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河边上燃着一个火堆,火上架着烤肉。
叶临这厮正潇洒的往肉上撒着孜然。
这还是叶临偶然发现的一种类似的植物,干脆直接叫孜然。不过自从吃过一次以后,小白就彻底爱上了这个味道。每一顿肚子吃的都跟气球似的。
“我说小白,你确定你还能吃的下?”
白眼狼死命的点着头,尽避肚子刚从气球状变成网球状。对于一个只有巴掌大小的东西来说,网球已经是占身体的三分之二。
正点头点的欢的小白忽然停下动作,扭头看向一个方向。
难道又有情况?
小白的鼻子还是很好使的。
叶临顺着小白的目光望去,从森林中款款走出一个身影,衣服血红血红,红的刺眼。我嘞个去,这人难道是cosplay爱好者?大红袍,如果能再加上一对耳朵,活脱脱就是犬夜叉啊!
虽然这人造型诡异了点,不过叶临却管不了那么多,因为……
人!
终于见到人了!
叶临兴奋想要大叫,整个人激动的“噌”的从地上站了起来。
在森林里游荡多日的叶临,一下子觉得自己就想一只迷途已久的羔羊,回家在望。在森林里转悠了七八天跟个野人似地,而且只能偶尔遇到一两个弱小的兔子似的生物,实在无趣之极。相比之下,叶临还是希望出去回到人类的社会。最好能先杀死杨豺报仇,这样的话叶临也好放下心头的重担。无尽森林虽然号称灵兽之乡,无奈叶临这几天遇到的不是兔子就是老鼠,这些小动物都弱的可以。
比如说,小白,就是这么个弱小的东西。除了能吃,简直一点战斗力都没有。有时候叶临都怀疑这丫的是一头披着狼皮的猪。不,不能侮辱猪,猪都没这么能吃的。
当然,今天下午遇到的那条鲸鱼除外。
见这人走过来,叶临赶忙起身打招呼。如此机会怎么能错过?
“嗨,哥们儿。过来坐。”喊完这句话,叶临忽然意识到这么一个问题,让人家过来总不能干坐着吧,扭头看了看只有刚烤好一只兔子,叶临想了想补充道:“一起吃烤肉。”
说完这句话,叶临忽然觉得不妥,若这人是杨豺派来的那怎么办?可是话已经说出口,总不能再说一次,你先别过来,我怕你是我仇家的人吧。
小白一听这烤肉要给别人登时急了,在飞快传给叶临意识,肉是我的,肉是我的!
叶临正在思考,这个青年如果真的是杨豺的人,我该怎么做?对于小白的叫唤,脑中的意识直接屏蔽。叶临暗自感慨看,自己还是太年轻啊。上一次兴奋的时候,直接让菩提给自己灌输了一个超级无敌牛逼的召唤术,结果欲哭无泪的召唤到了小白。
这一次一冲动又会怎样呢?
只是,随着血衣青年越走越近,叶临反而放下这种心思。他有一种感觉,这人绝不会是杨豺的人。说不上为什么,就是一种单纯的感觉。这血衣男子脸庞刚毅,步伐行走之间竟然给叶临一种豪气的感觉。若要拿叶临知道的人来形容的话,叶临觉得这个血衣青年就像乔峰。金庸小说天龙八部当中,丐帮帮主乔峰。有这种气质的人,绝不会是任何人的爪牙。
血衣青年本就是本烤肉的味道吸引过来,听见叶临喊的这么直接“一起吃烤肉”,脚步下意识的一顿。眼前这个人年岁也不大,修为明显不可能比自己高。体内感觉不到玄气,难道是修习了什么隐藏气息的功法么?可是为什么背后还背着一张弓?弓箭手已经没落了啊。莫非是寻常的猎人?但是猎人不会深入无尽森林这么远。不会又是什么人设下的陷阱吧,血衣青年自嘲的笑了笑,停下的脚步再次上前。因为他忽然看到叶临的眼神——清澈如水。
叶临认定这人绝不会是杨豺派来的人以后,忽然觉得刚才的话有些唐突,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大森林里,忽然有冒出一个人来请你吃烤肉,你敢吃么?
不过看见青年还是走过来,叶临送了一口气,还好没有造成误会。
这异界打招呼的方式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是握手还是碰鼻子?想了想,叶临还是采用一个最稳妥的礼节,作揖;可是作揖的话,又觉得小家子气了些,一看这人就是个豪爽之人,当下就要将作揖换成抱拳。可是抱拳是地球中国武林人士见面才会用到的礼节。如果别人不知道的话,很容易当成是挑衅的意思。于是叶临这个姿势就尴尬的徘徊于抱拳与作揖之间,不伦不类,“不知兄台怎么称呼?”
看着叶临的动作,血衣青年还以为他在释什么术,还小心的戒备了一下。结果这哪像是施术啊,更像是有一种礼节。可是,血衣青年在脑中仔仔细细的搜索,也不记得到底有那个家族会用到这样的礼节。血衣青年倒是想不到,干脆就不想了,反而有趣的看着叶临反问道:“你不认识我?”
血衣青年的话顿时让叶临莫不着边了,难道这犬夜叉一样的家伙很出名?还是他认识韩狗子?
“小弟……小弟只是一时忘记了。”叶临面色微红。
血衣青年看出叶临的窘相,轻笑一声,“我叫王阎。”说完直直盯着叶临的眼睛。
王阎?哪号人?就算你真的很出名,就像地球的美国总统一样,我也不知道啊。我可是刚穿越来的。心里这么想,话和不能这么说,叶临敷衍道:“哦,久仰久仰。原来是王兄啊!想起来了。王兄请坐,来来来,先吃肉。”
王阎忽然哈哈笑起来。笑的很开心。
“你根本不认识我。”
“额……呵呵……”叶临也笑起来,不过相比起王阎笑的开心,他则是笑的异常尴尬。血衣青年好不掩饰的开心大笑,叶临不由自主的产生一种莫名的好感,这不是嘲笑,在这笑声当中,叶临能听出一种我行我素的心境来。
这犬夜叉果然像乔峰一样爽朗。对这样的人你作伪的话,反而会失去对方的好感,叶临拱拱手,“让王兄见笑了,小弟确实不认识王兄。不过,相逢何必曾相识嘛。我叫叶临,迷路了,所以……是吧,想找个人把我弄出去。”
王阎没有说话,似乎是在思考叶临话的可信度。不过转瞬之间他就笑起来,的确,相逢何必曾相识。眼前这个感觉不到一点玄气的小子,话说的着实让人喜欢,男子汉大丈夫,讲究的就是这份豪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