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点听我说!”他起身按住就快要暴走的我,“我知道以你做借口拒绝你朋友是不对的,可我也不想说谎!
也许你觉得我喜欢你是一件特别荒唐的事,我也无法向你解释什么,因为一开始我发现的时候,我也觉得很不可思议,我们才认识多久啊,算上今天,我们也才见了三次面,而且每次见面我们都不是很开心。
你不相信一见钟情,我也不相信,但是感觉骗不了人,你知不知道那天醒来没见到你,我竟然会觉得有一点遗憾,那时候怎么就又睡着了呢?
如果醒着好歹还能和你道个别,后来我几乎每天都去那个游乐园,我想着也许哪天我们还能碰面,可是直到要回学校了我也没见到你!”
我心道,后来我都窝在家里,死活没出来过,你在游乐园见到我就有鬼了。
他继续道:“后来请张然吃饭,我也没想到跟在她身边的人竟然是你,看到你的时候,我感觉到了放松,还有欣喜,好像长久以来一直吊着的事情终于放下来了。
那种感觉我也描述不出来,可我是个成年人,我谈过恋爱,我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那天你说让我跟张然说清楚,别耽误她,其实本来就打算跟她说了,这种事情拖着只会误人误己,只是那几天真的没想好该怎么说,我不知道该不该跟她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说出来会对你们造成多大的影响。
直到今天,张然找我吃饭,我直觉必须得说清楚了,不然没被你骂死,我也得被自己给憋死了。
我知道,你现在不会接受,可那是你的事,要不要继续喜欢是我的事,我不来强迫你做决定,所以你也别来干涉我!”
听完他这么长篇大论的,我有点想笑,可又不知道笑点在哪里,显然这不合适,说实在的,心里不震惊那是假的,可是呢,喜欢真的是一件这么容易的事吗?
我也有过喜欢的人,我也知道那种感觉来得确实诡异,可那都是两个人一段时间相处下来才产生的化学反应,像这种相处时间还没超过四十八小时的情况......这多巴胺分泌起来真有那么快吗?
“既然不是来征求我同意的,你又何必来找我?”我问道。
“谁说我不是来征求你同意的,我是来问你能否同意我喜欢你的。”
“如果我说不呢?”
“那我只能当做没听见了,喜欢你这是我的事。”
卧槽那还来问个毛线啊,耍我玩呢,“有病,喝完了就赶紧走!”说完我就起身向吧台走去,丫的要不是本着顾客是上帝的至上名言,老娘分分钟就把这人给赶出去了。
继续坐在吧台边看书,眼睛一抬就能看见某只正在悠闲喝咖啡的物种,唉这家伙已经不能被我称之为人了,自我主义风格太强总是不适合待在人间的,嗯还是这书比较好看。
忽然书上开始倒映出黑影,头顶的灯光一下子被黑暗笼罩,我猛地抬头“哎呦!”撞到东西了,心塞。
我揉着头顶看向罪魁祸首,果然,路之南捂着下巴退后了几步:“我只是来跟你说一声我要走了,你干嘛那么狠心的对我下黑手,你知不知道我这下巴是整的,被你撞歪了怎么办?很贵的好不好?”
事实证明,一天到晚神游是会闹笑话的,我喃喃道:“整的?真的假的啊?”
“废话,当然是真的,不信你摸摸。”说着就把头探到我面前。
比较蠢的是,我丫的还真的去摸了一下,啧皮肤挺嫩,手感不错,这下巴跟自己的也没什么不一样啊,我又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想比较一下整跟没整的区别。
“一样的呀,没撞歪啊。”我抬头看他,正好对上那双正满含笑意的眼眸,随即推开了他,卧槽这敢情是又在耍我呢,“你走你走,赶紧的。”
“顾言你钱收了没?”耳边传来阴测测的声音,我打了个激灵回头,完了这次死定了,只见宁哥拎着外卖袋子站在门口瞧着我们,一脸冷意。
我也立刻反应过来,对哈我还没收钱呢,于是连忙拉住路之南,伸出手:“两杯dlatte54元。”
他笑着从钱夹里抽出一张红的,我又回到吧台旁的收款机:“收您100,找您56,谢谢光临,欢迎下次再来!”
这时,宁哥也已经走进来,外卖袋被随意扔在吧台上,径直走向里间,看都没看我一眼,呜呜呜黑面神,接着一张10元钱的纸币被重新塞回我手里:“你多找了,笨蛋。”
诶?100减去54等于多少来着?46吧,嗯好像是多找了,“谢谢啊。”我颤颤巍巍的把钱放回机器。
“诶刚那人是谁啊?”路之南还倚在吧台前指着刚进去的宁哥问。
“我的顶头上司。”
“我直觉你待会儿会被骂得很惨,我就不陪你了,多保重啊。”说完拍拍我肩膀,朝我摆了摆了手,一脸同情的向大门走去。
我去,我当然知道待会儿会死的很惨,需要你提醒吗?唉我都可以预见待会儿会是一场怎样的血雨腥风了,要不提前开溜得了,不行不行,明天还得来呢,溜了明天会死的更惨,天了噜,谁来救救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