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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夜谭 后记

正如我在本书《开场白》里开宗明义说的第一句话那样,我是在“剑仙与奇侠共舞,蝴蝶与鸳鸯齐飞”,雅文学被挤得唉声叹气的时候,才下决心写这么一本传奇式的通俗小说的。这本小说恐怕难以归入雅文学之林,也恐怕入不了正宗的通俗小说之流。但是后来人也许可以从这里看到八十年代的中国曾发生过一股汹涌的庸俗文学浪潮冲击过雅文学堤坝的汐痕。

甚至我写的这种东西根本不能叫做小说,而只能归于“说故事”一类。现在不是有人在给小说和故事寻找新的定义和界说吗?好象小说只能是那种抒发主观感情的东西,只要信笔所至,催动感情的野马,驰骋于遐想的云雾中,尽兴而止便得了。甚至不要什么人物,什么性格,什么情节,更不要管什么社会效果。如此说来,“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之说已不能成立,小说的社会功能之说,也不值一提了。外国的如巴尔扎克,托尔斯泰,马克·吐温,中国的鲁迅、茅盾、巴金、老舍等大作家写的大量的小说作品算不算是小说,能不能进入小说的殿堂,以至于张恨水写的言情小说、克里斯蒂写的推理小说算不算小说,也需要从新加以评价了。但是我不想加入这样的争论,我现在倒乐意于被开革出小说的教门,而跻身于“说书人”的行列,把自己的作品直称为“故事”(或者按四川话叫“龙门阵”)而不以为羞。

我还想说,当八十年代的中国出现了(也算得是“文化大革命”的副产品吧)各种牌号的庸俗小说,它汹涌而来,不断地冲击雅文学的堤坝。它们被视为洪水,群起而呼吁,但未群起而攻之。当此之际,许多小说家坚持雅文学的阵地,固守小说的宫殿,从事代表文学水平的“阳春白雪”的创作。我对他们表示尊敬。然而我却乐意于从事通俗故事的制作,立意去迎合那些“下里巴人”这么一个广大读者群,企图和那些不健康的庸俗小说去争夺阵地,争夺群众。我势单力薄,不一定能成功,但我想沿着“为中国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这条路子走下去,只要不被斥为作家的堕落,文学的孬种,足矣。

这种通俗的传奇故事,正如有些人说的,既缺乏艺术性,又无生命力的。我想是的吧。让某些雅文学在艺术上追求不朽吧,我的通俗故事却乐于速朽。我从来没有想去追求不朽,进入巍峨的艺术殿堂,也不相信世界上有永远不朽的事物,和万世不朽的文学作品。我只相信文学总是反映一个特定的历史时代又为那个时代的人民服务的。我的作品能在有限的历史时期中,发挥一点社会正效益,就心满意足了。我望其速朽,以新的作品来代替它,旧的越是速朽,新的越是速生,这有什么不好?我从来不想去追求那些高而又高,雅而又雅,洋而又洋,怪而又怪的“不朽”之作,去攀登那些虚无缥缈中的艺术顶峰,成仙得道,永世不朽。

又听说,中国的传统小说多是封建社会的糟粕,早已过时,不能抱住死人的骸骨不放,“现在是八十年代了呀!”是的,现在是八十年代了,生活在飞速前进,文学的许多概念都在革新,文学的内容和形式都要来一个改革,文学需要现代化。我决不想把自己转化为一个可笑的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顽固地坚持国粹,“咱们的祖宗比你阔气多了”。现在历史潮流在飞快地流动,万事万物都在飞速发展,不革新就不能前进,不前进就只有灭亡。我国的文学自然也是要改革的,不改革就没有出息,就不能走向世界。

怎么改革?“保存国粹”和“全盘西化”的旧文章,我们的前辈人早已做到尽头,老调子不能重弹了。我国是有极深厚的文化沉积的国家,虽然其中有些沉渣成为我们民族的负累,但是由于其深厚的文化根基和博大的容量,善于兼收并蓄,广泛吸收外来文化,并且加以融化,形成自己的民族新文化。我们的现代文学正是这么形成的。可见我国文学的改革也总是在继承民族优良传统,弃其糟粕的基础上,广泛吸收外国古代和现代文学成就,加以消化融合,为我所用,形成具有中国民族风格和民族气派的现代文学这样一条道路上前进的。越是具有民族特色就越是具有世界性,越能走向世界。老舍的创作道路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范例。他的作品为什么有这么大的魅力,为中国老百姓喜闻乐见到老少皆宜、雅俗共赏的地步?为什么有这么长久的生命力,几十年前的《四世同堂》一上屏幕,博得全民欣赏?就是因为他的作品具有中国的民族风格和民族气派,中国人民的愿望、气质、语言、韵味,一句话,中国人民的“精、气、血”,都溶化在他的作品里了。

很明显地看出,一方面抱残守缺,固步自封,想全盘地保留过时的中国旧小说传统,甚至还用旧的形式以宣扬封建的、或打着共产主义印记而骨子里是封建的伦理道德的内容,这种老古董,注定要为时代的车轮所压碎。即使采取“旧瓶装新酒”的办法,用旧小说的形式来反映新时代的新思想,似乎也没有取得多大成功的经验,因为内容和形式的矛盾无法解决。另一方面,想吸取西方各种牌号的小说新流派(其中有的对长期封闭、孤陋寡闻的某些中国人说来是新的,其实在西方早已过时了)而代之,从形式到内容,都来它一个全盘西化,甚至宣扬资产阶级的思想道德,未必是有出息的,也未必能成功。显然,这都不是中国现代文学改革的理想道路,看来我们还要作各种的探索和试验。在珍惜新文学开始发展时前辈人在几十年的辛勤努力中所获得的成果的基础上,既要继承民族文学遗产,发扬光大,又要广泛吸收西方文学成果,融会贯通,为我所用,形成真正具有“中国味儿”的文学。

由于一度出现的庸俗小说打着通俗小说的旗号,发起向新小说冲击,引起一些人对于通俗文学的思考,提出了“文学的通俗和通俗的文学”这样一个问题,要求雅文学通俗一些,通俗文学更雅致一些,这是饶有意思的。我则以为文学本不该雅俗分流,而应该是无分雅俗,全民雅俗共赏(听说“雅俗共赏”这种提法也受到讥笑了,我仍不悔。)。但是,在我国(听说在外国也是如此)的确存在着雅俗两种牌号的文学这样的事实,各拥有不同的读者群,而且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出现了一个庞大的俗文学的读者群。他们对于雅文学,特别是那些西化的雅文学认为高不可攀,自然就沉湎于通俗文学的阅读和欣赏。于是那些庸俗的读物便乘机而入,打着通俗文学的旗号,大摇大摆来争夺读者,把雅文学挤得相当难堪。这是我国-文学发展的不幸,却也是对我国文学发展提供一个极好的信息:越是高雅,越是西化,越是置现实存在的那个广大读者层于不顾,通俗文学又没有得到认真的发展,形成一个能挡住庸俗读物冲击的堤坝,那些现在还偷偷地在街头巷尾肆虐的庸俗读物,便会继续用这种精神鸦片来毒害我们的人民,特别是青少年。因此我以为从事雅文学创作的同志们应该想到这些正在志愿地接受精神毒害的广大读者群,把雅文学向通俗化、民族化的方向靠一靠吧,甚至有一批雅文学的作家转向,以支援通俗文学,来尝试通俗文学的创作吧。而通俗文学的作家也向雅文学靠一靠,提高自己作品的质量,作得更雅致一些。如果最后能做到雅文学和通俗文学的融合,产生一种雅俗共赏的中间体,一种具有社会主义内容和民族形式的新文学,这将是中国人民之福,也是中国文学之光。

我就很愿意从雅文学的作家转化为通俗文学的作家,以至降格为市井的说故事者或摆龙门阵的人。这一本《京华夜谭》就可以算是我从事通俗文学的尝试。

最后我想还是要写一句我在我的几本长篇作品的《后记》中提到的话,我在这里讲的故事,虽然有些是本于生活事实,而且往往取材于一个主要的模特儿,但是人物和情节都是改动了的,或者是虚构的,我还把其中一些人名、职称、机构以及时间、地点,有意识地加以错乱,意在避免有人作无益的猜测和对号入座。这样的事我碰到不只一次了,而在那“史无前例”的十年中,我为此而深受其害。我想现在是到了不再出现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的时代了,然而我的“严正声明”还是不可不发。

作者

一九八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