音。
一群六七十岁的老太太,带着她们的孙儿孙女在花园里嬉耍,顺便聊起了家长里短。老人们应该是从各自的家乡来到大城市,投奔她们的儿女,普通话说得很不习惯,浓重的乡音夹在其中,腔调变得古怪、滑稽,听上去叫人忍不住发笑。
忽然我听见了我很熟悉的家乡话。我有很多年没有听到过了。所有跟我说话的家乡人,包括我的妹妹和母亲,从来都使用普通话。就好像从我出生到进城读大学期间是一个长长的空白,我们之间不经意地就跳过了二十年的岁月,她们愿意看着我一味地朝前走,而不肯再把我拉回到过去。
操我的家乡口音的老太太,声调尖细,高亢,语速急促,吐词又过于连贯,还带着抑扬顿挫的音韵,听上去就不太像聊天,倒有点像吵架,或是一种没有具体对象、不那么当真的骂街。
我心里就怦怦地跳起来。我发现老太太的声音很像一个人,从前我们那条小街上烧开水炉的麻脸女人。那时候我每天去她的炉子上打水,从最早的一次拎一瓶开水,到后来一只手拎两瓶。有时候也拿木桶去打,滚烫的开水盖上盖子拎回家,用于洗澡或者洗头发。
我开了阳台的窗户,探身往花园里看。老太太们站在树丛的背后,枝叶中隐出她们或灰或艳的衣裳,头脸面目是看不清楚的。
说不上为什么,我有了一种特别的冲动,就想下去看上一眼,看看到底是不是她,那个记忆中能干泼辣的麻脸街坊。
我下楼之后,才明白以我的年龄和装扮要走近她们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我根本就是一个身份不明的人,会引起她们的戒心。所以我只能远远地站着,借树丛的掩护,偷偷听她们的谈话,辨认她们的面容,期待着能有一个小小的惊喜。
当我的眼睛全神贯注投往那片树丛的时候,我没有留意脚下的地形。我在后退当中一脚踩空,掉进了花园里的养鱼池中。幸好池中水浅,只湿了我的鞋袜和一小段裤腿。但是那一瞬间我是狼狈而尴尬的,我不用抬头就能感觉到落在我身上的老太太们惊讶的目光。惊讶中带着一些怜悯甚至同情。她们一定认为我是个神经不太正常的女人,我苍白的面容和迷茫的表情都证明了我的怪诞。
小区保安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了过来,伸手拉我出水。他知道我只是偶然失足,所以一连声地安慰了我,并且坚持要送我回家。
我婉谢了他。
没有问题。完全没有问题。我很好。是的。我只是有点走神了,因为我听见了一个人的声音,我以为熟悉的声音。
这一年没有过完。年尾,我从电话中得知他的死讯。心脏病突发,猝死,在办公时间。
他去世的消息是化工厅办公室通知我的,他们拿到他的电话簿,按照那上面的联络名单挨个地打电话,发讣告,其中就有我。
一年之前,他妻子打电话约我去她家里做客时,也是看到了电话簿上的名字。
我很奇怪,我的所有号码:家里的,办公室的,还有手机,他都打过了无数次,烂熟在心,根本没必要再郑重其事地记上本子。那么,他这么做,是想到了有朝一日发生变故,人们可以在第一时间里方便地通知到我吗?
放下电话的那一刻,房间里的一切变得昏暗,桌椅和窗帘都在一点点地褪色,褪成一种陈旧的、蚕丝一样的灰黄,像电影里镜头从白日突然地转换到黑夜。我的耳朵也开始失聪,听所有的声音都感觉遥远、虚浮,混混沌沌像一锅稠汤。
我拔掉电话插头,关紧门窗,躺到床上。物质的需求减缩到最小,精神的活动无比亢奋。我在整整十天里足不出户,只是想他,回忆跟他交往的全部过程,一点一滴,纤毫不漏。我在短短几天中走过了二十多年的生命历程,把时间浓缩成稠密得透不过气来的物质。
有一个朋友对我说过,如果哪一天我走在街上,觉得眼睛里的每一个女孩子都很漂亮,青春逼人,花朵儿一样的娇嫩,就说明我已经老了,老人的心态才会这样平和与宽容。她说,你不要不相信,世界上很多事情是带有普遍真理的。
我不认为四十岁能够算“老”。为了证明这一点,我看女孩子总是挑剔。这个人的皮肤太黑,毛孔粗糙;那个人的脸庞太大,透出愚蠢;对面走来的两腿修长有点像模特的小姑娘,实在应该去做一个牙齿美容,然后老老实实戴上两年的牙套……
是的我没有老,我对年轻的女孩子们满怀妒意,暗中还存有跟她们一比高下的念头。我不能够老,我喜欢的那个人,我深爱的那个人,他肯定不愿意看到我皱纹纵横、沧桑疲惫的模样。他认识我的那一年,我十三岁。从此以后我没有长大。我在他的眼睛里再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从面容到身体,到灵魂。
我把自己封闭了十天之后,枯瘦得如一片浮云般地走出家门。正逢附近中学的放学时间,穿校服的女孩子们勾肩搭背、嬉嬉闹闹从我的面前络绎而过,我忽然觉得眼睛里春光一片,群蝶飞舞,花枝摇颤。
在那一刻,我明白我已经老了。
没关系的,我可以老了。不会再有人在乎我的年龄和容貌了。我可以放心地老去,没有忧虑,没有伤心,没有害怕,没有惊悸,也没有悲痛和绝望。我可以坦然地面对镜子,看皱纹怎样一天天地爬满额头,眼睑一天天地松成口袋,嘴角一天天地撇出弧圈。我会接受这样的过程,不做一点抱怨,就像我从很多年前开始看着我的母亲一点点老去一样。
有一段时间,我突发奇想,非常强烈地渴望着跟他的身体重逢,哪怕是在梦中。于是我不分白天黑夜地吞食安定,人为地将自己一次又一次沉入睡眠。我迫切想要知道的是,梦境和现实有什么区别?他在梦中会以什么样的姿态出现?他会因为我们的重逢欣喜若狂,还是将我视为路人冷若冰霜?
我想知道。非常想。非常非常想。
可是我一直梦不到他,死活都梦不到他。我梦到过很多人,包括他的洋娃娃一样娇小的妻子,就是没有他。他好像从我的世界里彻底地消失了,不肯再占有我的生活,哪怕只是梦中的片刻。
我一直心存疑问,本来是要在梦中好好问一问他的,那就是:他的妻子知道我和他相爱吗?这么多年,他们夫妻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她和我,谁在他的心里分量更重?如果是她,他在我面前的表演就太过高明;如果是我,又为什么他妻子死了不久,他会迅速崩溃,跟着死去?
我不能在梦中和他重逢,也就无法找到答案。我的生活因此而颠三倒四,混乱得无以复加。
有一天,我编一部书稿,读到了爱尔兰诗人叶芝的一首名诗《当你老了》——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思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过去的浓重的阴影……
我想,我一生中没有写过诗,也没有人为我写过诗,那么,到我老了的时候,我就读我心里的故事吧,在冷气房间里,或者在电热油汀旁,慢慢地读。
黄蓓佳,江苏如皋人。曾在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专业学习,获文学学士学位。1984年成为江苏省作家协会专业作家。现任中国作协全委、江苏作协副主席。自1973年发表小说以来,共出版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随笔集、儿童文学作品三十余部。作品曾获国家图书奖、全国儿童文学奖、江苏“紫金山”文学奖等各种奖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