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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锣湾特警 第一章 警察!警察?

“今天我很有成就感,虽然这份成就感给我带来的尽是泪水……”。

“精致的狗食盆子里的食物很美味,真得,比起我平时从垃圾筒里捡到的东西好吃多了,而且更重要的是,这是我凭借着自己的力气从狗嘴里抢过来的,不再是不劳而获。也许狗主人知道我这个流浪街头的瘾君子抢了自己爱犬的晚餐会非常非常生气,甚至如果他碰巧在某个时候某个地点遇到我,会赏给我一顿拳脚,然后在打累了或者打痛快以后,啐我一脸口水,随着牵着爱犬扬长而去。当然,如果他知道我曾经是一名多优秀的香港皇家警察后会对我好一些,但是我不会让他知道的,因为很多个时候,我自己甚至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当过警察!”。

光标在电脑屏幕上一闪一闪的,当敲击键盘打出上面这些泣血的文字后,我的眼泪开始控制不住地往下流了起来。在无数个夜晚里,我只在梦中穿着英姿飒爽的警服,警徽在我的额头上闪着耀眼的光芒,我举着手中的配枪,大声呵斥着正在作案或者意图逃窜的犯罪分子——举起手来,不许动!我是警察!

当犯罪分子束手就擒之时,我还会一边用冰冷的手铐铐住他们,一边对他们说,你有权请律师,有权保持沉默,但是你所说的每一句话将来都会成为呈堂证供……

可是,梦无论怎样真实也终究是梦,终究会醒来。每一次,当我从这样一个梦中醒来以后,我的枕巾都会被泪水浸透。打开灯,呆坐在镜子前,看着自己仍然年轻却毫无生气的脸庞,我对自己说:“我是警察!”可是随着我又会摇摇头,反问自己:“我是警察吗?”

我是警察,至少曾经是,而且还是一名优秀而年轻的高级督察。我又不是警察,因为早在几年前,不要问具体是几年前,记不清了,就算是选择性遗忘吧。没办法,不敢不忘记,因为只要一想起那些年发生的一点一滴我的心里都会流血,就在几年前我被警司开除驱逐出出警队后,我就不再是警察了。

戒毒康复中心里的生活每天都是一样的又不是一样的,在这里我用心、用可以的一切办法帮助那些身染毒瘾的人们脱离毒品的绑架。我的工作不能换来半毛钱的薪水,因为我只是一个义工,其实是我也不指望用这样的行为换来任何财富,我只是想,无论曾经是不是警察,自己作为一个被挽救的人,应该用行动再为这个社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我是林永仁,叫我阿仁也可以,曾经的香港警队中的一名高级督察,现在的福音戒毒康复中心的义工。从今天开始我要讲述一个与自己有关的,关于警察,关于青春,关于黑社会,关于悍匪,关于情色与泪水,关于丑恶与善良,关于黑暗与光明的故事。这些故事是胆战心惊的故事,是远离大多数人生活的鲜为人知的故事。不要去探究这些故事的真实性,因为写这些文字的人都有可能不知道这些文字所讲述的故事是不是曾经真实发生过。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林永仁是在用心写这些文字。

这里是铜锣湾,香港的商业和娱乐场所聚集地,一个可以掏光你口袋的地方,哪怕你口袋里有再多的钱。这里有时代广场、崇光百货、利舞台广场以及世贸中心,是名副其实的购物天堂。这里有一切都令人眼花缭乱,令人痴迷;这里也同样隐藏着丑恶和污秽,这些丑恶与污秽甚至比令人痴迷的事物更多。

我和宋克杰并肩走在繁华的大街上,可是我们不是来逛街的,我们在工作,我们的工作就是惩治隐匿在铜锣湾黑暗角落里的罪恶,维护这里的繁华。

宋克杰是我的师兄,他是我自警校毕业后接触到的第一个也算是最亲近的朋友。宋克杰有着十多年的从警经验,算得上是一个老警察了。他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怪人,说他有正义感是因为他选择当警察,选择当警察的人一般都是嫉恶如仇,拥有匡扶正义的抱负的;说他怪是因为他是一个不守纪律的家伙,在办案的时候,他经常会由着性子做出一些自认为正确的事情,比如他经常会以办案为由迟到甚至拒绝参加重要的议案会议,会与夜总会的小姐私下达成协议,用钱或者其他非常手段来买通她们,让她们为自己提供破案所需的线索情报。也正因为如此,宋克杰从警十多年来始终未获提拔。但是他本人却对此毫不在乎,相对于升官发财,在一线办案与犯罪分子进行零距离对抗更能使他兴奋。对此,宋克杰曾经做过一个很形象的比喻,他说,指挥警员办案就像是跟老婆做爱,虽然也有高潮,也有兹兹地两下子的酥爽,但是却也仅限于此了。而在一线办案就不同了,它就像是跟不同的情人做爱,不但高潮来得猛,更会有超爽超爽的兴奋感,美妙得不得了。

今天的天气很不错,穿过记利佐治街上空炫目的霓虹灯竟然还能依稀看到闪闪的星光。在香港,这样的好天气真得很难得。

走在街道上,同样的一身警服,给我带来的是一种自豪感,给宋克杰带来的却是“痛苦”。他很不情愿做军装警员,可是没办法,方督察下了命令,未来一周时间他必须要带着我这个初入警队的毛头以军装身份走街巡逻。方督察当然知道宋克杰是一个不守规矩的家伙,所以他很严肃地警告宋克杰,如果他不服从命令的话,就会让他永远的成为军装警员。这是宋克杰最害怕的事情,因此他选择了绝对服从命令。

作为重案组的警员,我们其实很难有机会穿警服……真得不明白宋师兄为什么不喜欢穿警服。

后来我问宋克杰为什么不喜欢穿警服。

他却反问我,你觉得穿着警服招摇过市的很潇洒是吗?

我说当然不是,警装是警察身份的象征,它告诉自己的职责是什么,告诉不法分子不要为非作歹,更告诉广大市民我们一直守卫在他们身边。

听到我这样的回答宋师兄笑得前仰后合的,他“表扬”我的话说得话很动听,像唱歌一样,可是他很快却又板起了脸,他对我说军装自然有军装的作用,可是真正要把正义的钢刀插入罪恶者的心脏,剜除寄生于社会机体中的毒瘤,军装不行,军装更多的是一种形象,最终来完成这一使命的是那些无法被辨别不出来的警察。

宋师兄的话听上去似乎有些偏激,但是我不想和他辩解,一个只有十天警龄的我根本没有资格跟拥有十年警龄的他去争辩什么。其实细品宋师兄的话,也不无道理,因为一般从表面上能看到的事物,都不是事物的本来面目。

我坚守着自己的底线地去说服自己去接受这个怪异师兄的言论,可是就在我几乎要认可了他的话的时候,他却突然对说:“阿仁,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啊,其实我不愿意做军装警察的原因是因为军装警察太扎眼,走在街上,你不能抽烟,不能吹口哨,连吃个口香糖都不可以,还有还有……”宋师兄说着一指站在酒店门口的一个穿着性感撩人的女孩子说,“看那姑娘可爱吧,可是穿着警服,咱就不能过对人家指指点点,搭讪就更不行了!哈哈哈……”

我彻底被宋克杰的前后阴阳脸给弄懵了——真是该死,为什么要派一个神经病来带我?我开始在心里咒骂上级了。

宋克杰看我不苟言笑的样子,笑得更开心了,他拍拍我的肩膀,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阿仁,你是一个好警察,真得,从我第一眼见到你我就知道,也许过不了个一年半载地你就会成为我的上级的。只是你不要这样严肃,严肃没有好处…加油吧!”宋克杰说完狡黠地挤了挤眼睛。

“真是个疯子!”我在心里骂了一句,无可奈何地挤出一丝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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