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支持微信或下载APP继续阅读

微信扫一扫继续阅读

扫一扫下载手机App

书城首页 我的书架 书籍详情 移动阅读 下载APP
加入书架 目录

这就是社会学 §08 这个社会是正常的

自杀这种行为会给留下来的人们带来深深的悲痛。很多人因为没有注意到身边的人的痛苦,没有及时劝阻自杀者,所以也同样感受到深深的愧疚。如果你此时遭遇不幸,深感痛苦的话,那么我建议你不要深入了解社会学。因为社会学可能会告诉你:“这个社会有一定的自杀率,才能够正常运转。”

在社会学古典名著《自杀论》中,埃米尔·涂尔干着眼于几个社会的自杀率,他发现这几个社会的自杀率并不相同,同时他还注意到这些社会都保持着长期稳定的状况。于是,他认为社会存在一定的自杀率,这甚至表明社会是“正常”的。

涂尔干根据导致自杀行为发生的社会主要原因,将自杀分为四种类型。即“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失范型自杀”“宿命型自杀”。

利己型自杀是指,个人在统一的社会集体中存在感较弱,与他人的结合关系也不多,因此常常感受不到自己生活的意义,从而选择了自杀。

也有许多自杀行为是因为社会统一性太强所导致的。涂尔干将这种自杀行为称为利他型自杀。

另一方面,反常状态是指,因为经济的急剧恶化或突然好转等,社会规制力(规范)减弱的状态。通常,人类的欲望会因为社会规范而受到抑制,但会因为急剧的社会变动而导致其抑制力减弱,于是人们变得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因为欲求不满感到痛苦,从而选择了死亡。与此相反,在对欲望规制力较强的社会中选择自杀的现象则被称为宿命型自杀,但是由于涂尔干难以想象在现代社会中,人们会因为社会规制力过于强大而自杀的行为,所以他自己并没有怎么重视这一类型的自杀研究。

重要的是,乍看之下,极易被认为是由个人或心理因素引起的自杀现象,实际上是由无法还原的社会因素所造成的。《自杀论》中清楚地展示了在急剧动荡的社会中,个人无法还原的社会事实,确实可以称得上是社会学的古典名著。

章节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