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可卿入手研究《红楼梦》,是为了弄清楚曹雪芹写作这部书的时代背景、他的家族和他个人的命运、他的创作心理、他提笔时所面临的巨大的外部压力和内心的痛苦。曹雪芹是有政治倾向的,具体来说,他和他的家族都对康熙皇帝充满感情,但对雍正就不一样了。曹家本来以为康熙之后即位的会是太子胤礽,他们跟这位两立两废的太子关系十分密切。但是后来却是雍正当了皇帝。雍正对曹家很不好,所以曹雪芹心怀不满是很自然的事。后来雍正暴亡,乾隆继位,努力平复雍正时期留下的政治伤痕,曹家从这种怀柔政策里获益,所以曹雪芹对乾隆应该又是比较能接受的。他不想干涉时世,也就是说他并不想在乾隆朝充当一个持不同政见者,写一部反对乾隆统治的书。他不想搞政治,但政治却不肯轻易饶过曹家。废太子的残余势力,特别是胤礽(雍正时已经改名允礽)的嫡长子弘皙,自以为是康熙的嫡长孙,谋夺皇位,为此当然也要广搜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曹家不消说是首选之一。于是曹雪芹的父辈又卷进了弘皙逆案,由此曹家遭到毁灭性打击。乾隆处理完弘皙逆案后,销毁了相关档案,以致曹家到了曹雪芹那一代,简直就没留下什么官方的正式记载了。但我们根据同时代的一些非官方资料,可以知道曹雪芹确实是曹寅的孙子,而且他撰写了《红楼梦》这部巨著。
《红楼梦》里有政治,有政治倾向,甚至有“赖藩郡余祯”那样的政治暗语,还通过林黛玉这个角色,骂皇帝是“臭男人”。但是我也一再地告诉大家,曹雪芹写这部书,最终的目的是要超越政治,达到更高的精神境界。妙玉这个形象的塑造,充分体现出曹雪芹的思想超越了一般的政治情绪。比起权力的归属,他还有更重要的人生关怀,那就是不管在怎样的情势下,都要保持个体生命的尊严,要自主决定自己的感情、生活方式与生命归宿。但是更能体现曹雪芹对政治的超越,体现他那超前的,甚至可以说具有永恒性的、对全人类都普遍适用的人文情怀的艺术形象,还是贾宝玉。
曹雪芹真是呕心沥血地塑造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给他设计了一种来自天界的身份。
《红楼梦》第一回,开头就写到女娲炼出了三万五千六百零一块石头,三万五千六百块都拿去补天了,单留下一块没用,这块石头便被弃置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它因为自己无材补天,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后来来了一僧一道,在他面前谈起人间的情况,它就乞求他们把它携入红尘,去经历一番人间的悲欢离合、生死歌哭。于是那仙僧就大施魔法,让它可大可小,最后变成扇坠般大小,还给镌上了字,让它下凡到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了。那么,这块下凡的石头,是不是就是书里的贾宝玉呢?
第五回的《终身误》曲,头一句就以贾宝玉的口吻说:“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木石前盟”不就是贾宝玉跟林黛玉自由恋爱并发愿要结为夫妇的誓言吗?第三十六回,贾宝玉午睡,薛宝钗就坐在他的卧榻边绣鸳鸯,他忽然梦中喊骂:“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贾宝玉自比为“石”,那不就说明,他是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下凡到了人间吗?
我们必须明确,那块下凡的石头不是贾宝玉。贾宝玉在天界是谁,书里可是有明确交代的,也是在第一回。第一回写到甄士隐做梦,梦见一僧一道,说要去找警幻仙姑,把一些有待下凡的“风流冤家”交给她具体安排,并且说要把一件“蠢物”夹带其中,让它一起下凡经历经历。后来甄士隐上前搭话,还请求把那“蠢物”拿给他看看,一僧一道也就让他看了,但并没有暗示那“蠢物”就是以后的贾宝玉。反倒是在看“蠢物”之前,甄士隐听仙僧讲了一个天界故事:在西方灵河岸三生石畔有一座赤瑕宫,里面有个神瑛侍者,他也要下凡去;因为他每天用雨露浇灌一株绛珠仙草,那仙草修成女身,也要下凡;到了人间,那女子就要以一生的眼泪报答这位神瑛侍者的灌溉之恩。这才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天界身份。
那么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到人间后究竟化为了什么呢?贾宝玉既然是天界赤瑕宫的神瑛侍者下凡,“赤瑕”“神瑛”指的都是玉,他在凡间的名字本身也说明他如宝似玉,他怎么又自称是石,笃信“木石前盟”“木石姻缘”呢?甄士隐在梦里和第八回薛宝钗在梨香院看到的那块通灵宝玉,应该是女娲补天剩余石变化成的吧?作为“侍者”的贾宝玉,他所侍奉的“神瑛”又是什么名堂呢?
通行本的《红楼梦》可能为了省事,修改简化了古本《石头记》的有关文字,把女娲补天剩余石跟通灵宝玉、神瑛侍者全画了等号,好像它们三位一体,到头来都是贾宝玉。这样一来,一些古本里用女娲补天剩余石的口吻写下的叙述文字,当然也就被通通删掉了。比如古本里写元妃省亲,有段文字就是用石头的口吻写的,说只见园中说不尽的太平气象、富贵风流,此时回想当初在大荒山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癫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还说本欲作《灯月赋》《省亲颂》,以志今日之事,但又恐入了别书的俗套什么的。有朋友说,他读到古本里这样一些文字,一度认为曹雪芹是把贾元春设计成了女娲补天剩下的那块石头,因为想写《灯月赋》《省亲颂》的应该是贾元春啊。
我觉得,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仔细阅读古本《石头记》,是完全可以捋清楚的。
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缩成扇坠般大小,镌上了字,本是没有修成人身的一件东西,所以仙僧称它为“蠢物”。它是无法单独下凡到人间的,只能在警幻仙姑将一干“风流冤家”布散人间,安排投胎入世的时候,顺便夹带其中,因此它其实就是贾宝玉落生时嘴里衔的那块通灵宝玉。所以说,贾宝玉是贾宝玉,通灵宝玉是通灵宝玉,只不过他们同时来到人间,而且贾宝玉后来天天戴着它,他们之间有一种神秘的关系,贾宝玉一旦丢失了它,生理上、精神上就会出现严重危机,曹雪芹是这样设计的。
按曹雪芹的构思,青埂峰下的石头被夹带着下凡,后来被贾宝玉时时戴在脖子上,成了一个见证者。它有灵性,在王熙凤和贾宝玉双双被赵姨娘暗算——通过马道婆把他们魇了——几乎死去的时候,仙僧到来,把它拿在手中持诵,结果像它上面镌刻的文字所宣称的那样,除邪祟,疗冤疾,叔嫂二人康复如初。由于它有灵性,因此贾宝玉戴着它到什么地方,它也就见闻到了什么地方;即便是贾宝玉没戴它到过的地方,它也能全知全晓。作为人间悲欢离合的见证者,它最后回到了青埂峰下,空空道人发现了它,那时候它已经恢复了巨石的形态,并且上面写满了字,就是《石头记》,经由空空道人抄录下来,传布人间。
因为书里空空道人称呼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石兄”,二者讨论了石头上的文字,因此有论者认为,《石头记》,也就是《红楼梦》的作者应该是“石兄”,这个“石兄”在现实生活里真实地存在着。那么曹雪芹是什么人呢?他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虽然做了这么多工作,但他只是一个编辑,整理编辑了“石兄”的原始文稿。也有人只承认《红楼梦》里的诗词歌赋是曹雪芹的手笔,是他填入别人的文稿里的。更有人说曹雪芹是“抄写勤”的谐音,此人的工作主要是抄写别人已经写出的文稿。其实,《石头记》也就是《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谁,红学界一直存在歧见,除了认为原作者是“石兄”的,还有认为是曹□,或者曹寅另外的侄子的,更有人仅仅因为第一回正文和批语里先后连续出现过“吴玉峰”“孔梅溪”“棠村”的名字,就认为作者是吴梅村(因为三个名字里各有这个人姓名的一个字)……我觉得,《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谁,以上这些观点,以及另外提出的见解,都应该允许存在,都可以作为读者的一种参考。但是,经过红学界多年的研究讨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独创作品,这个论断是被绝大多数人肯定、认同的。我个人也坚信《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提出作者是其他人的论者,完全是猜测与推想。比如作者是吴梅村的猜测。吴梅村是明末清初的一位文人,死于康熙十一年(1672),他生活的年代、他个人的经历以及他印行的诗文,跟《红楼梦》并不对榫,因此《红楼梦》不可能是他写的。
曹雪芹拥有《红楼梦》的独家著作权,不少文献都可以证明。比如富察明义写了二十首《题红楼梦》组诗,他在前面小序里就直截了当地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胜。“撰”就是著述的意思,没有编辑整理的意思。富察明义生于乾隆初年,曹雪芹在他二十七八岁的时候才去世,他们是同时代人。尽管曹雪芹在世时他们不认识,但富察明义得到的信息应该是准确的。曹雪芹去世五六年后,另一位贵族,永忠——他就是康熙的十四阿哥胤祯(“赖藩郡余祯”的那个“祯”就是他名字里的一个字,雍正当皇帝以后把他名字的两个字全改了,“胤”字改为“允”,祯字改成很怪的一个字“禵”)的孙子——从一个叫墨香的人那里,得到了一部《红楼梦》,读完后非常激动,一口气写了三首诗,第一首是这么写的:“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第二首里又赞:“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他是曹雪芹的同代人,知道《红楼梦》是曹雪芹写的,如果他认为曹雪芹只是一个编辑者、抄写者,他会这么写诗,称曹雪芹为“曹侯”,赞扬他的文笔吗?
其实关于出现在楔子(这部分文字在甲戌本《红楼梦》里才有)里的“石兄”,不可能是《石头记》的作者,而且曹雪芹也不可能只是披阅增删的编辑者,脂砚斋在批语里有非常明确的申述:“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括号里的字是原抄形误,经红学专家校正的,为避免琐碎,以后不再加这样的说明。)
我说《红楼梦》具有自叙性、自传性,但是它的文本并不是用一个人讲述自己经历的口吻来写的。我们现在写白话文,讲究叙述人称,一般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用第二人称的比较少,也有两种或三种人称混用的。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还没有关于叙述人称的这些文学理论,但他的叙述文本却非常高妙。他设定一块天界的石头,说它到人间经历一番后又回到天界,回去后石头上出现了洋洋大文,这样一来,既避免了一般以“我”的口吻讲述的主观局限性,又避免了一般以“他”的口吻讲述的客观局限性,使得整个文本呈现出梦境般的诗意。
那么,既然贾宝玉并非石头下凡,怎么又自称跟林黛玉的缘分是“木石前盟”呢?贾宝玉在天界——跟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不同的一处空间,西方灵河岸三生石畔——住在赤瑕宫。赤瑕,就是有红色疵斑的玉石。脂砚斋批注指出,这是病玉。贾宝玉在天上就不是什么无瑕美玉,曹雪芹这样设计,是有深刻意蕴的,跟后来贾雨村说贾宝玉也属于正邪二气搏击掀发后形成的那种秉性是相通的。贾宝玉在天界是神瑛侍者——瑛,不是无瑕美玉的意思,是“似玉的美石”,本质是石头,只不过像玉罢了。所以,虽然家长们认为贾宝玉如宝似玉,他自己却知道自己更接近石头,就算是玉也是块病玉,所以他把自己跟绛珠仙草的姻缘说成“木石姻缘”,这是非常合理的。
我进行的是原型研究,前面已经指出过,我认为贾宝玉的原型就是曹雪芹本人,所以我认为《红楼梦》具有自叙性、自传性、家族史的特点。但说书里的艺术形象有原型,并不是说二者就画了等号,也不是说作为艺术形象的原型一定是一对一的,比如北静王的原型就是生活里的祖孙两辈,是两个人,曹雪芹经过综合想象,把他们合并为了一个青年郡王的飘逸形象。
曹雪芹究竟生于哪一年?红学界有很多种说法,我个人服膺周汝昌先生的考证。他指出,《红楼梦》文本里写贾宝玉生日,没有明点是几月几日,但第二十七回写四月二十六交芒种节,大观园女儿们饯花神,探春还特别跟宝玉讲到为他做鞋的事,那其实就是为哥哥准备的生日礼物;紧接着又写冯紫英请宝玉赴宴,跟去的小厮里忽然出现双瑞、双寿,这两个名字之前之后都再没出现;又写清虚观张道士在四月二十六为遮天大王的圣诞做法事,宝玉本是应该去的;还在宝玉住进大观园后,点出外面人们都知道荣国府里这位十二三岁的公子诗写得好,书法也不错;又写在宝玉和凤姐被魇得生命垂危时,仙僧忽然出现,拿着通灵宝玉持诵,对那通灵宝玉说: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通灵宝玉并不是贾宝玉,但那“蠢物”却是被贾宝玉衔在嘴里,跟他一起来到人间的,可见书里所写的那一年,贾宝玉十三岁。雍正三年,即公元1725年,这一年四月二十六曹雪芹过第一次生日,恰是芒种。从他出生算起,到书里所写的乾隆元年——我们之前已经详细论证了上面那些情节的真实历史背景是乾隆元年——恰是十三年,生活真实与艺术描写是对榫的。
那曹雪芹为什么不在书里明说贾宝玉的生日呢?他写别的很多人物的生日,都很明确地写出日期,比如贾元春是正月初一,薛宝钗是正月二十一,林黛玉是二月十二,探春是三月初三,巧姐是七月七,贾母是八月初三,王熙凤是九月初二,等等。既然笔下都写出四月二十六了,怎么就不肯明说那天就是宝玉的生日呢?我认为,第一,曹雪芹以自己为原型来塑造贾宝玉这个形象,但他的生日是在一个闰月里,闰月不是每年都有的,如实交代很麻烦,他又不愿意另外虚构一个日子,于是这样含蓄地写,也很有味道。第二,这是最主要的原因,曹雪芹把贾宝玉从外貌到精神都理想化了,已经很难说是他自己的自画像;他固然是原型,但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也吸收了现实生活中一些他熟悉的人物的因素,他笔下的贾宝玉已经成为一个谁也无法取代的独立的生命,这也正是他艺术上的绝大成功。
裕瑞大约出生在曹雪芹去世八年后,他的长辈跟曹雪芹同时代,有的是认识曹雪芹,与之有过交往的。他在《枣窗闲笔》里有这样的记载:“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景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又闻其尝作戏语云:‘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云。”这记载应该是可靠的。
有的红迷朋友见我引出这么一条资料,对其中所说的关于曹雪芹的性格、才能、生活与创作状况的说法,可能会全盘接受,但是对其中有关曹雪芹外貌的描述——虽然裕瑞是根据与曹雪芹交往过的前辈姻戚对其外貌的形容所写的——可能就难以接受。怎么会是这样的?跟书里贾宝玉的形象简直完全相反啊!
我却觉得,事实可能恰恰就是这样的。曹雪芹著书时,本人就是“身胖头广而色黑”。他撰《石头记》,对与之交往的一些朋友并不保密。他的好友敦诚寄怀他的诗里有“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的句子;他去世后另一好友张宜泉伤悼他的诗里也有“北风图冷魂难返,白雪歌残梦正长”的说法,可见他们都知道曹雪芹是在村居写书,而写的就是《红楼梦》;八十回后虽然也写了,但还来不及统理全稿,后面的就遗失了,本应是一个长梦,却残了。
从生活的真实到艺术的创造,作者有非常宏阔的想象空间。曹雪芹少年时代可能不胖,头也不显得过大,皮肤也不是黝黑的,但也未必有书里贾宝玉的那种容貌风度。第三回里通过写林黛玉初见贾宝玉,形容他是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第二十三回写贾政一举目,看见宝玉神采飘逸,秀色夺人,再看贾环呢,人物委琐,举止荒疏;特别有意思的是,曹雪芹还让赵姨娘说贾宝玉长得得人意儿,贾母、王夫人等偏疼他些也还罢了,连赵姨娘也承认他形象好;到了第七十八回,那时候已经抄检过大观园,晴雯已经夭亡了,宝玉身心都遭受了重大打击,但是曹雪芹还是写了那么一笔——秋纹拉了麝月一把,指着宝玉赞美,说那血点般大红裤子,配着松花色袄儿、石青靴子,越显出这靛青的头、雪白的脸来了。曹雪芹就是这样描写贾宝玉的外貌风度的,这应该是对原型生命的二度创造,结果塑造出了一个独特的艺术形象,比现实生活中的那个存在更真实,更鲜明,更富诗意,具有了不朽的生命力。
正像我一再强调的,曹雪芹写《红楼梦》,并不是要写一部政治书。他有政治倾向,他把大的政治格局作为全书的背景,但他写作的终极目的,是要超越政治,写出更高层次的东西,表达出比政见更具永恒性的思想。他塑造贾宝玉这样一个形象,就是奔这个更高的层次去的。
书里面的贾宝玉,跟那些“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政治,也就是最高权力之争,是有纠葛的。他跟冯紫英这些政治性很强的人物过从甚密,甚至由于跟蒋玉菡交好,还被卷入了忠顺王和北静王之间的纠纷,因此被父亲贾政打了个皮开肉绽,而且之后也并没有悔改。他也经常表达一些政治性的观点——凡读书上进的人,他就给人家起个名字叫“禄蠹”;又毁僧谤道——在那个时代,皇权是和神权结合在一起的,僧道都是皇帝所笃信的,雍正在这方面尤甚;贾宝玉还有过对“文死谏,武死战”的讥讽;他对当时政治的理论基础孔孟之道大放厥词,说除“明明德”外无书;与对现实政治的厌恶相应的,他懒与士大夫诸男人接谈,又最厌峨冠礼服贺吊往还等事;甚至仅仅因为薛宝钗劝了他两句读书上进的话,他就愤愤地说:“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也学的沽名钓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这些,大家都是熟悉的。过去红学界分析贾宝玉,必定要提到这些,而且会据之得出他具有反封建的进步思想的结论,说他是那个时代里的新人形象,有的还更具体地论证出,贾宝玉是当时新兴市民阶层的典型形象。
从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里提炼出上述因素,加上他跟林黛玉如痴如醉地偷读《西厢记》,大胆相爱,愿结连理,向往婚姻自主,由此做出他具有反封建、争取个性解放的思想的正面评价,我是赞同的。但是,我觉得这样理解贾宝玉,还是比较皮毛的。其实,曹雪芹塑造这个人物,并不是着重去表现他对不好的政治的反对,以及他身上如何具有好的政治思想的苗头。我个人的理解,曹雪芹想通过贾宝玉表现的,是对政治功利的超越。
曹雪芹的创作心理中是有政治因素的,写这样一部具有自叙性、自传性、家族史性质的小说,必然无法绕开其家族在康、雍、乾三朝经历的政治风暴,无法绕开政治风暴中家族的浮沉毁灭,他无法不写秦可卿、贾元春那样的与政治直接挂钩的人物,特别是秦可卿,这个角色的所谓神秘之处,就是政治的隐秘、狰狞被掩盖上一层美丽的纱绫。但是曹雪芹有一个自我控制,这一点从古本《石头记》里可以找到蛛丝马迹。他曾经想把关于秦可卿的故事写得更多。“家住江南姓本秦”,究竟他原来设计的是哪条江的南边,现在难以断定,也许是北京昌平潮白河的南边。当年潮白河水量充足,河面宽阔,河、江概念相通,而为胤礽修造,后来弘皙入住的王府,就在潮白河南。
我们之前说到,在第十七、十八回里,有个仆人向王夫人汇报妙玉的情况,有朋友问,你为什么不说那仆人是谁呢?不就是荣国府大管家林之孝吗?我是故意不说林之孝这个名字的,因为讲妙玉的时候不能伸出这个枝杈来。现在,终于到了枝杈必须伸出来的时候了。在几个主要版本的古本《石头记》里,第十七、十八回向王夫人汇报情况的那个仆人并不是林之孝,而是秦之孝。
几个古本的文字完全一样,显然不是抄写者抄错了,而是曹雪芹最初就是那么设计的——荣国府的大管家跟秦可卿一个姓。一般来说,跟女主人汇报,应该由女管家出面,也就是秦之孝家的,而不是秦之孝,除非这个姓秦的仆人身份十分特殊,而要汇报的事情又实在机密。几个古本写得完全一样,就是秦之孝,而不是秦之孝家的。这部书在流传过程中,由于后面写到荣国府的管家时,写的都是林之孝夫妇,他们还有一个女儿林红玉,也就是小红,因此,后来的抄写印行者就把前面的秦之孝先改成了林之孝,又改成了林之孝家的,这样就前后一致了,由女仆向女主人汇报,也顺理成章了。
我认为,曹雪芹最早写第十七、十八回(两回还没有分开)的时候,根据生活原型构思人物和情节时,还想糅进更多的政治内容。那个时代,贵族家庭的仆人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可以由主人随意支配,比如赠予亲朋好友什么的。曹寅在世时,与两立两废的太子胤礽关系非常密切,双方礼尚往来,互赠仆人是完全可能的。到了小说里,曹雪芹把来自胤礽家的女儿设计为姓秦,也让她养父姓秦,很可能,他还设计了几个属于同一系统的角色,全设计成秦姓。那么,这个秦之孝的原型,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就是从胤礽家来的,到了小说里,他就跟秦可卿同姓。我推测,秦之孝夫妇这对仆人也是有生活原型的,本来曹雪芹想通过这样的角色糅进更多的政治内容,但后来他觉得不能让小说文本那么奔泻下去,他要超越政治,写更高层面的东西。于是,后来他就不让秦之孝夫妇这样的角色承担那样的使命,把秦之孝的名字改成了林之孝,这样这个角色就和“家住江南姓本秦”的那条政治线索彻底地脱了钩。
尽管如此,小说里关于林之孝夫妇的文字还是留下了一些曹雪芹早期构思的痕迹。他本来打算把他们写成秦姓的一支,把他们和秦可卿勾连起来。也许在现实生活中,这对来自胤礽家的仆人,在胤礽被彻底废掉后,在曹家十分低调。这种情形被写进小说里,于是王熙凤说他们一个天聋,一个地哑。而且,林之孝家的应该已经是个中年妇女了,却拜年轻的主子王熙凤为干妈,想必那人物的原型也是采取这样的办法,尽量转移他人视线,隐去自己那“不洁”的来历。小说里林之孝夫妇身为荣国府的大管家,却并不仗势把自己女儿小红安排为一、二等丫鬟,小红在故事开始时,只是怡红院里一个管浇花、喂雀、给茶炉子拢火的杂使丫鬟。第二十六回,写小丫鬟佳蕙去找小红,小红却说出了两句惊心动魄的话:“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谁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我一度不太理解,这话怎么让小红来说呢?她哪来的超过贾府诸人的见识呢?竟大有秦可卿的口气。后来我琢磨出来,如果林之孝这个人物曹雪芹原来是写作秦之孝的,那么他的原型就可能跟秦可卿的原型一样,来自同一个大背景。那么,他的女儿在家里听父母私语,听他们感叹原来的主子好景不长,特别是太子一废和二废之间也就是三五年的事儿,听得多了,自然也就比其他的丫鬟们能够看破。她不寄希望于在府里长期发展,攀个高枝也只为学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情也得见识见识;自己发现府外的廊下芸二爷还不错,就换帕定情,早为出府嫁人之计。顺着这样的思路琢磨下去,又想到第六十一回,大观园里的丫鬟们为了争夺内厨房的控制权,一时扳倒了柳家的,于是林之孝家的赶紧安排了秦显家的去取代柳家的——曹雪芹原来是想在书里设计出上、中、下几种秦姓的人物,由秦之孝提拔本来在园里南角子上夜的秦显家的,太自然不过,本是同根生嘛。但曹雪芹最后放弃了将秦可卿带来的政治投影扩大化的计划,把秦之孝改成了林之孝,尽管留下了这些蛛丝马迹,但林之孝夫妇在小说里终于成了跟政治无关的角色。他一定为自己的这个改动得意,因为写到“慧紫鹃情辞试忙玉”时,写林之孝家的来看望贾宝玉,宝玉一听立刻急了,认为是林黛玉家派人来接她了,叫把林家的人打出去,贾母也就命令打出去——把“秦”改为“林”,还可以派上这样的用场,当然还是改了好。
曹雪芹在从生活原型到艺术形象的创造中,不断调整总体设计与局部设计,而且因为他虽然大体写完,却来不及统稿,因此,我们现在看到的文本中,出现了一些明显的笔误和矛盾之处。比如第四十八回写林黛玉教香菱写诗,跟香菱讲作诗的abc,说,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说错了,这是不应该的,也是曹雪芹不该写错的。中国古诗词,对对子,应该是虚的对虚的,实的对实的,说成虚对实实对虚是一个低级错误。有趣的是所有古本这个地方全这么错着,高鹗、程伟元也没改,一直到现在的通行本,也没人去改,就那么印。我想,这是因为没什么人会因为曹雪芹这么一个笔误就去讥笑他,就去否定整本书,或者否定林黛玉这个形象。这种不改动,并不影响我们对《红楼梦》的阅读。
但是,书里的有些交代前后矛盾,让读者纳闷,还是应该深究一下的。比如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说贾赦有两个儿子,长子叫贾琏。后来书里也写到贾赦另一个儿子贾琮,黑眉乌嘴的,年龄似乎比贾环还小。但奇怪的是,书里人们都称贾琏二爷,他的妻子王熙凤也就连带被称为二奶奶,这是怎么回事呢?有人说,这是按宁、荣二府的大排行叫的,贾珍是大爷,所以比他略小的贾琏是二爷。但是既然讲究大排行,那贾宝玉就应该跟着往下排,他应该被叫作三爷,贾环是四爷才对。可是,书里宝玉也被叫作二爷,贾环则被称为老三。况且,如果是大排行,应该把贾珠也排进去,那宝玉应该是四爷,贾环则是五爷了。显然,贾政的儿子是单排的,大爷是贾珠,所以二爷、三爷是贾宝玉、贾环。我认为,这是因为在现实生活里,贾琏的原型是有个哥哥的,只是曹雪芹想来想去,觉得把这个人写进来没多大意思,也太枝蔓,因此就把他省略掉了。但是,现实生活中,王熙凤的原型,这个二奶奶实在太鲜活生猛了,白描出来就是个脂粉英雄,而且二奶奶这个符码称谓,像嵌入了这个人物的身体一样,若改口去叙述她的故事,倒别扭了。因此,曹雪芹就保留了二奶奶这个家族中的称呼,也就连带保留了贾琏原型二爷的称呼,最后便形成了现在这么一个文本。
其实,曹雪芹可能一度也想交代出贾赦有个比贾珍、贾琏年龄都大的儿子,甚至都设计好了一个名字。第五十三回写贾氏祭宗祠,有一个古本,就是现在藏在俄罗斯圣彼得堡的那个古本《石头记》,其中写祭祀场面,有一句是“当时凡从文字傍之名者,贾敬为首;下则从玉傍者,贾玫为首”。“贾玫”两个字清清楚楚,应该是曹雪芹一度根据真实生活设计出的名字,以完满贾琏是各房单排的二爷的身份,但他并不想再去写这个老大的故事,所以谐音为“假设没有”的意思。
尽管我们现在看到的《红楼梦》有这么一些没有剔除尽打磨完的毛刺,但曹雪芹对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的刻画,仅就八十回而言,已经非常完整丰满、光彩照人了。
我们可以算一算,在书里,贾宝玉自己和别人给他取了一些什么名号。王夫人初见林黛玉,告诉她说,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混世魔王。这两个称谓虽然没有流布开,却也着实说明,以那个时代、那个社会、那种制度的正统价值标准来衡量,贾宝玉确实具有叛逆性、颠覆性、危险性。再说清虚观的事儿,四月二十六,张道士为遮天大王的圣诞做法事。遮天大王,这是个什么样的符码?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四月二十六,其实也就是曹雪芹和书里贾宝玉的生日。大观园里,探春发起诗社,大家都要取别号,薛宝钗对宝玉说,你的号早有了,“无事忙”三字恰当得很。后来又说,天下难得的是富贵,又难得的是闲散,这两样再不能兼有了,就叫你“富贵闲人”也罢了。“无事忙”和“富贵闲人”的符码说明了宝玉的另外一面,就是他并不一定是要去颠覆现在的政治,他是要超越现实政治,去忙他自己选定的事情,他有另样的追求。什么追求?他小的时候就给自己取过一个别号:绛洞花王。他还把自己的住处题为“绛芸轩”。他认为自己是红色洞天里的一位护花王子,他觉得他的生存意义,就是要去体贴青春女儿们花朵般的生命,保护她们不被污染,不被摧残。
根据我的理解,第一回里的女娲补天剩余石,下凡后是通灵宝玉,并不是贾宝玉;贾宝玉是神瑛侍者下凡。通灵宝玉后来回到了青埂峰,恢复了巨石的形态,上面写满了字,那些文字里有这样一些脍炙人口的句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其实这都是作者曹雪芹的话语,既不必胶柱鼓瑟地非说是“石兄”写的,更不能说是贾宝玉的独白,这是曹雪芹高妙的艺术想象。正如第一回里写到石头口吐人言时,脂砚斋批语说的:“竟有人问口生于何处,其无心肝?可笑可恨之极!”
