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坐进咖啡厅,我耳边还回荡着他刚刚那句话。
可笑的是,我没有受宠若惊,反而有些惊慌失措。
潜意识里,他这几天的转变,让我有些害怕。
我怕他一会儿到了这里,陪我逛也好不逛也好,都会跟我摊牌。
当然,说得不再是我们结婚吧,而是我们分手吧。
自从爸爸妈妈离开我后,我就养成了这种驼鸟性格。
为了留住身边的一切,我最擅长的就是自我欺骗,像驼鸟一样把头插进沙堆里,不看也不听,假装已经发生的一切,还不曾发生过。
孙泽进门时,我这只小驼鸟一直想着心事,都没发现他到了。
还是去招呼他的服务员经过我身边时压抑着说了一声“好帅”,我才被惊醒,同时发现那好帅的男人,正是我的男友。
他穿了件连帽卫衣,头上扣了顶鸭舌帽,卫衣的帽子套在鸭舌帽上,一身十七岁少年的打扮,在二十六岁的他身上,竟然毫不违和。
“喝完了吗?走吧。”他没坐,看着我只剩一个底儿的咖啡杯,问道。
“嗯。”我乖乖起身结帐。
逛了一圈,我给他买了件外套,自己买了件羊绒半大衣。
本来就没打算逛街,买完这些我也就提不起兴趣了,况且我总害怕他选个机会跟我摊牌,就想早点回家。
电梯下到一楼时,商厦门口站着个漂亮的姑娘,这么凉的天气穿着连衣短裙,露着两条白生生的大腿,外面罩一件价格不菲的薄风衣。
她身旁有只体型硕大的金毛,盘亮条顺,皮毛被阳光一照,闪着幽幽的光。
我不怕狗,见金毛漂亮,多看了几眼,可那金毛却忽然低吼了两声,挣脱牵狗绳就朝我扑了过来。
我啊地大叫一声,退后两步。
却发现那姑娘不但没阻止,反而讥诮地笑了起来。
孙泽走在我身后,一直低头在摆弄手机叫滴滴,我一退后,正巧撞到他身上。
他扬起头,扶了我一把,很自然地把我护在了身后。
我吓得够呛,紧紧抓着他的手,拉着他往后躲,“有狗,小心!”
说也奇怪,那张狂的金毛见到他后,忽然转了性,狂扑的脚步一下子温柔起来,立在他面前,仰着看着孙泽,尾巴摇得那叫一个欢。
不但摇尾巴,它还一个劲儿往孙泽腿上蹭,吓得我一直提醒他小心,并且冲那漂亮女孩喊道,“快把你家狗拉回去啊。”
这时我发现,女孩儿一直咬着嘴唇瞪着孙泽,好像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
她就是不张口,也不动作,任那只金毛在我们身边为非作歹。
而孙泽,则抽出被我紧紧拉住的手,还是那副闲散的样子,任金毛在他脚边献媚,他则低头,继续摆弄手机。
我忽然意识倒,他和她,应该是认识的。
不然的话,那只金毛为什么见到我就发狂,见到他就发骚?
而她,为什么用那么阴毒的眼神盯着孙泽和我?
我想了想,壮着胆子撞了撞他的肩,“我刚想起来看中了一条爱玛士的丝巾,我试戴的时候那导购还说,第一次见到有人把那丝巾戴得那么有气质,要不,你给我买?”
显然,这不是我平时的作风。
孙泽有些狐疑地看看我,嗯了一声,转身朝商厦里面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